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西监狱 天津市津西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1-A-1008)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御龙湾商贸有限公司 | 京津公路西(引河桥北天津市宝路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 | 911201137972898165 | 13072292838 | 168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天津市津西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服务范围:津西监狱警察食堂 服务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机构、服务响应及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生产、配送及安装方案、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服务方案。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
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天津市津西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GP-2021-A-1008)
采购单位:天津市津西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2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6
一、商务要求6
二、 技术要求7
三、磋商程序7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11
五、其他注意事项14
六、项目需求书17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30
一、说明30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31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3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34
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36
六、授予合同39
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41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43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津西监狱委托,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津西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西监狱警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JGP-2021-A-1008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书。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项目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2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保证金的收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日09:00--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项目收取保证金:40000元整
(供应商须在截止收取响应文件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09:00-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方式:022-26668305
3.邮箱地址:ZJGC_888@163.com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西监狱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霞路9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老师022-2305762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666830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26668305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南角支行
行号:102110000470
账号:0302070709300328085
名称: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021年8月13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投标报价为所报折扣率乘以项目预算的金额。
供应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本项目需求,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折扣率,如为8折(即:0.80),折扣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算时以所报折扣率×配送当日提供的货品价格单作为结算依据。折扣率大于1的为无效标。
(2)由于合同期限内食材配送的品目和准确数量无法提前确定,供应商须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zgg.tj.gov.cn/)-最新一期的《天津市“菜篮子”工程主要蔬菜零售价格监测表》和《天津市“菜篮子”工程主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月均价为基础,填报折扣率。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及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折扣率。此为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客观要求,请各供应商理解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定期对食材价格进行核价。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3.服务要求:
(1)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机构、服务响应及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生产、配送及安装方案、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服务方案。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供应商供应期内各批次的商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4)其余详见项目需求书。
4.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津西监狱,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付款方式:
每月所有食材等货品送货结束后,供货方需提供发票、送货明细表和相关供货凭据,经采购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供货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结款为每月一次,采购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月货款一次性付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6.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
(1)未成交单位可在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磋商保证金。
(2)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壹份原件交到我单位后凭收据予以退还。(以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退还)
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10.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 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2.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在资质审查时未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除资质原件退回,其他资料全部予以留存。
序号 |
证件要求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
2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
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注:以上两项提供任一项即可;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
5 |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
6 |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附于响应文件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 |
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附于响应文件内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
7 |
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
原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原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内 |
2.磋商流程
(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磋商步骤
(1)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第一阶段磋商
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通过评审和质疑,评议出第一阶段合格供应商。评审的主要内容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产品性能、服务承诺、企业实力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第二阶段磋商
第二阶段磋商,即进行价格磋商。通过第一阶段磋商,各方面均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磋商。价格磋商是供应商在第一阶段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4)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磋商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分阶段。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6.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7.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8.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50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实施能力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曾实施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个业绩3分,最多9分) A.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或以后) B.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9分 |
3 |
拟投入人员评价 |
拟派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开标前7日内的绿色健康码、开标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合格报告: 按照上述要求提供5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得5分; 按照上述要求提供3-4人的证明材料,得3分; 其他不得分。 |
5分 |
4 |
配送车辆评价 |
供应商最少具备三辆箱式或密闭车辆,提供车辆有效证明材料,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6分。 车辆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车辆若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照片及有效期内的行驶证; (2)车辆若为供应商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照片、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及租赁合同。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1)或(2)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6分 |
5 |
产品检测报告 |
供应商能够提供所供产品具有CMA标识的完整检测报告,提供一种产品得1分,最多得10分。 |
10分 |
6 |
非“★”项目需求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20分; 有负偏离的,每条扣2分,最低得分为0分。 |
20分 |
第三部分 主观分(40分) |
分值 |
||
1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方案评价 |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项目特点、难点分析非常准确:8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8分 |
2 |
货物质量保障管理及保障措施 |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完整,可操作性完整:8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8分 |
3 |
配送服务方案 |
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方案和科学、完整的保障方案,服务内容具体齐全:6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
6分 |
4 |
食材保鲜及食品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
从食材的采购流程、保存处理、食材留样、库房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采购流程严谨,保存处理措施全面、食材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切实可行。 食材保鲜及食品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等方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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