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1411992021ATP00044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包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 |
毛巾套装等购置 |
9000 |
个 |
最终报价:265150(元) |
吕梁大德茂商贸有限公司 |
吕梁市离石区永宁西路157号 |
91141100MA0GT3F704 |
2 |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 |
玻璃水杯等购置 |
9000 |
个 |
最终报价:298200(元) |
山西尚利丰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28号9号楼2单元801 |
91140100MA0L3EFKXM |
3 |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 |
单肩斜挎包等购置 |
7000 |
个 |
最终报价:276500(元) |
太原市凯顺商贸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19号公元时代城A座1402-0080号(入住智博渊商务秘书) |
91140109MA0KWUU7XC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标项 名称 |
标的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 |
毛巾套装 |
洁丽雅 |
5500套 |
29.5 |
72*34cm; 礼盒包装 |
折叠雨伞 |
佳乐靓 |
3500把 |
29.4 |
57± 1cm*8k、 四折 |
||
2 |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 |
玻璃水杯 |
鹏澜 |
6000个 |
29.8 |
H813 |
真空 保温壶 |
水晶贵族 |
3000个 |
39.8 |
SZ7-063 |
||
3 |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 |
单肩斜挎包 |
金派迪 |
3000 个 |
39.5 |
25cm*20 |
双层单柄蒸锅 |
阳斌 |
4000 个 |
39.5 |
锅体和蒸 格 19cm 锅 体高 11cm, 蒸格高 7cm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欢欢,张福平,刘永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中心血站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昌泰路101号
项目联系人:张国瑞
项目联系方式:0358-2217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8-8223555
附件信息:
1171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项目 (D).doc
367.8K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
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411992021ATP00044
采 购 人:吕梁市中心血站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10847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4
一、总则 4
二、谈判文件 4
三、报价文件 5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9
五、谈判程序 9
六、签订合同 12
七、保密和披露 12
八、询问和质疑 13
HYPERLINK \l _Toc10015 九、违约处罚 14
十、政策性因素 15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17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19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22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992021ATP00044
项目名称:吕梁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万元,标项一:27万元;标项二:30万元;
标项三:28万元
最高限价:85万元;标项一:27万元;标项二:30万元;
标项三:28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毛巾套装等购置,标项二:玻璃水杯等购置,标项三:单肩斜挎包等购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08:00至2021年08月25日18:00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居然之家四层山西融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中心血站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昌泰路10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58-2217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联系方式:侯先生 0358-82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产品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是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报价人。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进行相应的澄清、修改或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3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变更公告(变更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与此有关的内容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议。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三、报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电子签章的中文翻译文件。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为签署完成并加密的PDF格式文件。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见‘报价文件格式’,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银行资信证明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报价人企业简况;
政策性因素;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见‘报价文件格式’,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一览表;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5400元人民币;
标项二:6000元人民币;
标项三:56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允许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允许缴纳方式:基本户转账
收款单位: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 号:6966 81043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若报价人投报多个标项,应对每标项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发起询问,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回复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按要求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在报价文件的封面下方,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格式部分要求进行填写并签署。
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谈判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添加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报价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报价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因报价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递交报价文件。
13.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时间递交。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2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5. 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谈判。
15.2报价人参加谈判时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解密。
15.3各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报价人第一轮公开报价。
16.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7.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内容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确定各报价人是否通过,并对未通过的报价人进行说明。
18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及第二轮公开报价
18.1谈判小组向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及第二轮公开报价。
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谈判要点(技术谈判)向谈判小组做出相应的回复;
(2)回复谈判时,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等内容进行修正,并做出相应承诺;
(3)报价人在回复谈判时同步提交第二轮公开报价。
1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承接主体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19. 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及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谈判小组统一向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及第三轮报价(最终密封报价)。
具体步骤为:
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谈判要点(商务谈判)向谈判小组做出相应的回复;
谈判回复时,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商务要求进行修正,并做出相应承诺;
(3)报价人在回复谈判时同步提交第三轮最终密封报价。
19.2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0. 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 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2. 谈判过程保密
22.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接主体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成交服务费
费用额度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
26. 签订合同
26.1成交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报价人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 报价人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文件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所上传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7)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质疑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承接主体,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承接主体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策性因素
31.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1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1.2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谈判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部分 商务、采购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人须具有所投货物供应或实施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
(三)质 保 期:一年;
(四)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按相关标准验收。
二、采购要求:
标项一: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单位 |
1 |
毛巾套装 |
材料:100%精选优质纯棉织造(装饰部分除外); 数量:2条; 规格:72*34cm;礼盒包装。 执行标准:GB/T22864-2020。 安全技术类别:GB31701A(适宜婴幼儿) 甲醛含量≤20(mg/kg) 注: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
5500套 |
2 |
折叠雨伞 |
材料:100%聚酯纤维,伞股加固全钢烤漆防生锈、碰击黑胶布,伞布190T加密防晒防雨,伞手柄ABS塑胶手柄。 规格:57±1cm*8k、四折; 执行标准:GB/T23147-2018。 注: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
3500把 |
标项二: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单位 |
1 |
玻璃水杯 |
材料:耐高温玻璃、防滑加厚水晶玻璃底、无害安全塑料盖、不锈钢滤网; 容量:280±20ml; 执行标准:QB/T2933-2008。 |
6000个 |
2 |
真空保温壶 |
材料:内胆为奥氏体型不锈钢,塑料件为食品用PP,密封圈为优质食品级硅胶; 容量:1000-1500ml; 保温效能:6小时≥40℃; 执行标准:QB/T29606-2013《不锈钢真空杯》。 |
3000个 |
标项三: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单位 |
1 |
单肩斜挎包 |
材料:面料为尼龙布或帆布,里料为涤纶; 尺寸:宽20(±2)㎝,高25(±3)㎝;容量:可放手机、钱包等小型物品; 背包方式:单肩斜挎,竖款方形,分层拉链袋; 执行标准:QB/T1333-2016。 |
3000个 |
2 |
双层单柄 蒸锅 |
材料:奥氏体型不锈钢,食品级材质,无磁玻璃盖; 尺寸:锅体和蒸格外径18(±2)㎝;锅体高10(±1)㎝,蒸格高6(±1)㎝; 执行标准:GB/T29601-2013,GB4806.9-2016。 |
4000个 |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采购人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指标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清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检查后,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正常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提供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谈判文件
2、 报价文件
3、 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及要求提交。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
项 目 编 号:
标 项 名 称:
报
价
文
件
报价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9、银行资信证明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0、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1、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12、报价人企业简况;
13、政策性因素;
1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4、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5、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一、商务部分
1、报 价 函(格式)
:
(报价人全称)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10、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5、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报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身份证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名称: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身份证粘贴处 (需加盖公章) |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9、银行资信证明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0、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1、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12、报价人企业简况
13、政策性因素(如有)(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因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如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投标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 期:
注:投标单位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标项名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单位 |
单价 |
合价 |
交货日期 |
质保期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 期: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标项名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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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日 期:
4、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5、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