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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实验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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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卢氏县实验中学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CTX(2021)013

四、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确定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2021年原材料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21年08月0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1年08月26日15时00分

2、开评标地点: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3、评标委员会名单:郝荣芳、宋红伟、侯咏红、宋新文、张占强

七、中标单位信息: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优惠幅度(%)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一标段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河南省卢氏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河南省卢氏县靖华大道西路南侧

1

杜丽

13087079821

2

二标段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三门峡贤伟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衙前村农贸市场23号

5

王贤伟

18939052988

3

三标段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栾川县亿众粮油商贸中心

栾川县城关镇滨河路锦绣家园小区7号楼

0

牛海伟

13949295778

4

四标段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洛阳嘉香源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滨河路锦绣家园小区6号楼

0

陈静雪

13783194237

5

五标段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洛阳骁之腾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君山东路

0

刘亚洲

13525921760

6

六标段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卢氏县城关镇百姓乐调味品门市

卢氏县北关前街

4

白鑫源

13163845191

八、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发布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翟波

电话:13939886097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2号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露珠

电话:0398-2150108

电子邮箱:HCTXZ6677@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3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附件
  • 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文件.pdf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CTX(2021)013 采购人:卢氏县实验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卢氏县实验中学食 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TX(2021)013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确定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 2021 年原材料采购项目供应商 的入围资格;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符合采购人需求; 3、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六个标段,总预算资金:?1700000.00 元; 一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 45 万元; 二标段:调料类、蔬菜、水果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 63 万元; 三标段:牛肉、羊肉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 13 万元; 四标段:大肉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 9万元; 五标段:鸡蛋、鸡肉、鱼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 34 万元; 六标段:杂粮、干菜、副食品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 6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供货期:一学年(约 9个月,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7、供货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按规定时间及地点供货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 条、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同时具 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 人或其他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 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采购之 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三、四、五标段: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 格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5、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服务能力; 6、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 2021 年 04 月-07 月任意一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 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 2021 年 04 月-07 月任意一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 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 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 自行出具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供应商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 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按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项 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08 月 06 日 08:00 至 2021 年 08 月 12 日 18:00 2、地点: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卢氏县东明路东城明珠 酒店对面)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资格审查资料到河南汇成天玺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二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份/ 标段,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8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 知》(豫财购[2019]4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翟波 电话:13939886097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 2号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露珠 电话:0398-2150108 电子邮箱:HCTXZ6677@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 33 号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卢氏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翟波 电话:13939886097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 2号 1.1.3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露珠 电话:0398-2150108 电子邮箱:HCTXZ6677@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 33 号 1.1.4 项目名称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1.1.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6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确定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 2021 年原材料采购项 目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3.2 供货期 一学年(约 9个月,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1.3.3 交货地点 根据采购人需求,按规定时间及地点供货 1.3.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6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 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 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采购之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 通许可证;三、四、五标段: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5、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服务能力; 6、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 2021 年 04 月-07 月任意一 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 供 2021 年 04 月-07 月任意一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 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 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企 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7 业、法定代表人)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 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出具 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供应商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 一,按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项目, 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4 偏离 允许(正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8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代理公司(加盖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书面发出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书面发出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总预算资金:?1700000.00元; 一标段:每年预算资金45万元; 二标段:每年预算资金63万元; 三标段:每年预算资金13万元; 四标段:每年预算资金9万元; 五标段:每年预算资金34万元; 六标段:每年预算资金6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报出“分项报价”中所载各服务项目 (1)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 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2)供应商对每种服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注:单价 的合计须等于各服务项目单项单次服务的价格之和,本项 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9 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否 3.5.2 财务状况 见招标公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近三年(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三年(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 料必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4.1.1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 U盘壹份。响应文件全套必须 采用胶装,不允许活页、夹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1.2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正本” 和“副本”“电子 U盘”字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 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 公章。未按要求制作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1.3 外封套上写明 1、 项目响应文件; 2、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4、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0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1)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3)采购代理机构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代表、监督 人及供应商。 (4)经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 的逆顺序进行唱标。唱投标书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 必要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5)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供应商无异议签字 确认,以存档备查。 (6)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人,采购人代表 1人,其余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 4人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每个标段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 购网》上发布。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 中标价的 10%)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1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本项目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 10 日内结清(无息) 7.6.2 验收及付款方式 1、各类食材供应至学校后,确保产品质量、数量,各类商 品必须附商品合格证、检疫证及供货清单(一式三份), 学校餐厅管理员、校方主管领导必须签字,供应商方可报 账,商品单价以卢氏县教育体育局每月给出的指导价为基 础,根据供应商优惠幅度确定的最终价格为准,指导价由 被服务学校和教体局营养办询价确定,每月一次,货款每 月由学校按照实际配送量结算支付,供应商开具机打发票, 每月学校办公室审核、报账。2、询价对象:优先选择同品 牌同等质量货物,其次是同品牌同等质量等级货物,最后 为不同品牌同等质量或同等质量等级的货物。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6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 时参加。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有关部门监督 下进行。 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准时 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 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视为放弃投标。 10.7 售后服务及其他 按采购人要求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2 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 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 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 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1 监 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相 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 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 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 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 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13 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03】 857 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 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3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5 费用承担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4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1.10.1 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参数及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5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 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 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 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 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承诺书 六、产品规格一览表 七、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十、售后承诺 十一、项目实施计划 十二、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 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均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利 润、税金、运费、成果质量审查费及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其他相关 所有费用。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7 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 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供应商的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者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7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2.6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权利到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和交货前验货,供 应商应提供便利条件。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延长投标有 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 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 均视为拒绝延长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8 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8 投标文件的签署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1.4 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19 5. 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 能继续评标 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审。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 商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0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公告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 告。 7.2、质疑和投诉 7.2.1 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有权按规定的程序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实 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7.2.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3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 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4.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确定 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未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4.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7.4.4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 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4.5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 定中标人。 7.4.6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或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7.5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 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 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7.6.2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还 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 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2 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采购人要求予以赔偿。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2)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3)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6)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9)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3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2)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3)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7)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 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7)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 商公平 参与竞争; (8)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9)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10)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11)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13)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与供 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4 为。 8.5 质疑和投诉 8.5.1 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有权按规定的程序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实 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8.5.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投诉。 8.5.3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 供应商 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评标过程的保密 9.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均应严 格保密。 9.1.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 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1.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 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 和材料。 9.2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3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9.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 .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所投 标段产品内容 具有履行本项目 所必须的设备和 服务能力 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服务能力承诺书 税收和社保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无行贿犯罪记录 商业贿赂、不正 当竞争行为承诺 书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动物检验检疫 合格证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健康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2.1 .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投标报价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6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技术部分: 40 分 综合实力: 30 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 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 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 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 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 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残疾人福 利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依据各供应商相对于卢氏县教育体育局每月指导价的整体优惠 幅度得分,最高得分为 30 分; 各供应商价格分得分按照公式:各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供应商 整体优惠幅度/供应商最高整体优惠幅度×30。 2 技术部分 1、工艺流程(6 分)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8 (40 分) 有稳定、安全的材料源头,核心产品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 质控手段,每种产品得 2分,最多得 6分。 2、应急处理(10 分) 应急预案,措施,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评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各种应急处理 措施及预案考虑问题全面,过程务实,得 0-10 分。 3、储运及配送方案(14 分) 根据运输及配送方案合理性、便捷性,人员配置,能够根据实 际情况而制定,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 得 0-14 分。 4、其他服务承诺(10 分)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横向对比,得 0-10 分。 3 综合标(30 分) 产品责任保 险 (4 分) 拟投标核心产品已购买商业保险的,每种产品 得 1分,最多得 4分 管理体系认 证(3分) 所投产品通过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02000 食品安全管理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每种核心产品三证具备得 1分(缺证不得分),最 多得 3分 经营场所设 置情况(3分) 投标人已在卢氏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已取 得“生产企业产品经销授权证书”的,每提供 1个经营 昌所得 1分,最多得 3分。 企业实力(5 分) 具有能够满足食材储藏的仓库或冷冻设备,开 标时需提供仓库照片、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购 买相关设备时加盖公章的收据或发票原件(0-5 分) 业绩(6分) 2018年 01月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 最多得 6分。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信用(3 分) 投标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企业信用 AAA 级及以 上企业称号得 3分,AA 级得 2分,A级得 1分,没 有不得分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29 1. 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采购人自行确定。 1.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招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次招标 评标办法。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 法进行评比。 1.3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评价。 1.4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 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 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行业内荣誉 证明(3分) 获得县级先进企业称号得 1分,获得市级先进 企业称号得 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企业称号得 3 分,以最高荣誉为准,得分不累加。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企业 (3分)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制造的,得 1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得 1分,应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得 1分,企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0 1.5 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 予报价最低或最高的供应商。 1.6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 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序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1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1.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 规则的地方。 3.1.1.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 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 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 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 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 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3.1.1.4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3.1.1.5 评委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 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1.1.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 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同一标段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除外;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2 (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 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算出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3 3.2.3 供应商得分=A+B+C。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此时不得泄露评委个人名单)可以书面形式要 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供应商的回 复文件必须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交至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 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 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实际到场参加采购活动而无法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 委员会可根据其理解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甚至否决投标文件, 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后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4.2 对评标结论具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4 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定标办法 4.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办法最后按照各供应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每标段向采购人推 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 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3 按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 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 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4 若第一中标侯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必须赔偿采购人选择第二(或第三) 中标人侯选人产生的报价差额,或赔偿采购人选择重新招标造成的损失。 4.5 中标人确定后,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后若无异议,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 知书,采购人与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样本)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按照 (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内容 1.1 项目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 3.技术资料 3.1 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 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4.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6 6.质量保证金 6.1 扣除合同总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 6.2 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 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该款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8.2 交货方式: 8.3 交货地点: 9.货款支付:双方协商。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 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 准备接货。 11.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 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7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 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 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 收到通知后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 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4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在质保期内,因 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外,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 合同项下货物免费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后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 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2.6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 小时内解除故障。 13.调试和验收 13.1 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 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 3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 签收。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8 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 见。 13.4 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 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14.索赔 14.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 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 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 在根据合同第 12 条和第 13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 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甲方将货物款退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 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 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 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 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乙方方应按合同第 12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2.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 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4.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 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39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 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日历天内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 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 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 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 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 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 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6.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 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7.合同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7.1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解除合同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0 18.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 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 18.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按合同第 15.3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按合同第 7.3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的。 18.1.3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4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笫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 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 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其他约定 19.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 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9.3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4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2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指标要求 一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预算金额 45 万元 序 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要求 备注 1 大米 25kg/袋 普通晚熟粳米,质量等级为贰级及以上,且为 东北地区产米。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质量技 术等级标准(GB1354-2009) 2 面粉 25kg/袋 省内外重点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普通小 麦精粉或上白粉,质量等级不低于国家规定技 术等级标准(GB1355-1986),不添加国家规 定以外任何添加剂成分 3 食用油 20L/桶 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或菜籽油。质量技术 等级标准分别为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 油:GB1535-2003、菜籽油:GB1536-2004 二标段:调料、蔬菜、水果,预算金额 63万元 序 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要求 备注 1 大桥鸡精 25kg、10kg、 5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 莲花味精 25kg、10kg、 5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 十三香 20L、10L、5L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 红烧酱油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5 调味品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3 6 食盐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7 安琪酵母 500g*20 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8 香油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9 甜面酱 3.5kg*4 桶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0 海天黄豆 酱 25kg、10kg、 5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1 番茄酱 25kg、10kg、 5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2 山西陈醋 20L、10L、5L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3 老干妈 280g*24 瓶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4 酱油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5 红九九火 锅料 400g*400 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6 白醋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7 辣椒面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8 辣椒段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19 孜然粉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0 麻椒粉 25kg、10kg、 5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4 21 香叶 25kg、10kg、 5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2 卓扣 20L、10L、5L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3 大茴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4 小茴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5 草果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6 桂皮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7 良姜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8 白芷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29 白扣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0 白芝麻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1 老米酒 895g*6 桶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2 南德调料 750g*10 包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3 花椒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4 胡椒粉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5 花椒面 20L、10L、5L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5 36 土豆粉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7 枣片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8 胡辣汤粉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39 郫县豆瓣 酱 4.5kg/桶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0 耗油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1 芝麻酱 5kg/桶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2 海天料酒 1.9L*6 瓶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3 清真火锅 料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4 蔬菜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45 水果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 安全要求 三标段:牛肉羊肉,预算金额 13 万元 序 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要求 备 注 1 牛肉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 卫生安全要求 2 羊肉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 卫生安全要求 四标段:大肉,预算金额 9万元 序 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要求 备注 1 精瘦肉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6 2 带皮后腿 肉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3 排骨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五标段:鸡蛋、鸡肉、鱼,预算金额 34 万元 序 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要求 备注 1 鸡蛋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2 鸡肉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3 鱼 斤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六标段:杂粮、干菜、副食品,预算金额 6万元 序 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要求 备注 1 小米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2 糁子 22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3 燕麦片 1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4 黄豆 50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5 红豆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6 花生米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7 淀粉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8 黑米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9 玉米面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0 挂面 12kg/袋、10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1 江米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2 绿豆 25kg/袋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7 13 白糖 50kg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4 木耳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5 海带丝 (干)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6 粉丝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7 腐竹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8 粉条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19 人造肉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20 榨菜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21 五仁酱丁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22 云丝 不限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49 目 录 (格式自拟)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0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 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 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 此次投标报价为:根据卢氏县教育体育局指导价标准,以 %的优惠幅度进行供货。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有效期的规定。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 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 权利。 (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非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1 1、投标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报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优惠率) 根据卢氏县教育体育局指导价标准,以 %的优惠幅度进行供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优惠 条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2 1、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标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品牌 单价 质量等级 备注 1 2 3 4 5 6 7 供应商:(此处填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 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所有价格以人民币表示。 3、采购人不被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4、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但允许添加。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 商承担。 5、此表格若不够用,可根据实际自行扩展表格。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4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5 五、投标承诺书 致: 我方已充分了解了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编 号)的招标文件,愿意遵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规定参与竞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项目竞标 活动。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4、我方承诺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6、如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本项目预算金额10%的处罚,同时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6 六、产品规格一览表 项目编号: 标段: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国)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7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注册资金 资质 营业执照号 认证情况 现有职工人数 备注 注:此表后应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8 (二)2018 年 01 月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所列项目清单必须真实(必须附合同并提供原件),时间要求为近三年内。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59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证明材料 (如照片、购置发票、行车证等,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60 八、供货方案 (包含工艺流程、应急处理、储运及配送方案等)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61 九、售后服务承诺 1、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卫生,做好防潮、防腐等措施。 2、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3、对于临近保质期及已经过期的产品,提供无偿换货服务。 4、应符合购置项目产品内容与技术要求。 5、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215010862 十、其他资料 业绩资料、评分办法中提到的其他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它相关资料 1. 总则 2.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此次投标报价为:根据卢氏县教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有效期的规定。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 (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1、投标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报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标段: 供应商:(此处填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产品规格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2018年01月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供应商所列项目清单必须真实(必须附合同并提供原件),时间要求为近三年内。 八、供货方案 (包含工艺流程、应急处理、储运及配送方案等) 九、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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