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第七师胡杨河市某单位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BTBJ[2021]312号-001
二、项目名称: 第七师胡杨河市某单位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579600.00(元) | 奎屯喜来年永和居餐厅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凤翔路和瑞园综合服务楼9、10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七师胡杨河市某单位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第七师胡杨河市某单位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第七师胡杨河市某单位食堂承包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提供食堂菜品制作保障服务; 2.炊事人员及打杂人员劳务服务; 3.场所的卫生服务; 4.确保所有接收的炊具用具、设备器具完好无损; 5.提供餐厅耗材(餐巾纸、牙签、洗洁精、抹布、打包盒、一次性手套等)。 |
签订服务合同,双方约定权利及义务,合同期为一年,试运行3个月后双方无异议签订正式合同。 | 1.食品制作中严格按照伙食标准,调剂伙食,做到色香味美,品种多样化。 2.保证食品制作干净卫生。 3.不合格或霉变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台,加工失败的饭菜不上柜台。 4.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必须保证个人卫生。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工作台、餐具、厨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保持干净卫生无异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红霞,任冬梅,张美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9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公安局
地 址:奎屯市新民街18号
项目联系人:悦婷
项目联系方式:0992-3236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军垦广场35号21楼
项目联系人:明晓佳
项目联系方式:0992-3234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