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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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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30 15:18】

采购项目编号: HXCT-【采】2021第08号

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截至2021年8月30日9:30分,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二次)二标段共有3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时间,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经查询,宁夏丰顺商贸有限公司和中卫四季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缴纳的保证金子账户为同一账户,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做废标处理。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3号

联系方式:0951-38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3

联系方式:14760562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鲍继辉

电话:0951-38510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于亚利

电话:14760562852

五、附件

招标文件:

下载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食材配送)2-3标段(8.6日系统上传版).pdf

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8-30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978 项目编号:HXCT-【采】2021第08号 采 购 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盖章)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8月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1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三、投标人须知.................................................................................................................................. 11 四、采购需求...................................................................................................................................... 25 五、合同条款格式.............................................................................................................................. 28 六、投标文件格式.............................................................................................................................. 31 1 一、招标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978 项目编号:HXCT-【采】2021第08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二标段 禽蛋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0000 米、面、油、调味 品、蛋、奶、禽 类、海鲜类 三标段 畜禽肉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80000 牛羊肉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1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 [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 2 (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 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 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 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 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保证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06 08:00:00 至 2021-08-13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www.ccgp-ningxia.gov.cn )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 2021-08-30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 进行 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 证金。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投标人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 QQ 交流群: 331010760 进行咨询。 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 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 形式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 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联系方式:0951-38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3 联系方式:14760562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鲍继辉 电话:0951-38510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于亚利 电话:14760562852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8-06 4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978 项目编号:HXCT-【采】2021第08号 采购人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联系人:鲍继辉 联系电话:0951-3851001 联系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亚利 联系电话:14760562852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 祥大楼3楼313 2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供货时间 按合同约定 采购内容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 本次项目预算为:110万元/年 二标段预算为:62万元/年,最高限价:62万元/年 三标段预算为:48万元/年,最高限价:48万元/年 采购预算作为投标最高限价,原则上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 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5 服务期限 2年(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供货 期为2年后截止) 3 资金来源 西夏区公安分局基本户辅警公用经费及分局工作经费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5 招标文件费 0元 6 投标人提出疑 问时间,采购人 修改或澄清招标 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 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质疑及要求答复的问题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 系统” (http://218.95.135.209:10090/NXGPPSP_TSZY/system/Log in.do)提交线上质疑材 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受理回复质疑时 均需在线上系统中进行操作。 7 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二标段:捌仟元整(?8000.00元) 三标段: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 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 开户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0951-5556010 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 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时 间前未到帐的不予认可。 ①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 日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 6 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 基本账户。 ②中标公司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 可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 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 退还。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出 现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 导致保证金等问题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8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任何备选投标方案 9 投标报价 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0 投标文件份数 共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采 用U盘形式 11 签字并盖章 要求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单位 公章 12 投标文件密封及 包装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注:正本和副本胶装 后加盖骑缝章)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 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 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 封提交。 内外层密封袋及电子版密封袋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 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或 电子版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标 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以上条件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须逐页编码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 订,并编写目录。 7 13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凤区阅海中 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银川市市民大厅 C 座七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13:30分 截止。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 60 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 响应标予以废标。 15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30分 开标地址: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 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银川市市民大厅 C 座七 楼) 16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随机 17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抽取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委从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18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 标人 是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0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并与合同签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宁夏政府 采购网系统内进行合同公示程序。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投标人均具有法律 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 果的,或者中标、成交投标人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21 投标时需携带的 证明材料 开标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文件需单独提供用于审查,相应的 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 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开标当 日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 22 中标服务费 详见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招标,由中标人支付。 23 中标通知书领 取联系人 联系人:于亚利 联系电话:14760562852 9 25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 (1)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 (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 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 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 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 【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 质疑与投诉 :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必须通过宁夏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线上质疑系统”向采 购人和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和华 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 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 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二)质疑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线上质疑系统”,投 标人须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完整的质疑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并上传举证资料,且根据系统要求完成质疑的提交,如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导致质疑未成功递交,后果自负。 (三)投标人应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 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 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情节严重的,采 10 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采购人和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投标人的线上质 疑函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质 疑系统内回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五)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和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 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条款及参数有异议,须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提出,超过期限或未 按要求提交质疑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活动,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 款,招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人以《招标文件》条款是否合理提出 异议,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八)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 限不予受理。 质疑电话: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760562852 政府采购线上质疑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889973 11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参加华夏城投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2 条件 1.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原 件); 2.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 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开标当日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2.4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12 2.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3.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人须知; 4.4采购需求; 4.5投标文件格式; 4.6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3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投标人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变更文件,不再另行通 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 变更公告。 1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 评审。 9.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货物(服务)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能力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 的标准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 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投标 保证金;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 的利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5” 规定的条 件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人的基 14 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12.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 款手续,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代理公司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 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 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4”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 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 的编制12”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0”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 确签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5 1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1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 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7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注:正本和副本胶装后加盖骑缝章) 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 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 封提交。 15.2内外层密封袋及电子版密封袋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 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及“请勿 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5.3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 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6.投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 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 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6 1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 织开标活动,邀请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 认可开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采购人只接受一次性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18.3 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设备价、材料价、随机工具价、随机备品价、税费、 保险费、利润、市场价格变化、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18.4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 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 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8.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 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 称评委会)进行。 20.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7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 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0.3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内容, 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3)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重要技术参数凡带有排他性或歧视性的 参数条款一律不作为评标依据。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0.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0.6 评分细则 第二至三标段: 18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优惠下浮率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 标报价优惠下浮率)*30。评标基准价为投标报价 优惠下浮率最高的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 被拒绝外,最多可得30 分。 注:1.结算价格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官方网站”距约定供货日期最近的一期价格 监测数据中的采购物品价格为准,结合投标人所投 报价下浮率后为最终结算价。 2.投标报价优惠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取值,评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列出所投产 品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包含投标人的利润分析、 成本分析等,说明理由并须提供近三个月以来所投 产品的进货发票作为成本说明凭证。 2 商务标响应 情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 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投标人商 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 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 5 分为止。 3 投标人综合 实力 12分 1.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得 2 分,(须提供相关材料佐证,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 合同);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保鲜仓库和冷冻库的得 3 分;仓库 提供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 分);具有冷藏配送车和箱式封闭式货车的得 2 分。(车辆必须在投标企业名下,投标文件中提供 车辆行驶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明确本项目配送负责人,并提供负责人 身份证、健康证的得 2 分。配备不少于 3 名配送 人员,并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的得 3分; (以上人员需要提供2021年3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 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打分项投标文件中需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 章,有作虚弄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并 报送财政及有关部门。 19 4 服务应急预 案 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计划预案中有制定的服 务规范(包括疫情防控及其他突发事件)(食材的 紧急需求等情况)应急预案及相应计划预案的措 施,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 1、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非常细致、全面, 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充分的得6-9分; 2、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比较细致,各种应 急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的得3-5分; 3、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不够细致,各种应 急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的得 0-2分; 5 配送方案及 配送人员 10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自行拟定配送方 案及相关配送人员,车辆,进度,时间,配送方案 应合理可行。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横 向比较、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7-10 分 2、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合理可行的,得4-7 分 3、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可行性低的,得1-3 分 5 质量保证措 施及承诺 15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检验(附相关产品 检验检疫合格证)、运输及食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完善、具体,能够安全有 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 出承诺得 10-15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较 为完善、具体,能够较为安全有效、 全面地控制 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5-9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不够完善、具体,不 能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或没有针 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1-4 分;未提供方案及承诺 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15分 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合理可行,包括质量问题退 换货及召回、缺少补货、临时供货、卫生防疫、售 后服务团队、服务内容、保密承诺、违反食品安全 要求的处罚及合理化建议等满足采购方服务要求, 服务体系完备具体详细,服务人员,明确服务时 限,有质量问题处理时限、货物配送、运输、储存 等均能有力保障, 服务方案体系周到并做出承诺 的得10-15 分;服务体系良好并做出承诺得5-9 分;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并做出承诺的得 1-4分;无 方案无承诺不得分。 7 类似业绩 4分 2018年-至今有类似采购业绩,每有一项得1 分,加至满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 供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原件备查) 20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 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1.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2.2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不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不同投标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不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4不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不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6不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1 2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 24.1~24.5 项 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 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投标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 人为中标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投标人为中 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人、招标代理机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在投标总 报价中, 由采购人随货物支付给投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 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中标人依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 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各所有与本招标 项目的有关费用。详细见下附表: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 亿元-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22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投标人名称、地址 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投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中标通知 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合同签订及履约 28.1中标投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 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 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 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9.质疑 29.1全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工作已开通线上“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 诉系统”渠道,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 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在 线质疑投 诉系统”线上提交质疑投诉材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受理回复质疑及财政部门 受理处理投诉时均在线上系统中进行操作回复,请各投标人按照程序进行,及 时关注本系统。 29.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 23 秘密; 29.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公 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 予受理。 29.5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9.6质疑文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要求内容进行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照“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 94号令相关规定提交资料的,招 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 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 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 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9.7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 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8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 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 29.9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财政局政府采 购管理科投诉。具体见下附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鲍继辉 0951-3851001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于亚利 14760562852 银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 科 汪欣 13995002321 25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地点:贺兰山中路 549 号,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二、采购内容: 二标段:米、面、油、调味品、蛋、奶、禽类、海鲜类; 三标段:牛羊肉; 1、清真肉类(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肉类经营授权书):牛羊肉, 肉身须盖有卫生检验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 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2、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必须保证无黄英、枯死叶、无虫、 无杂质, 绿色蔬菜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 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3、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 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4、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 整齐,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5、水果: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果须保证果 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 6、大米:须达到国家特级标准,无掺杂、无砂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 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规格、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 7、面粉:质量等级特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 标 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8、冻品: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冻品 在解冻后, 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具备冷冻储藏设施。 9、水产类:新鲜水产品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如需剖杀的鱼,必须做到 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且保证当天加工配送。 26 10、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色泽正常,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三、就餐人数:工作人员约200人左右。 四、原材料价格要求:货物价格须每周进行一次市场调价为准。 五、配送要求: 1、采购人会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配送商下达第二次配货的订单, 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 体要求。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 [2019]41 号)、宁夏财政厅宁财便函[2019]804 号、银川市财政局银财发 [2019]339 号规定,投标人所供农副产品总数量的 10%, 必须在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网址: www.fupin832.com)上采购。且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采购我区 8 个国家级贫困县(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 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的农副产品。 3、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 或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 法,经采购人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调换蔬菜品种或部分品种、 数量不响应。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 数量。配送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采购人选择。 5、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 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 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以第二天补货至送货地点。 6、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 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六、原材料费用结算要求: 1、原材料结算金额=原材料供应数量*原材料市场询价确认价*(1-中标报价 优惠下浮率) 27 2、结算方式: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3、结算时中标人要提供发票及原材料采购结算单。 4、发票和原始凭证必须要有中标方、库管、采购、主厨、餐厅管理员、分 管领导等人员签字。 七、售后服务 1、投标方须明确物资质量保证期。 2、投标方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 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投标方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满足需求方提出的参数要求。 4、投标方就所提供的物资必须在 30 分钟内响应,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 行伴随式保障。 5、投标方须提供一份能够一次性保障 200 人左右,1 日份额的应急保障食品清单, 并具有长期提供应急保障的能力。 6、其他未知情况下的保障服务。 28 五、合同条款格式 (此合同为主要条款范本,但不限于此文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货物名称: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乙方承 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现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 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 3 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 内, 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29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 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 者除外) 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货款, 投标人需缴纳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田间使用后无不良影响,30 日内保证金金额退还给投标人。 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 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 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 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调 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 5‰作为违约金, 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方赔偿 乙方的损失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 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 30 或拒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 份, 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1 六、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32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分项报价表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商务偏离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项目方案 六、项目方案 七、其他资料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 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3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根据贵方的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 正式授权下述 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我 方承诺在总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优惠率为市场价下浮 %。 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 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 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9、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4 (二)投标函附录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内容 投标报价优惠率为市场价 下浮 (大写) % ( %) 服务期限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投标有效期 60天 其他说明 35 二、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投标分项报价,即:每种类别货物的优惠价格(市场价*优惠 率),仅供参考,并不作为供货标准及评审依据。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6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此处。 37 四、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差情况 (正、 负、无) 1 投标人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资格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 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规定条件的,拒绝其 参加投标活动 4 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捌仟元整(?8000.00 元) 三标段:伍仟元整(?5000.00 元) 5 投标有效期 60天 6 货物品类 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 7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8 服务期限 二年(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供 货期为2年后截止) 9 供货时间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38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备注 注:1.投标人需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附《食品经营许可证》 3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0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1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2 (五)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注: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扫描件 43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若近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此处填 “无”。 (七)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44 六、项目方案 1、服务应急预案; 2、配送方案及配送人员配备情况表; 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4、售后服务等相关承诺; (以上格式自拟,投标人自行根据评标办法要求及实际情况编写) 45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添加) 46 附件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申 报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与采购人没有任何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我 (投标人全称)保证自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 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未因我方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 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 解除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 处罚阶段;无涉及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情形;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若在本次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 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我方将无条件放弃投标资格及中标 (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及法律 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1年 月 日 47 附件 2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 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 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48 附件 3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 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49 附件 4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50 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注:中小微企业承诺函中标后须公示,投标人自行对表中内容进行承诺,如因未如实 填写相应情况导致的投诉质疑,后果自负。 51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注:中小微企业承诺函中标后须公示,投标人自行对表中内容进行承诺,如因未如实 填写相应情况导致的投诉质疑,后果自负。 52 附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30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1、投标人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 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投标人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3、请各投标人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与评标 20.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六) 授予合同 (七)质疑 四、采购需求 五、合同条款格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六、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 分项报价表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商务偏离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基本情况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五)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扫描件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七)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六、项目方案 1、服务应急预案; 2、配送方案及配送人员配备情况表; 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添加)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如有) 附件7 (如有)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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