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员工食堂餐饮服务
招标编号:2140STC41905
采 购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30
第五章 评标标准................................................. 35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员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40STC41905)
发布日期:2021年8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员工食堂餐饮服务
2、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3、背景简介、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采购人将餐厅外包给投标人经营,投标人负责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能力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金融行业或国企年餐饮服务费400万以上(包含食堂人员年派遣服务费及年餐饮食材费等)的餐饮服务经验。服务案例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有效盖章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中未体现具体成交金额的,可提供用转账记录或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如合同期不满一年的,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汇款记录及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以求年平均值是否达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5日内(以网页打印的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7日17时00分。
1)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
2)获取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16499184@qq.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
①购买人个人应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联系信息表》及《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
③当以汇款方式邮购的,须将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指定联系方式:010-62688223、516499184@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9:30(北京时间)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由疫情影响,开标地点开标前3日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2)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 0328 0000 0075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汤宁轩、聂娅琼、马娟娟、陈俊
电话:010-62688223、62688203、62688251
电子邮件:tangnx@sstc20.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所述内容为准。
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5.1 | 投标人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将打印盖章的澄清问题传真至62688250,同时将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tangnx@sstc20.com。 |
13.1 |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6.1 |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建议双面打印。 |
23.3 | 采购预算:早餐6元;午餐20元;晚餐14元;因本服务项目的特殊性,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投标报价不等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包含(但不限于)食材、日常清洁用品、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社会保证资金、员工食宿、耗材、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
31.1 |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不需要 |
32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定义
1.1“招标人”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招标代理机构”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受“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1.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方要求,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 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方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视情况决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语言
7.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8. 计量单位
8.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技术需求偏离表
(5) ★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材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详见附件)
2 投标人声明函(详见附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金融行业或国企年餐饮服务费400万以上(包含食堂人员年派遣服务费及年餐饮食材费等)的餐饮服务经验。服务案例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有效盖章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中未体现具体成交金额的,可提供用转账记录或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如合同期不满一年的,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汇款记录及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以求年平均值是否达标)。
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5日内(以网页打印的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详见附件)
2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同类业绩一览表;
(7) 技术及服务方案:投标人须知按技术需求书中要求编制技术及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和承诺等;
(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包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或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人有权随时就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进行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抽取核实。一经发现投标人文件虚假的,已中标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质,且投标人不得再参加任何招标人项目投标。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
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1.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 银行电汇(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b) 支票(仅限于北京市银行开具)
c) 本项目建议使用的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1.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3.1和13.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1.6 招标人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12.2 所有包装均应:
(1)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开标地点。
(2)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2.3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2.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6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2.5 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在开标地点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方有权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电子版本(使用WORD、EXCEL格式,采用U盘),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4 招标方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
14.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18.3 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9.评标委员会
19.1 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0.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如有另行规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从其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
(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 不满足招标文件★号条款的;
(6)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2.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和技术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24.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4.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25.定标准则
25.1 除本须知第28条规定的情况外,招标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分排序将合同授予通过资格后审的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25.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6.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 《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按中标候选人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位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7.3 对未中标者,招标方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28.3 中标人在投标期间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任何文稿,包括:报告、说明、规划书、建议书和方案设计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其使用权和版权都归招标人所有。
2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9.1 本项目的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和金额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
29.2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自提交之日起至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10个工作日止。
29.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1条或32.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按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0.中标服务费
招标人交纳中标服务费
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全面餐饮配套服务,包括餐饮管理及服务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义务。
第一条 服务条件(服务地点/面积)
服务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九号环渤海发展中心E座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员工餐厅食堂。
服务场地总面积约340平方米,其中大餐厅面积约160平方米,小餐厅面积约80平方米,厨房面积约100平方米。
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场地只作为员工用餐之用途,所有餐厅区域的划分乙方应遵从甲方的安排,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书面申请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餐厅用途。
第二条 服务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将餐厅外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负责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2.甲方无偿提供场地、厨房设备、餐厅桌椅、餐具、炊具及水、电、气、餐巾纸、纸巾盒(纸)。其它如、消毒液、洗涤液等日常用品以及菜筐、刀板等易耗品、厨杂用品由乙方承担。
3.员工餐厅是为了解决甲方员工就餐而设立的内部食堂,全年法定工作日供餐及根据甲方要求指定的时间段供餐。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制餐、分餐服务、食堂清洁卫生及现场管理等餐饮保障服务工作。其工作内容为早餐、午餐、晚餐、商务招待餐等餐饮服务。
4.供餐方式:提供自助餐及商务餐服务。早餐、午餐、晚餐三餐。除日常工作餐外,乙方还应甲方要求提供商务桌餐及其他会务活动的餐饮服务,相关服务内容双方另行协商并结算。乙方为确保额外项目的服务质量,原则上甲方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使乙方做必要准备。
5.员工餐采取刷卡形式就餐。
二、服务标准
1.餐费标准:
(1)员工餐厅: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三餐,其中早餐6元,中餐20元,晚餐14元。
(2)商务餐:乙方按照甲方就餐人数、餐标、就餐方式等实际需求,根据甲方指定标准制作。
2.服务人数
早餐约150人,午餐约190人,晚餐约70人。
3.服务时间
早餐:7:30至8:30
午餐:11:40至13:20
晚餐:18:00至19:00
若有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具体就餐时间及人数,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要而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食材质量及品种
一、餐厅所有涉及的食材乙方均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确保原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甲方有权对各供应商资质进行备案,所有食材的质量及采购渠道甲方均有监督及建议权。
二、菜品种类:
1.自助餐供应期间。早餐主食不少于 个品种,流食不少于 种,热菜、小吃、酸奶等品种;午餐不少于 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个品种,要求每餐提供 种咸菜、调味料。其中午餐,热菜 种,主荤 个、半荤半素 个、素菜 个,主食、点心、水果、汤、粥等。晚餐热菜 种,主荤 个,素菜 个,主食、水果、汤粥等。
2.粮油肉类等使用要求:采购中粮集团旗下产品,食用油为国内知名大品牌,食用油,面粉为古船、五得利或天津利达等国内知名大品牌,调味料为王致和、海天或六必居等相关知名品牌;肉类须正规肉联厂,每一批次均需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并备案。严禁采购及使用转基因食品。
3.员工早、午、晚餐菜谱每周一套,要求尽量不重样,营养搭配合理,于周五下班前公布下周食(菜)谱。
4.商务餐按照甲方提出的需求具体安排。
5.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70%,辅料比例不高于30%)。半荤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30%)。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7.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纯正,并保证及时供应。
第四条 服务管理期限
本合同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二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餐费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周期为自然月。
2.双方于次月核对上月餐费(甲方内部员工月餐费及接待餐费)总额,由乙方开据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核对无误后付款。
3.因结算需要,乙方将一般户开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餐费。遇节假日顺延,如因其他原因需顺延时,双方需协商解决。
三、甲方税票信息:
公司名称:xx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条 人员要求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体貌端正、衣着整洁,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2.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按协议人员数量持有合格的健康证上岗,统一服务标准,强化人员管理。
3.乙方需具备至少两名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厨师并达到相应水平,其他厨师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面点、食品、冷荤制作,及具有创新菜品的配制方法及能力。
4.乙方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工作区内吸烟,正确操作使用各类电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维护甲方权益。
二、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健康合格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乙方应保证经营资质的持续合法,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产生的任何劳资等纠纷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严格出入人员的管理,落实考勤制度。人员定岗、定位,无故不得擅离岗位,限定工作楼层,无正常事由不可在本职工作楼层外活动。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标准、就餐方式、菜品种类和商品的定价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餐饮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满意率不足60%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有权要求查看并复制乙方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以及服务人员的简历等相关材料。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天津市食品、卫生部门的法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项,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及检查多次仍未整改的项目,甲方将对乙方下达处罚通知书及扣减相应管理费用或终止服务合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主副食品的运输、采购、加工、制作、售卖情况;
⑵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⑶人员到位出勤情况,各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⑷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⑸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质量、入(出)库记录、库存量等明细帐目。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针对需调整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6.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合理具体服务要求,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
7.甲方发现乙方有关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有权要求乙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8.经过甲方连续两次以上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能达到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供乙方使用,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适时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餐厅内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的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厨具、餐具(碗、盘、餐用托盘等)。
3.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及车辆的出入证件。
4.餐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烟道清理费、垃圾清运费、能源费(水、电、煤气费、空调费、取暖费等)由甲方支付,但乙方有责任对上述情形保持节约,禁止浪费义务如甲方检查中发现有浪费情况每次扣罚乙方服务费500元。
5.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及有关餐费,若因乙方过错造成服务费或其它费用扣减情况的,则甲方在扣减相应费用后按实际费用支付。
6.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违反上述约定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在餐厅中添加设施、设备或进行改造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确属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8.甲方负责办理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
9.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餐厅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10.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如遇临时突发情况,双方应积极协商确定应急措施,满足用餐需求,减小用餐影响。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作为甲方员工餐厅的服务供应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当乙方在餐厅管理过程中发现需甲方沟通解决事宜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协助处理,共同做好餐饮工作。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须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的管理),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卫生等单位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和要求,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有令人满意的响应。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管理,每日做好厨房和就餐区域场地、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
2.乙方应严格把关菜品质量、季节性更新,确保菜品口味,供应及时。
3.设立菜品展示屏,宣传菜品来源、制作过程,提升菜品宣传度、可信度。
4.建立餐厅微信公众号,包括并不限于每日菜单、养生常识、菜品推荐、副食品订购及配送、意见建议、员工满意度测评等专栏。
5.设立员工奖励机制。鼓励菜品创新,有新思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6.遇重大节日或甲方特别需求时积极做好相应餐饮保障。
7.乙方人员服务人员,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餐厅设备、餐具、厨杂、食品、物资的使用管理。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办公区域、生产场地,违者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8.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和购置的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乙方应正常使用及检查维护到位,降低甲方维修和使用成本;终止合同后,设备设施除自然损耗外(正常损耗比率为5%),上述设备设施乙方应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因为乙方管理责任及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照折旧后的市场价赔偿。
9.乙方内控管理必须到位,建立员工考核机制,注重员工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10.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节气。因乙方明显过失造成水、电、气等能源严重浪费现象的,须由乙方承担造成的损失费用。如多次发生,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餐费。
11.乙方服务人员进出、运货(包括垃圾运送)按甲方指定的通道和电梯出行、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地面清洁。
12.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于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13.当甲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员工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按食品卫生要求对餐食进行监控,实行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48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卫生检验。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及病因。同时对餐厅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排除乙方责任的,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17.乙方应制定各类突发状况下的应急预案。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按预定方案执行。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出现合同中所列的终止事由。
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二、如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解释。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如食用乙方提供的餐饮后,用餐者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且经食品安全部门检验,确属乙方责任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火灾、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时。
4.严重违反食品卫生及安全管理规定。
5.乙方试用期内,甲方员工满意度低于60%以下,或乙方收到甲方两次以上整改通知。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后,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7.与行业内其他单位存在不正当恶意竞争行为,传播不明信息,泄露银行业机密信息的。
8.与本业务介绍人有不正当利益往来。
9.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安全
一、乙方应对其不当行为或疏忽,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的食品安全及财产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额赔偿责任。
二、乙方应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紧急供餐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30天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非违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安全及卫生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员工投诉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扣除乙方的服务费,并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四、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商业秘密,在未经双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告知本合同的实质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次日完全撤出本项目。
1.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人员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意之过失,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此种损失不限于物质损失,亦包括形象、声誉等无形资产损失。
3.乙方内部重组或股份转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破产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转让、搬迁或出售其大部或全部财产等情形时,应提前 30 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由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和履行进行协商。通知方未如期履行本条通知义务的,被通知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协议,并无需向通知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第十二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对所争议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如经协商无法解决纷争,任何一方可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
一、员工餐厅和操作间的设备清单为本合同附件,该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双方的相关工作事宜需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交各指定负责人进行处理和回复。
三、合同双方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对方的内部情况,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保证在合同期满后严守保密规定。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产生的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无法正常执行,合同各方可互相免除责任。但并不影响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执行。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需求
一、服务条件(服务地点/面积)
服务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九号环渤海发展中心E座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员工餐厅食堂。
服务场地总面积为340平方米,其中大餐厅面积为160平方米,小餐厅面积为80平方米,厨房面积为100平方米。
采购人所提供的服务场地只作为员工用餐之用途,所有餐厅区域的划分投标人应遵从采购人的安排,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投标人书面申请及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改变餐厅用途。
二、服务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1.采购人将餐厅外包给投标人经营,投标人负责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2.采购人无偿提供场地、厨房设备、餐厅桌椅、餐具、炊具及水、电、气、餐巾纸、纸巾盒(纸)。其它如、消毒液、洗涤液等日常用品以及菜筐、刀板等易耗品、厨杂用品由投标人承担。
3.员工餐厅是为了解决采购人员工就餐而设立的内部食堂,全年法定工作日供餐及根据采购人要求指定的时间段供餐。投标人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制餐、分餐服务、食堂清洁卫生及现场管理等餐饮保障服务工作。其工作内容为早餐、午餐、晚餐、商务招待餐等餐饮服务。
4.供餐方式:提供自助餐及商务餐服务。早餐、午餐、晚餐三餐。除日常工作餐外,投标人还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务桌餐及其他会务活动的餐饮服务,相关服务内容双方另行协商并结算。投标人为确保额外项目的服务质量,原则上采购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投标人,使投标人做必要准备。
5.员工餐采取刷卡形式就餐。
(二)服务标准
1.餐费标准:
(1)员工餐厅: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三餐,其中早餐6元,中餐20元,晚餐14元。
(2)商务餐: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就餐人数、餐标、就餐方式等实际需求,根据采购人指定标准制作。
2.服务人数
早餐约150人,午餐约190人,晚餐约70人。
3.服务时间
早餐:7:30至8:30
午餐:11:40至13:20
晚餐:18:00至19:00
若有特殊情况,采购人需提前告知投标人,具体就餐时间及人数,投标人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而作相应调整。
三、食材质量及品种
(一)餐厅所有涉及的食材投标人均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确保原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采购人有权对各供应商资质进行备案,所有食材的质量及采购渠道采购人均有监督及建议权。
(二)菜品种类:(投标人须提出详细的菜品供应方案,并自行搭配提供至少四周菜单)
1.早餐主食不少于 个品种,流食不少于 种,热菜、小吃、酸奶等品种;午餐不少于 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个品种,要求每餐提供 种咸菜、调味料。其中午餐,热菜 种,主荤 个、半荤半素 个、素菜 个,主食、点心、水果、汤、粥等。晚餐热菜 种,主荤 个,素菜 个,主食、水果、汤粥等。
2.粮油肉类等使用要求:采购中粮集团旗下产品,食用油为国内知名大品牌,食用油,面粉为古船、五得利或天津利达等国内知名大品牌,调味料为王致和、海天或六必居等相关知名品牌;肉类须正规肉联厂,每一批次均需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并备案。严禁采购及使用转基因食品。
3.员工早、午、晚餐菜谱每周一套,要求尽量不重样,营养搭配合理,于周五下班前公布下周食(菜)谱。
4.商务餐按照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具体安排。
5.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70%,辅料比例不高于20%)。半荤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30%)。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7.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纯正,并保证及时供应。
四、服务管理期限
本合同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五、餐费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周期为自然月。
2.双方于次月核对上月餐费(采购人内部员工月餐费及接待餐费)总额,由投标人开据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发票后核对无误后进行付款。
3.因结算需要,投标人将一般户开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以转帐方式向投标人支付餐费。遇节假日顺延,如因其他原因需顺延时,双方需协商解决。
六、人员要求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体貌端正、衣着整洁,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2.投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按协议人员数量持有合格的健康证上岗,统一服务标准,强化人员管理。
★3.投标人需具备至少两名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厨师并达到相应水平,其他厨师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面点、食品、冷荤制作,及具有创新菜品的配制方法及能力。
4.投标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工作区内吸烟,正确操作使用各类电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维护采购人权益。
(二)投标人应积极向采购人提供派驻人员健康合格证,采购人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投标人应保证经营资质的持续合法,投标人员工始终为投标人雇员,投标人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产生的任何劳资等纠纷均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四)严格出入人员的管理,落实考勤制度。人员定岗、定位,无故不得擅离岗位,限定工作楼层,无正常事由不可在本职工作楼层外活动。
★(五)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较深理解;食堂负责人应具备五年以上售卖模式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七、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
1.采购人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标准、就餐方式、菜品种类和商品的定价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2.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餐饮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满意率不足60%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时整改。
3.采购人有权要求查看并复制投标人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以及服务人员的简历等相关材料。
4.采购人有权依照国家及天津市食品、卫生部门的法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投标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合格项,要求投标人限时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及检查多次仍未整改的项目,甲方将对投标人下达处罚通知书及扣减相应管理费用或终止服务合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主副食品的运输、采购、加工、制作、售卖情况;
⑵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投标人人员的卫生情况;
⑶人员到位出勤情况,各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⑷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⑸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质量、入(出)库记录、库存量等明细帐目。
5.采购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投标人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投标人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针对需调整服务工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改正。
6.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合理具体服务要求,并且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
7.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有关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采购人有权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有权要求投标人现场人员签字确认。
8.经过采购人连续两次以上通知投标人整改,投标人仍未能达到相关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采购人义务
1.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供投标人使用,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适时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餐厅内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2.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的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厨具、餐具(碗、盘、餐用托盘等)。
3.采购人负责办理投标人人员及车辆的出入证件。
4.餐厅发生的设备维修费、烟道清理费、垃圾清运费、能源费(水、电、煤气费、空调费、取暖费等)由采购人支付,但投标人有责任对上述情形保持节约,禁止浪费义务。
5.采购人应当按时向投标人支付餐饮服务费及有关餐费,若因投标人过错造成服务费或其它费用扣减情况的,则采购人在扣减相应费用后按实际费用支付。
6.由于采购人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采购人应当提前通知投标人。因采购人违反上述约定虽经投标人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投标人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间,投标人在餐厅中添加设施、设备或进行改造装修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确属采购人承担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8.采购人负责办理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办理。
9.采购人应协助投标人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餐厅财产,尊重投标人工作人员的劳动。
10.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采购人应当提前通知投标人。如遇临时突发情况,双方应积极协商确定应急措施,满足用餐需求,减小用餐影响。
八、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一)投标人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投标人作为采购人员工餐厅的服务供应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投标人所有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当投标人在餐厅管理过程中发现需采购人沟通解决事宜时,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及时协助处理,共同做好餐饮工作。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的管理),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并在采购人备案,投标人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卫生等单位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和要求,对于采购人的合理建议,投标人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有令人满意的响应。
(二)投标人义务
1.投标人负责餐厅的运营管理,每日做好厨房和就餐区域场地、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厨房区域运水烟罩、天花板、地面、下水道、风机等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洁维护。
2.投标人应严格把关菜品质量、季节性更新,确保菜品口味纯正,供应及时。
3.设立菜品展示屏,宣传菜品来源、制作过程,提升菜品宣传度、可信度。
4.建立餐厅微信公众号,包括并不限于每日菜单、养生常识、菜品推荐、副食品订购及配送、意见建议、员工满意度测评等专栏。
5.设立员工奖励机制。鼓励菜品创新,有新思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6.遇重大节日或采购人特别需求时积极做好相应餐饮保障。
7.投标人人员服务人员,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餐厅设备、餐具、厨杂、食品、物资的使用管理。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采购人办公区域、生产场地,违者按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8.采购人配置的设备设施和购置的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投标人应正常使用及检查维护到位,降低采购人维修和使用成本;终止合同后,设备设施除自然损耗外(正常损耗比率为5%),上述设备设施投标人应如数完好交还采购人。因为投标人管理责任及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投标人应按照折旧后的市场价赔偿。
9.投标人内控管理必须到位,建立员工考核机制,注重员工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10.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节气。因投标人明显过失造成水、电、气等能源严重浪费现象的,须由投标人承担造成的损失费用。如多次发生,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一定比例的人工服务费,最低5%月服务费用。
11.投标人服务人员进出、运货(包括垃圾运送)按采购人指定的通道和电梯出行、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地面清洁。
12.投标人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于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由投标人负责。
13.当采购人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投标人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员工造成身体损害的,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4.未经采购人的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停止营业,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15.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6.投标人按食品卫生要求对餐食进行监控,实行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48小时,以便采购人对其进行卫生检验。当采购人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投标人负责人,投标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及病因。同时对餐厅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投标人责任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排除投标人责任的,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17.投标人应制定各类突发状况下的应急预案。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投标人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按预定方案执行。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投标人能正常供餐。
九、安全
(一)投标人应对其不当行为或疏忽,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食品安全及财产的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额赔偿责任。
(二)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紧急供餐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投标人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承诺书);
第五章 评标标准
商务部分评分表(13分)
序号 | 评分项 | 具体内容 | 权重 |
1 | 综合实力 | 公司的企业规模、组织机构情况、和经营信誉(诉讼、荣誉奖项等)等情况评审。优良4-5分;较好2-4分;一般0-2分。 | 5 |
2 | 业绩经验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金融行业或国企年餐饮服务费400万以上(包含食堂人员年派遣服务费及年餐饮食材费等)的餐饮服务经验。服务案例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有效盖章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中未体现具体成交金额的,可提供用转账记录或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如合同期不满一年的,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汇款记录及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以求年平均值是否达标)。提供一个400万以上案例得6分,每增加一个100万以上案例的加1分,最高得8分。 | 8 |
合计 | 13 |
技术部分评分表(87分)
序号 | 评分项 | 具体内容 | 权重 |
1 | 需求理解和分析(10分) | 对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工作内容,以及重点、难点、关键点等的理解程度及相关分析情况进行评审。评价好得6-10分;较好得3-6分;一般得0-3分。 | 10 |
2 | 技术要求(77分) | 对投标人自助餐菜品方案评审。(菜单设计、品种花样及可操作性)评价好得16-25分;较好得8-16分;一般得0-8分。 | 25 |
对投标餐饮服务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延伸服务、优惠服务等)评价好得15-10分;较好得5-10分;一般得0-5分。 | 15 | ||
对投标人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评审。评价好得6-10分;较好得3-6分;一般得0-3分。 | 10 | ||
对投标人项目专业化管理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等)评价好得4-6分;较好得2-4分;一般得0-2分。 | 6 | ||
对投标人食材采购及控制品质方案评审。评价好得6-9分;较好得3-6分;一般得0-3分。 | 9 | ||
对投标人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整菜品及服务方案评审。评价好得4-6分;较好得2-4分;一般得0-2分。 | 6 | ||
对投标人安全措施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评价好得6-9分;较好得3-6分;一般得0-3分。 | 6 | ||
合计 | 37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允许扩展
附件1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及电子文件份: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技术需求偏离表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___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4)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规定。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内容 | 类别 | 餐饮类别 | 报价(元/人次) | 备注 |
普通员工 | 早餐 | 投标人自行搭配提供至少四周菜单作为本表附表 | ||
午餐 | ||||
晚餐 |
注:1.以上报价须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及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2.此表请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单独提交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提供。
3.采购预算:早餐6元;午餐20元;晚餐14元;因本服务项目的特殊性,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投标报价不等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附件3-1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请在下表中予以逐一列明: | |||||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非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附件3-2技术需求偏离表
技术需求偏离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
正偏离 | 无偏离 | 负偏离 | |||||
合计(项) |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应注意在本表中的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应答与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序号、技术需求书要求一一对应。
签订合同时,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完全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两份证明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参加开标会代表手持,另一份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理采购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签署一切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3投标人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与我单位与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2、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
3、我方承诺:开标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客观情况如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请如实列出。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附件4-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开标之前(以网页打印的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附件5投标人同类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 | 项目内容描述 |
1 | ||||||
2 | ||||||
…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采购文件《评标标准》。
2、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须内容清晰。投标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其投标无效。
附件6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包含内容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书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等。
附件7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附件7-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职务、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相关工作年限 |
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附件8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包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或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