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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行政事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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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8:39:5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8日 09: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G2021165323

2.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139944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坪地街道一办、二办食堂烹饪服务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之一:《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20:00:00至2021年09月07日 09:1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1年08月27日 20:00:00至2021年09月07日 09:10:00(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书确认”;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后,通过“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中撤销投标文件功能撤回已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1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1.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9月08日 09: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09月08日 09:10:0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 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2021-8-28至2021-9-7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9月03日 09:1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后续在投标截止前3日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页(http://lg.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27020558)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955253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坪地段347号
    联系方式:84093921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
    联系方式:传真电话: 0755-89552121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89552611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89552511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8月27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政府采购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文件

    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LGCG2021165323

    项目名称:

    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质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采购项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

    2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的

    3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额的,若有分项预算限额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分项预算限额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5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7

    所投货物、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报价构成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

    9

    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或对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的

    1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响应的

    12

    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无效的

    13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的

    14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5

    选用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

    16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设计及管理思路

    5

    (一)评分内容:

    项目设计及管理思路包含:①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②管理目标;③培训方案;④管理制度措施。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3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评审为优:方案合理完整细致,针对性强,描述清晰度高加20%;

    评审为良:方案比较合理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5%;

    评审为中:有方案合理性一般,部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0%。

    评审为差有方案但缺乏针对性,描述不清得0。

    如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服务组织方案

    5

    (一)评分内容:

    服务组织方案包含:①菜品种类;②原材料的验收标准;③菜品加工流程④食堂设施设备安全控制措施。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3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评审为优:方案合理完整细致,针对性强,描述清晰度高加20%;

    评审为良:方案比较合理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5%;

    评审为中:有方案合理性一般,部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0%。

    评审为差有方案但缺乏针对性,描述不清得0。

    如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3

    管理方式及工作计划、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

    5

    (一)评分内容:

    管理方式及工作计划、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包含:①管理方式;②工作计划;③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

    (二)评分依据:

    1、满足三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评审为优:方案合理完整细致,针对性强,描述清晰度高加20%;

    评审为良:方案比较合理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5%;

    评审为中:有方案合理性一般,部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0%。

    评审为差有方案但缺乏针对性,描述不清得0。

    如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4

    应急保障管理方案

    5

    (一)评分内容:

    应急保障管理方案包含:①临时用餐应急预案;②食物中毒预案;③消防安全预案;④员工劳资纠纷预案。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3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评审为优:方案合理完整细致,针对性强,描述清晰度高加20%;

    评审为良:方案比较合理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5%;

    评审为中:有方案合理性一般,部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0%。

    评审为差有方案但缺乏针对性,描述不清得0。

    如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5

    食堂管理服务

    5

    (一)评分内容:

    食堂管理服务包含:①食堂管理制度(含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②食堂工作职责;③食堂工作流程;④疫情防控措施。⑤节能措施。

    (二)评分依据:

    1、满足五点得80%,满足任意四点得60%;满足任意三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评审为优:方案合理完整细致,针对性强,描述清晰度高加20%;

    评审为良:方案比较合理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5%;

    评审为中:有方案合理性一般,部分方案具有针对性,描述清晰加10%。

    评审为差有方案但缺乏针对性,描述不清得0。

    如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6

    管理服务承诺

    5

    (一)评分内容:

    1)承诺中标后不转包、分包本项目食堂管理任务;

    2)承诺向员工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员工的工作服装、劳动服务保障等;

    3)承诺从管理服务费中承担服务期间派遣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4)相关的违约承诺情况。评审标准:

    (二)评分依据:

    提供以上4项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0%,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7

    服务人员人工成本

    10

    (一)评分内容:

    人工平均成本在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4倍基础上每增加850元加25%,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以“报价构成表”中人工总成本报价÷本项目服务总人数÷本项目服务期限(按总月份数计算,如: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按12个月计算)作为评分依据。

    3

    综合实力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企业认证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初次发证日期为准)获得:

    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餐饮管理服务,每具有一项得25%,本项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明文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中查询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

    3、证书标明需年度审核的,需有已年审标志。

    2

    拟安排的厨师长(仅限1人)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厨师长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1、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其他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技师二级或以上证书,得40%;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其他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技师三级证书,得20%;最高得40%。

    2、具有大专学历的得30%;

    3、具有食堂烹饪或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3年或以上的得20%,3年以下得10%;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类别等级:餐饮服务中级或以上)得10%;

    以上四项合计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1、2、4)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2、提供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清单,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3、(评分内容3)项目工作经验提供项目的合同关键页或项目中标通知书及项目甲方盖章(甲方下属机构或分支机构盖章无效)的证明材料。

    3

    拟安排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厨师长除外)

    10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相关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三级)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0%分,中级(四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本项最高得70%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三级)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30%分,中级(四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本项最高得3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2、提供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清单,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4

    企业荣誉

    3

    (一)评分内容:

    获得政府部门表彰并授予奖项:省级或以上的得100%;市级的得80%;区(县)级的得60%。

    (二)评分依据: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没有或无法评定不得分。

    5

    公共责任险

    6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有效的公共责任险:

    (1)总保额≥500 万元的得100%;

    (2)400 万元≤总保额<500 万元的得80%;

    (3)300 万元≤总保额<400 万元的得60%;

    (4)其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服务便利性

    3

    (一) 评分内容:

    在深圳有固定服务网点的得100%;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如果是自有的办公场所,需提供自有证明;投标人如果是租赁的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

    7

    同类项目业绩和履约评价

    9

    (一)评分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每具有一项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含社区工作站)食堂烹饪或餐饮管理服务同类项目业绩并经服务单位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得35%,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以下三项需同时提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3、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 100 分、98 分等的)不计分。

    (未按要求提供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8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3

    (一)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节点内容填写的扣40%;

    2、投标文件有缺漏项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20%;

    3、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20%;

    4、投标文件编排混乱的扣20%。

    无以上述情况本项得100%

    (二)评分依据: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判断。

    9

    诚信

    5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投标书目录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 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 投标人情况介绍

    ?? 企业认证

    ?? 拟安排的厨师长(仅限1人)情况

    ?? 拟安排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厨师长除外)

    ?? 企业荣誉

    ?? 公共责任险

    ?? 服务便利性

    ?? 同类项目业绩和履约评价

    ?? 项目设计及管理思路

    ?? 服务组织方案

    ?? 管理方式及工作计划、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

    ?? 应急保障管理方案

    ?? 食堂管理服务

    ?? 管理服务承诺

    ?? 报价构成表

    ??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特别提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

    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供应商/投标/通用表格中《通用条款SZLGZFCG—2020年第1版本》。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相关规定,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GCG2021165323

    2.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

    3.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39.944万元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之一:《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21年8月 27日20时00分2021年9月7日9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凡未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89805300)。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现场踏勘:无现场踏勘

    7. 澄清及质疑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澄清,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疑问的,请投标人于 2021年9月3日9时10分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投标截止前三日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上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

    8.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9.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8日9时10分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1年9月8日9时10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电子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的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2.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招标人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 邮编: 518172

    网址:http://lg.szzfcg.cn

    咨询电话:0755-89552611

    传真:0755-89552121

    14.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段深惠路347号

    项目联系人:池工

    联系电话:0755-89940930

    15.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帐 号:(人民币)632765971(用于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

    提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的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履约保证金

    为合同价款的3%

    说明:

    1.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8条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执行。

    3.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7

    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综合得分相同时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公开招标,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因得分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标段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抽签法确定中标人。

    二、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人的,由评委会按系统自动生成的《综合得分表》中投标人的排列次序对综合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供应商进行抽签,并由评委会在《抽签结果确认表》予以记录签字。抽签结束后,按大号优先的原则确定抽签供应商的最终综合排名次序。根据最终的综合排名次序,本项目排名前N(N为中标供应商数量)名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其中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三、抽签过程中若出现同号导致在前N名供应商中仍有供应商无法确定具体名次的,则同号的供应商须进行再次抽签,直到确定所有前N名的供应商所对应的名次为止。

    四、如在抽签过程中遇到因设备问题不能产生抽签球号或号码球不到位的,则该次抽签无效,重新进行抽签。

    (三) 投标关键信息(投标一览表)填写说明

    上述开标一览表格式在投标书编制软件V2.0(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的格式样式有所不同,但所需要填写的内容基本相同)中自动生成,软件提示开标一览表中有些必填项,其中有些填写项的单位与本项目投标要求不相适应,为避免各投标人填写不统一,现特别说明如下:

    (1) “包”、“投标商名称”(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中对应的名称为“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2)“工程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中的工程名称默认为“新工程”,投标人须修改为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没有按上述(1)、(2)点要求正确填写“包”、“工程名称”“投标商名称”及“投标总价(人民币/元)”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4)“完工期(天)”及“备注”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可填写任意内容。

    (四)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提供服务,最终报价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0%。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2、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最终报价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3%;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最终报价在其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0%。

    3、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第二部分 服务需求

    带★项为不可负偏离要求,有一项负偏离即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提交《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并以此作为投标人是否满足★号条款的依据,若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的烹饪服务(仅限烹饪服务工作,不涉及食品原材料及物品、设备等采购),同时负责服务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保洁等工作。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

    根据公开招标竞争性原则,当合格投标人少于N+2名(N为该包需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数量),公开招标失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重新组织采购。

    当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N+2名时,依据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按综合排名的先后顺序进行替补。如遇有中标供应商违约被取消中标资格时,排名靠前的备选供应商有优先替补权。

    2、范围:街道一办、二办食堂干部职工用餐(含节假日工作餐)、公务接待、重大活动供餐服务,早午面点间,不对外经营。食堂人员需听从采购人安排具体工作地点。需优先选聘食堂原有厨师及厨工。

    3、服务内容:

    (1)为一办干部职工食堂全年早、中、晚餐烹饪服务(含工作餐、公务接待、重大活动供餐服务),同时负责服务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保洁等工作。一办就餐人员约260人,晚上就餐人员初步预计110人,场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周六、周日就餐人员90人。

    (2)为二办干部职工食堂早、中餐烹饪服务,同时负责服务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保洁等工作。场地面积约355.8平方米。二办食堂就餐人员约160人。

    4、服务时间:

    一办食堂周一至周日(节假日正常开餐);所有节假日人员加班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付,采购方不再支付。

    二办食堂周一至周五(如临时加班或节假日加班,应及时保障服务用餐);所有节假日人员加班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付,采购方不再支付。

    (1)早餐:8:00-8:50;

    (2)中餐:12:00-13:00;

    (3)晚餐:18:00-19:30

    (4)有特殊情况提前或退后用餐时间的,以通知为准。如采购单位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求,供应商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5、以自助餐形式,合理安排食谱,一周内菜式口味基本不重复,按季节不断调换菜式品种:

    一办食堂:每餐提供不少于6个品种(其中早餐为8种,午餐为6菜一汤,晚餐为4菜一汤)。

    二办食堂:每餐提供不少于6个品种(其中早餐为8种,午餐为6菜一汤)。

    食堂采取自选分餐形式供应,中标方自选供应品种早餐不少于8个(含馒头、包点、蛋类、粗粮、豆浆、粥类、粉类、小菜等),午餐不得少于6个(2荤3素1混1汤);晚餐不得少于4个(2荤1素1混1汤):午餐汤须用大骨、鸡等搭配豆类、海带、玉米等熬制营养汤,米饭,面食搭配供应,就餐者自愿选择,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排食谱。

    6、职责:负责做好职工食堂日常事务性工作,按照采购方要求聘用符合条件的食堂各岗位人员服务,以保证采购单位全体职工正常就餐,做好食堂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厨房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水电费用、燃料费用和设备维修费用都由采购方负责。

    二、详细服务需求

    1、人员及资质要求

    (1)一办、二办食堂

    ①厨师长1 人,男女不限,30~50岁,全面负责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运营、菜单安排、客户沟通、内外事务处理、疫情防控管理等;具有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统筹能力、管理能力。

    中式烹调师5人,男性,主要负责早中晚餐煮焖炖烹饪,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工作责任心强、有高度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30~50岁,具有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③中式面点师3人,男性,负责制作早餐、糕点、午餐主食等,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工作责任心强、有高度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30~50岁,具有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④厨工7人:负责清洗各种厨具器皿,食材粗加工,跟进食堂服务,保持环境卫生;男女不限,30~50岁,身体健康,具有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人员类别

    数量

    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人员可偏离条件

    1

    厨师长

    1

    男女不限,30~50岁,身体健康,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两针接种,无中高风险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无犯罪记录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其他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技师二级或以上证书;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3、具有食堂烹饪或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类别等级:餐饮服务中级或以上)

    2

    中式烹调师

    5

    男性,30~50岁,身体健康,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两针接种,无中高风险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无犯罪记录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3

    中式面点师

    3

    男性,30~50岁,身体健康,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两针接种,无中高风险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无犯罪记录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

    4

    厨工

    7

    男女不限,30~50岁,身体健康,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两针接种,无中高风险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无犯罪记录

    具有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合计

    16

    2、其他

    (1)食品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遵守法律,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食堂员工出现咳嗽、发热等病症时,投标人应通知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并补充人员确保正常供餐。中标方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2)饭菜质量

    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好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菜。注重食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

    (3)环境卫生

    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食堂洗手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确保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操作区等加工经营场所整洁,地面平整,排水沟通畅,食品加工区无污染源。

    (4)食堂工作人员穿浅色或白色干净工作服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上完厕所必须洗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披头散发、不佩戴戒指耳环等有碍操作饰物在饭堂工作。

    (5)厨具、饮具、餐具必须每餐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环境卫生方面应保持饭堂干净、整洁、食物经清洗干净后方可加工,保证饭菜无变质、无沙粒、无杂物、干净卫生、饭热菜香。

    (6)定期做好防鼠防蝇防尘。如因卫生问题或食物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事故,经相关卫生防疫部门确认为由中标方原因造成属实的,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无条件即时解除合同,并由备选供应商接替。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和工作制度等内容。工作期间,不准在厨房内吸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等工作,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和食物中毒,中标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食堂实行晨检制度并做好晨检记录。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供应商赔偿。供应商应制定相应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8)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使所有厨房工作人员树立标准化观念、专业化观念,不断提高厨师的工作责任心并改善其工作态度。

    (9)建立健全厨房设备的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0)做好主副食品物资的验收工作,按规定索证索票,按规定建立台账验收记录并进行归档。

    (11)食品原料须在卫生许可的条件下贮藏;厨房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条件;配餐过程中要时刻防止污染,将食品安全可靠地提供给招标方。粗加工洗菜、洗肉、洗鱼分池清洗,独立区域切配。冰箱内生熟食严格分开放置,加盖或加封保鲜膜密闭存放。原材料与厨具分开存放。食品分类贮存、隔墙离地存放,通风防潮,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同时,食物要做好每餐留样(每批次、每品种食品成品均要留样,每种不少于125g密封于消毒后的容器内,冷藏48小时,贴好标签,备注菜名及做好登记记录),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

    (12)厨房内的垃圾桶(箱)必须加盖,并要有足够的容量来盛装垃圾,必须按照卫生要求进行袋装化管理,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并及时清理和清洗,桶、箱内外要用热水、洗洁剂清洗。

    (13)对于厨房内地面、墙壁、下水道、设备等方面的卫生要求清洗干净。

    (14)每日开餐前彻底清洗炒锅、手勺、笊篱、抹布等用品,检查调味罐内的调焖是否变质。油钵要每日过滤一次,新油、老油(使用时间较长油色发深黄或发黑的油)要分开存放;酱油、醋、料酒等调味罐不可一次投放过多,常用常添,以防变质及挥发。精盐、食糖、味精等要注意防潮,防污染,开餐结束后调味容器都应加盖。

    (15)食品原料在符合菜肴烹调要求的前提下,要充分烧透煮透,防止外熟里生,达不到杀灭细菌的目的。食品添加剂无滥用现象,做到专柜、专人保管、使用、登记、抽检结果合格。 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按要求公示,并向监管部门备案。不使用、加工、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16)切配和烹调要实行双盘制。配菜应使用专用配菜盘、碗,当原料下锅后应当及时撤掉,换用消毒后的盘、碗盛装烹调成熟后的菜肴。

    (17)就餐结束后,清洁用具,归位摆放,清洗汤锅,清理调料,并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断气。

    (18)卫生控制。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要戴口罩、戴手套、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在厨房生产中要避免以下不良行为;

    ①工作时爱用手摸头发,抠耳朵;

    ②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

    ③工作时间内接触钱币等物而不洗手;

    ④直接用手随意吃拿食物;

    ⑤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⑥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擦手、擦脸;

    ⑦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

    ⑧用脏抹布擦抹盛菜盘子或碗;

    ⑨对着菜肴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

    ⑩穿着工作服到处乱跑。

    服务内容及作业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无沙砾等杂物

    洗手间

    每日

    检查、清洁、疏通

    整洁、畅通

    水电、煤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空调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为一年的服务费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工资、福利、高温补助、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日常及节假日加班费等费用。投标人须按深圳市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长假加班安排和节假日正常值班发生的加班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本报价的服务人员人工成本费用必须全部用作本项目的厨师和厨工的工资、福利、高温补助、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日常及节假日加班费等费用。中标单位应确保本项目员工工资、福利、补助、五险一金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工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补发,否则按监管考核办法扣分扣款。

    4、投标人中标后,其中标价可以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包括劳务服务成本(服务人员人工成本)、法定税费、经济补偿金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采购单位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结算价不能超过中标价。

    5、员工辞退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员工劳动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四、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如采购单位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甲方不再续签。

    五、其他条款

    (一)中标单位根据有关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职工食堂烹饪服务项目合同,对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采购单位在每月对该项目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合格的,采购单位可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如达不到考核要求,则可随时终止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并由备选供应商接替。(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三)监管: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方须接受市、区、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四)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各服务项目要求及投标书承诺配备人员(明确人员配备方案)。

    2、提供非工作日有需要的服务。

    (五)

    (五)重要说明:

    1、中标服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员工如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中标单位拒不承担或拖延造成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并由备选供应商接替。中标单位如在服务期间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因管理不善、工作程序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法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2、中标单位必须承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10日内)向采购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证书、健康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人员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人员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单位检查发现人员等到位不一致的,按违规处理,并按监管考核办法扣分扣款。采购单位可责令中标单位限期整改,如中标单位一个月内仍未达到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投标方对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中标单位须在 5 日内办妥服务人员的调离更换手续(调离期间人员不得缺岗),5天内未完成调离更换手续的,按监管考核办法扣分扣款。如相应岗位人员离职,中标单位在7天内必须按岗位要求补齐人员,当月岗位累计缺人超过7天的,超出7天的缺岗工资应在服务费中扣除。如岗位长期未按要求补齐人员的,视为中标单位无法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向区申请解除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

    4、因中标单位试用期间(3个月)不合格终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负责全部人员的安置,不得向采购单位提出赔偿。

    5、中标单位在未取得采购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并由备选供应商接替。

    6、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本项目安排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的发放。本项目安排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等按合同约定发放后送一份给采购单位备存。

    7、中标单位不得替换采购单位的原材料、设备等。中标人不得与采购单位的主副食配送服务供应商相互串通而作出有损采购单位利益或降低采购单位干部职工餐饮标准的行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并由备选供应商接替。

    8、项目履约期间,中标单位应重视采购单位的投诉,并及时整改。

    9、如出现3-5人以上肚泻等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的说明

    1、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人员到位后提供食堂的烹饪服务。

    2、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厨具和餐、饮具日常维修保养及更换等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应向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时所需的各种工作服(含手套、手袖、围裙、帽子、工衣裤鞋、口罩等)。

    4、安全管理服务: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的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服务。中标方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

    5、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中标人按月支付。

    6、合同履行中,采购方有权对食堂内员工进行岗位交流;中标方调离食堂员工,须经过采购方确认同意。

    7、食堂员工不得私自带走食材及采购方所提供的工具、设备等资产,如因中标方管理不善而导致出现浪费或食堂员工违规行为,中标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双方均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任何一方无法执行其工作,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合同的推迟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时,受影响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洪水、旱灾、风暴、暴风雨、水的冲蚀、爆炸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和暴动,以及上级政策变动。

    9、中标方因合同到期或违约情况退出,中标方必须保证人员平稳交接和设备正常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所有手续交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中标供应商。

    10、中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服务供应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且采购方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供应商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4)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5)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6)拖欠项目人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补助的;

    (7)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安全事故等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

    (8)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其他行为。

    10、防控责任(如有最新的防控要求,按最新的防控要求执行)

    (1)从业人员管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最新防控方案和公众防护指引等要求,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落实食堂人员分类管理。中标人对食堂员工的健康管理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全员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安排专人落实健康日报制度,核酸检测七天一检(如有上级指令调整,则按最新要求的检测频次开展),员工要如实告知旅居史,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从外地来返深的员工必须做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核酸结果阴性、行程码和健康码为绿码的且经食堂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上班。餐饮公司还需做好健康跟踪监测。非必要不离深,餐饮人员如确需离深,必须向食堂管理单位报备经同意后方可离深,且在离深前要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方可离深。新入职食堂人员必须持健康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绿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两针接种,近14天旅居史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并需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上岗。设立健康管理员。中标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检测,体温>=37.3度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强化卫生防疫知识宣教。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上岗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处理生肉、冷冻食品时必须戴手套。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④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两针。

    (2)场所防控。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清洁。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餐具清洗消毒。确保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具清洗消毒方法》。餐后桌椅进行清洗消毒。每日职工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洗消毒。④重点场所消毒清洁。每日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⑤就餐和加工场所保持通风。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⑥食品储存场所通风清洁。对冷冻冷藏和保鲜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对用于储存食品的地下室等场所加强通风,增设机械通风设施。⑦明显位置张贴公告海报。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

    (3)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与加工管理。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尤其对冻肉、水产、海鲜做好索证索票及溯源工作,收货时必须带手套。④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尤其在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应格外小心,避免交叉感染。⑤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附件一:

    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考核办法(暂行)

    根据《关于加强坪地街道服务外包项目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坪地街道需对外包服务的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月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按百分制计算中标供应商的考核分数和应得服务费用。

    每月综合考核得分=100分-食堂具体管理单位日常考核扣分及随机抽查考核扣分总和;100分为满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扣分扣款不设上限,每扣1分即扣除当月外包服务费1000元;每月计算乙方的综合考核得分和当月应得服务外包经费。

    一年内累计4次或连续3次每月综合得分低于90分以下的,将不列次年的续约服务对象,低于80分以下的将向区提出申请终止中标合同。

    附件二: 食堂烹饪服务外包监管考核表

    食堂烹饪服务外包监管考核表

    考核单位: 考核人: 日期:

    序号

    日常考核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实际扣分

    1

    工作人员要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要戴口罩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

    A

    工作时爱用手摸头发,抠耳朵,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每发现一次扣1分

    B

    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 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头散发、佩戴戒指耳环等有碍操作饰物在饭堂工作。

    C

    工作时间内接触钱币等物而不洗手,上完厕所不洗手。

    D

    直接用手随意吃拿食物。

    E

    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擦子、擦脸,用脏抹布擦抹盛菜盘子或碗筷。

    F

    对着菜肴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穿着工作服到处乱跑。

    G

    食堂员工在出现咳嗽、发热等病症时,未及时脱离工作岗位的。

    H

    裸手接触熟食。

    2

    食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要充分烧透煮透,防止外熟里生,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菜;菜品数量符合规定。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3

    食品添加剂无滥用现象,做到专柜、专人保管、使用、登记、抽检结果合格。

    4

    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按要求公示,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5

    不使用、加工、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6

    切配和烹调要实行双盘制。配菜应使用专用配菜盘、碗,当原料下锅后应当及时撤掉,换用消毒后的盘、碗盛装烹调成熟后的菜肴。

    7

    食品原料须在卫生许可的条件下贮藏:厨房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条件:配餐过程中要时刻防止污染,将食品安全可靠地提供给甲方。

    8

    粗加工洗菜、洗肉、洗鱼分池清洗,独立区域切配。

    9

    食物要做好每餐留样(每批次、每品种食品成品均要留样,每种不少于125g密封于消毒后的容器内,冷藏48小时,贴好标签,备注菜名及做好登记记录)。

    10

    原材料与厨具分开存放。食品分类贮存、隔墙离地存放,通风防潮,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冰箱内生熟食严格分开放置,加盖或加封保鲜膜密闭存放。

    11

    厨具、饮具、餐具必须每餐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餐台、厨房地面、墙壁、沟渠、水池等按规定每次用餐后进行清洁;垃圾桶使用时要加盖,进行袋装化管理,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并及时清理和清洗,桶、箱内外要用热水、洗洁剂清洗。

    12

    就餐结束后,物品要归位摆放,清理调料,做到原材料与厨具分开存放。

    13

    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食堂洗手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乙方负责。确保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操作区等加工经营场所整洁,地面平整,排水沟通畅,食品加工区无污染源。各类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14

    在工作期间,除可在炉灶生火做饭做菜,不准在其他任何地方生火,不准在厨房内吸烟,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5

    定期做好防鼠防蝇防虫防蟑螂防尘。

    16

    做好食堂物品防盗工作。

    17

    下班时,必须落实断水、断电、断气。不得出现在食堂范围内私自充电动自行车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2分

    18

    厨师长应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的,接到采购单位的投诉和整改意见后应及时落实整改。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3分

    19

    如出现3-5人以上肚泻等食品安全事故。

    每发现一次扣5分

    20

    如因卫生问题或食物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事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21

    厨房内的垃圾桶(箱)必须加盖,并要有足够的容量来盛装垃圾,必须按照卫生要求进行袋装化管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22

    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人员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视情况扣1-10分

    23

    在 5 日内办妥不称职服务人员的调离更换手续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序号

    随机抽查内容

    扣分标准

    实际扣分

    1

    随机检查乙方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和工作制度等内容),操作规程及管理记录等。食堂实行晨检制度并要做好晨检记录。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2

    随机检查乙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的证书 、健康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3

    随机抽查配送服务人员健康情况、个人卫生情况、烹饪流程及服务态度等。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4

    随机检查厨房卫生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乙方对食堂范围内的水电、煤气设备、消防设施、室内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及空调运行状况出现问题的应及时报告跟踪处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5

    确保本项目员工工资、福利、补助、五险一金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视情况扣1至5分

    6

    按要求做好食堂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1分

    总得分: 分

    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1、履约时间:本项目服务期,具体履约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履约地点:

    3、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

    4、验收条件: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法:

    7、其他要求按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备注: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三章 特别提示

    常见的容易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投标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等要求。

    (二)投标人须如实、详细地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初审表”及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避免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须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最大程度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旦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须使用正确的加密规则加密投标文件,并只能使用本公司的密钥上传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报价的前后一致。

    (七)投标人制作投标函时须正确地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八)投标人应详细地填写投标价格表。

    (九)产品授权书须提供中文翻译本。

    (十)其它容易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第二册通用部分第31条规定。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乙方: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龙岗区坪地街道机关食堂烹饪服务采购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服务范围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机关饭堂烹饪服务,仅限烹饪服务,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地址:坪地街道一办、二办饭堂。

    2、服务内容为机关食堂早、中、晚餐烹饪服务,同时负责服务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保洁等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如工作人员临时加班,应保证提供用餐。优先选聘食堂原有厨师及厨工。

    3、以自助餐形式:

    一办食堂:每餐提供不少于6个品种(其中早餐为8种,午餐为6菜一汤,晚餐为4菜一汤)。

    二办食堂:每餐提供不少于6个品种(其中早餐为8种,午餐为6菜一汤)。

    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如工作人员临时加班或节假日加班,应保证提供用餐)。早餐:8:00-8:5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30

    有特殊情况提前或退后用餐时间的,以通知为准。

    5、人员配备:乙方派驻在甲方食堂工作人员 人,具体人员配备如下:

    附件(3)

    食堂

    职务

    人数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