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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慈惠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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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食堂食材食品配送征求意见公告(第二次)

招标详情

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食堂食材食品配送征求意见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DS-ZC2021-0120

(二)项目名称:慈惠街道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85545-546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105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05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8月30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416号融园国际907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119895450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区慈惠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西湖区慈惠墩230号

联系人姓名:张承波

联系电话:027-83892116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416号融园国际907室

项目联系人:肖毅

联系电话:18717122520

  • 采购需求.pdf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慈惠街道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项目编号:WHDS-ZC2021-0120 采 购 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慈惠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5. 根据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供应商须提供的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货物合格率达到 100﹪,并能 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检疫证明以及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主要货物的供货渠道(提 供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已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慈惠街道食堂食材食品配送 2、采购预算 :105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105 万元;自筹资金 0万元。)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4、服务期: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 5、供应方式:为保障职工食堂正常运行,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确 定的食材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的检验人员对所供的食材进行复称、检验,合 格后方能验收。如一个月内达三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为违约可对供货商进行合 同终止。如有加班,重大突击工作需提供菜品等食材的,自通知时间起须一小时 内送至食堂,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到,为确保食堂正常供应,采购人自行采购 所产生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类别 单位 预估数量 1 蔬菜 KG 9000 2 豆制品 KG 720 3 水产 KG 3600 4 猪肉 KG 3600 5 牛羊肉 KG 1500 6 鸡鸭 KG 1800 7 蛋 KG 3000 8 冻品 KG 450 9 卤品 KG 500 10 咸菜 KG 600 食材清单 商品类别 商品名称 蔬菜类 白萝卜、包菜、菜山药、菜芯、蚕豆米、茶树菇、大白菜、大白菜 秧、大葱、冬瓜、豆角、红辣椒、红皮洋葱、淮山药、黄豆芽、黄 瓜、精品油麦菜、净莴苣、净芋头、韭菜、莲藕、青大蒜、去皮蒜 米、上海青、生姜、四季豆、蒜苗、土豆、外地上海青、芜湖椒、 西红柿、西芹、鲜冬笋、香菇、小葱、有机花菜、莲藕、秋葵、西 兰花、篙巴、豆芽老南瓜、角瓜、瓠子、红薯、山药、冬笋、娃娃 菜等 豆制品类 老豆腐、格子豆腐、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结、 鸡蛋干、素鸡等 水产类 草鱼、草鱼块、鲢子鱼、龙虾、基尾虾、小鲫鱼、牛蛙、鳊鱼、胖 头鱼头、黄骨鱼、鳝鱼、刁子鱼、鱼籽、带鱼.小黄鱼、鲈鱼、小 龙虾等 肉类 蹄膀、肉末、瘦肉(丝片)、前夹肉、后腿肉、五花肉、里脊肉、 梅条肉、通排、中排、肋排、猪蹄、猪板油、猪肝、猪肚、筒子骨、 脊骨、弯骨、猪血、牛腿肉、牛腩、牛瓦沟、牛排、牛骨头.牛肚. 肥肠.等 鸡鸭 老鸭、鲜麻鸭、三黄鸡、蛋、鸡、老母鸡.棒棒腿.鸡边腿.乌鸡. 麻鸭等 蛋品 红壳鸡蛋、白壳鸡蛋、鸭蛋、皮蛋、咸鸭蛋等 牛奶类 纯牛奶、酸酸乳、酸奶等 冻品类 冻三黄鸡、鸡全翅、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腿、 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鸡肫、凤爪、半片鸭、鸭边腿、鸭肫、 冻鸭腿、冻鸭二节翅、白条鸭、冻鸭全翅、冻鸭锁骨、冻虾仁、鸡 翅中、冻虾仁、剥皮鱼等 卤品 荤菜:卤牛肉、卤鸡腿、路鸭腿、卤鸭脖等;素菜:卤藕、卤海带、 卤豆干等 咸菜 各类咸菜等 1、供货数量: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数量,当实际货物数量与 竞争性磋商文件预估数量不一致时,以甲方调整计划为准。 2、采购人根据实际供货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供应商据实结算配 送费用 3、投标价格应包含该项服务所需的一切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人工费、材 料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报价较采 购预算低 20%以上的,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5、每月提供的配送清单内每项食材的单价不得超过当月市场价格,如经采 购人核实发生配送食材的单价高于市场价格(以大型商超价格为准)的,采购人 有权拒绝结算,如当月配送清单内食材的单价有所调整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 人报备,并提供调整依据。未提供按投标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前应及时对配送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向采购人出 具有效的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未提供按投标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 (二)质量标准 1、供应商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 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 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 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 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 (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 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 (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 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 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 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 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 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 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 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 (8)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 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 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 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 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9)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 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 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 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 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2、奶类、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 自调整更换。供应商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 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 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 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冻品类食品 应具备核算检测防疫合格证明。 3、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 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出具厂家授权 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 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 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服务质量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2、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 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 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 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 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 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持证 上岗,服务规范; 4、所提供的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商超价格。 5、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 6、所供应的食材食品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 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7、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 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8、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供应商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 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 溯性。 9、如发现供货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 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按指定的菜品、数量、形态、要求配送相关食物、 食材。 2、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 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 终止合同。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 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 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 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 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 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供应商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加 工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持证上岗)。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 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 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三、评分表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及方法 价格部分 (10 分) 价格评分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 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商务部分 (30 分) 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 件规范性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 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有评分索引查阅方便,得 5分, 有缺项、错漏的得 3分。若未编排目录,或目录与文件内容对应错 误,或未采取不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此项得 0分。 拟派人员 组织结构 10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拟派人员数量不少于 4人 的得 4分(应包含司机、服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每少一人 减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拟派人员须附有效的健康证、驾驶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证 明材料的得 6分,提供材料不全的或未提供的得 0分。 类似项目 业绩 15 2018 年 07 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 5分,最高得 15 分。(提 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技术部分 (60 分) 配送服务 方案 10 供应商提供配送方案,要求符合采购人配送要求,内容完整、科学 合理。 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6-8 分; 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得 3-5 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 0-2 分。 配送服务 应急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对食品安全应急、配送车辆故障应急、缺货补货应急、 大型活动、临时性大型接待任务等保障与服务的应急方案及防控措 施综合比较评分。 方案完善、防控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方案较完善、防控措施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6-8 分; 方案基本完善、防控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 3-5 分; 方案不完善、防控措施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 0-2 分。 食品安全 保障措施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实用、措施完善综合 比较评分。 保障措施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 得 10 分; 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 较强的得 6-8 分; 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合理,针 对性不强的得 3-5 分; 保障措施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或 未提供的得 0-2 分。 健全的规 章制度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各项管理制度的齐全、规范、科学情况综 合比较评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物资采购、仓库管理、 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等) 制度完善、内容详细、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制度较完善、内容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 6-8 分; 制度不够完善、内容不够详细、针对性不够强的得 3-5 分; 制度不完善、内容不详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 0-2 分。 货源渠道 10 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的供货渠 道,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食材为自产的提供生产基地情况,食材 为外购的提供代销合同),根据货源供货合作时间、货源地及供应 品种数量、供应管理规范化程度综合比较评分。 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完整的得 10 分; 基本符合要求、内容较完整的得 6-8 分; 基本符合要求、内容不够完整的得 3-5 分; 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完整的得或未提供的得 0-2 分。 防疫措施 及责任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制定合理且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防疫具体措施、疫情防控下的货源保障及配送保障、供给措施等综 合比较评分。 方案完全符合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内容较完整、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6-8 分; 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内容不够完整、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的得 3-5 分; 方案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或未提供的得 0-2 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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