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机构: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10:43:03

项目编号:计2021034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
08
30 10:43:03
日至
2021
09
06 23:59:59
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
联系人:
何淑仪
联系电话:
0760-898737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楼
联系人:
梁碧
联系电话:
0760-88361915
发布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20210830).docx<

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用户需求书


1、 项目概况

(一)采购期限及经费

1、 项目名称: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项目

2、 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采购供应商数量:采购符合条件的两家独立供应商,采用分片区的形式(A片区包括博凯社区、中山港社区、六和社区、联富社区;B片区包括张家边社区、城东社区、海滨社区),为火炬开发长者提供膳食服务。

4、 采购经费:每餐16元。全区约20个助餐点,每日每个助餐点就餐人数根据实际预约人数而定。

(1)报价方式为人民币报价,如有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单价限价的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单价须包含服务期内的各项材料费、管理费、人员工资、补贴、工服、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关键页,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3.3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投标人须在资格声明函里作出承诺);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数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7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操作成功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网上购买了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根据中山市及火炬区有关文件,大力推进火炬开区居家养老社区长者助餐服务,提升社区长者幸福感及获得感,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火炬开发区社区长者餐饮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及时间:为火炬区内20个长者助餐点提供膳食(每日就餐人数,以实际报餐人数为准),提供午餐(只供应午餐),一周供餐6天(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采购方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餐标:餐食须为即日烹调,提供2荤1素1汤的两种套餐,米饭不少于350克,两荤各不少于120克,青菜不少于110克。并针对老年人需求,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食谱。

3、就餐地点:目前助餐点约20个,每个助餐点就餐人数约20-60人不等,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为长者提供膳食。

4、供应商所使用的餐具需符合卫生标准,用餐完毕后,并由中标单位进行回收,并进行清洗并高温消毒。提供膳食时间一般为每周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5、供应商采用的一次性餐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绿色环保、对人体无害的产品。

6、供应商应保障膳食的品质及温度,确保长者每天可以吃到可口的热饭热菜;

7.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并按下列质量标准提供膳食产品:

(1)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浸泡。有中标单位的购买日期记录。

(2)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有中标单位的购买日期记录。

(3)肉类、海鲜类:无注水,有中标单位的购买日期记录。

(4)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5)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6)饮料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8.中标单位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油炸食品、腌制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9.供应商须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菜单用以公示,如采购人发现菜式不适合,可在收到菜单后一周内双方协调修改。

10.如采购人需要中标单位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4、 商务要求

(一)售后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

2.中标单位使用的餐具需按照国家有关餐具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清洗工作,并按要求存放。

3.如因中标单位的过错,发生鱼、肉、蔬菜腐烂变质、人员中毒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

原则上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费用。各助餐点于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就餐情况,由中标单位提供每月就餐人数签收表核查,经第三方运营社工机构审查核实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

(三)项目验收

1、质量标准:项目质量要求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本采购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采购方不定期开展质量抽查,抽查质量不及格,将要求供应商整改,并有权拒支付质量不及格的批次餐费。

2、验收标准:验收将根据有关国家、地区、行业所列标准及规范、规定、招标文件及合同等有关规定和有关条款进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