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甲方):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铁新城实验幼儿园
联 系 人:朱敏明
联系电话:18962116802
乙方(供应方):苏州福家农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伟
联系电话:13862554841
备案方: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2-67591006
根据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CH2021-XC-C-002号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委托方(简称“甲方”)和受托供应商(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
(一)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铁新城实验幼儿园每日在校就餐约775人左右,两个学期以200天计算。
(二)配送范围及质量标准:
1、配送范围:
对学校自办食堂所需的粮油、新鲜肉类、冷冻食品、蔬菜、豆制品、水果、点心等主辅食材、调味品进行统一配送。
2、质量标准:
(1)大米配送标准:两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4)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5)家禽冻品(鸡腿、鸡翅等)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6)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8)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9)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必须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必须符合GB 18186-2000标准,味精必须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必须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必须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必须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GB18187-2000标准。
(10)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
(11)乳制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2693-2010标准。
(12)新鲜水果要求:必须符合GB/T23351-2009标准。
3、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冷鲜肉及冷冻肉等)、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的食材均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乙方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
(三)卫生要求:
1、乙方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乙方应承担对学校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4、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0名的食材配送工作人员。
(四)配送品牌及价格要求:
1、结算时以苏州市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价格为准,如苏州市南环桥批发市场无某种原材料,则以该原材料在苏州市德和农贸市场或同等级别市场售价为基准价,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成交折扣率,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
2、主要食材以市场主流品牌为主。结合市场情况,肉类选中粮、双汇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豆制品以上海艺杏、苏州老相食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冷冻品以正大、春雪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调味品以海天、老恒和同档次或高于同档次品牌。
(五)配送频率要求:
1、粮油每周送货一次,其他品类每天送货一次。每天上午6:3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位置,如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可扣乙方当天总货款的10%违约金。因迟到时间长而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供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乙方向学校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六)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依合同签订为准)。
(七)合同价款的组成:成交折扣率:85%。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材、运费、人工、利润、包装、制作、各种税费、劳保、仓储、装卸费、检测费、加工费及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3、采购文件。
4、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价格支付
1、支付步骤和比例:
1.1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成交折扣率,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概预算。
1.2结算方式:
(1)货款按月支付,乙方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正规发票凭证、送货明细表及甲方当月签收的送货单据和结算账单。
(2)审核无误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
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单位未及时提供合格的发票及《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采购单位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
四、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1、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铁新城实验幼儿园定期对乙方的配送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月度考核一学期两次或两次以上低于80分。
(3)学校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
(4)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学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3、学校以及乙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到廉洁自律。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卫生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与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如无包装之类的早点,由甲方负责质量把关。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时以苏州市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价格为准,如苏州市南环桥批发市场无某种原材料,则以该原材料在苏州市德和农贸市场或同等级别市场售价为基准价,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成交折扣率,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
如乙方不按规定结算,擅自涨价,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涨价部分金额。
6、因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甲方食堂所用食品按招标文件采购范围全部由乙方供应,甲方在协议期内一般不得另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8、甲方在隔月向乙方付清前一个月发生的货款,不得拖欠。
9、甲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及食品验收制度,向乙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10、若甲方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应急预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能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11、因重大责任事故,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甲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为避免甲方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预中标排名第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物质配送,以保证甲方正常用餐情况。
12、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3、如有未尽事宜,则由甲方、乙方另行协商决定。
八、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1)商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失误,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次或供货迟到三次及其以上.
(3)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4)在招投标中乙方存在借资质进行招投标行为的。
甲方权利: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提出放弃或被取消配送资格的,乙方不得参与下一轮甲方组织的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商公开招标采购。
(2)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甲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无效。为避免甲方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预成交排名第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物质配送,以保证甲方正常用餐情况。
九、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两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综合食材“食材采购配送”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甲乙双方就学校综合食材“食材采购配送”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本着运作好、协调好、服务好的宗旨,做好对接工作,促进“食材采购配送”工作有序、规范、健康运行。
2、甲方主动联系市场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食材质量和安全、食材流通、食材价格、食堂内部卫生和安全的监管力度。
3、甲方与乙方共同制订“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问题。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体现,直至终止乙方配送工作。
4、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甲方应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请示汇报。
5、甲方参与食堂配送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统计采购的食材明细,提供成本核算分析。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
6、甲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好廉洁自律,并签订甲乙双方廉洁协议。
7、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需食材由乙方配送。
8、甲方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条款中应包含违约追究经济责任及其他责任的内容。
9、食材每日送货一次。每日需采购的清单必须仔细核对,确保所需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准确无误。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下周配送计划发至乙方。
10、甲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人员需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定期轮岗,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索证制度有关规定,设立开放监督席,填写验收环节相关表单,做到台账齐全。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认真把好质量、数量、规格、退货、送货单核对签字等环节,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制度,向乙方索取食材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体现,直至终止乙方配送工作。
11、甲方按配送价格并结合考核结果与乙方进行结算。具体为甲方每月月初与乙方结算上月货款,双方对账无误后进入支付环节。
12、甲方领导应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使食堂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乙方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
13、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每个月做好对乙方的考核工作。
14、甲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好廉洁自律,并签订甲乙双方廉洁协议。
15、甲方监管乙方工作可参见《乙方主要职责》。
二、乙方主要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2、如因所供应食材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其法律责任。
3、乙方承接甲方的食材配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从事配送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牌及其规格进行采购、配送,接受甲方的定价机制;在一个价格周期内,即使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供货价格仍应保持不变。
5、乙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甲方的管理。
6、乙方根据投标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结合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
7、乙方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
8、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体现,直至终止乙方配送工作。
9、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10、乙方所配送的蔬菜等食材必须经过粗加工,叶菜、根茎菜等具体标准详见验收标准。
11、乙方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2、乙方向甲方提供食材的品牌、规格、价格必须与承诺的相同,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甲方另有所需食材,应先与甲方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地、数量、质量、价格(批发价)、提供实样等事项后再进行配送。
13、乙方凡有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以及其它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影响以后招投标的重要因素。情节较为严重的(详见《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中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14、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乙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好廉洁自律,并签订甲乙双方廉洁协议。
15、乙方建立台帐制度,对配送的食材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坚持配送的严格性、严肃性、严密性。
16、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月度考核一学期两次或两次以上低于80分。
(3)甲方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
(4)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甲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廉洁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学校实行“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甲方作为配送管理单位,担负安全质量把控、规范服务、保证供应、制定价格、考核监督等职责,为了促进配送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一致同意应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双方工作性质及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条款:
甲方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所有有价值的馈赠。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涉及乙方商业机密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乙方经营及财务信息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工作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的装修、安排婚丧嫁娶、安排家属和子女的工作以及要求或接受乙方安排外出旅游或者出国等提供方便。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自己的亲属、亲友安排到乙方的单位工作。
甲方工作人员应持尊重、公平、诚恳的态度,保持与乙方正常工作交往。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利用考核借故刁难乙方以及与乙方有利益关系的实体。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篡改单据、知情不报等),为乙方提供不正当支持。
甲方工作人员应切实遵守日常配送问题处理规则。对日常配送中出现的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在双方确认的情况下共同确认问题,甲方不得单方面、不通报对配送单位实行处理。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条款:
乙方应严格遵守配送工作的规定,通过正常途径与甲方进行业务沟通,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因违反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向甲方通过输送利益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公务活动除外)。
乙方应严格遵守定价规则和考核规定,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货质量、价格、数量等问题的处理进行私下商榷。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者出国等。
乙方工作人员应如实提供配送产品的信息以及票据,配合甲方需要的情况调查,不得以维护甲方或自身利益为缘由而采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虚假发票、伪造文书、篡改价格等)等采取错误的行为。
三、处罚条款:
甲方工作人员若被举报有违反本协议,甲方应认真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甲方将依照其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并保留诉讼的权利。对于因此而解聘的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将存档留底,并向未来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的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乙方若被举报有违反本协议,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对乙方做出相应考核处理直至终止配送工作,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收益由甲方予以追缴,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力,视乙方处理态度在下一轮招标活动中保留公布乙方违规情况的权利。
四、其他:
本协议作为《服务合同书》的附件,与服务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综合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设备设施 |
6分 |
场地与功能 |
2分 |
食材配送占地和建筑面积适中,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且整洁2分如有缩小面积、擅自改变其功能等与配送无关联的变更现象,该项不得分)。 |
运输工具 |
2分 |
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2分(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未用冷藏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冷库 |
2分 |
科学、规范控制冷库温度,冷库堆放有序1分,如实填写进出库资料1分(根据实情酌情扣分)。 |
||
流程管理 |
30分 |
准时送货 |
9分 |
送货准时,学校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外)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
足斤足两 |
9分 |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9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
服务态度 |
4分 |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4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工作细致 |
6分 |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6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
单据清晰 |
2分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2分,否则不得分。 |
||
质量管理 |
40分 |
食材每日 评分 |
40分 |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40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打分)。 |
科学管理 |
24分 |
诚信经营 |
6分 |
不得将部分商品或部分学校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6分(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 |
结算精准 |
2分 |
对学校: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结算账目清晰准确,价格合理。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 |
||
留样制度 |
6分 |
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记录缺失扣3分,留样不规范扣3分)。 |
||
安全清洁 |
3分 |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有单独的学校专供仓库3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
联系制度 |
3分 |
如网上没有校方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校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3分。(配送单位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
||
及时整改 |
2分 |
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2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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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沟通 |
2分 |
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校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学校、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2分;不按时交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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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扣分项目 |
说明:结合学校每月考核得出总分,如总分低于90分(含90分),配送公司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处以500元扣款(违约金),甲方或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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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注:“社会评价”(学生、家长、学校、媒体等对配送公司的评价),每学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予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