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27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2招标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公司厂区员工约700余人,年平均就餐人数在12万人次左右,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并根据公司要求为员工提供特色服务、福利发放服务,在机组检修及其他突击工作期间负责现场茶水、点心、盒饭供应。目前送运行早、中、晚餐各65份左右,中餐日常约450人次,检修和特殊情况期间最多可达700人次,晚餐30-50人左右。承包方根据招标方的具体需求,派遣项目服务人员。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承包方根据招标方的具体需求,派遣满足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2 最高投标限价:/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职工满意度测评低于60%为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在发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承包方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合同可按年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在发包方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员工满意度两次低于60%的,或发生食品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包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
(2)财务要求:良好,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型以上企事业单位2年以上食堂承包的业绩,提供自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餐饮服务承包(或餐饮服务劳务派遣)合同;
(4)信誉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5)其他要求:
a、历年来,在餐饮服务承包的业绩中,服务单位的员工满意度不得低于60%;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不安全事件,未发生被发包方中止合同的事件,投标申请人须为此提供承诺书;
b、承包方有完备的餐饮服务人员储备,能满足招标方食堂服务需要的各类服务人员,特别是技术力量较强的厨师和点心加工人员,其中具有国家职业技能资质高级工及以上(原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人员不得低于4人;
c、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年以上同岗位餐饮管理经验;拟派厨师长应具有高级工(原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d、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勘察函。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4日,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
账 号:8801015473000018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注:因疫情防控,报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邮寄至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5.2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邮寄仅限于邮政EMS快递或顺丰快递)。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1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因疫情影响,现场投标人送到文件后即可离场。
(2)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邮寄送达时间:2021年9月15日14:00前(邮寄送达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在快递配送时,电话提醒招标代理公司人员注意查收,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收件人:王曦;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注意:请邮寄单位注意时间差,提前做好准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自行加入qq群:891370622,在线直播间在线参与开标。
5.5特别提醒: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及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生港街道 |
联系人: |
蒋女士 |
电话: |
0513-85165056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
联系人: |
王曦 |
电话: |
0513-89010636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719521410@qq.com |
2021年8月27日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8月27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服务要求 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2招标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公司厂区员工约700余人,年平均就餐人数在12万人次左右,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并根据公司要求为员工提供特色服务、福利发放服务,在机组检修及其他突击工作期间负责现场茶水、点心、盒饭供应。目前送运行早、中、晚餐各65份左右,中餐日常约450人次,检修和特殊情况期间最多可达700人次,晚餐30-50人左右。承包方根据招标方的具体需求,派遣项目服务人员。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承包方根据招标方的具体需求,派遣满足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2 最高投标限价:/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职工满意度测评低于60%为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在发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承包方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合同可按年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在发包方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员工满意度两次低于60%的,或发生食品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包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
(2)财务要求:良好,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型以上企事业单位2年以上食堂承包的业绩,提供自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餐饮服务承包(或餐饮服务劳务派遣)合同;
(4)信誉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5)其他要求:
a、历年来,在餐饮服务承包的业绩中,服务单位的员工满意度不得低于60%;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不安全事件,未发生被发包方中止合同的事件,投标申请人须为此提供承诺书;
b、承包方有完备的餐饮服务人员储备,能满足招标方食堂服务需要的各类服务人员,特别是技术力量较强的厨师和点心加工人员,其中具有国家职业技能资质高级工及以上(原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人员不得低于4人;
c、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年以上同岗位餐饮管理经验;拟派厨师长应具有高级工(原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d、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勘察函。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4日,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
账 号:8801015473000018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注:因疫情防控,报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邮寄至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5.2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邮寄仅限于邮政EMS快递或顺丰快递)。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1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因疫情影响,现场投标人送到文件后即可离场。
(2)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邮寄送达时间:2021年9月15日14:00前(邮寄送达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在快递配送时,电话提醒招标代理公司人员注意查收,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收件人:王曦;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注意:请邮寄单位注意时间差,提前做好准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自行加入qq群:891370622,在线直播间在线参与开标。
5.5特别提醒: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及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生港街道 |
联系人: |
蒋女士 |
电话: |
0513-85165056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
联系人: |
王曦 |
电话: |
0513-89010636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719521410@qq.com |
2021年8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513-85165056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
1.1.4 |
项目名称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承包方根据招标方的具体需求,派遣满足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
|
1.3.2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职工满意度测评低于60%为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在发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承包方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合同可按年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合同期内,在发包方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员工满意度两次低于60%的,或发生食品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包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
|
1.3.3 |
项目地点 |
南通市天生港镇 |
|
1.3.4 |
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 |
按本项目《2021年南通天电员工食堂服务项目外包要求》执行。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况 |
见招标文件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见招标文件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勘察函。现场踏勘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 杨远斌 电话:0513-85165255 18751313695 口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
不召开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
/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 口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应在开标截止日15天前将异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名发至指定邮箱(719521410@qq.com) |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获取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 |
|
2.3.1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公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 |
|
2.4 |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
应在开标截止日15天前将异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名发至指定邮箱(719521410@qq.com)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格审查材料:正本 壹份,副本 贰份; 价格标:正本 壹份,副本 贰份。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口简易计税方法 |
|
3.2.4 |
报价方式 |
口单价 总价 |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不接受调价函 |
|
3.2.6 |
最高投标限价或计算方式 |
无 口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计算方式: |
|
3.2.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 账 号:8801015473000018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 |
|
3.4.4 |
其他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1(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5.1(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口不适用 适用。 资质证书包括: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 |
|
3.5.1(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近2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近2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9至2020年(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5.1(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口不适用 适用。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型以上企事业单位2年以上食堂承包的业绩,提供自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餐饮服务承包(或餐饮服务劳务派遣)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口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口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口业主证明 口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口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口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口其他要求: |
|
3.5.1(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口不适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
|
3.5.1(6) |
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
1、历年来,在餐饮服务承包的业绩中,服务单位的员工满意度不得低于60%;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不安全事件,未发生被发包方中止合同的事件,投标申请人须为此提供承诺书; 2、承包方有完备的餐饮服务人员储备,能满足招标方食堂服务需要的各类服务人员,特别是技术力量较强的厨师和点心加工人员,其中具有国家职业技能资质高级工及以上(原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人员不得低于4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年以上同岗位餐饮管理经验;拟派厨师长应具有高级工(原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4、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勘察函。 |
|
3.5.1(7)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第1.4.4项情形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包括: 1.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 其他: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口允许 |
|
3.7.5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2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口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形式:U盘 |
|
3.7.6 |
投标文件装订的其他要求 |
/ |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月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1. 开标顺序:详见招标文件 2.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3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推荐名中标候选人1名。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
口是 否 |
|
7.5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口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费金额5% |
|
8.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纪检监察室 地 址: 电 话:0513-85165701 传 真: 邮政编码: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
否 口是,具体要求: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口不要求中标人承担 要求中标人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本次项目按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计算。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单独列项,中标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
|
10.2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2 资金落实情况
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的分工,各方应具备与其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仅适用于工程类货物项目)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仅适用于工程类货物项目)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仅适用于工程类货物项目)
(10)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3本次项目按食堂餐饮外包服务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计算。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单独列项,中标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计算过程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招标代理业务劳务费中标金额为11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110-100) ×0.8%=0.08万元
1.5+0.08=1.58万元
总代理费为1.58+0.8=2.38万元
1.5.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2021年南通天电员工食堂服务项目外包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在规定的时间之后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