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1359002-CG-0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17-00013
3、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1、针对医院职工供应早、中、晚三餐以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2、针对医院患者及家属供应及配送早、中、晚三餐;3、为需要提供营养餐的患者制定和配送营养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0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中医医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乐山街4号
联系方式:18972435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18-602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王女士
电 话:18972435528 、0718-6023518
- 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咸丰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YC21359002-CG-00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咸丰县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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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要求 15
第四章 磋商步骤及方法 1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3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9 月 7 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1359002-CG-0008
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17-000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采购需求:
1、针对医院职工供应早、中、晚三餐以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2、针对医院患者及家属供应及配送早、中、晚三餐;3、为需要提供营养餐的患者制定和配送营养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8 日至2021年9 月6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项目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021年 9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9 月7日9时30分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乐山街4号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方式:18972435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18-602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72435528 、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咸丰县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乐山街4号 联 系 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18972435528 |
2 |
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8-6023518 |
3 |
项目名称 |
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YC21359002-CG-0008 |
5 |
项目地点 |
咸丰县 |
6 |
采购需求 |
1、针对医院职工供应早、中、晚三餐以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 2、针对医院患者及家属供应及配送早、中、晚三餐(配送至病房,不准在职工食堂内就餐); 3、为需要提供营养餐的患者(如:烧伤、手术、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制定和配送营养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7 |
项目预算 |
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9 |
合同履行期限 |
一年 |
10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条款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14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 |
15 |
响应文件 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16 |
磋商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
17 |
履约担保 |
? 不交纳 □ 交纳 |
18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
19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2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
2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22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同磋商公告公示媒介 |
23 |
成交通知书 |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注:本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 定义
2.1“采购单位”是指:咸丰县中医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咸丰县财政局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2.3 “磋商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投标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磋商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
3. 磋商费用
3.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代理服务费
根据财库〔2018〕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协商及合同约定,本次采购项目收费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二、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要求;
(4)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
4.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
5.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5.4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5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 响应文件的语言
6.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各种复印件须加盖磋商投标供应商鲜章。
7.1价格文件
(1)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7.2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除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外投标供应商还需单独手持一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便于开标时核验身份)
(4)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8)近三年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技术服务方案。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如磋商文件约定分标段进行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标段参与磋商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应按每标段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标段的项目名称和投标供应商名称。
8.2投标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8.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8.4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8.5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
8.6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采用“热融方式”(即书本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响应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 磋商报价
9.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默认为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未填写货币单位的视同以人民币报价。
9.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报价表》等报价表格式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其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其报价无效。
9.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填报,最终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也不能超过投标首轮报价(即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所列价格)(若磋商过程中有存在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基准),否则其报价无效。
9.4投标供应商作出最终报价后不得改动,最终报价即为最终成交价格,最终报价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价格,含一切税费及其他等一切费用。
9.5唱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供应商应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9.6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
9.7磋商结束后,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供应商提供一个方案,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 联合体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磋商的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14.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贰 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正本内容须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鲜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鲜章的除外),响应文件副本为正本复印件,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鲜章。
14.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的旁边签字方可有效。
14.4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处,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名的原件,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5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5.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供应商若有疑问,须在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3911418@qq.com)
16.现场踏勘
16.1投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采购要求决定是否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6.2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介绍的项目区域和周边相关环境情况,投标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供应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合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如有)”、“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 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磋商投标供应商鲜章,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磋商投标供应商鲜章。
17.2价格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报价表》除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装订以外,还应单独密封封装,封装后其封面必须注明“价格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如有)”、“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7.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此项资料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附一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以便核实身份,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同无效。
1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 投标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19.2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9.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9.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20.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授予合同
21. 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成交的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的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的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和质疑
22. 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2.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2.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2.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2.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2.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七、适用法律
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24. 本文件所有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八、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25.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方:即咸丰县中医医院、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四、服务年限:1年
五、服务范围:承包方应为医院提供服务并服从医院管理。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一)针对医院职工:
供应早、中、晚三餐以及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
(二)针对医院患者及家属:
1、供应及配送早、中、晚三餐(配送至病房,不准在职工食堂内就餐)。
2、为需要提供营养餐的患者(如:烧伤、手术、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制定和配送营养餐。
六、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膳食供应方案及标准。以人体对营养的综合需求为准则,结合季节变化和人群特点,制定风味多样的菜谱选择使用,满足大部分职工的口味,每季度征求一次职工意见,加以改进和完善:
1、早餐:每餐不少于5个品种(煮的面食臊子不得少于3种),做到搭配得当,营养均衡。
2、中晚餐:保证三荤三素一汤一小菜,做到营养均衡、搭配得当。
3、公务接待餐根据实际情况定制。
4、菜谱一周内无重复,每周四将下周菜谱交于归口管理科室审核公示。
5、三餐的供应时间:早餐7:00-9:00,中餐11:00-14:00,晚餐16:30-19:00,公务接待餐的制作和服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承包方必须执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确保食材原料采购渠道正规并落实60%以上部分通过“扶贫 832”平台采购。
(三)食品安全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为准则,制订食品卫生安全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体系,确保饮食安全。
(四)食堂卫生及消毒。建立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做到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卫健局及我院院感检查合格,确保环境及食品卫生达标。
(五)人员要求
1、专业厨师不得低于 1 人,须具备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低于5人;(洗碗1人,配菜2人,白案1人,卫生员1人)
2、所有人员每半年体检一次,提供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确保身体健康。
3、员工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4、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作服、食宿、劳保用品及与食堂经营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员工管理实行医院备案制度(包括员工从业上岗资格和新进员工备案),员工与成交供应商形成劳动用工法律关系,有关劳动争议以及其他一切争议或赔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医院无关。
(六)文明用餐,禁止浪费。引导职工节俭用餐,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按照健康、从简、营养均衡的原则提供饮食,倡导“不剩饭、不剩菜”和“光盘行动”。
(七)剩饭、剩菜及污物的处理。剩饭、剩菜及污物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交专门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如未按时处理,院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八)应急处置。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如遇停气、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承包方必须保证院方职工、患者及家属的正常就餐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八、收费标准:食堂按医院核定标准及职工消费据实结算,职工约400人,其中早餐不高于6元/人/餐(煮的面食价格不得超过6元,其他如包子、馒头、牛奶、鸡蛋等根据市场行情定价,但不得超过6元);中、晚餐不高于10元/人/餐。
九、服务对象:承包方只能为院方指定的对象提供服务,若非院方要求,严禁对外经营。
十、费用核算:甲方每月按职工消费费用据实结算,其他产生的费用如食品安全及卫生相应检查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设备、设施管理及保养维护
院方提供场地及设施设备,负责水电、费用的缴纳,承包期内设备、设施损坏,一律由承包方承担维修或赔偿,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同样由承包方承担。
十二、院方每月对承包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在当月费用中扣除一定费用或者解除合同,具体考核细则签订合同时约定。
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磋商过程及合同中完善,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从其规定。
第四章 磋商步骤及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
2. 文件初审
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
3.4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确认修正、补充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7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已响应的修正、补充内容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9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包含实质性变动内容)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采购结果确认
4.1根据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
5.1 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为资格与符合性审查。
1.1资格与符合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及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的,或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资格要求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
财务状况和完税及社保证明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
||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
无不良及失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供应商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磋商报价表》;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
未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报价的(价格评审优惠除外); |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响应或满足“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
|||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
其他 |
本表中所要求资料需清晰可见(因模糊不清导致投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情形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全部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无需单独提供,承诺及书面声明等需是提供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
5.2评分标准
磋商小组对于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100分,扣分只扣单项分,单项分扣完为止。
(一)评分标准
1.本次磋商活动的评项目及分值设置如下
(1)价格部分:(满分15分)
(2)商务部分:(满分20分)
(3)技术服务方案部分:(满分65分)
2.评分时,采用四舍五入法,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专家按“评分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打分,须在评分表上注明扣分理由。
评审标准表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15分 |
报价得分 |
15 |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技术服务方案 65分 |
服务方案 |
16 |
对本项目的食堂外包服务工作的规划以及对本项目服务管理进行分析,制定工作方案:1.原材料(半成品)采购管理方案(4分);2.成本控制措施(4分);3.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或流程(4分);4.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4分)。 ①方案、措施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得4分; ②方案、措施有所欠缺,有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工作能够运行,得2分; ③方案、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管理制度 |
12 |
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管理制度:1.运营管理制度(4分);2.仓库管理制度(4分);3.人员管理制度(4分)。 ①制度完善,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完全能够执行得4分; ②制度完善,针对性和可行性不强,有考虑到实际情况,能够执行得2分; ③制度不完善,针对性和可行性不强,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或不能够执行不得分; |
|
环境卫生 管理方案 |
8 |
根据食堂环境制定卫生管理方案:1、餐具清洗消毒和现场卫生方案(4分);2、食品的储存及加工制作方案(4分)。 ①方案、措施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得4分; ②方案、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得 2 分; ③方案、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食品质量 控制方案 |
5 |
根据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的专业程度: ①方案、措施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食品质量有保障得5分; ②方案、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无重大缺陷得2分; ③方案不合理,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餐饮内容 规划与设 计方案 |
5 |
针对本项目制定对应的餐饮设计规划(包括:菜品品种及数量;餐单设计思路和荤素搭配等): ①菜品结构及餐单能充分满足采购要求,荤素搭配均衡,做到品种多样化,能适应不同口味需求得5分; ②餐单内容简单,菜品结构单一,能适应部分口味需求的得2分; ③不能适应不同口味需求不得分。 |
|
食品安全 方案 |
5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详细具体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预案(蔬菜、肉类、蛋类、米、调味品等): ①方案、措施详细全面,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食品安全有保障得5分; ②方案、措施有所欠缺,但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无重大缺陷得 2 分; ③方案、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应急保障 方案 |
10 |
针对本项目制定对应的应急预案:1、设备设施突发故障应急预案(2分);2、食品中毒事故应急预案(2分);3、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2分);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分);5、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2分)。 ①应急保障预案科学、全面,机构健全,应急团队及保障设备配备合理、实操性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方案科学合理的能够应对特殊突发事件的得2分; ②预案方案不全面、不完整的得1分; ③预案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服务承 诺及惩 罚措施 |
4 |
1、投标供应商承诺服务、餐食、安全等各项质量指标符合采购人要求,服从采购人管理得2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有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且承诺有具体实施措施及处罚措施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20分 |
同类业绩 |
6 |
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业绩,至今仍在服务且实际运营年限3年(含)以下的得2分,超过3年且在5年(含)以下得4分,超过5年(含)以上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8 |
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齐全得5分,有缺项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拟派的专业厨师具备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
|
扶贫采购工作经验 |
6 |
投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扶贫采购任务,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经验。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扶贫采购合同或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内容需包含扶贫相关内容或相关政策)。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只计算一次。 |
|
评分汇总 |
100 |
得 分 |
5.3计分办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三、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四、磋商失败条件
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
中标的投标文件;
合同书;
合同条款;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附件;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竞争性磋商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竞争性磋商中有明确规定。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封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 ),我方愿意以 的投标价(或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工作。
(4)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天。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磋商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方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
磋 商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
投标服务内容 |
|
2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注:1.本表为开标所用,其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2.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计算;
3.供应商另自拟明细报价表进行详细报价说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注:参加磋商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单独携带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项目包号: 包)招标采购服务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代理人(签字):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注:参加磋商时,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附件四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工 |
||||||||
基本账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