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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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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27日 15:5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招标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龙港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7日 15: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7日 13:30
开标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凯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744036
采购单位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池荧0429-3103102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凯024-22744036

项目概况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ctc-21-62

项目名称: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食品招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货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至 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五层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1、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注: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号

联系方式:池荧0429-310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联系方式:李凯024-22744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凯

电 话: 024-2274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