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DQS2101FG08032J
2、项目名称: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惠来县公安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单价、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单价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 年 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402元/人/月 |
329640.00 |
3955680.00 |
1年 |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计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 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30 日至2021年9月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如新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到报名之前的会计报表);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9)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3 日14:45 ~15:15(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 日15:15(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 )和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66817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 :http://ww w .gdqunsheng.com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9日
- 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配送项目(1).doc 1 MD5
揭阳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QS2101FG08032J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将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在相近时间有多个项目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会场后按指示前往相应的会议室,或主动咨询工作人员,以免错误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书、身份证原件进入开标会场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格式中应盖章、签署之处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处,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署。
六、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或出现同一供应商由两名或以上授权代表报名的,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1〕1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机制,相关信息可查阅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下载一栏。
八、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九、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停车位已满或电梯拥挤等原因,建议投标人代表提前15-30分钟到达开标会场,我公司所处位置有多路公共交通线路到达,具体如下: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导航“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直接到达本公司。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 录
TOC \o "1-3" \h \z
7
3
6
5
投标邀请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DQS2101FG08032J
2、项目名称: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惠来县公安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单价、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单价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402元/人/月 |
329640.00 |
3955680.00 |
1年 |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计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如新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到报名之前的会计报表);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9)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3日14:45~15:15(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15:15(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66817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dqunsheng.com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9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总体说明
采购项目说明
1.1.1.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1.2.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关于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1.2.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合格的投标人
1.5.1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1.5.2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经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保密事项
1.9.1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定义
1.11.1.“采购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人。
1.11.2.“业主/用户”系指本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
1.1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1.4.“监管部门”是指:惠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1.11.5.“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1.11.6.“甲方”系指采购人。
1.11.7.“乙方”系指中标人。
1.11.8.“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11.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1.11.10.“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11.11.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联合体投标(如适用)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12.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或按本项目要求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2.4. 联合体双方购买标书时需一并提交购买标书所需资料。
1.12.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关联企业
1.13.1.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13.2 同一投标人授权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小微企业投标及相关优惠政策
1.15.1.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1.15.2.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15.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15.4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15.5 ★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保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到15天。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2.3.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货物、产品、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五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审查文件;③符合性审查文件;④商务文件;⑤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商务要求等;
(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
3.2.2. 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 “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2)《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银行回单副本联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3.2.3.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总则
投标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图纸可按其他规格),并装订成册。正本内装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服务)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并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的时间为准)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行收到日期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251886(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8212178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GDQS2101FG08032J)”保证金。
温馨提示:为防止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我司指定账号导致投标无效,请尽早办理。
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推荐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推荐专业担保机构名单详见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
(2)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格式,可在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3)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4)采用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封入“唱标信封”里。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开标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书参加。经核实非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派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完全同意开标内容及对开标会过程无异议。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共同推选的代表(如未有推选代表时,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
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评标
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按规定依次为中标备选人(如有),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投标文件的澄清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相关注意事项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定标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签约
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要求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招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1)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
服务招标费率 |
100以下部分 |
1.5% |
100-500部分 |
0.8% |
500-1000部分 |
0.45% |
1000-5000部分 |
0.25% |
5000-10000部分 |
0.1% |
10000-100000部分 |
0.05% |
1000000以上部分 |
0.01% |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
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
=1.5万元+3.2万元+0.45万元=5.15万元
(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4)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5)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6)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询问、质疑与投诉
7.1供应商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代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4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以右手食指手指手印作为确认;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7.6询问及质疑函应按相应格式进行填写及签署,并递交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没有签署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具体格式详见http://www.gd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以下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单价 |
最高月限价(元) |
最高年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402元/人/月 |
329640.00 |
3955680.00 |
1年 |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
为了有效保障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在押人员的伙食标准,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的基础上,执行省公安厅丶省财政厅文件《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87号、粤公通字【2017】148号补充通知文件及县人民政府《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标准的批复》惠府办列【2017】0610号,惠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伙食金额标准为每人每月402元,按月均羁押量820人计,月预算费用为329640.00元(每月按实际需求采购),年预算金额3,955,680.00元。
广东省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金额标准表
品种 |
月标准 (公斤) |
欠发达地区 平均市场价 (元/公斤) |
珠三角地区平 均市场价 (元 /公斤) |
平均市场价 (元 /公斤) |
金额 (元/月) |
粮食 |
15-20 |
5.54 |
6.09 |
5.81 |
87.21-116.28 |
蔬菜 (水果) |
16-24 |
7.84 |
8 |
7.92 |
126.72-190.08 |
肉(食)类 |
1.4-2.4 |
28.22 |
29.62 |
28.92 |
40.49-69.41 |
蛋或鱼虾 |
1-1.4 |
11.34 |
10.74 |
11.04 |
11.04-15.46 |
豆制品(以 干豆计) |
1-1.4 |
8.14 |
9.36 |
8.75 |
8.75-12.25 |
食用油 |
0.7-1 |
12.62 |
12.72 |
12.67 |
8.87-12.67 |
调味品 |
13 |
||||
燃料费 |
40 |
||||
炊事用具及杂支运输费 |
50 |
||||
合计 |
386.08-519.14 |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服务期限内向采购人供应大米、食用油、鲜肉、冷冻肉、蔬菜、
水果、调味品、副食品等材料,具体以采购人订货单为准。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并且必须在每天早上6点前送货到惠来县看守所。
2、供应商应当按照惠来县看守所要求的品种、数量向惠来县看守所提供食物原材料物资。
3、供应商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有关市场价格说明
1、合同期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采购清单没有的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合同供应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对超过价格波幅部分货物的供货。
五、结算方式
1.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2.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中标下浮率结算。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如因财政支付延时问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
六、需求清单
需求清单 |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一、粮食类 |
|||||||
1 |
籼米 |
斤 |
2 |
糯米 |
|||
3 |
番薯 |
斤 |
4 |
马铃薯 |
|||
二、蔬菜 (水果) |
|||||||
1 |
芥兰 |
斤 |
66 |
葱 |
斤 |
||
2 |
菜花 |
斤 |
67 |
蒜头 |
斤 |
||
3 |
包菜 |
斤 |
68 |
红洋葱 |
斤 |
||
4 |
金丝白 |
斤 |
69 |
大红辣椒 |
斤 |
||
5 |
小白菜 |
斤 |
70 |
蒜米 |
斤 |
||
6 |
上海青花 |
斤 |
71 |
红蒜头 |
斤 |
||
7 |
上海青 |
斤 |
72 |
红蒜仔 |
斤 |
||
8 |
生菜 |
斤 |
73 |
螺丝椒 |
斤 |
||
9 |
红苋菜 |
斤 |
74 |
大葱 |
斤 |
||
10 |
空心菜 |
斤 |
75 |
白洋葱 |
斤 |
||
11 |
番薯叶 |
斤 |
76 |
红茄子 |
斤 |
||
12 |
油麦菜 |
斤 |
77 |
四季豆 |
斤 |
||
13 |
本地春菜 |
斤 |
78 |
荷兰豆 |
斤 |
||
14 |
娃娃菜 |
斤 |
79 |
吊豆 |
斤 |
||
15 |
黄白菜 |
斤 |
80 |
苦瓜 |
斤 |
||
16 |
本地油菜(带头) |
斤 |
81 |
豆芽 |
斤 |
||
17 |
苋菜 |
斤 |
82 |
葫芦瓜 |
斤 |
||
18 |
菠菜 |
斤 |
83 |
本地胡萝卜 |
斤 |
||
19 |
大菜花 |
斤 |
84 |
白萝卜 |
斤 |
||
20 |
西兰花 |
斤 |
85 |
香芋 |
斤 |
||
21 |
韭菜 |
斤 |
86 |
莲藕 |
斤 |
||
22 |
韭菜花 |
斤 |
87 |
冬瓜 |
斤 |
||
23 |
油菜心 |
斤 |
88 |
青瓜 |
斤 |
||
24 |
夏阳白 |
斤 |
89 |
角瓜 |
斤 |
||
25 |
春菜 |
斤 |
90 |
莴笋 |
斤 |
||
26 |
白梗空心菜 |
斤 |
91 |
手瓜 |
斤 |
||
27 |
皇帝菜 |
斤 |
92 |
甜瓜 |
斤 |
||
28 |
带头油菜心 |
斤 |
93 |
本地小冬瓜 |
斤 |
||
29 |
白菜花 |
斤 |
94 |
白茄子 |
斤 |
||
30 |
带头芥兰 |
斤 |
95 |
小香瓜 |
斤 |
||
31 |
黄叶小白菜 |
斤 |
96 |
胡萝卜 |
斤 |
||
32 |
西洋菜 |
斤 |
97 |
花苦瓜 |
斤 |
||
33 |
黄叶白 |
斤 |
98 |
彩椒 |
斤 |
||
34 |
高合 |
斤 |
99 |
青茄子 |
斤 |
||
35 |
油菜花 |
斤 |
100 |
蒜苔 |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广东省揭阳监狱2025年度警察职工食堂设备清洗服务项目零散采购公告
2025-04-09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
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5-04-01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5-04-01
潮汕机场海关食堂厨师厨工服务外包项目信息公告
2025-03-28
关于为【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5-03-27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7
惠来县岐石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7
揭阳空港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