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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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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Z2021-0492)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8-27 15:30


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Z2021-0492)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2021-049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水果类/瓜果蔬菜类下浮率(%)(%) 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类/酱料干货类下浮率(%)(%) 冻品/禽肉类/活鲜鱼类/畜肉类下浮率(%)(%)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水径村穴地富2号厂房101 20 10 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少萍,林茂忠,吴贤芬,陈培坚,蔡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代理服务费金额: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预算(元): 4060000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审日期及地点:2021年08月16日,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

4.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投标单位

商务得分

服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总分

名次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30

41.2

18.45

4.67

94.32

1

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30

35.8

19.83

4.67

90.3

2

广东省南方传媒发行物流有限公司

30

36.4

19.06

4.67

90.13

3

广东千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0

36.2

19.1

4.67

89.97

4

广州凯腾食品有限公司

30

35.4

19.7

4.67

89.77

5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0

35.2

19.62

4.67

89.49

6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30

35.6

18.77

4.67

89.04

7

广州市鸿丰饮食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30

34.8

19.28

4.69

88.77

8

广东六树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30

35.6

18.45

4.67

88.72

9

广州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0

36.2

17.66

4.67

88.53

10

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30

35

18.41

4.67

88.08

11

广州食为鲜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30

35.8

17.59

4.67

88.06

12

广东富凯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

34

19.18

4.77

87.95

13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

33.8

19.44

4.67

87.91

14

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30

35.2

17.08

4.66

86.94

15

嘉宝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7

36.2

18.89

4.69

86.78

16

禄苑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6

35.2

18.29

4.67

84.16

17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广州农和实业有限公司,原因: 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登录交易系统查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金额,在支付交易服务费(交费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经交易中心确认收费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起义路200号

联系方式:朱金松,(020)83113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28866413(评审咨询)、(020)28866163(质疑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西韵

电 话:(020)28866420、(020)38843590

十、附件

1.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

2. 中标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1-0492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1年 7月 26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 页 共 64 页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 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信用评价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 2.0指标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 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 章。 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 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 接收。 五、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 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 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 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 页 共 64 页 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九、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 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十、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 页 共 64 页 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CZ2021-049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年 8月 16日 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0492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406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4060000 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最高限额 406 万元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 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 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 页 共 64 页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 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 7月 26日公 告之时至 2021年 8月 15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 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7月 26日公告之时起至 2021年 8月 16 日 9:15(北 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8月 16日 9:15(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 8月 16日 9:15-2021年 8月 16日 10:15(北京时 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 情况。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 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6 页 共 64 页 (三)本项目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2.0,信用评价分计入综合评分, 请供应商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 2.0 指标说明》对相关资料 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四)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起义路 200号 联 系 人:朱金松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 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 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 张源青,联系电话:(020)28866118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年 7月 26 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7 页 共 64 页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8 页 共 64 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 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 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 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 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 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 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 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 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和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 书》。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9 页 共 64 页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万元 1.2% 1.2% 0.8%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0.88% 0.64% 0.56%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0.64% 0.36% 0.44%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0.4% 0.2% 0.28%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0.2% 0.08% 0.16%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0.04% 0.04% 0.04%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0.028% 0.028% 0.028%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采购预算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 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 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 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 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 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 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 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 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0 页 共 64 页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 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 3 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 “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 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 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 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 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 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 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 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 (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1 页 共 64 页 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小微企业是指依据国 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 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2 页 共 64 页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 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八)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 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 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 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 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 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 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 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 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 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 纪律与保密事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3 页 共 64 页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 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 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 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 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 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 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 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4 页 共 64 页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 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 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 (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 寄。 四、 投标要求 (一)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 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 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 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 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 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5 页 共 64 页 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 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 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 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 9.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 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0.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 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 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 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 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 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 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 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 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6 页 共 64 页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 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 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7 页 共 64 页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 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偏离则导致投标 无效。 3.本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最高限价 备注 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 食堂食材(水果、粮油、米面 豆制品、瓜果蔬菜、冻品、 畜肉类、禽肉类、活鲜鱼类、 酱料干货等)配送服务项目 1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 计达到本项目最高限 额 406 万元时,以先到 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 终止。 人民币 406 万元 以实际供货量 结算为准。 一、项目概况 (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质高效实施。本项目为广 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文德东路 4号、增槎路 856 号、文明路迎恩里 5号)技侦支队集 体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堂食材(水果、粮油、米面制品、 瓜果蔬菜、冻品、畜肉类、禽肉类、活鲜鱼类、酱料干货等)供应商,供货期为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1年内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最高限额 406万元时,以先到者为期限, 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根据市财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广州市供 销合作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1〕40号),投标人必须承诺在 项目预算中预留 30%的预算份额,用于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国 家 832扶贫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别、数量、预算及时间等由采购人与 中标人协商决定。“国家 832 扶贫平台”预留份额需按照“国家 832扶贫平台”上公示的 价格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公式=国家 832扶贫平台公示单价×实际供货量,并提供购买扶贫 农副产品进货凭证。 (三)在本项目中,中标人需积极通过“国家 832 扶贫平台”在全国 832 个脱贫县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8 页 共 64 页 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支付款项;需优先采购 99个广东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农副产品,特别是 40个重点帮扶县【详见《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 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 6 号)文附件 5】;需优先采购 23个广州市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 是 6个重点帮扶县【详见《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 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6号)文附 件 5】。 (四)本项目采购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 业。 二、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 投标人应有配送车间、保鲜仓库、冷藏仓库、干货仓库、农药残留检测室及仪器、 冷藏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三、总体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行政许可的要求。 2. ★中标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 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无偿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中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供货时必须提 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4.所供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 标准。 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工作(采购人每月对蔬菜瓜果、肉 类食材抽样送检,如出现二次检测农药各污染物超标的,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中标人须在1小时 内响应,并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19 页 共 64 页 7.中标人不得将本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 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工作,严格 遵守采购人的内部安全、保密等各项规定;中标人团队配送人员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 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等重大原因外,不得延迟送货。采购人确因特殊情况需推迟 送货的,须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 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 损失)。 10.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 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1.采购人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无条 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12.中标人须具备食材保鲜功能运输车辆,具备足够运输能力。 13.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及货物销售清单。 14.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 切费用。 四、具体要求 (一)水果 1.所有水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水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3.所有水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9%以上。 4.水果种类以苹果、梨子、香蕉、橙子、柑桔、大蕉、火龙果以及时令水果。 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 色泽、新鲜洁净、无斑点,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 硬朗。 梨子: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 压痕,无病虫害;重身结实,味道爽甜。 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炳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0 页 共 64 页 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 易剥。 橙子: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 可口无萎蔫。 柑桔: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无霉烂, 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实无萎蔫,色泽自然。 大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炳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 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 易剥。 (二)粮油 1.供应食材的质量要求: 1.1 大米、调和油、面粉、豆类食材必须为非转基因食材。 1.2 大米、调和油、面粉、豆类食材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 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直观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物质。 1.3 大米、调和油、面粉、豆类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4 大米、调和油:要提供 SC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食材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 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食 材合格证、保质期限、食材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食材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食材质量必须要符合 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 不合格食材进入仓库。 1.5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 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2.1 大米品种要求为国家标准一级大米。 2.2 米类执行标准:以国家最新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为准,国家标 准一级大米,不含添加剂。 2.3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大米外,要求: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1 页 共 64 页 碎米总量≤15% 小碎米总量≤1% 不完善粒≤3%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2.4 油类执行标准: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 食用调和油:GB1535-2003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2.5 油类质量要求: 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 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 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 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 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 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 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食材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 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 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 担全部责任。 (三)米面制品 生干面制品(挂面、排粉、通心粉),生湿面制品(面条、切面、饺子皮、馄饨皮、 烧麦皮等),米粉制品(米粉、米线、年糕、春卷皮、河粉、粿条等) 1.原料应符合相应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 3.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2 页 共 64 页 4.生产过程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面制品:色泽均匀一致;外表光滑有韧性;无酸味、霉味;无杂质;煮熟后,口 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 米制品:颜色呈白色、色泽基本均匀一致;气味正常,无异味;组织形态基本均 匀一致,表面光滑,口感爽滑,有韧感,不夹生,不粘牙;无杂质。 油面筋:颜色金黄,光亮;外形完整、松空脆轻,油香味浓。 (四)瓜果蔬菜 1.食材质量及验收标准: 色泽新鲜,不脱水,无腐烂,无虫害。中标人所供应的食材必须为正规厂家的食 材,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蔬菜基地或 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食材, 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 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 的卫生指标规定。 2.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 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示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 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3 页 共 64 页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3.瓜果蔬菜具体要求: 3.1蔬菜色泽: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 3.2蔬菜气味: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3蔬菜滋味: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 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3.4从蔬菜形态看:无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或 不新鲜等蔬菜。 3.5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 绿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 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 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6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 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 明显机械伤。 3.7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 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3.8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 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3.9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 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3.10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 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3.11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4 页 共 64 页 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3.12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 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3.13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 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 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3.14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 浸水,无腐烂、异味。 (五)冻品 冻品类食材总体质量要求如下: 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 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 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材。 2.冻肉类食材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材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 和承载物内。食材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材名 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3.所有食材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冷冻禽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所有冷冻食材要求清晰列出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 参数。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冷冻水产品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内(室温 20度)。鱼 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附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 泽明显。 2 冷冻禽类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解冻时间为 4小时内(室温 20度)。 3 冷冻肉类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解冻时间为 4小时内(室温 20度)。肉 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动现象,肉质紧密而又弹性,色泽均匀,不粘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5 页 共 64 页 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六)禽肉类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 证货真价实,能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 序号 品名 单位 质量要求 1 边鸡 公斤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 0.6-1kg,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 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 味。 2 边鸭 公斤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 0.6-1kg, 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 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3 白条鸡 公斤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0.6kg—1.5kg,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 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 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4 白条鸭 公斤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kg,鸭的眼球饱 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 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 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5 鸡壳 公斤 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新鲜,无内脏,骨架颜色纯 正,重约 0.25kg,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6 鸡腿 公斤 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7 鸡翅 公斤 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8 鸡翅根 公斤 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9 鸡翅尖 公斤 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6 页 共 64 页 10 鸡爪 公斤 品质新鲜、呈白色或者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 无残缺、脚趾根上无黑斑。 11 鸭腿 公斤 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2 光鹅 公斤 外表具有其固有的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 常颜色,无残羽、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沾;眼球无干 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 13 鹅掌 鸭掌 个体均匀、无杂毛、干净新鲜。 14 乳鸽 鹧鸪 无破皮、无血斑、内脏喉咙掏净、个体均匀、无病态(皮肉颜 色翻红)、无注水。 15 蛋类 新鲜、清洁、完整、无破损; (七)活鲜鱼类 所有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必须来源于 正规厂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交货时必须提供本批次的出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 通行。 序号 品名 单位 质量要求 1 草鱼 公斤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 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 大头鱼 公斤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 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 白鲫 公斤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 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八)畜肉类 1.猪肉类。所有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必 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广州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肉色呈正常鲜红色,表面有光泽,有正常 油脂分泌,触摸略感粘稠,肉质紧密,按压有弹性,无异味,无腐烂变色现象。拒绝 配送母猪肉。 序号 品名 单位 质量要求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7 页 共 64 页 1 去皮 五花肉 公斤 肥瘦比例为 6:4,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有光泽,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脂肪洁白。 2 去皮上肉 公斤 肥瘦比例为为 2:8,前上肉外层肥肉约 1CM,左右较后 上肉略少,内层为瘦肉,不带猪皮,后上肉外层肥肉约 2-5CM,左右较前上肉略多。 3 带皮花肉 公斤 带皮,肥瘦每层厚度约 1-1.5CM,每条五花肉的肥瘦间 隔应大于 3 层。 4 瘦肉 公斤 无肥肉,按压无水份溢出。 5 猪大展 公斤 有肉膜包裹,内藏筋,硬度适中,纹路规则。 6 梅肉(肉 眼,里脊) 公斤 肉质非常细嫩。 7 鲜排骨 公斤 肉厚度约为 5mm 左右。 8 猪大骨 公斤 骨中带骨髓,一头带有大凹巢,另一端有一小实心圆形 骨头,上带脆骨,略带肉,肉层薄,约为 1-2MM。 9 扇骨 公斤 位于猪后背,实质为猪胛骨,长度约 25CM,基本不带肉。 10 脊骨 公斤 略带肉,肉层薄。 11 猪手 公斤 猪前蹄,肉多骨少,呈直形,长度约 20CM-25CM,带蹄 尖,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 12 猪腰 公斤 表面有自然皱纹,不发臭,不发黑。 13 猪俐 公斤 新鲜猪舌头,灰白色包膜平滑,无异块和肿块,舌体柔 软有弹性,无异味,肉质坚实,无骨,无筋膜、韧带。 14 猪大肠 公斤 肠内掏空,中无杂物,肠壁含油约 10%左右,颜色红而 偏黄,不发臭,不发黑。 15 猪肚 公斤 表面有自然皱纹,两层,不打水,含油约 10%左右,中 无杂物,不腐坏不变质,不发臭。 16 猪脚 公斤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 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2.牛肉类。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质量级别:一级。禁止注水,肉质新鲜,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8 页 共 64 页 颜色暗红、有光泽,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肉质纤维细腻、紧实,夹有脂肪,肉质微湿, 弹性好,指压后能部分立即恢复; 3.羊肉类。具有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肌纤维致密, 有韧性,指压无水迹溢出;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不粘手。 (九)酱料、干货 1.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 包括食材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材生产许可证编号、食材标准代号等内容。 3.所有干货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冬菇、支竹、木耳类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杂粮需为无公害、绿色食品。 4.所有干货质量稳定、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于存放、食用方便、干爽不霉烂、无 虫蛀杂质,保持规定的色泽。 5.所有干货从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部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6.供应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时长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分之二。 五、食材退换 (一)凡要求中标人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而未能提供,或食材质量未达到要求,如 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变质、异味、发霉、过期等,采购人均可拒收和要求重新补货。 如中标人所供食材质量或规格未能完全符合要求或货不对板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对 当次不良记录存档备案。 (二)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除全部退货外,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 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29 页 共 64 页 (三)采购人在使用中标人提供的食材中,发现中标人的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或不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的人员到场进行确认, 对食材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封存,并在 1 小时内送国家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食材 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解除 合同,中标人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六、数量要求 (一)中标人所送食材的数量和品种应与采购人订货数量和品种一致,并以采购人 的验货数量和品种为准。 (二)当采购人所订食材在市场上缺货或数量不足时,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并商量解决办法,确保采购人正常供餐。 七、交货要求 (一)交货时间: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中 标人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其中,当天使用的食材在每 天(工作日)早上7点半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节假日另行通知),其他食材及配料 以采购人约定时间送货为准,以便做好交收工作。采购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过秤验收 并做好记录。 (二)交货地点: 广州市文德东路 4 号、增槎路 856 号、文明路迎恩里 5 号。 (三)食材配送要求 1.所有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载工具要保持清 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四周,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 厢内无异味。 2.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 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使运输食材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 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 程冷链不中断。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 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 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0 页 共 64 页 过30分钟。 (四)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各供货点择优配选上述食材 按期出供货计划,中标人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食材。 (五)采购人在接收中标人的食材时,发现食材有明显腐烂、受到污染,食材没 有合格标志的,包装明显破损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当场有权拒收该批食材, 中标人应立即按照合同的约定重新组织送货,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不能交货。 八、验收要求 (一)验收流程 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食材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 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采购人主管人员加盖“收 货验讫章”,相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依据。 2.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 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 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异味。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 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材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 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 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 ——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如果 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中标人查验原件后可索取复印件留存。 4.每批次每种食材均须抽查验收,对数量在50箱以上(含50箱)的抽查率为10%, 5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 5.验收工作人员应按招标文件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抽查,对比相关文件, 以确保食材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材有损 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食材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 对于食材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 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6.抽查发现食材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6.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 食材全部退货。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1 页 共 64 页 6.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采购人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质量有问题,应立即 通知采购人使用单位及食材验收小组与中标人沟通,将问题食材退货处理。 6.3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 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食材进行换货,并向采购人支付该批食材货款 20%作为违约 金。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者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该月货款 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采购人在该月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7.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7.1没有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冻肉类整批食材全部退货处 理。 7.2抽查发现部分畜禽冻肉类食材没有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 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7.3整批食材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食材合格证不齐全的,加 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食材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食材合格证明 的,将无食材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 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 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 共卫生安全的食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食材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验收 人签名确认,作报账依据和存档备案。 九、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按采购内容分三大类(水果类/瓜果蔬菜类,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 类/酱料干货类,冻品/禽肉类/活鲜鱼类/畜肉类)分别报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 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10%~20%),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100%,否则 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预算金额中70%的预算份额按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 (二)定价时间:以30天为周期,每月21日为定价日。 1. 水果、瓜果蔬菜、冻品、畜肉类、禽肉类、活鲜鱼类以定价日当天“广州市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2 页 共 64 页 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的专题专栏 “广州菜篮子价格”中食 材价格的“全市菜篮子零售价”,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基准价; 2.其他类别以定价日当天广州菜篮子价格信息网公布的食材(按品种查询)最低 零售价格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基准价,广州菜篮子价格信息没有的食材价格信息,以 采购人所在地附近周边市场随机抽取3家或以上同类食材的平均价经采购人审核后为 基准价。 (三)关于最高限价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采购内容分类投报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 价(如 10%~20%),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100%,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 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所报下浮率高于 4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结算公式:结算价格=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 量。 十 、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食材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水果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粮油面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 检测报告》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米面豆制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 检测报告》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瓜果蔬菜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冻品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畜肉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 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3 页 共 64 页 禽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 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活鲜鱼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 检测报告》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酱料、干货 《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 检测报告》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 效期间) 十一 、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不得将本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 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遵守 采购人的内部安全、保密等各项规定。 (三)中标人除不可抗力等重大原因外,不得延迟送货。采购人确因特殊情况需推迟 送货的,须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 有权自行采购,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包括商标、名称、产地、 规格和重量等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 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五)采购人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无 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等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对该情况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中标人要承担因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供应资格,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六)中标人须按所供应食材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及货物销售清单。 (七)中标人被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供应资格。 (八)食材溯源要求。中标人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 包装食材要有 QS 标志。生产食材的源头与中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 购非标准食材供应。投标文件要求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 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食材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 的要求自行描述;如投标人供应假冒伪劣食材、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一 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厉处罚。 十二、保密条款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4 页 共 64 页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 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和车辆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 员和车辆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 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和车辆,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及车辆资料 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三、供应结算 1.由采购人每月初结算一次,结算时,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前5个工作 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采购 单位在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每天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 当月供应品种数量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十四、银行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地市级以上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合同总额5%银行履约保函,此保函在提供货物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没收银行履约保函中的履约保证金:(一)有明 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5 页 共 64 页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合 同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6 页 共 64 页 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甲 方:广州市公安局 乙 方: 甲 方:广州市公安局 电 话:83118193 传 真: 地 址:越秀区文德东路 4 号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CZ2021-0492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 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供应货品、合同总额及供货期 (一)供应货品:水果、粮油、米面豆制品、瓜果蔬菜、冻品、畜肉类、禽肉类、 活鲜鱼类、酱料干货 (二)合同总额:人民币肆佰零陆万元整(¥4,060,000.OO)。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最高限价 406 万元时,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随之终止。 二、总体要求 1、乙方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安全、卫生、质量、防疫、环境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 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无偿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批次 的合格检验证明(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7 页 共 64 页 4、所供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5、乙方必须负责中标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工作(甲方每月对蔬菜瓜果、肉类食材抽 样送检,如出现二次检测农药各污染物超标的,甲方即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传真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乙方须在 1小时内响应,并按 甲方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 7、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 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安全、保密、教育工 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9、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 须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 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乙方不得变更供应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 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11、甲方按合同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 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 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 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12、乙方须具备食材保鲜功能运输车辆,具备足够运输能力。 13、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及货物销售清单。 14、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 用。 15.乙方团队配送人员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 三、食材配送要求 (一)交货时间: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乙方 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甲方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其中,当天使用的食材在每天(工 作日)早上7点半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另行通知),其他食材及配料以甲方约 定时间送货为准,以便做好交收工作。甲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做好记录。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东路 4 号、增槎路 856 号,文明路迎恩里 5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8 页 共 64 页 号。 (三)甲方联系电话:(采购):83118193 (仓库):83118222(传真): (监督电 话):83113311。 (四)食材配送 1、数量要求: 1.1 乙方所送食材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和品种一致并以甲方的验货数量和品 种为准。 1.2 当甲方所订食材在市场上缺货或数量不足时,乙方应及早向甲方汇报、并商量 解决办法,以保证甲方正常的食堂供餐。 2、运输工具要求: 2.1 乙方具备食材保鲜功能的运输车辆,和足够的运输能力。 2.2 所有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3 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 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材,保证食材 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2.4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 温度要求,使运输食材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2.5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 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 程冷链不中断。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3、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 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 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 过 30 分钟。 (五)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使用单位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配选上述 食材按期出供货计划,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食材。 (六)甲方在接收乙方的食材时,发现食材有明显腐烂、受到污染,食材没有合 格标志的,包装明显破损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当场有权拒收该批食材,乙方应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39 页 共 64 页 在当日按照合同的约定重新组织送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不能交货。 四、食材退换 (一)凡要求乙方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而未能提供,或食材质量未达到要求,如假冒 伪劣、以次充好、变质、异味、发霉、过期等,甲方均可拒收和要求重新补货。如乙方 所供食材质量或规格未能完全符合要求或货不对板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对当次不良记 录存档备案。 (二)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除全部退货外,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 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食材中,发现乙方的食材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不符 合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的人员到场进行确认,对食材进行 拍照、固定证据、封存,并在 1 小时内送国家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食材不符合国家 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承担 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五、食材定价方式 (一)中标下浮率:水果类/瓜果蔬菜类 ,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类/酱料干 货类 ,冻品/禽肉类/活鲜鱼类/畜肉类 。 ( 二 ) 定 价 时 间 : 以 定 价 日 当 天 “ 广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网 站 http://fgw.gz.gov.cn/”的专题专栏 “广州菜篮子价格”中食材价格的“全市菜篮 子平均零售价”,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基准价; (三)结算公式:结算价格=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 供货量。 六、验收 (一)验收流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0 页 共 64 页 1、乙方负责将所有食材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食材经甲方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 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由甲方主管人员加盖“收货验讫单”, 相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依据。 2、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 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 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 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材没有曾经解冻痕 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 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 ——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如果只 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甲方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4、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箱以上(含五十箱)的抽查率为 10%, 五十箱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5、验收工作人员应按招标文件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 以确保食材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材有损 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食材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 于食材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 双方签字单据。 6、抽查发现食材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6.1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 食材全部退货。 6.2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甲方厨房工作人员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 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使用单位、食材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食材作退货处理。 6.3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 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食材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乙方处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 计出现 2次或者 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乙方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 由甲方在该月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7、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7.1 畜禽冻肉类整批食材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1 页 共 64 页 7.2 抽查发现部分畜禽冻肉类食材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 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材退货。 7.3 整批食材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食材合格证不齐全的,加 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食材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食材合格证 明的,将无食材合格证明的食材退货。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 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 责成乙方以不影响甲方正常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 生安全的食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食材均记录食材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验收 人签名确认,作报账依据和留档备案。 七、银行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地市级以上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合同总额5%银行履约保函,此保函在提供货物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下 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没收银行履约保函中的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 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八、结算方式 1、由甲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前 5 个工作日内, 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甲方在收到发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乙方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 金额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 九、售后服务 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食材质量,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 的一切费用。 十、保密协议 1、乙方在实施食材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2 页 共 64 页 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和车辆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 和车辆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 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和车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及车辆资料送甲方 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更换。 2、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 或外传。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 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 行拷贝或抄写。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 承担保密责任。 4、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个人资料 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5、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方面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 无关的其他办公场所。 6、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 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 7、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8、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 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9、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 10、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 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的保密责任有效期限:永久。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因乙方供应食材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无其它同类物资代替, 造成食材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供货期累计出现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交付的食材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 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供货期内累计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3 页 共 64 页 现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食材的,每出现1次,从逾期之日起每 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情况在供货期内逾期15天以上(含 15天)的或累计出现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经卫生防疫部门调查认定,甲方有关人员因食用乙方提供食材而导致不适的, 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总价20%的违约金。 6、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 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食材/接受服务,到期拒付食材/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 偿付本合同的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但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 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及服务的理由。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9、乙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因食材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具备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鉴定。 经检验,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 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食材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 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 达成协议时,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的诉讼管辖为甲方住所地法院。 4、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7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 存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4 页 共 64 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当积极寻求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 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及合同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最有利甲 方的为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 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 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合同一式七份,其中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监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 乙方(盖章): 地址:越秀区广州起义路 200 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广州市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5 页 共 64 页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 开标 (一) 交易中心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二) 解密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获取投标文 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三) 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 交易中心将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 公布,并通过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会员专区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投标人可 在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二、 评标委员会 (一)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 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则评标委员会全部由从政府采购专 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 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 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利害 关系之一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3.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 服务工作;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6 页 共 64 页 5.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 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 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三)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提交 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四)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标方法 (一)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分值 45分 30分 20分 5分 (二)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7 页 共 64 页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 商的现象。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 性的投标。 5.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 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四、 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 统。 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 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8 页 共 64 页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时认定供应商不合格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 理由。 3.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作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 如下: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 2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 览表》) 4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的。 (2)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3)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 (5) 投标人对采购人、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 公正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49 页 共 64 页 效投标处理。 3. 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应告知供应 商并说明理由。 4. 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分程 序。 (三) 技术评分 1.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 写《技术评分表》,如下: 分值(45)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8 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本项目整 体方案及对配送流程熟悉程度 综合评价) 投标人的整体方案及对配送流程熟悉程度综 合评价整体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非常熟 悉配送流程,得 8分;投标人的整体方案内容 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可行,比较熟悉配送流程, 得 5分;投标人的整体方案内容一般、合理性、 可行性一般,比较不熟悉配送流程,得 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8 食品货源安全保障能力(专用于 本项目) 投标人食品货源道顺畅合法、保障货品来源安 全的,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投 标人食品货源道比较顺畅合法、保障货品来源 安全的,比较满足采购需求,得 5分;投标人 食品货源道基本顺畅合法、保障货品来源安全 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2分;食品货源不 明,无法保障货物来源安全或无响应,得 0 分。 5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 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得 5分;食品质量保证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可行,比较符合采购 需求,得 3分;食品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一般, 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1分;其 他或无响应,得 0分。 8 食材配送服务方案 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完全 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食材配送服务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针对性比较强,比较符合 采购需求,得 5分;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内容一 般,针对性一般,基本不符合采购需求,得 2 分;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4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退换货方案全面、详细具体、流程科学合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0 页 共 64 页 退换货周期快速,得 4分; 退换货方案较为 全面、较为具体、流程比较合理、退换货周期 较为快速,得 2分; 退换货方案不够全面、 简略一般、流程合理性一般、退换货周期较慢, 得 1分;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4 应急服务预案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 急预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且详细的,得 4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和应急预案较为全面、科学、合理、可行且较 详细的,得 2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 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够全面、合理性、可 行性一般,得 1分;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8 供货系统配套设备(根据整个供 货系统的设备配置的完整性、科 学性等进行评价) 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完整科学,完全符合 或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整个供货系统的设 备配置比较完整科学,比较符合采购需求,得 5分;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完整性一般、 科学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2分;其 他或无响应,得 0分。 2. 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 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 商务评分 1.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 分表》,如下: 分值(30)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7 同类项目经验:依据 2018年以 来同类项目合同进行评审【分支 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 绩可纳入评审】 提供 2018 年以来的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一 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7分。请投标人严格按 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 评审结果。 6 客户评价(依据《业绩一览表》 中的业主评价) 每有一项类似优的评价得 1分,最高得 6分。 8 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 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 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高得 8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1 页 共 64 页 6 获得有关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 颁发的资质或奖项 每有一项得 1分;最高得 6分。 3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为查询渠道:1、对列入行政处罚的投标 人每一条记录扣 1分;2、对列入失信惩戒的 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0.5分。以上合计最高扣 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 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 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 说明:上表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 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 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 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价格评审 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 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二)点。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以下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 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A.对于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B.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2 页 共 64 页 1.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 对待,不作区分。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按下浮率报价项目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 中,取最高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水果类/瓜果蔬菜类下浮率(%)价格评分=[(1-最高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 7 分 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类/酱料干货类下浮率(%)价格评分=[(1-最高下浮率)÷(1- 投标下浮率)]×6分 冻品/禽肉类/活鲜鱼类/畜肉类下浮率(%)价格评分=[(1-最高下浮率)÷(1-投标 下浮率)]× 7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六)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属于商务评分的一部分)(适用于实行信用评价体系 2.0的项目)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说明: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 2.0指标说明》详见本项目招标 公告附件。 2.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供应商可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 2.0” 进行访问)。 (七) 综合评分的计算 1. 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2. 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 合评分相同的,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评分相同的,按技 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评分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 委员会抽签决定。 (八) 中标候选人推荐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3 页 共 64 页 1. 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低于第一 中标候选人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 弃中标资格。 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或设定核心产品的采购项目,对单一 产品或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五、 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子项目下列情况出现将 作废标处理: (一)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 定标 (一)交易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 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 候选人。 (二)采购结果确认后,交易中心将中标结果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 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须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完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4 页 共 64 页 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具体打印方式请查阅“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通知公告”栏。《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 法依据。 (四)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七、 签约和备案 (一)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第二章采购需求有相应约定 的从其约定)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 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二)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四)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 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八、 履约评价 (一)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5 页 共 64 页 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人凭CA数字证书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选择需评价的项目,根据中标人履约的实际情 况逐项进行评价。 (二) 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对其评价情况有异议的, 可向采购人反映,采购人应当检查有关评价情况并答复异议人,如有错误,应当修正。异 议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市、区财政局反映,市、区财政局调查后发现确有错误 的,有权要求采购人纠正。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6 页 共 64 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 式要求提交。(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 子签章。) 序号 内容 盖章要求 商务部分 1 ★投标承诺函 电子签章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电子签章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附件 1(提供以下相关证照 之一的扫描件):1 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 等 电子签章 4 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 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电子签章 5 ★开标一览表 电子签章 6 ★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电子签章 7 业绩一览表 电子签章 8 证书一览表 电子签章 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 电子签章 10 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电子签章 11 ★属于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电子签章 技术文件 12 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本项目整体方案及对配送流程熟 悉程度综合评价) 电子签章 13 食品货源安全保障能力(专用于本项目) 电子签章 14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 电子签章 15 食材配送服务方案 电子签章 16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电子签章 17 应急服务预案 电子签章 18 供货系统配套设备(根据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的完 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价) 电子签章 19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电子签章 2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电子签章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7 页 共 64 页 特别提示与要求!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 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内 容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投标材料,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 投标承诺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 目编号:CZ2021-0492)的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 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 将延至本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二、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 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 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 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 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五、 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中标,保证履 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 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 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 六、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 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8 页 共 64 页 七、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邮编) 传真 电话、手机 联系人(职务)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2021-0492)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 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 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分支机构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59 页 共 64 页 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60 页 共 64 页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 目编号:CZ2021-0492)的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 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 开标一览表 水果类/瓜果蔬菜类下浮率(%) 粮油面类/米面豆制品类/酱料干货类下浮率(%) 冻品/禽肉类/活鲜鱼类/畜肉类下浮率(%) 填报要求: 1.报价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等所有税费。 2.投标人所报下浮率高于 40%的,必须在《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内提供报价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响应情况 差异 1 ★投标人所报下浮率高于 40%的,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 报价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61 页 共 64 页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 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 3 以下内容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 号条款详细列举 4 … 填写要求: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 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业绩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时 间 业主评价 项目单位联系人 电话 1 2 3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62 页 共 64 页 填报要求: 1、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填报要求: 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63 页 共 64 页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 1.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049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第 64 页 共 64 页 采购需求 投标人响应 序号 项目内容 承诺 差异 1 2 3 4 5 6 … 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 广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集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Z2021-0492)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采购预算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四)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关于关联企业 (六)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八)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 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四、 投标要求 (一)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7.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9.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0.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有效期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总体要求 四、具体要求 五、食材退换 七、交货要求 八、验收要求 九、报价要求 十 、票证要求 十一 、管理要求 十二、保密条款 十三、供应结算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 开标 二、 评标委员会 三、 评标方法 四、 评标程序 (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的。 (2)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3)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 投标人对采购人、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 项目废标处理 (一)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 定标 (一)交易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结果确认后,交易中心将中标结果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须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完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具体打印方式请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通知公告”栏。《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四)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 签约和备案 (一)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第二章采购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二)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四)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八、 履约评价 (一)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选择需评价的项目,根据中标人履约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评价。 (二) 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对其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反映,采购人应当检查有关评价情况并答复异议人,如有错误,应当修正。异议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市、区财政局反映,市、区财政局调查后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要求采购人纠正。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二、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五、 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 六、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2021-07-26T12:55:08+0800 1页(243.23,264.1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法定代表人公章),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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