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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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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30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9月 22 日 9:00 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21210796(ZB07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330万元(三年),最高限价为 306万元(三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8 月30日至2021年9月 22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地 址:海安市黄海大道中5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郜华曙 18862720689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编制: 张蓉蓉0513-81819598

开标评标组织:政府采购部 0513-81819586、

0513-81819538、

0513-81819585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徐飞翔 15240580971

丁志祥 18662609561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doc 鸿雁操作手册-投标人V1.5.doc 信用承诺书.pdf
南通市Ⅹ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320621210796(ZB070)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

二○二一年 八 月 三十 日

地址: 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邮政编码:226600

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6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9月 22 日 9:00 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21210796(ZB07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330万元(三年),最高限价为 306万元(三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8 月30日至2021年9月 22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地 址:海安市黄海大道中5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郜华曙 18862720689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编制: 张蓉蓉0513-81819598

开标评标组织:政府采购部 0513-81819586、

0513-81819538、

0513-81819585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徐飞翔 15240580971

丁志祥 18662609561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或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报价

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五、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系统帮助>《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标或部分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供应商注册获取招标文件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详见供应商的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20006/20170803/1503ce7a-1e2a-495d-9f43-5f0a59d8db67.html

八、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九、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获取、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吴鹏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5240580971,QQ:2339243135。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十、评标流程简介

投标人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人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标评审打分,汇总并公布商务技术标得分后,招标人当众解密价格标进行唱标,最后汇总两部分得出总分,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十一、相关提示

1.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方式,操作办法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有关要求说明

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标的概况

(1)、海安市税务局征管信息大楼,建筑面积28240平方米。位于海安市黄海路北侧、尚城花苑东侧,华新一品对面,大楼主楼 12 层,档案室、机房、老干部活动之家、荣誉陈列室、各种类型会议室等涉税服务公共设施,将入驻税务系统办公人员 150左右。另有一幢四层附属用房,主要用于职工礼堂、职工食堂、各类职工文体活动场所。(请各投标单位到现场自行踏勘)

(2)、采购单位:海安市税务局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年。

(4)、本项目预算:三年合计330万元,最高限价为 306万元(三年)。

2、本次招标包含税务局范围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应提供卫生保洁、安保、食堂、水电、会务、客房等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构架、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运行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技术水平、设备投入、企业用工风险保障及垃圾分类和可回收处理。

3、投标单位应提供拟派现场负责人学历、能力、业绩介绍(证书复印件)。

4、相关承诺(卫生、食堂、各项管理措施指标)。

5、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价格,包含管理员、保安、保洁、会务、客房、水电、食堂、调音师、仓管等服务项目组成、测算服务报价。如各工种人员工资、养老保险、服务收费、和税金的标准等。

6、附表中人员配备数必须达到税务局的要求,各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配备表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以满足税务局征管信息大楼的物业管理正常运转。为确保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投标单位需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人力市场的价格,进行合理的报价。

7、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员工养老保险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反相关国家规定。

8、员工奖金、福利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二)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

借鉴其它单位大楼成功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税务局大楼管理的特有的内涵和要求,在综合分析大楼面积、结构、楼层分布等方面的基础上明确大楼管理的业务需求,具体为:

1、建筑物的养护。包括:大楼屋顶、楼梯、过道、门厅等;

2、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包括电梯、中央空调、高低压配电房、水泵房、消防喷淋、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会议室音响系统、卫生保洁设备等;

3、附属建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停车库(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各楼梯过道、卫生间、区域内道路、停车库(场)和大堂、健身中心、会议室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集中、清运等;

5、交通和车辆停放的管理。包括各类机动、非机动车的进出停放等;

6、安全护卫。包括门岗、信件、报刊收发、监控室24小时值班、巡视、车库的检查等;

7、餐饮服务。包括早、中午工作餐、公务接待服务等;

8、会议服务。包括各会议室开启、音响设备的调试、开关,茶水供应,以及按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9、客房服务。包括客房的环境卫生、窗帘、床上用品的更换,家用电器的维护;

10、业主交办的其它服务;

(三)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

1、工种及人数:需配置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 27名。其中

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文化程度

1

项目经理

1

大专以上

2

保安员

4

初中以上

3

监控室

2

初中以上

4

保洁

5

初中以上

5

水电

2

高中以上

6

会务

2

大专以上

7

食堂

主厨

1

中级以上厨师

副厨

1

中级以上厨师

服务员

1

初中以上

勤杂工

3

初中以上

8

招待所、辅楼服务员

1

初中以上

9

外环保洁兼保洁工程组

1

初中以上

10

前台接待

1

高中以上

11

音响师兼文员

1

高中以上持音响师证

12

财务兼库管

1

大专以上

合计

27

2、物业服务人员配置的标准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

①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②具有国家住建部或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③具有3年以上类似项目物业管理经验;

④具有餐饮管理经验;

⑤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有丰富的部门管理经验;

⑥项目经理针对物业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使用过5S管理物业质量管理工具和其它管理工具,提供业主证明及相关管理工具佐证材料并业主盖章。

(2)保安服务人员: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的人员,持证上岗,年龄平均不超过 50 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 60周岁;其中监控人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年龄不超过 45 岁,具备消防上岗证;

(3)保洁服务人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平均不超过 45 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水电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具有国家认可的电工作业许可证。具有二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平均不超过 50 岁,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并负责配电房值班。

(5)会务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有会议服务经验及具备相关礼仪知识。年龄不得超过 35 周岁,身高 160cm 以上;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其中:大厨和副厨具备中级以上证书(含中级)。

(7)音响师兼文员:具备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 45 周岁,具备音响师证书;

投标单位必须为驻海安市税务局的物业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保。

物业公司必须向税务局办公室提供参与物业服务人员履历表、上岗证、健康证和其他相关技术证书,并为在职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业主审核认可后,方能上岗;为保持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业主认可,不得随意调整,一般物业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调整不得高于总人数的 10%。

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投标单位所配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时物业服务费详表中所配人员。凡超过规定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继续使用;超过年龄的应及时更换,未按规定更换的,从次月起,每月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 1000 元;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人员不全的,应主动报甲方备案待查,乙方应采取各种办法调配人员,一周后还不能保证岗位人员正常出勤的,每天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 500 元。

二、物业管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海安税务大楼的物业管理以《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江苏省物业管理等级标准》、《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南通市海安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为执行标准;安全护卫标准按 2010 年 1 月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执行。紧紧围绕管理、服务的基本任务,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以高起点、一流的服务水平、科学的管理手段,对税务局征管信息大楼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切实为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舒适、整洁、安全、文明、快捷、方便的办公和办税环境。

三、物业管理范围及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大楼及附属设施房屋的物业管理

负责征管信息大楼及附属设施房屋的使用、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以《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江苏省物业管理等级标准》、《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南通市海安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为执行标准;安全护卫标准按 2010年 1 月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执行。

体标准如下:

1.依据国家物业管理优秀示范楼宇的相关标准,对物业范围内的房屋本体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2.遵守并执行有关楼宇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3.制定房屋检查计划,定期巡回检查,如发现房屋结构及装修质量问题,及时与市局办公室及施工方联系。

4.保证所管辖范围内的房屋设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所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建筑物内的楼梯、走道、扶手、墙壁、天花板、吊顶)无破损现象环境整洁。闭门器固定良好无松动现象,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提交建筑装修计划和方案。

5.定期征求业主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服务满意率在 95%以上。

(二)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1.负责物业区域内下列设备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护工作:

(1)变配电、低压电气、弱电设备系统等供电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①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制度

②配备专职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③建立日夜值班制度、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④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⑤若有限电、停电事宜应提前通知

⑥协助供电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的有关工作

⑦做好设备运行、日常维护、检修和交接班的登记台帐

(2)空调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

①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

②按规定定时开启和关闭空调系统,进行监视、巡检、记录,并根据使用情况和业主反馈意见及时进行适应性调整,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空调专业维修单位做好维修,并向业主报告。

③做好空调的日常保洁工作,有效地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能耗,做好空调的定期常规保养,每半年协助和督促空调专业维修单位做好维修,做好设备运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登记台帐。

(3)电梯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

做好电梯日常养护保洁工作,并协助和督促电梯专业维保单

做好电梯的定期常规保养,有效地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能耗

做好设备运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登记台帐。

(4)给排水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

每月由专业水工巡检供水管网、排水管网及水龙头、开关、接头等,保证大楼供水的正常使用,对生活水箱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给排水管道、通风管道、消防设备、室外排水管道正常运行。做好设备运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登记台帐。

(5)消防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

由专业水电工做好日常检查,每月协助和督促消防专业维保单位做好消防系统的定期常规保养,做好设备运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登记台帐;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成立有保安、水电工、保洁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6)安保管理系统。

①消防报警、安防监控中心管理

A.安防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昼夜开通,设立 24 小时监控值班岗,全面了解和密切监视大楼辖区内的安全状况,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业主,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B.建立岗位记事本,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记录备案,做好交接班的口头和书面交接材料。

C.监控中心人员必须保持充沛精力,不得离岗,不得随意向外人提供本大楼监控点、消防设备等保安方面的情况,未经业主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不得擅自接受外单位摄影采访等。

②安全保卫

A.设立门岗,24 小时值班,按规定组织保安人员对大楼辖区内白天和夜间的巡更,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B.保障内部员工安全、畅通、有序出入。

C.外来人员进入大楼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填写会客申请单,安保人员登记并与相关人员电话核实后方可入内。

D.完成好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车辆的管理

A.所有内部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经停车系统自动扫瞄核对后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规定区域。

B.外来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库。

C.所有携带大件物品出入的人员,均需由进(出)货物的本大楼部门书面证明方可出入。

2.按照下列规定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频率标准对各主要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有详细工作记录:

(1)配合维保单位空调、各个配电箱的定期保养每个月 1 次。

(2)给排水管道系统和空调系统管道的保温层的定点检查每年不少于 2 次。

(3)生活水箱、饮水器每年至少清洗 1 次。

(4)每年对大楼和附楼及机房避雷系统进行 1 次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5)紧急出口灯、给排水系统、建筑装修的定期点检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6)净水器除水垢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7)卫生间设备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 1次。

(8)对楼宇内所管辖区域的照明、门窗、天花板、消防楼梯等综合巡检每周不少于 2 次。

(9)消防:每月至少一次对灭火器、防火门、安全出口指示灯等日常消防设备进行普查,每年对所有消防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对烟感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应每隔两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对手动报警器、声光报警器每季度检测一次。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对消防广播每半年检测一次。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国家规定的消防检查和电力检查。

(10)安防系统

A.门禁系统

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对门禁控制器、读卡器、出门按钮等主要设备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并定期进行巡检。着重检查门禁和消防的联动(要求每月进行测试),对每次检测做好记录,不得有漏检发生。

B.电视监控系统

配合维护保养单位每季度对摄像机、显示设备、图像采集设备及图像存储设备进行检测、保养、清洁。每月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

C.防盗报警系统

配合维护保养单位每月对探测器、设防设备、报警设备进行检测、保养。

(11)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每月对各台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

3.负责制定物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系统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

4.负责管理和保存产权人所移交的相关图纸、资料和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记录、设备的大修及改造等档案资料全部移交业主。

服务质量标准

1.基础管理标准

(1)依据国家物业管理优秀示范楼宇的相关标准,对物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2)遵守并执行有关楼宇的标准和要求。

(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岗位工作标准,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4)管理人员和执行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均持证上岗。全体员工着装统一、佩带标志明显。

(5)制定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执行,建立各种应急预案。

(6)各种设备、设施均有统一的设备标识,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制定有年度、季度、月度和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7)定期征求业主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服务满意率在 95%以上。

(8)所管辖的设备应保持 100%完好率。

(9)各类人员要持证上岗,所有人员要有培训工作计划。

(10)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

2.运行、维护保养标准

(1)各设备机房、管道井内干部整洁、无尘土、无杂物堆放,机房通风、照明、门窗、锁等设施保养良好。

(2)给排水系统设备保养到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二次供水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种阀门开关灵活、性能可靠、主要阀门标识清晰、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楼内地下污水井每年清底 2 次,潜污泵、室外各污水井、雨水井定期点检保证排水通畅;隔油池、化粪池应定期(一年不少于四次)清掏;遇有意外事故时维修人员即刻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3)安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每天进行一次各类信息检查,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各种主要控制设备正常运行、开关灵活,各系统联动正常。

(4)保证所管辖区域的应急照明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能够随时起用。

(5)公共大厅的推拉门、自动门、楼宇内部的门窗运行正常、开闭自如、无异常响动、玻璃无破损现象,照明灯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公共卫生间设备设施(排风扇、冲水阀等)的维护保养到位,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环境干净整洁。

(7)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人员对设备机房、公共照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装修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保存所有相应的巡检报告。

(8)根据所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建立供电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设备应急事故处理方案。

(9)当发现或接到设备故障报告时,能够保证检修工作在 15 分钟内展开,急、零修工作的修复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10)会议音响系统运行正常。负责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确保音视频系统、效果灯光系统、电子显示系统正常工作。

(11)泛光系统的管理及维护要达到设计要求,每天灯亮后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泛光系统运行正常。

(14)电梯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安全措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如出现运行故障,接报修后及时与维保单位联系,在 1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

3、设备维护耗材费用

上述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所需的备品备件、物料、辅料、能耗及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收取的控制、测试等费用由海安市税务局负责。各设备的大、中修及委外维保单位的落实由海安市税务局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电梯的委外维保单位的落实由海安市税务局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物业公司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做好和设备委外维保单位的联系、配合工作。

(三)安全保卫。

提供楼宇内外全天 24 小时安全保卫服务工作。包括外来人员管理、内外部车辆管理、大楼监控和电子巡更(含安全隐患排查及反馈)、上访人员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和书报包裹送达及其他领导交办事项。

质量标准

1.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 24 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管辖区域内的环境,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接受岗前培训。

3.保安人员应熟知各项安全保卫、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制定安全巡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所有巡视均详实的记录。对出入的人员和物资要认真查验,并有详细记录。

5.每月向海安市税务局办公室书面报告各项巡视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6.制定辖区内各种应急事件预案,负责辖区内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7.录用的保安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态均称。

岗位要求

1.值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推销人员和化缘人员一律拒绝入内。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 24 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停车场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保持停车场车辆排列整齐有序,随时指导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文件及资料的收发

(1)负责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对职工个人的报刊、信件、包裹等及时通知领取。

(2)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

(3)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疑议。

(4)分发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要做到准确无差错。如有错误,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5)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业主满意。

(6)对业主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

7.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要制定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内外部车辆进出管理、定时巡逻管理、隐患排查意见反馈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四)卫生保洁。

包括各楼层(含各领导办公室、各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内部)地面、楼梯、厕所、窗户保洁以及税务局大门口卫生包干区的保洁,(但不包括办公室室内,办公室室内由各工作人员自行保洁)。

(1)保洁使用设备如石材、地毯清洁设备、管道疏通设备(含清洁剂)、升降登高设备等设备均由物业公司免费提供。

(2)保洁必备的工具如室外垃圾箱以及与之配套的垃圾袋、室内各楼层卫生间纸篓、各种垃圾桶、大楼内各种地垫、门垫由税务局提供。

(3)洗手间的洗手液、手纸、卫生球、擦手纸等耗材由税务局提供,物业公司按要求摆放到位;

(4)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的垃圾清运及化粪池的抽运费由物业公司负责;

(5)室内地面、墙面的日常保养由物业公司负责。

服务项目

1.为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机房、屋顶各部位、其它办公区域提供全天 24 小时的保洁服务。

2.提供必须的保洁机械、环保化学药剂和工具并实施有效的日常和专项保洁服务,以保证楼宇的办公和生活需要。

3.制定日常和专项保洁服务计划,并对实际作业监督检查。

4.保证在现场作业的保洁工具和设备表面清洁并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5.地毯每年清洗 12 次。

6.根据海安市税务局需求,定期打扫机房。

服务质量标准

1.办公大楼内部大堂整洁光亮,地面无污渍,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柱面、墙面无灰尘;玻璃大门无手印,无灰尘;开关面板干净,无污渍、破损。

2.走廊、茶水间、通道、电梯和楼道等部位清洁、光亮,无污迹,无脚印,无污渍,无浮灰。垃圾筒每天清理干净。

3.地毯定期清洗、吸尘,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垃圾。电梯地毯每天更换定期清洗。

4.公共卫生部位和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无头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卫生用品齐全,卫生间空气清新。纸篓每天清理,保持干净并摆放有序。

5.地下车库保持道路畅通,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每天定时保洁清理,确保地面无灰尘,无污渍,无垃圾,地面无积水。库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期喷洒药水。

6.公共办公区域及八、九楼局长办公室每工作日清扫保洁,确保家具、沙发表面整洁干净,无污渍,无损坏,无灰尘。沙发下面无积尘,无垃圾。茶几干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水迹。烟缸及时清洗,无积物。灯具保持整洁,灯罩、灯座无积尘,无损坏。

7.会议室内无杂物乱堆现象。会议桌整洁干净,无划痕,无水渍。杯子、椅子等物品摆放整齐划一。

8.保持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保洁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挥。

9.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广场、车道、停车场、天台、指示牌、废物箱保洁,无垃圾,无纸屑,无烟蒂,无浮灰,无污物。围廊立柱、墙面四角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干净。广场、车道、停车场应确保在办公时间洁净。

10.根据海安市税务局办公室的安排定期对税务局大门口卫生包干区进行保洁,达到市政府卫生城市创建的有关要求。

11.有日常和定期的作业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12.根据不同材料的材质需求,先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洗剂。各种环保化学药剂齐全,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13.有月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海安市税务局办公室之间有定期的沟通和意见反馈调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14.员工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五)食堂服务。

水电气、米油、菜品等物品由税务局提供。

服务内容:

1.早餐提供40人左右、中午提供 100 人左右的工作餐。

2.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办法。

3.中午、晚上要能根据税务局办公室的要求承担极少部分公务接待任务。

4.要在保持饭菜质量和数量的情况下,不断丰富和调整菜单,最多六个月必须更换一次厨师。

服务标准:

1.采购管理

(1)需购副食品应提前一天将清单交税务局采购员。

2.仓库管理

(1)购入的食品要把好进货关,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无“四害”,杜绝库存腐烂、变质食品。

(2)建立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3)仓库保管要严格按规定入库验收,凭领料单发货。

(4)主、副食品、杂物须分库存放。

(5)仓库须建立台帐,做到日查月盘,帐、物相符。

(6)做好仓库防火、防盗、防腐烂、防变质等工作。

(7)仓库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卫生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2)各类蔬菜、肉、鱼等必须先洗后切,做到无泥沙杂物、无腐烂变质,杜绝食物中毒。

(3)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告业主,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厨房、餐厅要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油垢,保持炉灶、炊具、案板、餐桌等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油垢、污迹、杂物。

(5)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6)定期请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

4.优质服务

(1)每周制定菜谱,做到搭配合理,品种多样。

(2)精打细算,物尽其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3)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满足干部、职工的需要。

(4)按规定的时间提供员工的用餐。

(六)客房服务。

包括为来宾和在海工作的局领导提供住宿服务及保洁服务。

服务质量标准

每天进行房间保洁,房间定期更换床单、被套(每周更换一次)。客房内床上用品如床单、被罩、床罩、枕头等每一个星期更换。

(七)会议系统。

包括根据办公室的通知安排会议室,各会议室的音响设备、投影仪、灯光、空调管理和会议所需的茶水供应服务以及设备维护。

服务项目

提供会议所需要的服务(含茶水服务)

(1)会议室内的消毒柜、热水瓶、茶具由税务局提供;

(2)会议室常用消耗品,如茶叶、小毛巾、电池、一次性茶杯、面纸等由税务局提供;

(3)会场布置、矿泉水等由税务局提出具体要求,物业公司协助服务。

服务质量标准

1.保持标准的仪容、仪表、着装、礼仪规范。

2.接到会议通知时要及时了解会议的要求。

3.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摆放桌、椅,在会议室使用前 30 分钟清理好室内卫生,开好照明、空调、音响等设施。按照会议等级提供会议服务。

4.按会议通知的要求准备会议茶水,茶叶应在会议开始前5-10 分钟放入茶杯,矿泉水瓶应摆放在茶杯的正前方。

5.使用规范化的服务用语,文明、礼貌、热情的接待与会人员。

6.与会人员入座后,应按顺序在与会人员身后从右侧将水斟至茶杯的七成,服务顺序应按先客人、后主人,先外宾、后内宾,先女宾、后男宾,先领导、后一般的原则。

7.会议期间每隔 20-30 分钟服务员要进行一次服务,并确保会场周围安静。

8.清理会场,开门通风,将会议用品摆放整齐,按照规定对会议用品及时消毒。

9.关闭照明、空调、音响等设备。

(八)书屋、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管理。

服务项目:包括新大楼内职工书屋、各种文体设施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维护。

服务标准:

(1)负责职工书屋的卫生清洁和定时开放;

(2)负责体育场馆、设施及器材的卫生清洁和定时开放;定期向税务局办公室报告设施、器材、器具的损耗及添置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物业公司的内部管理

物业公司须切实加强公司的内部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物业公司须抽派主要管理技术力量组成税务局征管信息大楼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税务局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物业的情况,倾听意见,与税务局办公室商议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拟定具体管理细则。

2.加强员工素质培训,让每一位员工牢记“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物业管理宗旨,凡进入税务局办公大楼工作的工作人员均需严格培训,达到岗位要求才能够上岗。

3.物业所有员工要做到热情、文明、礼貌、诚实,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上岗,按行业标准做好服务。

4.建立健全各项台帐记录,根据物业管理需要分类分项建立台帐,包括:(1)房屋修缮台帐;(2)物料消耗台帐;(3)管理服务台帐;(4)安全(安保、消防)管理台帐;(5)业务学习台帐;(6)电梯、空调、供电、供水等设备运行及养护台帐;(7)业主投诉台帐等。

5.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税务局大楼具体情况,拟修订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如下:(1)双方联席会议及回访制度;(2)维修报修制度;(3)员工岗位职责和岗位标准;(4)水电设备维护制度;(5)消防管理制度;(6)卫生管理制度;(7)安保管理规定;(8)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守则;(9)人员调整变动报告制度等。

(二)违约责任

1.物业公司在履行合同提供服务过程中若有不当之处,应接受税务局的投诉、查处,并限期改正。

2.物业公司在履行合同提供服务过程中如造成税务局财产受损或者税务局员工、客户或者相关人员人身损害的,物业公司应做出全额赔偿。

3.税务局办公室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履行情况采取专门检查与职工反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测评估,并将考评情况通知物业公司,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税务局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物业公司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和要求,因税务局原因造成影响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物业未完成服务目标和要求的责任。

5.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约定,税务局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在十日内纠正或者整改并且提交纠正整改报告,物业公司未及时纠正整改或者提交纠正整改报告的,税务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

6.除税务局书面同意外,物业公司在规定的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内)不得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否则,税务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安全和保密

1.税务局的费用标准己经包含了物业公司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及劳护用品费用,物业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法规要求进行相关活动。物业公司雇用人员所发生的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对于物业公司员工故意、过失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的税务局财产或员工、客户及相关人员人身损害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物业公司必须严格保守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税务局秘密信息,制定和落实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件或行为发生。物业公司对于其员工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物业管理办公室方面

物业公司自愿接纳税务局指定的相关人员,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按税务局要求确保相关人员提前介入,熟悉大楼结构、功能,了解设施、设备性能,确保物业管理到位。

2.设施、设备方面

(1)税务局办公大楼所有设备物业公司只负责日常维护保养;(高压配电房、电梯、空调、消防、弱电、音响、泛光照明、自动门、绿化均由委托专业单位维保)

(2)日常低耗用材如灯泡、灯管、门锁、水龙头等由税务局统一采购提供,物业公司按要求进行日常保养;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耗材损坏,物业公司须按程序办理领用手续,对人为造成的损坏物业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保洁方面

(1)保洁使用设备如石材、地毯清洁设备、管道疏通设备(含清洁剂)、升降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均由物业公司免费提供。

(2)保洁必备的工具如室外垃圾箱以及与之配套的垃圾袋、室内各楼层卫生间纸篓、各种垃圾桶、大楼内各种地垫、门垫由税务局提供;

(3)洗手间的洗手液、手纸、卫生球、擦手纸等耗材由税务局提供,物业公司按要求摆放到位;

(4)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的垃圾清运及化粪池的抽运费由物业公司负责;

(5)室内外地面、墙面的日常保养由物业公司负责。

(6)生活垃圾分类及可回收处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4.保安方面

(1)门厅设接待员一个;

(2)为确保大楼安全,大楼设有安防系统,包括:摄像监控系统、红外布控系统,这些设备的维修由税务局负责,日常使用、保养由物业公司按要求履行责职,由于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坏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5.客服管理方面

客房内床上用品如床单、被罩、床罩、枕头等每星期更换。

6.食堂服务方面

(1)食堂所需水、电、气由税务局提供

(2)食堂财务由税务局自行核算,按税务局要求和标准提前一周(周五)提供下周菜谱;

(3)食堂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外包,如有违反,税务局有权立即中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7.会议服务方面

(1)会议室内的消毒柜、热水瓶、茶具由税务局提供;

(2)会议室常用消耗品,如茶叶、小毛巾、电池、一次性茶杯、面纸等由税务局提供;

(3)会场布置由税务局提出具体要求,物业公司协助服务;

8.投标单位需具有非住宅物业和食堂管理经验相关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

9.本次招标合同签订三年。本次招标报价为2021-2023年度三年物业管理费报价(按36个月计算)。

10.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列出报价详细的测算(按三年度计算)。测算表包括人员工资、服装费、福利、保险、公积金、体检费、考核费、企业管理酬金、各项基金、税金、利润等。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费、五险、体检、考核奖、政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金(统一6%)等费用必须计入总报价,报价中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险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否则为低于成本价报价,视为无效标。

11.签订合同后,成交方需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原件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审核确认,如发现弄虚作假,采购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成交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要求

1.交货期(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年内。

2. 交货(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黄海大道中58号)

3. 验收方案: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考核机制与监督机制。

(2)业主定期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服务费用进行挂钩。

(3)服从业主单位统一管理。

(4)三次以上不能满足业主服务要求的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招标人组织开标。

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评审内容

1.网上是否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采购人代表审查);

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相应的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应当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

2.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二)商务技术分:75 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分值

评审标准

1

类似管理业绩

6

1、提供近一年来在管的非住宅物业项目案例有1个得2分;最高6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2

规范化管理证书

11

1、投标企业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1个得1分,最高3分
2、投标企业具有有效期内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5A诚信经营示范单位、3A质量服务信誉企业、3A资信等级认证证书、3A企业信用证书、A或B级纳税证明,有1个得1分,最高5分。

3

单位食堂管理业绩

4

投标人近一年来在管的具有类似单位食堂(或餐饮服务)管理经验的有1家得2分,最高4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4

项目组织构架、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5

针对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构架、项目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等方面评审:各项制度全面、严谨、细节完善的得5分,各项制度简单的得4分,各项制度内容片面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5

管理构架

5

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详细、完整的机构运作构架、监督组织架构、信息反馈处理架构、员工培训考核与奖惩机制、投诉处理架构等,有一项得1分,最高5分,无不得分。

6

管理方案

8

1、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设备、安保、卫生、食堂、客房、会务等)各实施方案,有一个得1分,最高6分,无不得分。2、节能降耗实施措施,措施具体的得2分,措施不具体得1分,无不得分。

7

管理配套技术要求

10

1、拟定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物业项目管理经验的得1分,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具餐饮管理经验得1分,具有中级(含)以上保安证、有一项得1分,最高4分。(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及餐饮管理任职时社保网上截图证明,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两年社保证明。)
2、拟定项目经理针对物业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使用过5S管理物业质量管理工具得2分,(需提供业主证明及相关管理工具佐证材料并业主盖章。)
3、食堂主厨、副厨持有中级以上证书(含中级),有1个得1.5分,最高3分,无不得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公共营养师(中级及以上)、音响师并持有相关证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1分,没有不得分。

8

服务承诺

5

相关承诺(保洁、食堂、安保、会务、设备运行),有一个得1分,最高5分,无不得分。

9

人员配置标准

3

1、人员配置情况。人员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的得3分,人员配置齐全较合理的得2分,人员配置齐全欠合理的得1分,无不得分。

10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计划周密、应急措施切实可行:计划、措施完善、严谨的得3分,各种计划措施简单的得2分,各种计划措施内容不全面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11

设备投入

6

投标人具有高空作业平台(升降机)、大理石抛光机和手推式洗地机,需要提供购买的发票,有一个得2分,最高6分,无不得分。

12

用工风险保障

5

投标人为在管单个类似项目所有员工购买有效期内团体人身险情况(包括个人意外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分,50≤赔付限额<60万的得2分,60≤赔付限额<70万的得3分,赔付限额≥70万的得5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正本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无不得分。

13

垃圾分类和可回收垃圾处理

4

投标人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可回收垃圾方案的得1-3分;具有处理经验,得1分,附业主可回收垃圾处理结算票据,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无不得分。

(三)价格分:25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此部分内容请上传至价格标部分)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0%执行)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十一、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本中心同时向采购单位出具项目进场交易证明。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请见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有关招标文件资料”。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付款方式(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

签订合同 10 日内,预付每年合同价的 10 %,剩余费用之后按每3个月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用(中标年金额-年预付款)/12*3,物业公司于第4个月10号前向税务局提供上3个月物业管理费用的发票。

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请见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质疑相关材料”。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中心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3)中心综合部受理质疑,政府采购部答复相关咨询。综合部联系电话:0513-81819598;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513-81819586、0513-81819585。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提示:

1.(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货物、有关招标文件资料”中可以获取有关资料。仅为制作投标文件提供方便)。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部分投标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标:

1.投标报价总表(即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即系统中分项报价表);

3.投标函

4.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标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

三、商务技术标:

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

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投标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投标人(盖章):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3

4

合计

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

投标人(盖章):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备注

1

2

3

4

合计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