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350122]HJGS[GK]2021009 发布时间: 2021-08-27 18:14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2]HJGS[GK]2021009-1)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2]HJGS[GK]2021009-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 144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2]HJGS[GK]2021009-1 包1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期为三年(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算)。经考核合格后每年一签,不合格中止合同。中标人必须保证每日三餐提供的菜样与数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执行,并做到明码标价。就餐人员自愿选择菜样,费用当场刷卡,不设最低消费,价格固定。低年级学生选菜样刷卡时,执教的教练员和生管人员应在现场协助选菜及监督食堂刷卡管理人员现场刷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人应以公司为单位并具备经营餐饮业许可资质,配备的工作人员需经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签约后,中标人应为食堂配备有从业资 格证书的厨师,并相应配备服务员、勤杂工等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 | 年 | 中标人应以公司为单位并具备经营餐饮业许可资质,配备的工作人员需经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签约后,中标人应为食堂配备有从业资 格证书的厨师,并相应配备服务员、勤杂工等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44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连江胡武 (包1) |
评审专家: | 黄仪,吴新颖,薛亦玉,吴秀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9.1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 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年,(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9.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账号:155 269 45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HJGS[GK]2021009-1 包1 :5556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截止北京时间2021年08月24日上午09:30,共有四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小组对四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所有投标人均符合资格性要求。其中福建到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小型企业;广州市乐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属于中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文笔东路五大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13950434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林杰勇
电 话:0591-86216625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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