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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凤凰幼儿园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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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WXHCCG2021-21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 采购范围内的后勤服务外包服务 1
投标报价:1144400(元) 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19楼 9132021159857952XH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范围内的后勤服务外包服务。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善庆,浦涌涛,袁莺,蔡锦元,蔡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招标咨询费:100万费率为1.5%;100-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打八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2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地 址: 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凤凰璟园60号

联系方式:0510-81010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内15号楼

联系方式: 13861470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心怡

电 话: 13861470340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doc

    293.3K

  • 瑞景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4.9M

瑞景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doc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编 号:WXHCCG2021-21

项目名称: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1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文本)……………………………………33

第五部分 附件……………………………………………………39

磋商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WXHCCG2021-2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的后勤服务外包服务。

2

采购人: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凤凰璟园60号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况:无锡市凤凰幼儿园,隶属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在全市幼教行业占重要地位。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需求。

(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14.9929万元

最高限价:114.9929万元

4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投标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四)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及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磋商文件提供: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路晶石国际中心A座25楼2501室);

磋商文件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 8月19 日10时,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9755359 @qq.com)

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供应商。

7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8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

9

响应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9:00始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26 日9:30止,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地点: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10

磋商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9时45分

磋商地点: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11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1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联系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凤凰璟园60号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7111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联系人:窦工

联系电话、传真:0510-88213531

邮箱:69755359@qq.com

有关本次磋商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14

其他说明: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供应商的磋商无效。

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磋商采购使用。

(三)磋商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磋商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磋商邀请函”第13项。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

(7)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供应商为其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

(9)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6、投标偏离表

7、人员配备表

8、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

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1、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六)磋商报价说明:

1、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14.9929万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报价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综合,也应是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采购需求内容的全部费用。

3、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应考虑可能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七)响应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7.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四副,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及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磋商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标准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装在一个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8.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 磋商费用自理。

(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响应文件商务标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磋商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响应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30页),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畸高或畸低,但磋商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由专家(或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响应文件的审查

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4.1 密封性审查: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检查并公证或监督;

4.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4.2.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4.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2.3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另行拆封响应文件封袋)

5. 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5.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6. 磋商、评审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1.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负责。

6.2.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磋商报价畸高或畸低,磋商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

6.2.1评审小组以书面形式对响应文件提出询标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2.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a.授权委托人现场书面签字确认;b.短信回复确认,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6.2.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

6.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6.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标。

7. 评审方法

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8、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 分)

(1)投标报价 1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26分

(3)人员配备 19分

(4)项目负责人答辩 5分

(5)服务方案 4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10分)

1)1)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2、投标供应商评价(26分)

(1)业绩及供应能力(8分)

1)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同时提供食堂餐饮及保育员服务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采购人为同一单位的不同年份合同业绩只计为一个有效业绩,不累计计算得分。评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供应能力,能满足1500人以上就餐的得1分,能满足3000人以上就餐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附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所对应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证书情况(12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2分,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2分,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供应商AAA资信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3) 投标供应商AAA质量服务信誉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 投标供应商AAA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供应商AAA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6) 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餐饮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3)获奖情况(6分)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的得2分。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用管理证书得2分。

3)投标人在疫情防控中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明材料得2分。

注:以上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3、人员配备(19分)

(1)项目负责人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得1分,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得1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得2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得3分,有消毒员证书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上岗证、技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时另须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食堂人员具备营养师证的,有1张得1分,最多2分。

(3)本项目食堂人员中有消毒员证书的,有1张得2分,最多2分。

(4)本项目保育员中有保育员证的,有1张得2分,最多2分。

(5)本项目保育人员具备红十字救护员证,有1张得1分,最多4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健康证、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投标时必须携带社保交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提交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4、项目负责人答辩(5分)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以书面形式出题(2题),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由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作答,未携带身份证、未参加答辩或答辩迟到者不得分。

5、服务方案部分(40分)

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投标单位服务方案部分的最后得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1) 目标及整体设想(3分);

2) 管理服务体系 (3分);

3) 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3分);

4)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3分);

5) 管理规章制度(3分);

6) 物资装备的配备及日常保养使用方案(2分);

7) 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3分);

8) 与招标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3分);

9) 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3分);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3分);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3分);

12)相关应急措施及服务提升建议(2分)

13)档案资料管理(2分);

14)服务响应时间(2分);

15)特色与创新(2分)。

除采购文件“(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中涉及到本项评分的情况外,技术标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

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文件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明显偏少(少于30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70%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推荐成交供应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

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下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磋商、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无锡市、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 采购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处罚:

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意向书。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信用担保形式。

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二。

2.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

中标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

(十七)代理咨询费:

1.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招标咨询费:100万费率为1.5%;100-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打八折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八)其他:

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磋商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概况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隶属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在全市幼教行业占重要地位。

二、项目要求

(一)用工方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园方属地政府的相关服务外包规定,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由无锡市凤凰幼儿园(“采购单位”或“园方”)向服务外包单位(“服务外包单位”或“中标单位”)支付项目服务费用,预算费用为:每名后勤保障人员47500元每年,其中包括交基本工资、五险、绩效奖金、每天的午餐费、节假日福利待遇、春夏季的工作服(按照园方规定不低于4套)等。

(二)人员配置及要求:

1.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得低于18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食堂人员共4人(厨师1人,帮厨1人、厨工2人)、保育员12人、后勤工勤岗1人。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项目负责人

1人

2

保育员

12人

3

食堂人员

4人

4

后勤工勤岗

1人

备注:(1)中标单位应在寒暑假发放全额工资;(2)承担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

2.人员要求:

服务外包单位应确保,提供服务的后勤保障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后勤服务人员需通过园方面试,经园方面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可优先使用原服务人员。未经园方许可,服务外包单位不得无故辞退或变更相关人员。寒暑假发放全额工资(包括交基本工资、五险、绩效奖金、每天的午餐费、节假日福利待遇等。园方和第三方机构都会抽查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情况)。所有服务人员需统一春夏季的工作服(按照园方规定不低于4套)。

如有人员更换,需满足以下要求:

(1)保育员要求:

*工作时间:工作日7:30~16:30,寒暑假随叫随到,开学前至少提前一周到园。

*要求具备保育员证和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年龄50周岁以下的女性,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并定期接受培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能独立完成幼儿园各项保育工作职能。

*保育人员形象良好,相貌端正,普通话语言清楚,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传染病和特异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

(2)食堂人员要求:

所有食堂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人员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工作时间:工作日7:00~16:00,寒暑假随叫随到,开学前至少提前一周到园;每个园区工作日必须有一人早上六点到岗接收当日食材。

*厨师:必须持有厨师证,具备两年以上从事餐饮业服务经验。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健康证,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熟悉和掌握卫生消毒、幼儿保健、幼儿教育等有关知识;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项目中兼职,工作日每天到园工作。

*工作时间:除国定假及双休外的8:30~16:30,园方开家长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必须在现场;园方有临时性活动时也必须在现场。

三、项目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保育服务

包括:主要负责幼儿园班级的卫生清扫、消毒等卫生保健工作及包干区的清洁工作,维护幼儿园环境整洁有序;在保健医生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安全制度;配合班级教师对幼儿、对家长的幼儿教育工作;接受各级各类卫生保健的检查;幼儿园安排的有关卫生保健的临时性工作以及幼儿园其他临时性工作。

1、卫生消毒工作和班级保育服务

(1)能够做好班级及包干区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整洁有序。

(2)学习并掌握《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规范》要求,对所在班级的消毒对象能够在指定消毒时间内进行规范的预防性消毒和传染性消毒。

(3)学习并掌握《凤凰幼儿园保育员一日工作安排》要求,能够在幼儿园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中,独立完成保育工作各项任务。

(4)做好幼儿进餐保育工作:为幼儿创设好进餐环境,在组织幼儿“一餐两点”时,能够在餐前10-15分钟做好餐前准备(重点做好桌面消毒);幼儿进餐时根据幼儿饭量和体质,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关注幼儿良好习惯的养成;保证所有幼儿的进餐量;餐后做好班级打扫等。

(5)创设安静、整洁的睡眠环境,保持幼儿午睡室的通风和温湿度。及时整理床铺,仔细检查被、褥下是否有影响幼儿安全的物品。

(6)值好幼儿的午睡班,指导幼儿保持正确的睡姿,安静午睡,关注幼儿午睡时的身体状况,确保幼儿有充足的睡眠休息。

(7)根据季节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温度适宜的饮用水,并提醒幼儿饮水。

(8)为幼儿开展体育活动等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工作,锻炼前检查幼儿的服装、鞋子,备好干毛巾,供幼儿擦汗;对体弱幼儿和特异体质儿童进行个别照顾。

(9)帮助幼儿整理衣着,根据天气及活动量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10)检查幼儿如厕后整理服装的情况,幼儿便溺后及时处理,清洗衣物。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1)在保健医生指导下,完成好班级卫生消毒记录。

2、班级配班工作和家长工作

(1)在班级老师指导下,在教学、区域活动、户外活动及生活活动中,把理解、尊重、接纳每个孩子放在第一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孩子发展。

(2)和教师共同教育、指导本班幼儿,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减少过渡环节的等待现象,把教育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如:

*指导幼儿穿、脱衣服,学习按图示、儿歌的要求叠衣服,放在固定位置等等。

*指导值日生的工作:分发餐具、擦桌、照顾自然角、收拾体育器械等。

*指导幼儿如厕时按墙饰与脚印的提示,不拥挤,大小便入池。

*指导幼儿爱护桌、椅、门、窗、墙饰,节约用水。

*尽可能地多时间与幼儿一起活动、游戏。

(3)根据教学、游戏的需要与教师一起添置玩具、创设环境、设计制作活动区材料。经常检查班级的材料配置,及时添加、维护。

(4)配合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协助教师做好个别幼儿的教育指导工作和家长工作。

(5)与班级老师一起,管理好班级物品和用品。及时登记造册。

(6)做好班级安全工作和节能工作。

(二)食堂服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品卫生操作规范,热爱幼儿,树立一切为幼儿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持有营养员上岗证,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幼儿营养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烹饪技能;身体健康,持有无锡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1、岗位职责

(1)每日接受健康检查,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三白”(详见每日工作常规)。

(2)严格遵守厨房“生熟一条龙”的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

(3)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厨房设施设备专项专用,专人保管。生熟分开并有明确标记。

(5)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幼儿食谱,掌握不同年龄幼儿需要的摄入量及烹饪方法。

(6)每天巡视幼儿用餐情况,征求保教人员意见,不断提高幼儿伙食质量。

(7)每月参加膳委会会议,提高幼儿伙食质量,合理使用伙食费。

(8)严格做到公私分明,幼儿与教职工食品分清。

(9)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工作,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

(10)节约使用水、电、煤,下班前做好检查,并关好门窗及水、电、煤,确保安全。

2、每日工作常规

(1)上岗准备

*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

*进行健康自检并做好记录。

*换好干净的工作服。做到“三白”:白衣服、白帽子、白口罩。

*做到“四勤四不”: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及手链。

*上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2)清洁消毒

*每天清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干燥。

*食具及餐具:采用蒸汽消毒,水开后消毒30分钟以上;或煮沸消毒,水开后消毒10分钟以上,消毒后即放熟食间内。

*每天早晨用250mg/L有效率消毒液或0.05%过氧乙酸,对营养室进行消毒。

(3)食品验收

*每天早晨根据采购单,认真做好食品的验收工作,仔细核对食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发现不妥,立即处理,及时调整。

*领取当日所需的各种食品原料,并及时做好记录。

(4)烹饪食物

*淘米蒸饭:根据幼儿出勤人数淘米蒸饭,定量进班。

*荤菜加工:先洗、后切、上浆待用;洗净后根据不同年龄需要加工。

*蔬菜加工:先拣、后洗、浸泡、其中浸泡时间为10分钟以上。

*水果加工:先用瓜果清洗剂洗净,流动水下过清,再用冷开水浸泡10分钟;在熟食间用已消毒的水果刀削皮。

*烹饪菜肴:要注意色香味形,以引起幼儿食欲;针对个别幼儿(体弱、肥胖、过敏儿等)的实际情况,烹饪当日的特殊菜;烹饪好的食物直接由熟食传递窗口进入熟食间,按班级出勤人数分发。

*食物留样:当日所有食物必须分别留样250克,加盖,写上日期,放入冰箱冷藏保存48小时。

(5)分发菜饭和点心

*进入熟食间前需要再次更换工作服,戴上口罩,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

*按班级实际出勤人数分发饭菜和点心。

*按规定的进餐时间,从传递窗口分发餐点

(6)餐点巡视

*观察幼儿的用餐情况。

*征求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用餐的意见,便于调整改进。

(7)清洁餐具

*先将餐具内残余物清理干净,放在泡有洗洁精的水中清洗去除污渍,然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整齐摆放,以备消毒。

(8)结束工作

*每天清洗、整理,保持营养室整洁、干燥。

3、每周、每月工作常规

(1)每周工作

*根据幼儿膳食平衡要求、年龄特点、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配合当天保健员共同制定一周食谱。

*每周自制点心四次,注意干湿、甜咸搭配。

*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清理仓库,核对账务。

*每两周对紫外线进行擦拭,做到灯管无积灰。

(2)每月工作

*参加膳委会会议,共同商讨幼儿的伙食质量与伙食费的使用。

*盘点仓库,结算当月出入账务。

*检查库存食物的保质期、食物与标签的对应情况,及时调整。

四、服务标准与要求

(一)保育服务

1、保育服务要求

(1)制定完善的保育服务管理制度、卫生消毒操作规范、岗位职责、工作检查制度等,并有相应表式及台账记录。

(2)人员配置到位,统一着装,有专业管理人员规范管理,管理无盲点。

(3)服务人员须进行岗前系统的安全教育与业务培训,清晰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

(4)做好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保育工作。若有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服从园方安排。

2、幼儿园制度与师德规范

(1)尊重热爱每一个幼儿,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2)主动、认真完成园内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保育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保育理念,提高相应的工作能力。

(3)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师德规范。

3、保育服务考核

出现下列情况(经园方核实)的,相关保育员应立即予以辞退,中标单位处于10000元/次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满三次的,采购单位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损失。

(1)体罚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幼儿身心伤害的;

(2)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财物的;

(3)有确认被投诉事实,或有重大责任事故的;

(4)周考核机制,园方将实行每周的考核,并月度进行汇总,得分与中标单位服务费支付挂钩,具体如下: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考核制度

一、爱岗敬业,热爱尊重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对待幼儿态度亲切和蔼、动作轻柔,不大声呵斥幼儿。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扣1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二、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遇病、事假提前请假,并做好登记工作。

1.不遵守规章制度扣5分;

2.上班迟到扣2分;

3.有事未履行请假手续扣2分;

4.零星请假当月累计满4小时,算半天事假;

5.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的(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不离岗,不使用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做好本班的保育工作,妥善管理好本班物品。不私自把幼儿园的东西或单位的东西带回家。

1.当班期间(晨间接待、一餐两点、午睡看班、配班期间)看手机扣2分;

2.未妥善保管好班级物品或者物品乱放者扣2分。

3.损坏公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当事人除了赔偿损失以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私拿公司、幼儿园财务者,无论金额大小,解除劳动合同。

四、着装打扮符合工作要求,言行举止符合保育要求。

1.指甲长、着装不符合要求规范1分;

2.上班时间大声喧哗、串门、聚集聊天扣2分。

五、认真参加各类会议,认真记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与缺席。

1.不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扣5分;

2.所有笔头工作(消毒记录等)未写扣5分。

六、认真做好清洁工作,做到地面和保洁区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平时随脏随拖,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与卫生工作相关的,一项不合格扣1分,可累计。

七、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茶杯、毛巾、玩具、桌面按要求定时消毒。认真做好消毒记录。随手关灯关水,做好班级节能工作和安全工作。

1.未按规范完成消毒工作扣5分;

2.工作存在安全隐患(如叠床睡)扣10分;

3.未做到节能工作者扣1分。

八、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好幼儿生活,配合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协助教师环境布置。自然角、活动区管理有序。

1.未配合教师工作者扣2分;

2.领取餐点过早扣1分;

3.当班发生事故当月不得分。

九、热情接待家长,不与家长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不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单位、个人的礼物、恩惠、宴请等(特别是小朋友家长),无论金额大小。

1.未做到者扣5分;

2.有投诉,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当月不得分;

3.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有协作精神。待人诚恳、宽容、正直,不在背后说长道短。服从安排,做好兼职工作。

1.在背后说长道短、不利团结扣5分;

2.团队无协作精神、不团结扣每人2分(注:根据当时情况、针对当事人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鼓吹、组织、煽动他人闹事,扰乱公司工作秩序的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有投诉或发生事故当月不得分,情节严重开除。

十二、全年累计考核扣分达35分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于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考评不合格,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十五、在应聘、在职期间,用虚假证件或虚假信息表示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使公司误信或造成严重后果或遭受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续办健康证,由于健康等各种原因无法办理健康证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七、违反凤凰幼儿园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况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每个考核单项满分10分,总分100分。月度得分在90分以上支付全额服务费;月度得分在70-90分的,每低1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30%,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园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园方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食堂服务要求

1、制定完善的食堂服务管理制度、卫生消毒操作规范、岗位职责、工作检查制度等,并有相应表式及台账记录。

2、人员配置到位,统一着装,有专业管理人员规范管理,管理无盲点。

3、服务人员须进行岗前系统的安全教育与业务培训,清晰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

4、做好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服务工作。若有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服从园方安排。

5、本项目乙方必须要求所有派驻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内容,并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6、爱护食堂器具,厨杂用品允许乙方每年有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7、食堂服务考核

出现下列情况(经园方核实)的,相关食堂人员应立即予以辞退,中标单位处于10000元/次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满三次的,采购单位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损失。

(1)不服从幼儿园管理,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

(2)违反食堂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3)有确认被家长或教职工投诉事实,或有重大责任事故的;

(4)周考核机制,园方将实行每周的考核,并月度进行汇总,得分与中标单位服务费支付挂钩,具体如下: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食堂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烹饪环境干净、无油腻,食品煮熟烧透,不给幼儿吃隔夜剩饭,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违反者扣10分;

2.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开除处理。

二、讲究烹饪技术,保持食物的营养素,调味品使用适量。保证餐点按时供给,并按照各班人数的需要,均匀分配饭菜。违反者扣5分。

三、工作不离岗,不使用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工作期间玩手机扣2分;

2.送餐过早扣1分。

四、着装打扮符合工作要求,言行举止符合食堂工作要求。对幼儿态度亲切和蔼。

1.着装不整齐扣1分;

2.大声喧哗、串门、聚集聊天扣1分。

五、认真参加各类会议并记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与缺席。

1.不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扣5分;

2.所有笔头工作(消毒记录等)未写扣5分。

六、注意个人卫生。上班时穿规定的工作衣、帽、戴好口罩。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和食品餐具消毒工作。

1.未按规范完成消毒工作扣5分;

2.指甲长、着装不整齐扣1分;

3.与卫生工作相关,一项不合格扣1分,可累计。

七、严格执行制度,仓库专人负责,进出物品做好登记。幼儿园剩余饭菜,不私自处理,更不能私自带出食堂。

1.违反者扣5分;

2.情节严重者开除。

八、爱岗敬业,热爱尊重幼儿,关心幼儿的身体健康。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遇病、事假提前请假,并做好登记工作。

1.不遵守规章制度扣5分;

2.上班迟到扣2分;

3.有事未履行请假手续扣2分。

4.零星请假当月累计满4小时,算半天事假。

5.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的(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食堂工作人员不开小灶,不吸烟、不喝酒,不擅自带外来人员在园用餐。公私分明,不允许为任何人或教职工代买、代加工各类荤蔬菜。妥善保管好食堂财产,各类物品定期清点,爱护公物,轻拿轻放。不私自把幼儿园或单位的东西带回家。

1.违反者扣5分;

2.损坏公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对于当事人除了赔偿损失以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私拿公司、幼儿园财务者,无论金额大小,解除劳动合同。

十、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有协作精神。待人诚恳、宽容、正直,不在背后说长道短。服从安排,做好兼职工作。

1.在背后说长道短、不团结扣5分;

2.团队无协作精神、不团结每人扣2分(根据当时情况、针对当事人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鼓吹、组织、煽动他人闹事,扰乱公司工作秩序的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有投诉或发生事故当月不得分,情节严重开除。

十二、全年累计考核扣分达35分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于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考评不合格,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十五、在应聘、在职期间,用虚假证件或虚假信息表示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使公司误信或造成严重后果或遭受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续办健康证,由于健康等各种原因无法办理健康证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七、违反凤凰幼儿园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况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每个考核单项满分10分,总分100分。月度得分在90分以上支付全额服务费;月度得分在70-90分的,每低1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30%,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园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园方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后勤服务入驻具体日期提前书面通知,从入驻之日起算,服务费经采购方管理部门按照合同以及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约定对中标方的工作全面考核,考核情况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采购方财务部门凭考核后的付款通知单按月向中标方支付费用。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磋商时不需填写)

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二、服务范围

1、提供甲方食堂及保育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综合管理;

2、甲方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并按照与甲方所签订的合同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及其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要求所有派驻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内容,并无条件完成甲方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服务要求

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食品安全、消毒卫生、饭菜质量、人员工作、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此类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至直接终止合同。

2、 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 甲方有权对食品安全、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进行人员调动,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 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 乙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 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8、审定乙方撰写的保育服务管理制度。

9、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10、每周进行工作考核,以月度工作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

11、审定乙方提出的保育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12、在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给物业管理公司使用,产权归业主所有。

13、提供乙方进行保育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消防、卫生、治安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对所派驻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全面管理,负责员工的健康安全。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 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其他禁止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 甲方食堂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机械操作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

13、定期向甲方公布保育服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4、在本保育管理服务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日常保育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15、保育员工作符合甲方要求,接受甲方保健医生的工作指导及监督。

16、自主开展保育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保育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1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保育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服务费的问题。

18、建立、保存保育服务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重大保育服务事项。

19、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注明应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和物资(含开办费),并办理交接手续。

20、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五、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 _ _ _ _日至 日止。

六、付款方式

1.1.由乙方每月结算上月款一次。

1.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人员管理服务后,于次月3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甲方确认,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在45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所有款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以上内容(含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执行,则示为违约处理。如遇乙方违约时,甲方分三次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每次期限5天。

2、如上述第三次《整改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的5天内仍未整改的,则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损失。

3、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则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损失。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乙方不按上述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方式递交,由甲方可接受的银行开出。

3、在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九、保密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漏技术资料文档及相关工程的造价资料等。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招标代理公司见证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7、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8、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2)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保育管理权,撤出园区,协助甲方作好保育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保育的全部档案资料等。

10、本服务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管理企业接管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服务,过渡期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即完成交接、撤离。否则,甲方有权进行任何处置,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见证单位(盖章):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 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锡山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项目的磋商。

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响应,磋商总价见《报价一览表》。

二、我方愿意提供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四、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成交者。

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我方认可并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七、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八、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二)(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磋商、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五)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一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1.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

(1)中标单位应在寒暑假发放全额工资。

(2)承担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

以上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未实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对我单位作出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局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局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六)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1)投标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注: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包干。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调整条目进行投报。

3、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金、保险、加班费、高温费、福利津贴费等法定费用须按规定计算并报出,投标总报价不可低于上述相关费用合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员工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他员工福利(包括高温费等)

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统筹、失业、工伤、生育及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合计费用(元/月)

合计费用(元/年)

备注

1

管理员

 

 

 

 

 

 

 

 

 

2

保育员

 

 

 

 

 

 

 

 

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锡市凤凰幼儿园2021年度后勤服务外包项目.doc 瑞景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