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SZHYS2021-WZ-C-003-A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苏味林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东路58号2幢
成交折扣率: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庆愉、程丽萍、查玉良
六、成交服务费相关信息:
成交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成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250.0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
(2)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翠坊南街16号
(3)联系人:查玉良
(4)联系方式:13771818201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室
(3)联系人:徐晓逸/胡欢/吴雯瑜
(4)联系方式:0512-67210880
八、公告期: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HYS2021-WZ-C-003-A号
采购项目: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关于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S2021-WZ-C-003-A号
2、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
3、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4、标段数量:1个
5、采购需求:拟对木渎实验中学(学校就餐学生人数约为2850人,教职工在校就餐人数约为300人)进行食材供应,包括粮、油、调味品的供应及质量保证。
6、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4日
2、方式:网上报名
3、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注: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4、登陆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登陆”,选择“供应商”,进入“供应商”系统,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即可获取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同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响应。
6、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914088964(软件客服)、0512―69820845/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7、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8、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9、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8月28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至开标地点: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印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报名成功确认单。
五、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1年8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翠坊南街16号
联系人:查玉良 联系电话:13771818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人:徐晓逸/胡欢/吴雯瑜
电 话:0512-67210880 传 真:0512-67220880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2、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发布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和行动轨迹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请人员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康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康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康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南京其他地区(具体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动态要求为准)的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九、公告期: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6694 第一章 采购需求 6
第二章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14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采购需求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SZHYS2021-WZ-C-003-A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五、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卫生法》等。
(二)配送货品按如下质量标准执行:
1、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符合GB1354-2009标准。
2、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符合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3、调味品:(酱油、醋、盐、糖等)类,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要求。
(三)调味料拟定单价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数单位 |
报价单位 |
金额(元) |
1 |
500g淮牌精制盐 |
1*40 |
袋 |
箱 |
82.00 |
2 |
400g淮牌海藻碘盐 |
1*50 |
袋 |
箱 |
113.00 |
3 |
227g太太乐鸡精 |
1*40 |
袋 |
箱 |
346.00 |
4 |
454g太太乐鸡精 |
1*20 |
袋 |
箱 |
328.00 |
5 |
2250g天目湖纯味精 |
1*10 |
袋 |
箱 |
312.00 |
6 |
50kg散装沙糖 |
1*100 |
袋 |
箱 |
393.00 |
7 |
454g宝鼎淀粉 |
1*25 |
袋 |
箱 |
89.00 |
8 |
760ml厨邦美味鲜酱油 |
1*6 |
瓶 |
箱 |
73.00 |
9 |
1.25L厨邦味极鲜 |
1*6 |
瓶 |
箱 |
96.00 |
10 |
1.63L厨邦味极鲜 |
1*6 |
瓶 |
箱 |
120.00 |
11 |
760ml厨邦味极鲜 |
1*6 |
瓶 |
箱 |
61.00 |
12 |
1.25L厨邦草菇老抽 |
1*6 |
瓶 |
箱 |
98.00 |
13 |
1750ml李锦记草菇老抽 |
1*6 |
瓶 |
箱 |
114.00 |
14 |
500ml恒顺陈醋(A陈) |
1*12 |
瓶 |
箱 |
65.00 |
15 |
500ml恒顺陈醋(B香) |
1*12 |
瓶 |
箱 |
65.00 |
16 |
410ml李锦记蒸鱼豉油 |
1*12 |
瓶 |
箱 |
113.00 |
17 |
750ml李锦记蒸鱼豉油 |
1*12 |
瓶 |
箱 |
208.00 |
18 |
2500ml东吴老酒三年陈 |
1*6 |
瓶 |
箱 |
100.00 |
(四)粮油拟定单价: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计数单位 |
报价单位 |
金额(元) |
1 |
5L金龙鱼花生浓香型食用调和油(非转基因) |
1*4 |
桶 |
箱 |
270.00 |
2 |
5L金龙鱼阳光葵花籽油(新瓶型) |
1*4 |
桶 |
箱 |
300.00 |
3 |
金龙鱼精炼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 |
1*4 |
桶 |
箱 |
265.00 |
4 |
25kg香满园优选苏北大米(编织袋) |
1*1 |
袋 |
袋 |
121.00 |
5 |
25kg香满园盘锦生态米(编织袋) |
1*1 |
袋 |
袋 |
140.00 |
6 |
25kg金元宝优选东北大米(编织袋) |
1*1 |
袋 |
袋 |
135.00 |
(五)食材采购卫生要求:
1、响应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3、配送要求:
(1)需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材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六)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
(2)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配送的所有产品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数量及验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附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由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采购方正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
(4)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应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准时送达。
(5)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
(6)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应商反映,供应商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7)因配送过程中出现人身等安全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8)供应商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
(9)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10)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采购方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由此产生的货款、销毁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书面警告两次后再次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当天总货款的10%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赔偿。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说明:服务期内服务所需要的配送费、食材费、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运输费、交通费、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若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成交单位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在采购单位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
1、参加磋商的响应函;
2、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响应报价表;
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一般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磋商响应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响应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磋商响应单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清单或对应的购置发票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④磋商响应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⑤磋商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磋商响应单位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
(2)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相关材料(如属);
9、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清单及其资质、资历证明材料;
10、响应服务的《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1、响应保证承诺书;
1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13、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劳动合同、业绩合同、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二)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
2、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章,并加盖公章。
八、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折扣率报价,提交最后折扣率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折扣率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折扣率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折扣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九、综合说明
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3、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帐户名: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105411010400286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和支行
4、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最终折扣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折扣率报价)的,不能成交;
(5)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
(6)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折扣率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折扣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折扣率报价)的,磋商采购失败。
十、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产品如涉及到“协议供货”目录内产品,必须参照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目录内(参照苏州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价格),如违反如上要求,否则为无效响应。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
(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最新规定执行。拟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响应单位须按照上述要求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在最终报价一致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较多的响应单位,选择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单位须按照上述要求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响应单位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服务过程中采用绿色产品或材料。
(2)促进残疾人就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①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②价格分的折扣:
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③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④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信息为准。
第二章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方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折扣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折扣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10分
第一步:磋商报价的折扣率处于【0%-100%(含)】的,为有效磋商折扣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折扣率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折扣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折扣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折扣率报价)×10%×100
(二)技术方案(35分)
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比较(6分):方案齐全,内容完善,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的得6分;方案比较齐全,内容较为完善,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比较高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全,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简单,内容欠缺,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2、内部管理制度比较(5分):包含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制度、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制度齐全,内容完善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制度比较齐全,内容比较合理,科学性及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制度欠缺,合理性较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食材质量控制措施方案比较(4分):食材供应保障措施、配送安全性及时性保障措施、价格保障性措施、食材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齐全、周到,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保障措施一般,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保障措施较少,不宜实施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4、与学校及各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比较(4分):响应单位与学校及各主管部门沟通,配合方案健全、科学有效、合理可行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5、应急预备方案比较(4分):响应单位应急预备方案健全、科学有效、合理可行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6、便捷化服务比较(4分):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送货及时、补货方便的得4分;送货较及时、补货较方便的得2分;送货基本及时、补货不太便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7、内部考核及奖惩比较(4分):内容概述详细,方案考虑周全,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概述较为详细,方案考虑较为细致,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概述简单,方案考虑不太细致,不太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8、粮油质量情况承诺比较(4分):响应单位应针对投标大米、食品油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供货渠道等做出说明。说明详细、全面、证明充分的得4分;说明较详细、较全面、证明较充分的得3分;说明基本全面、证明基本充分的得2分;说明不太全面、证明不太充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三)基础设施情况比较(40分)
1、室内场地、设施、功能区情况比较,按要求提供资料及各区域现场拍摄彩色图片并予以说明(24分):
(1)车辆装卸场地布局、物资分发区(6分):车辆装卸、物资分发场地区域充足,配置布局合理得6分;有一定的车辆装卸、物资分发场地区域,配置布局良好得4分;车辆装卸、物资分发场地区域配置布局欠缺的得2分。提供布局图及现场装卸图等证明材料。
(2)仓储区(6分):响应单位专仓和专栏承储、专人管理、挂牌明示,科学合理、责任明确、针对性强的得6分;科学合理、责任明确的得4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视频监控安装措施(6分):监控点分布均匀,监控画面清晰明确、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6分;监控点分布均匀,监控画面清晰明确、针对性强的得4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行政、财务等办公区(6分):办公区域区域划分合理,配置布局合理得6分;有一定的办公区域,配置布局良好得4分;办公区域配置布局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车辆情况比较(8分):响应单位自有或租赁厢式货车的,每具备一辆得2分,最高8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的权属证明、对应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对应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的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的人员及项目负责人比较(8分):
(1)项目负责人情况比较(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食品配送行业经验的得2分;具有2年以下食品配送行业经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行业经验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针对本项目配置服务管理团队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比较(6分):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分工明确,各类人员经验丰富得6分;人员配置完整,有一定的分工,具备基本经验得4分;人员配置简单,分工不够明确,人员经验不足的得2分。(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四)综合实力比较(15分):
1、响应单位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粮油等配送业绩的,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2、响应单位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食堂食材配送的业主满意度反馈表(反馈意见为满意)的得1分;最高得3分。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反馈表,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开标现场核查,上述资料不全或无原件(或公证件)不得分。
注:响应单位针对评分内容提供对应材料并作出相关说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有关评分内容不得分,材料原件可用公证件原件替代,须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不需密封。评标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HYS2021-WZ-C-003-A号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 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磋商文件;
③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④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 。
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粮、油、调味料根据拟定价的100%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报价表作规定的让利。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年采购预算。
2、付款步骤:供货价格每月结算一次,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货款。食材(包括粮、油、调味品)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拟定价×成交实际折扣率;所有货物均按实结算,不可超年采购预算。
3、付款凭据:
合格发票;
(2)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3)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五、服务期限:
1、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卫生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与中文标识的食材。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材。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甲方食堂所用食材按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全部由乙方供应,甲方在协议期内一般不得另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8、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1)商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失误,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次或供货迟到三次及其以上;
(3)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并解除合同。
(1)食材问题引起的机关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配送的食堂不满意率达到60%以上;
(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食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2、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应商反映,供应商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3、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
4、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性文件(变更供货方式),按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八、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合同生效,生效合同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备注:合同条款内容将根据成交单位承诺的实际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础 |
报价折扣(%) |
1 |
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粮、油、调味品等) |
报价单价金额(拟定价的100%的折扣(报价为折扣)) |
注:1、报价总预算折算后不可超过采购预算。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含配送费、食材费、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运输费、交通费、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磋商响应函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
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60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标书编号:
日 期: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本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磋商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公章:
格式4:
法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参与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5:
供应商情况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
注册号 |
电话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金 |
传真 |
||||||||
一、单位简历及机构 |
||||||||||
二、单位优势及特长 |
||||||||||
三、 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中级职称人员 |
||||||||
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产权: ,租: |
||||||||||
销(零)售额:2020年 万元; 2020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2020年 万元; 2020年: 万元 |
||||||||||
主 要 服务项目 |
1 |
|||||||||
2 |
||||||||||
3 |
格式6:
服务要求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条款要求 |
响应文件的响应条款 |
说明 |
注: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
商务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 |
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关于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供应商未在此函中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明确选择,视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格式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承诺书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1、
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
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12: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
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
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