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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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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尉财采磋商2021073
2、项目名称: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尉财采磋商2021073-1 第一标段 600000 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采购内容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日常伙食的配送,包含但不仅限于蔬菜水果、粮油、肉蛋禽类、奶类、副食、干调等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查询指南: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将查询截图附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3、投标人只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尉氏县渔市街
联系人:厉先生
联系方式:0371-2796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01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01158
1 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 食材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尉财采磋商 2021073 采 购 人: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2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 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 第六章 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尉财采磋商 2021073 2、项目名称: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1 尉财采磋商 2021073 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 服务项目 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日常伙食的配送,包含但不仅限 于蔬菜水果、粮油、肉蛋禽类、奶类、副食、干调等 采购范围:采购内容及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供货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 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发展等。 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以 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6 月份以来的任 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及股权变更信息)】; 【查询指南: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 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将查询截图附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6 1.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上午 09:00 至 2021 年 9 月 6 日下午 17:00(北京时 间)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钥,凭 CA 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 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 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 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 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 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 7 地 址:尉氏县渔市街 联 系 人:厉先生 联系方式:0371-2796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1号 95 号幢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22301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1-22301158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名 称: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尉氏县渔市街 联 系 人:厉先生 联系方式:0371-27969899 1.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1号 95 号幢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22301158 1.1.3 行政监督 尉氏县财政局 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灶食材服务项目 1.1.5 供货地点 尉氏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及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1.3.2 服务期限 1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潜在供应商资格要 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 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9 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6 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 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采购人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凡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查询指南: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 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将查询截图附入 电子投标文件中】。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10 现场考察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10 1.11 磋商前答疑会 不组织 1.11.2 供应商书面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 1.11.3 采购人书面澄清问 题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 1.12 偏离 只允许正偏离(即响应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优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3.3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 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的时间 发出澄清公告后 24 小时内 2.4.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 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的时间 发出更正公告后 24 小时内 2.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3.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其 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2.1 报价的范围 采购内容及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3.2.3 磋商的次数 1次 3.3.1 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 3.5.2 近年财务状况 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 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 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3 响应性磋商文件所 附证书证件要求 响应性磋商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 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 11 盖电子签章。 3.7.3 响应性磋商文件盖 章要求 响应性磋商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性磋商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 位置签字或盖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1.1 响应性磋商文件加 密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要求加密响应性磋商文件 4.2.1 电子响应性磋商文 件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 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4 是否退还响应性磋 商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 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按电子投 标文件递交的顺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 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 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 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12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小组构成:共 3人;其中:业主代表 1人,专家 2名。 评标小组确定方式:在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成交候选人1-3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磋商控制价 磋商控制价:磋商报价费率不得高于100%(100%是指当地大型 超市(如三毛超市等)同期同类产品零售最低价为对比依据(不 以特价商品做参照)) 注:1、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按废标处理。 2、结算方式: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响应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 人书面同意,潜在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 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 人响应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 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3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 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 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4 供应商应在自开标时间起 4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应商 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所造成的任何后果。 10.5 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1.5%进行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 书时进行支付。 13 10.6 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 1、投标人应在响应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递交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性磋商文件是否完 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 备注: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 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 的响应性磋商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性磋商文件 制 作 工 具 制 作 电 子 响 应 性 磋 商 文 件 (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详 见 http://www.kfsggzyjyw.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 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性磋商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6、投标人应在响应性磋商文件中承诺如下: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 性磋商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无法解密,解密后乱码、所造成 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以上责任。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 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 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 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10.7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14 [2006]90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注:如供应商须知总则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5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行政监督: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供货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原则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 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9 时间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 “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1.10 现场考察 1.10.1 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1 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 1.1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1.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 问题送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3 磋商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 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将 澄清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 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 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7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 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 切情况。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依法提 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2.3 询问及答复只采取书面形式。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澄清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 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3 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内从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 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 18 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 知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2.4.2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内从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 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 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2.5 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的时间,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予以明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供货方案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3.2 报价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竞争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3.3 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 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或发布形式 19 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 其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 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 告(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响应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响应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 响应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 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 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文件的标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4.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 4.1.1 或 4.1.2 项要求密封的;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是委 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 件的。 4.2.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声明应执行本章规 定。 4.3.3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应当在本章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开标顺序:递交响应性磋商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5)开标结束。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 21 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中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和 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2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 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 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 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改变采购方式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改变采购方式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改变采购方式。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3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10.1.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规定 10.1.1 关于投标的规定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 (以下称“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财库[2011]181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10.2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10.2.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评标委员会 根据供应商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距开标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 保缴纳凭据和对应的职工社保花名册、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的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认定其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提 供供应商距开标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和对应的职工社保花名册、出具 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定其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 策。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 10.2.2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24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10.2.3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中国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0.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0.3.1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3.2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3.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3.4其他专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 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磋商函签字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正确签署 响应性磋商文件 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政府采购法二十 二条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 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 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6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誉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凡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26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 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指 南 : 通 过 《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 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将查询截图附入 电子投标文件中】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及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磋商报价 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 供货期限 1年 质量要求 合格 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 2.2.1 分值构成 (100 分) 技术部分:45 分 综合部分:25 分 商务部分:30 分 2.2.2 综合标 (1) 综合部分 (25 分) 项目管理机 构配备 7分 根据项目情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的且合理的(0-7 分) 企业业绩 8分 投标人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 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2分,最多得 8分。(提供合同 27 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服务承诺 10 分 1.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对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食物加工、环 境卫生等方面的实质性服务承诺在 0-3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2.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年龄和技 能素质要求的承诺在 0-2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3.供应商其他实质性优惠承诺(0-3 分)。 4.供应商结合项目情况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0-2 分) 以上各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2.2.2 技术标 (2) 供货方案 45 分 1、经营方案 8分 能够针对服务对象从不同角度制订管理方案,格式完整、用语准确、措施可 行性强就餐职工提供服务具体、周到、方便。方案需求分析合理,内容详细, 措施完善,角度清晰,表述精炼、准确;得 0-8 分 2、原料采购、储存管理及质量控制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检测检验、仓库储存管理、原材料的来源 可追溯等方面是否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采购使用的原 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管理措施进行打分;得 0-8 分。 3、卫生管理方案 8分 卫生管理方案(产品卫生,人员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符合《食品卫生 法》、从业人员管理等相关条文的规定,科学全面、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得 0-8 分。 4、管理制度及岗位人员配置 8分 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团队岗位分工明确,岗位人员配置合理的得 0-8 分。 5、应急措施 8分 针对餐厅提出合理的卫生保障措施、消防、治安应急预案措施和突发事件的 处理预案(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消 防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购人临时加班及其他突发事件就餐问题的处理方 案、遇到重大活动的配合方案及配合处理方案等)得 0-8 分。 28 6、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5分 针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有及时响应的措施及处理方案,得 0-5 分 2.2.2 商务标 (3) 磋商报价 (30 分) 1、本项目进行 2轮报价,最后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注: (1)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的 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将证明附到本次响应文件中, 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等,由评审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经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磋商;磋商结束后,经磋商确 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 有评委评审分的平均值。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29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 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1.2 供应商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 (1)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的; (2)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3)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5)响应性磋商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6)响应性磋商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 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2 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 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 得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3 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等 评审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 1轮磋商,经磋商后,供应商可提交最终采购需 求和最后报价等。 3.4 根据磋商情况,供应商提交补充承诺书 30 3.4.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 定的时间内提交补充承诺书,内容为最终采购需求等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5 详细评审 3.5.1 磋商后,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提交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 推荐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章规定数量的候选供应商(提 交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候选供应商数量可以是 2名)。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评审结果 4.1 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对响应文件完成评审后,编写并向采购人提交 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 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2 重新进行采购或调整采购方式 提交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 1家的,采购人应在实施方案调 整后重新组织采购。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品种为 见合同附件《采购备忘录》。 2、等级和质量: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达到 甲方的质量要求,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提供产品的“三证”。农产品中所明示的“有 机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等产品质量标志,乙方必须在签订协 议前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3、包装:见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标准》。 第二条 交货日期、数量及价格 交货日期、数量及价格约定选择以下第 种: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按下表足量交货。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按下表足量备货在乙方仓库,甲方按实际需要分 批提货,在 天内提完所有货物。甲方提货前或者乙方送货到甲方经营地点前, 货物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支付仓储费用,按下表约定。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 天内按《采购订单》足量交货,乙方了解 甲方为连锁企业,随着开店数量增加,对所需产品的订单也会随之增加,乙方承 诺保证满足甲方的用量需求,如乙方的供应量满足不了甲方需求,自愿承担违约 责任。甲乙双方: 每 签订《采购备忘录》,重新签订《采购备忘录》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双方协商下调整供货价格,在《采购备忘录》的有效期内,不得因任何原因更 改价格。 每次下订单时根据市场行情,在双方协商下调整供货价格,并按当次双方签 字确认的订单上的定价作为当次交易价格。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产品交(提)货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 ⑴乙方送货到甲方配送中心,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乙方直送甲方门店,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甲方到乙方仓库提货,费用由甲 方承担; ⑷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2、验收办法: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产品验收标准》约定的标准要求,对订 购产品进行验收,没有《产品验收标准》的产品,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对 符合要求的进行收购,对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可不予收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 货物数量以交货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的《产品验收标准》是根据甲方实 际需要制定的,如有改动,以甲方发布的最新《产品验收标准》为准。甲方发布 的最新《产品质量标准》以电子邮件或者信函方式送达对方后生效。 3、甲方验收后,国家法定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检查或化验不合格的,视为乙 方交付货物不合格。 4、货款结算办法:选择以下第 种: ⑴乙方产品交货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凭交货地验收单据及送货凭证 向乙方支付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⑵双方约定每月 5 日开始上一个月货款对账(遇法定休息日顺延),乙方应 在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凭证及验收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 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凭证及验收单据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到乙方指定 账户。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款结算不及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⑶乙方产品交货后,甲方凭交货地验收单据及送货凭证立即向乙方支付现 金。 ⑷甲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预付单次订单总额的 %,发货前支付单次订单 总额的 %,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第四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交售的产品中掺杂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 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 10%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约定交货期间违约不向甲方交货或交货量不足该批订单量 90%的,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总值 10%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支付超出违约金 之外的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足量供货的,需提前 3 天通知甲方,否则 按违约论处。 3、因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该批货款总值 10%作为违约金。 4、凡乙方提供的产品,虽然甲方验收合格但国家法定机构抽检不合格的, 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作为违约金,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 引起的一切责任。 5、乙方不得有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乙方有本条各款违约行为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甲方 主张损失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律师费、交通费、查档复印 33 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7、甲方在合同履行中违约无故拒收的,应偿付乙方该批货款总值 10%违约 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8、由甲方提货的产品,经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或未提货的,应向乙方 偿付该批货款总值 1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甲方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的,应按当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 付超出期限的利息补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采购备忘录》约定有效期的,有效期过期后双方 未重新签订《采购备忘录》,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 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 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 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书面回复,逾期不回复的,即视为同意变更或 解除。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 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采购备忘录》、《产品验收标准》及《采购订单》作为本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供货种类、服务期限及备注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尉氏县机关事务中心日常伙食的配送,包含但不仅限 于蔬菜水果、粮油、肉蛋禽类、奶类、副食、干调等; 采购范围:采购内容及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供货期限:1年;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磋商报价费率不得高于 100%(100%是指当地大型超市(如 大润发、永辉超市等)同期同类产品零售最低价为对比依据(不以特价商品做参 照))。 结算方式:每日供应清单,采购人签字确认,以实际供货量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提 供发票) 二、物品验收标准 1.果蔬类 1.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1.2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 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 菜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应蔬菜问题引起 的一切事故后果。个钟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 味、形态颜色、光泽及 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 塌、 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1.3 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度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 土、明显机械和病虫害, 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无畸形、异味, 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4 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 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 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5 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 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6 根菜类等品种癖习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 裂痕、糠心、异味、不 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7 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根须,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 味、明显机械伤、病虫 害斑,马零食等无发芽现象。 1.8 葱蒜类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9 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 1.10 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2.畜肉类 2.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 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 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扫描件)。 2.2 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 准和规定。 35 2.3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 准,保证无异味、无腐 烂变质。并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扫 描件),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猪肉分割证, 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 异味,并标注保鲜期。 2.4 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 性,色泽均匀,不粘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3.禽肉类 3.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 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 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扫描件)。 3.2 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 准和规定。 3.3 每批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 质,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3.4 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 性,色泽均匀,不沾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4.蛋类 4.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4.2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3 蛋类应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 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 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 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 清、透明、稀稠分明, 无异味。鸡蛋要求在本地养鸡场配送确保新鲜; 4.4 皮蛋应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 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 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 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4.5 咸蛋应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 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 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 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 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 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5.水产类 5.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 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 批次有效的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5.2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5.3 每批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 质,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5.4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 匀,不粘手,交货时干 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 明,鳞片色泽明显。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 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 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干货调料类 6.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 烂变质。 6.2 所提供的物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配送方必须 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 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 36 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6.3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6.4 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 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6.5 货物应由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 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 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 电话号码等。 6.6 散装类货物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 检验合格证书。 6.7 配送方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 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 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6.8 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 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 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有配送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9 对照需求方要求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 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 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 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6.10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共 28 类:大米、 小麦粉、酱油、醋、食用 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方便面、 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 糖果制品、茶叶、 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 水产加工 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 6.11 通过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 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 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 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 的三分之二。 7.食用油 7.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 烂变质。 7.2 所提供的物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配送方必 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 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 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7.3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7.4 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 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7.5 食用油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复印 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 合格证、保质期限、产 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等。 7.6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 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 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 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 污染物、农药等严格 控制在国家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 油等级 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 37 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 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 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 不许以次 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渗入 高价位植物油中进 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级查处,配送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7.7 配送方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符合汗液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 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 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7.8 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的物品中 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 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配送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7.9 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 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7.10 油类质量标准: 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素 B1 (5ug/kg~20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ug/kg); 重金属污染物: 铅≤ 0.2mg/kg、镉( 0.1mg/kg~0.2mg/kg)、汞( 0.02mg/kg)、无机砷 (0.1mg/kg~0.2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 最大残留限量。 7.11 对照需求方要求检查所送物资品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 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 品名称、配料表、净 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储 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7.12 通过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 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 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 的三分之二。 三、中标人所配送食材,如出现因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食材供应商自行负 责。 38 第六章 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9 一、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 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在参与竞争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 议。我公司根据本次磋商项目的要求,自愿以 %进行报价,供货期 限 ,投标质量 ,投标内容 。 2、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 ,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 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竞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 资料。 5、下述签章人声明: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 准确。 6、我方承诺成为成交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四、供货方案 43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4 (二)近年财务状况 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企业业绩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发包人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的原件扫描件 45 六、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6 七、其他材料 附件1: 承诺书 承诺内容: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性磋商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 致”、无法解密,解密后乱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以上责任。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47 附件 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应提供本企业生产产品或服务,并随本函附带提供企业注册 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材料。(提供其他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 认定材料)。 2、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48 附件 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随本函提供下相关材料复印件:①残疾证(不少于 10 人, 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 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 纳票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而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需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及附带相关资料)。 2、中标人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49 附件 4(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成交人的本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 会监督。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原则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时间单位 1.10现场考察 1.1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 1.12偏离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5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2报价 3.3响应有效期 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4.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2评审原则 6.3评审办法 7.合同授予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结果公告 7.3履约担保 7.4签订合同 1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 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供货方案 (三)企业业绩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发包人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的原件扫描件 六、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