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B2021040。
本项目概算为16万元。采购内容为:中秋月饼采购。分两个标项,标项一:苏式月饼9500筒;标项二:麻饼9500筒。交货时间:2021年9月21日前。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注:开标时响应人须提供响应标项的样品两筒。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1.2响应人为非在本省监狱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监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1.3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1.4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2到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江城大道30号605室。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1年 9 月 6 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两个标项都参与的交纳3200元整(其中标项一:1100元;标项二: 2100元),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一二)。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11301040000160;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570-2926358。
为方便响应人,交易保证金也可交至采购代理单位账户,采购代理单位开户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38900882。(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塔山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0-2927206 电 话:0570-7075902 18767072068/15857059278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衢州市衢江区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417788/index.html。
7.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供应商只可派一位授权代表送达响应文件,进入开标会议室,并佩戴好口罩。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1年9月6日16时前将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本均可)提交给采购人,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开标现场将会核对身份。信息提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767072068。
因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能按要求递交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而导致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LF-B2021040
采 购 人: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盖章)
采购部门: 生活卫生科
代理机构: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 2021 年 8月
目 录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第一章 响应须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B2021040。
本项目概算为16万元。采购内容为:中秋月饼采购。分两个标项,标项一:苏式月饼9500筒;标项二:麻饼9500筒。交货时间:2021年9月21日前。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注:开标时响应人须提供响应标项的样品两筒。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1.2响应人为非在本省监狱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监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1.3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1.4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2到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江城大道30号605室。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1年 9 月 6 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两个标项都参与的交纳3200元整(其中标项一:1100元;标项二: 2100元),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一二)。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11301040000160;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570-2926358。
为方便响应人,交易保证金也可交至采购代理单位账户,采购代理单位开户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38900882。(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塔山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0-2927206 电 话:0570-7075902 18767072068/15857059278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衢州市衢江区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417788/index.html。
7.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供应商只可派一位授权代表送达响应文件,进入开标会议室,并佩戴好口罩。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1年9月6日16时前将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本均可)提交给采购人,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开标现场将会核对身份。信息提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767072068。
因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能按要求递交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而导致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第一章、响应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
1.2项目编号:SLF-B2021040
1.3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业务部门联系人:吕先生,13625703998。
2.响应费用
2.1响应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4878元(其中标项一代理费为1829元,标项二代理费为3049元),由各标项成交人承担。该项费用由各标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直接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
3.服务要求
3.1必须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要求(具体见采购需求);
3.2成交后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严格履行服务。
4.交货时间及费用结算方式
4.1交货时间:2021年9月21日前。(详见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
4.2费用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二)采购文件说明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的组成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6.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在2021年 9 月 2 日16时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传真:0570-7075902)。
6.2采购人有权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
6.3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
6.4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7.1资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交易保证金单复印件
(3)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4)业绩表
(5)服务质量承诺书
(6)廉政承诺书
(7)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2报价文件
(1)报价函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备查,否则可能作无效处理。提供交易保证金交款收据等原件核查。
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8.1自评审之日起6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8.3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交易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人。
9.2 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9.3 若响应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
9.4 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10.响应报价
10.1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10.2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所需的一切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费用。响应人须提供保证采购人的正常服务需求。报价中标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3本项目标项一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万陆仟零伍拾元整(小写)56050元 ;标项二最高限价为(大写)玖万叁仟壹佰元整(小写)931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1.1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应由中文编写。
(2)响应文件必须分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单独进行编制及密封装袋。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料封袋外应标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及 2021 年 9 月 7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资信技术文件不得含响应的报价,否则以无效处理。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或者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5)响应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订书机装订属于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处理。建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按格式范本的要求签署或盖章。
11.2递交响应资料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江城大道30号605室。
(2)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7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止。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2.交易保证金
12.1响应人未按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2未成交响应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各标项成交候选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退至其公司账户。
12.3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各标项成交价的10%。和采购人签署合同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履约保证金账户为,收款全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60,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570-2926358。
12.4如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被没收交易保证金,并在一至三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
(3)响应人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或转让成交的、或不履行合同的。
(4)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5)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
(6)如响应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自然人,经查证属实的。
(7)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
(8)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采购会议及评审
13.采购会议
13.1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采购会议。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会议,并负责到场解答评审小组质疑的有关事宜。
13.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3采购会议程序
采购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采购会议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查验身份证明,核对身份。响应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响应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授权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由现场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5)采购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6)按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后交先开的顺序打开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清点正本、副本数量;
(7)开启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送评审小组评审;
(8)评审结束后,向所有响应人宣布资信技术评审情况;
(9)响应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由主持人宣读《报价函》中的响应人名称及其承诺的各标项报价、响应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若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提交评审小组审定;
(10)采购代理机构做会议记录,响应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以备案检查。若响应人代表发现报价内容或记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响应人代表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结果予以默认;
(11)会议结束后,如发现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审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结果不予纠正。
14.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
14.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
14.1评审组织: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和评估。
14.2评审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采用综合评分法。
(3)评审小组按照各标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各标项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综合得分相同时,技术资信分高者排名在前;技术资信分得分、报价得分都相同时,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原因解释。
14.3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签署等。
(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资格条件。
(3)评审小组将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向响应人进行询问。
询问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响应人有责任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5)评审小组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但应评审小组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
(6)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数量和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金额。
上述小数点点错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1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视为无效响应:
(1)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
(2)响应人未参加采购会议,或未携带身份证明的。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响应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4)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响应人名称与交易保证金或资料费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报价高于标项最高限价的。
(7)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8)响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的。
(10)未能提供原件核查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1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的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响应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4)不响应修正原则的。
(15)评审小组认定属响应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16)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7)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以上无效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
响应被确认为无效的,采购人应告之该响应人。
14.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取消:
(1)评审小组因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否决全部响应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评审细则
15.1综合评分法。其中资信技术得分35分、报价得分65分。
15.2评审小组根据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资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的评分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15.3评分细则
序号 |
项目 |
评标内容 |
1 |
资质分(2分) |
响应人是直接生产月饼等糕点企业的得2分,代理或销售的得1分。 |
2 |
类似业绩(5分) |
响应人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18年8月1日以来)已完成5万元以上同类(苏式月饼或麻饼)项目业绩,1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入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
3 |
响应时间(3) |
承诺货物送达前7天内生产的得3分,7天---10天之间生产的得1分,无不得分。 |
4 |
本地化服务(2) |
糕点响应样品是衢州所在地生产的得2分,糕点响应样品浙江所在地生产的(除衢州)得1分。 |
5 |
荣誉证书(3分) |
糕点生产企业年度食品安全等级为A级的得3分,B级得2分,C级得1分。(需提供能证明等级的相关资料,未能明确说明的不得分) |
6 |
样品(20分) |
由评标小组对各响应人的实物样品进行当场比对,横向比较。 内外包装0-3分,包装袋标明的厂家品牌、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SC等标识齐全规范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包装质量好、标识规范齐全的得2-3(含)分,较好的得1-2(含),一般的得0-1(含)分。 月饼的规格份重0-3分,根据响应样品的实际份重,同时响应人同时承诺响应后提供的份重不低于响应样品的,根据份重排名,份重最重(第1名)的得3分,之后每名次以0.5分差距递减,即第2名得2.5分,份重未达标的做无效处理。 馅料质量及馅料占比0-7分,根据馅料占比情况,以馅足量多的为佳,麻饼还需看表面芝麻分布密集情况,以紧密均匀为佳,进行横向比较,好的得5-7(含)分,较好的得3-5(含)分,一般的0-3(含)分。 口感、味道等0-7分。苏式月饼以皮酥,整体口感好,椒盐口味纯正为佳;麻饼表皮脆馅酥软,果仁味分明为佳;进行横向比较,好的得5-7(含)分,较好的得3-5(含)分,一般的0-3(含)分。 |
7 |
报价得分(65分) |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6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样品分标项一、标项二分开单独评分。同一单位可以参加一个标项或两个标项,也可成交一个标项或两个标项。
16.评审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上,各响应人自行上网查看,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7.授予合同
17.1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和要求。
17.2成交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7.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领取后30日。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7.5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如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经查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特别声明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项目各标项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只有一家时,经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转为直接采购,也可以重新采购。
19.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70-2926516。
采购需求
一、具体采购参数:
标项 |
月饼参数 |
规格 |
计划量 |
标项一 (苏式月饼) |
椒盐口味苏式月饼一筒,每筒6只,每筒净重不少于300克 |
筒 |
9500 |
标项二 (麻饼) |
每筒10只,芝麻果仁馅,单只40克以上,每只单独包装 |
筒 |
9500 |
月饼生产日期:必须在送货前10天内生产,且口感好,苏式月饼要求皮薄馅足,酥皮分明,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椒盐口味,无异味;月饼馅量占比2/3以上。麻饼要求表面呈稻黄色,外表芝麻分布紧密无明显焦糊,馅芯含量不少于60%,表层脆而芯酥软,具有麻饼应有的口味,无异味;必须符合GB/T19855-2015质量标准。苏式月饼、麻饼各需提供样品2筒,供评标与留样所用,响应样品均不予退还。月饼包装物均需有生产商家、品牌、规格、生产日期、SC标识等。
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份重不达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二、交货时间:2021年9月21日前。
三、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至十里丰监狱各监区。
四、交货方式:提供月饼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质量检测报告证,产品SC标志。
五、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各标项成交人应先缴纳相应标项成交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送货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在各标项成交人缴纳相应标项成交价5%的质量保证金后,15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按其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未了事项的方可无息退还。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说明:本项目协议将根据采购结果签订。以下为协议主要条款,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成交人在其响应文件无异议,则视作认同。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得再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有优于该协议主要条款的内容,则随响应文件的约定修改本协议主要条款。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乙方:
根据十里丰监狱招标采购2021年 月 日开标的结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物名称:服刑人员中秋物资(详见配置清单)。
二、交货时间:2021年9月21日前。
三、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送至十里丰监狱各监区
四、交货方式:提供月饼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质量检测报告证,产品SC标志。
五、货物数量、价格(按乙方的成交项目与实际采购数量填写):
标项 |
月饼参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标项一(苏式月饼) |
椒盐口味苏式月饼一筒, 每筒6只,每筒净重不少于300克 |
筒 |
|||
标项二(麻饼) |
每筒10只,芝麻果仁馅,单只40克以上,每只单独包装 |
筒 |
具体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苏式月饼品牌 ,每筒单价 元,麻饼品牌 ,每筒单价 元。
验收结算:货物送达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与响应封样进行比对,验收合格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法定的销货发票后下一月办理汇款。
七、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先缴纳成交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送货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在乙方缴纳成交价5%的质量保证金后,15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按其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未了事项的方可无息退还。
八、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并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食品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如发生所供商品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内若因月饼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产品送到后保质期 个月。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交货或所交货物与响应封样不符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每超期1天,扣合同金额的3%;超期2天,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所送的货物与响应样品不符的,乙方负责无偿调换符合成交样品的合格产品,同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因货物不符换货造成的逾期供货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送货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为服刑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方便的,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三千元。
3.乙方未履行承诺,提供的月饼或麻饼未在承诺的天数内生产的,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5000元。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十一、免责条件
采购期间因遇国家和公司重大政策调整或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相关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服务质量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2021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分别封装)
资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
(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一二)
资信技术文件
2021年 9 月 7 日 09:30 (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响应人名称(盖公章):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
标 段 序 号: 一或二或一二
采购项目编号: SLF-B2021040
响应文件内容: 资信技术文件
响 应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LF-B2021040)标项 (一或二或一二)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双面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会议及签署响应文件的,只需提供双面身份证复印件,不需提供该授权书。
二、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交易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能体现响应人单位名称) |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采购现场核查,否则响应无效。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三、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姓名 |
电话 |
||
地址 |
传真 |
||
企业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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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注册资金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糕点生产企业年度食品安全等级 |
||
响应承诺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独立参加响应活动,若成交决不转包; 4、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
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表后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表后附糕点生产企业年度食品安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业绩表
序号 |
1 |
2 |
3 |
4 |
5 |
…… |
采购单位 |
||||||
项目名称 |
||||||
合同金额 |
||||||
合同签订时间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注:1.后附合同及入账凭证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按顺序附于清单表后装订于响应文件内,以便于评委查找确认并审核;
2.合同中有总价金额,以合同中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足额的凭证(可提供1次的供货发票);合同中无总价金额的,以提供相对应的入账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3.合同和入账凭证(或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否则相应评审不得分;合同原件备查。
4.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指合同签订日期)的金额5万元以上的同类(苏式月饼或麻饼)经营业绩,否则相应评审不得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五、服务质量承诺书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为参加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项目,若我方成交承诺如下:
1、我方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提供货物。
2、质量要求:我方所供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并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食品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如发生所供商品与样品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保质期内若因月饼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负责。
3、响应时间:我方承诺货物送达前 天内生产。
4、糕点响应样品是生产所在地为 。
5、质保期:产品送到后保质期 个月。
6、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我方应先缴纳成交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送货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在我方缴纳成交价5%的质量保证金后,15天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按其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未了事项的方可无息退还。
7、我方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相关的违约责任。
8、其它的优于条款: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六、廉政承诺书
为参加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不属采购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二、本企业在响应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给采购人的相关人员提供有悖于商业诚信原则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不通过非法手段谋求额外利益。
三、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采购人取消本企业响应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或在成交后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处理。
承诺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七、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
(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一二)
报价文件
2021年 9 月 7 日 09:30 (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响应人名称(盖公章):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
标 段 序 号: 一或二或一二
采购项目编号: SLF-B2021040
响应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
响 应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一、报价函
致: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项目编号:SLF-B2021040)的有关活动,为此:
一、提供响应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二、我方的响应报价为:
标项一单价(大写): 元/筒;小写:¥ 元/筒;
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标项二单价(大写): 元/筒;小写:¥ 元/筒;
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注:①响应人自行填写相应标项的报价(仅响应一个标项的,不作响应的标项报价用“/”划去),未填写报价的相应标项报价作无效处理;
②大写规范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③报价包含所需的一切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费用;
④标项一、二总价数量暂按9500筒计算,具体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四、保证忠实地执行协议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五、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标准、技术资料及相关情况。
六、本响应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七、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八、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九、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响应中相关证书的真实性,若出现虚假现象,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十、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