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1QHZB0381501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纪念林墓园有限公司市内办公接待场所食堂半托管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本溪市诚辉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溪湖东路6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480,07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本溪市纪念林墓园有限公司市内办公接待场所食堂半托管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本溪市纪念林墓园有限公司市内办公接待场所食堂半托管承包项目 服务要求: 1、负责提供食堂5名工作人员(厨师、改刀工、面点师、洗碗工、杂工及管理师),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或社会统筹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福利、劳保用品。 2、负责食堂烹饪;食堂服务;食堂主副食等采购;食品卫生管理;食堂人员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厨房设备、用具的维修与维护、燃气费用等。 3、负责就餐职工在正常工作日的早餐和午餐。 服务时间:一年(1+1+1),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单位确定(不含2个月的试用期)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革 蒋军 (采购人代表)曹齐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本溪市纪念林墓园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街
联系方式: 024-45997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024-438809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洁
电 话:158414158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