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1-08-28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E3213010313202108064-1 |
二、合同名称: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
三、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8064-1 |
四、项目名称: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采购项目 |
五、合同主体 |
采购人(甲方):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 |
地址: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 |
联系方式:13511793153 |
供应商(乙方):江苏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开发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 |
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合同 |
六、主要标的信息 |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采购合同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采购合同 |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采购合同 |
合同金额:学生餐费的16.0%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采购合同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七、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8月28日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28日 |
九、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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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采购合同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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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
乙方:江苏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方就 E3213010313202108064-1号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
员外包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二、服务相关要求
(一)、服务质量:符合采购方需求。
(二)、服务总体要求:本项目由乙方成立运营管理团队对学校食堂
进行管理,承担除原材料采购之外的其他所有工作。主要内容:按学校作
息时间,按时为师生提供三餐服务。按照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开展食品加
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做好食堂卫生工作,提供干净、整洁
的就餐环境;规范使用各类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防火、食
物中毒、停水停电等应急预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正常就餐秩
序。
(三)、服务具体要求:
1.本项目只含有管理服务内容。食堂物品采购、水电及燃气费均由所
在学校承担。
2.本项目甲方有权全程参与中标方管理,对中标方的管理和服务进行
日常监督。中标方需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杜绝人为损坏公物和偷窃现象发
生,一经发现以一罚十,罚金直接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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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方需与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并
有义务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保及意外险并报备至甲方。
4.履约期间,乙方要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人员工伤或人身伤亡事故,
均由乙方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有义务通过
当地主流媒体明确自身主体责任,消除不良影响。
5.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
6.本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在 7 天内调换员工满意率调查中甲方
20%以上职工不满意的中标方工作人员;中标方辞退员工须经甲方同意。
7.服务费中,管理费不得高于学生餐费的 2%。所支付给托管费中除 2%
以外费用必须用于职工工资和福利。
8.乙方(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北校区)的
具体要求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9.甲方每周提供一次食谱、菜谱供乙方操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
的菜谱、食谱进行操作,不得变动变更。
10.在节假日期间如遇到初三师生加班,乙方要有足够的人员为师生提
供服务。
11.配备 1--2名人员(含厨师 1名)为教师提供餐饮服务,劳务人员
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
(1)安全:注意用电、用气、用火的安全。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
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食品加工导致学生食物中毒事故责任的由乙方
承担。
(2)节约:在使用食材的过程中不要造成浪费;注意保管好各种加工
工具,及时清理,如遇操作不当造成的工具损毁要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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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各种食材要清洗干净、烧熟煮透;要注意个人卫生行为,
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工作服,不画浓妆;工作期间如需更衣的必须到
更衣室换掉工作服再出去如厕,回来后在更衣室消毒洗手更衣,再进入操
作间。
13.乙方必须准时为师生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得拖延时间,如遇突发事
件(停电等)除外,否则,拖延 5--10分钟的扣除当月劳务费的 5%作为
处罚教育。
三、服务期:1年(2021年 9月 1日至 2022年 8月 31日)。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 用:学生餐费的 16.0%。
(二)、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劳务费和管理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
到供应商发票后 1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劳务费和管理费的 10%预付款;
次月 15号支付第一个月的劳务费和管理费 90%;剩余 11个月的劳务费和
管理费,次月 15号支付上月劳务费和管理费。
五、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
六、验收:甲方按采购需求定期组织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
七、违约条款
(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
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0.5%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 延期超过 3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
除合同。
(二)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期延误,
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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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
责。
(五)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外,须按合同
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非甲方原因
导致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甲方不支付滞纳金。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请
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九、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后实施,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
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谈判)文件、投(竞)标文件及投
(竞)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
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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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政府采
购科、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并本着公平、合理原
则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签
订补充协议,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双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依法解决。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孙剑 13511793153
2021年 8月 28日
乙方: (盖章)
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 1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徐伟 13812308855
2021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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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预付款的声明函
我单位放弃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
采购项目的预付款。
特此声明。
江苏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8日
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外包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服务期:1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 用:学生餐费的16.0%。
(二)、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劳务费和管理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劳务费和管理费的10%预付款;次月15号支付第一个月的劳务费和管理费90%;剩余11个月的劳务费和管理费,次月15号支付上月劳务费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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