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招标项目名称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食堂肉类、蔬菜及佐料、辅料采购项目,采购食材价值约23万元左右。(不含由县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的米、面、油项目)
二、招标方式和投标条件
(一)招标方式
公开竞标或自主询标。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必须包括采购内容。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的,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提供参与宰杀、加工、送货、购货工人的身体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6.供货商提供公司对公账户复印件,无对公账户的需提供其它账户复印件。
7.提供近两年内在类似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服务承诺书一份。
9.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采购评分表所需材料;上述条款以外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流程
发布信息:2021年8月27日至 2021年8月29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 2021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 17:30,逾期送达的竞标资料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间包含资格审核时间)
报名地点: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4:30。
中标公示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18日。
三、评委库人员评分依据
(一)评委库
1.教职工10人。
2.学生家长代表10人。
(二)评分依据
根据《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昌教体发[2021]61号)文件要求,采购评审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内容要求设立本学年食材集中采购评委库和采购工作小组。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的;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入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供应商到场三家及以上方可进入评审程序,否则按废标处理,进行二次公告。
第十四条:报价超过预算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第十五条:评委由7人组成。以驻地市场监管部门1人,学生家长代表3人、教职工代表3人为成员,实名制打分。评委由监督部门(单位)现场抽取,评委抽取及评审过程由采购单位负责全程录音录像。学生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评委在学校评委专家库中抽取,学生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专家库人员均不少于10人。
第十六条:评审根据公示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应包括报价、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承诺、配送方案等因素。
第十七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规定: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三)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对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
2.将采购工作方案提交学校党政班子讨论,待学校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后,处理其它业务。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闫丽芳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及开标过程影像资料采集。
四、开标要求
根据《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昌教体发[2021]61号)文件要求,中标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内容要求确定本学年食材集中采购开标要求。
第十九条:根据评委打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招标公示位置发布中标公示不少于3天。
第二十一条:中标公示应包含采购项目概况、中标供应商全称、预算价格、中标价格。
五、合同签订
根据《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昌教体发[2021]61号)文件要求,中标确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内容要求确定合同签订。
第十九条:根据评委打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招标公示位置发布中标公示不少于3天。
第二十一条:中标公示应包含采购项目概况、中标供应商全称、预算价格、中标价格
中标公示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起止日期与学年一致。
联系人:杨老师:15887697403
闫老师:18213509774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一: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食材招标评分表
企业名称:
评分项目 |
内容 |
评分参考标准 |
分值 |
合计 |
报价表 |
以开标前一天市场价为基准报价,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根据基准报价相应打分;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应有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未能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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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条件 |
注册资金 |
90万元以上5分,50万元以下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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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面积 |
生产产地及功能区总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5分,不足200平方米3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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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布局 |
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程度,视情况酌情打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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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加工 |
有肉类加工区,没有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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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 |
有专用配送运输车辆,提供行驶证及车辆图片得5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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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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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有序运作 |
有专业配送服务团队得5分,没有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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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有相关制度,规章,并提供完整具体的文字材料,得5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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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优势 |
各种条件同比优势得5分,其他得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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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配送 |
保证质量、安全快捷,按要求时间配送,每天配送一次得5分,其他得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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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企业认证体系 |
有相关员工健康证得5分,只有部分人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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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执照证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得5分,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有营业执照的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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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食品安全配送的责任和承诺书:如因配送食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企业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有此承诺得5分,其他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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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