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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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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1-Q018)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1-Q018)成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1-Q018)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XGY-2021-Q01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荟品嘉宴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海吉星物流园8栋6号 91120113MA07329P7X 13207589881 1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配送天穆镇机关食堂所需食材
服务要求:成交人需提供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情况的保障预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成交人所配送的食材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各项要求,产品质量指标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部颁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食材商品,所有食材商品可以追溯源头厂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从华,贾军 王兴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90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282号
联系方式:26630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北辰大厦5号楼902室
联系方式:022-26877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华
电 话:022-26877844
十、附件
采购文件:JXGY-2021-Q018天穆食材.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jpg

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XGY-2021-Q018)



采购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8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1-Q018

二、项目内容

()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1,500,000.00元整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如有变更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如有变更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供应商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参标时必须携带被授权人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资格要求文件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无需单独提供。要求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及未说明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均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9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编制完成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同等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817日至202182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北辰大厦5号楼90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建议电话、网络等非现场形式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每本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8271430

()开标时间:20218271430整;

()开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北辰大厦5号楼902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工

联系方式:26877844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王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630968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北辰大厦5号楼9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6877844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jxgy@163.com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或流程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816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向国内符合规定的企业实施竞争性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1-Q018

二、项目内容

()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天穆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1,500,000.00元整

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

、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供应商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参标时必须携带被授权人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资格要求文件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无需单独提供。要求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及未说明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均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9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编制完成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同等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投标人实施能力

提供2018年起至今的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 验收报告复印件。

3. 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 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六、技术要求

()具体需求详见第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七、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1.报价折扣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食材费、包装费、人员费用、仓储费、车辆费用、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由于项目总的食材采买类别及数量无法提前具体确定,故本项目的总报价均须按照本项目预算金额进行统一填报,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本次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结算总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

4.成交人应参照天津市华润万家超市北辰店、天津市北辰区信誉楼超市、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菜市场、天津市北辰区王庄市场,当日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定价,供货价即为基准定价×对应类别折扣率。中标人须每两星期报价一次,应在报价前两天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期的价格表,如采购人对价格有异议的情况下,则双方在三天内完成对价格的调研,确认后开始执行,如成交人不配合调研的,以采购人自行调研的报价为准,如因采购人没在三天内完成报价调研的,视为默认成交人的报价。结算时以基准定价×对应类别折扣率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以合同为准)

5.供应商请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客观要求,同时在考虑相关风险的前提下,填报平均折扣率(平均折扣率为对应类别折扣率的平均值,对应类别折扣率大于1的为无效投标),如为95折(即:0.9595%),平均折扣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供应商填报的平均折扣率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6.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1.每天配送天穆镇机关食堂所需食材。

2.配合采购方做好项目涉及的票据、单据的核算工作。

3.配合采购方完成政策性指定食材的采购工作。

4.协助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涉及本项目的工作。

具体需求详见第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服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食品采购及配送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中标人应保证按照原食材采购配送标准按时提供服务。

2.成交人需提供合理、有效、切合实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情况的保障预案。

3.如遇国家、地方或上级部门政策性调整,成交人应及时配合采购人按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供货方案。

4.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起,按照要求每天早上630前将所订食材,配送至采购人食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

5.遇特殊情况,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准时配送。遇突发紧急情况以采购方需求时间为准,并准时送达。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是否提供配送。

6. 成交人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当天配送食材的送货清单及当天相关食材的检疫、检验等证明材料,由采购人食堂管理员与中标人配送人员共同核对、复称过磅后清点卸货,同时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日后结算的原始凭证。交接过程中,采购人可安排专人在场负责监管。

7.送货清单需提供纸质打印版并加盖公章,送货清单应与所送食材保持一致,并且与食材同时交给采购人食堂管理员,送货清单上需标明食材名称(名称统一)、单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打印清晰、不得涂改。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方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8.在招标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人负责。

9. 成交人所配送的食材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各项要求,产品质量指标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部颁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食材商品,所有食材商品可以追溯源头厂商。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60天。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磋商程序

()获取磋商文件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建议电话、网络等非现场形式获取。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号楼902)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实质性资格要求所要求文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副本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磋商步骤

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采购人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内容

具体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期内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身份证明

1. 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2. 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3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9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编制完成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提供2020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资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同等声明;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其他

1.开标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方案说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综合评分时予以考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3.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单位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4.未及时提交合同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采购活动的资格。

5.某投标单位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7.如有其他补充文件,可自拟格式。

、评审方标准及评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的投标。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方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六)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专家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投标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满分100)

第一部分 综合能力评价(26)

1.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811日起至今的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提供一项案例1分,最高得3分。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

.验收报告复印件;

.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公章;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②项或①+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2.相关体系认证(3)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1份证书得1分,最高3分。未提供不得分。

3.配送车辆评价(3)

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1分,最高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型、车辆照片(须体现牌照号)和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②投标人租用车辆的:须提供车型、车辆照片(须体现牌照号)、租用合同复印件(租用合同须为投标人与出租车辆公司签署,租赁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出租车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和出租车辆公司名称一致)。

注: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①项或②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不具备:0分。

上述配备的车辆至少一辆具备冷冻配送设备,提供车辆照片(须体现冷冻配送设备),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无法体现的本项不得分。

4.配货(仓储)场所评价(3)

投标人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配货(仓储)场所,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全部具备得3分,其他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库房为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库房实景照片,产权证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2)若库房非投标人自有,须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库房实景照片,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租赁合同须明确标注库房面积,否则不予认定。

(3)配货场所工作人员具备有效期内健康证、新冠疫苗接种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1+3)或(2+3)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5.配送人员数量评价(3)

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数量为4名以上(包含4)

其中包含至少1名司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健康证、新冠疫苗接种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分,未提供0

其他配送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新冠疫苗接种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2分,不齐全或未提供0分。

小微.jpg JXGY-2021-Q018天穆食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