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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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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30日 16: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望奎县第一中学
行政区域 望奎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30日 16:40
评审专家名单 戴明珠 宫丹晟 边立中 曲轶梅 崔永红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6210321
采购单位 望奎县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望奎县文明路南一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关先生0455-6485404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0451-86210321
附件:
附件1 望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文件(8.5).pdf

一、项目编号:HX-Z21F-001WK(招标文件编号:HX-Z21F-001WK)

二、项目名称: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888号1号楼101-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面向全体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服务,早、中、晚三餐 1.采购人为中标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和部分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等设备),但合同期内所消耗的水电费与取暖费等经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食堂要保证开饭时所有的分餐窗口全部开放,就餐必须刷卡消费取餐,不得收取现金(如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3.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中标单位须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应按 (国食药监食[2011]395 号) 规定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以上厨师2人、五级以上厨师3人、二级以上点心师1人、三级以上点心师2人、初级营养师1人,配足其他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5.中标单位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一日三餐供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营养搭配和定价均合理。
6.中标单位对食堂经营理念、经营创新方案、饮食结构设置、菜品价格控制方案、单个菜品成本核算方案、供餐横式及菜品创新等提供创新措施。
7.投标人提供饮食文化实施方案(包括餐厅环境改善、师生参与的活动策划,如美食节、各种节日特色活动等)。
8.中标单位要开设食堂个性化点餐窗口,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需求的师生就餐。
9.中标单位要结合《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打造信息化、智能化食堂,符合采购人的智慧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
10.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方便解决陪餐老师的午餐就餐问题,中标单位无偿给学校陪餐的老师提供餐食,落实好学校陪餐制度。
11.中标单位体现人性化服务意识,做到以最优惠的价格给用餐的老师进行售餐。
12.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饭菜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13.中标单位要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食品卫生法规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食品药监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
14.中标单位免费为学生提供开水。
15.中标单位对食堂的化油池具有清理、疏通、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因化油池堵塞排污管道需要疏通的情况,疏通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6.采购人食堂现有的设备财产由采购人登记造册后交给中标单位签收,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则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经营期满后按原设备清单与采购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有无故损坏的按折旧赔偿。
17.中标单位未经学校批准,食堂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不得对校外人员供餐、不得经营水及各种饮料、文具等商品
3年 (1)在经营管理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不得自行停业,若擅自停业的,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如确属经营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卫生等事故时,采购人有权使用风险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中标单位在已完成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返还。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向校方缴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采购人不支付风险保证金利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明珠 宫丹晟 边立中 曲轶梅 崔永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个人每日用餐标准*在校用餐人数*服务期限内营业时间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望奎县第一中学

地址:望奎县文明路南一街

联系方式:关先生0455-6485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86210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6210321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X-Z21F-001WK 采购人:望奎县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8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采购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 资格审查标准………………………………………………………………2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4 第 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1年 08月 25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X-Z21F-001WK 2、项目名称: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0 元 4、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 数量及单位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1项 5、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 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 权书原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 2 页 3.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1 年以来内任意三个月的社 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3.4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3.7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企业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 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声明函); 3.8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08:30 至 2021 年 08 月 11 日 16: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 A1-A2栋 2层 2号 9(黑龙江华兴招投 标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介绍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 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 年 08月 25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 A1-A2栋 2层 2号(黑龙江华兴招投 标有限公司) 第 3 页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 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望奎县第一中学 地 址:望奎县文明路南一街 联系方式:关先生 0455-6485404 1384679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 A1-A2栋 2层 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51-86210321 第 4 页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经营地点位于望奎县文明路南一街望奎县第一中学学校学生食堂,应学校工作管 理需要,要求中标单位以师生为本,提供安全、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面向全体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服务,早、中、晚三餐。 (二)经营方式 1.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投标人合理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投标 人按照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投标人与采购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 生的债权债务均与采购人无关。 2.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菜品的价格定价应不高于或等同于周边市县同类学校价格, 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要采购人同意方可执行。 3.投标人负责办理食堂经营所需各种手续、证照,并承担全部费用,采购人予以 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经营管理食堂的要求 1.采购人为中标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和部分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等 设备),但合同期内所消耗的水电费与取暖费等经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食堂要保证开饭时所有的分餐窗口全部开放,就餐必须刷卡消费取餐,不得收 取现金(如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3.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中标单位须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应按 (国食药监食 [2011]395 号) 规定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以上厨师 2人、 五级以上厨师 3 人、二级以上点心师 1 人、三级以上点心师 2 人、初级营养师 1 人, 配足其他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第 5 页 5.中标单位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 证一日三餐供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营养搭配和定价均合理。 6.中标单位对食堂经营理念、经营创新方案、饮食结构设置、菜品价格控制方案、 单个菜品成本核算方案、供餐横式及菜品创新等提供创新措施。 7.投标人提供饮食文化实施方案(包括餐厅环境改善、师生参与的活动策划,如 美食节、各种节日特色活动等)。 8.中标单位要开设食堂个性化点餐窗口,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需求的师生 就餐。 9.中标单位要结合《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打造信息化、智能 化食堂,符合采购人的智慧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 10.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 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方便解决陪餐老师的午餐就餐问题,中标单位 无偿给学校陪餐的老师提供餐食,落实好学校陪餐制度。 11.中标单位体现人性化服务意识,做到以最优惠的价格给用餐的老师进行售餐。 12.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饭菜价格、 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13.中标单位要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食品卫生法规和学 校食堂食品卫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服从学校管理, 接受学校、食品药监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 14.中标单位免费为学生提供开水。 15.中标单位对食堂的化油池具有清理、疏通、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因化油池堵塞 排污管道需要疏通的情况,疏通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6.采购人食堂现有的设备财产由采购人登记造册后交给中标单位签收,在经营使 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则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经营期满 后按原设备清单与采购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有无故损坏的按折旧赔偿。 17.中标单位未经学校批准,食堂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不得对校外 人员供餐、不得经营水及各种饮料、文具等商品 1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第 6 页 (四)管理标准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食[2011]395 号)) 文件执行。 (1)在经营管理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不得自行停业,若擅自停业的,需支付违约 金 10万元。如确属经营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 业。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卫生等事故时,采购人有权使用风险保证金 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中标单位在已完成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 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返还。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 5 个工作日向校方缴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在承 包经营期限内,采购人不支付风险保证金利息。 1.安全生产管理 (1)中标单位作为学校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安全 工作负全面责任,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2)中标单位必须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如发生失窃、火 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有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还应定期到 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 理。 (4)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按时办理食堂 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和学校的送检。 (5)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 应必须具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建档立案,可对进货原料实 施溯源。 (6)负责落实食堂承包范围内的卫生工作,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 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组织 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及心理疏导培训,消防安全 培训演习,规范操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7)中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 第 7 页 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 服务规范等全方位监管。 2.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 (1)中标单位要科学合理地配备炊管理员和餐厅服务员,各工种人员比例搭配适 当,食堂的工作人员与用餐人数比例保持在 1:60左右。 (2)中标单位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学校的具体规定;所聘人员要“五证”(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 居住证)齐全,并报采购人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3)中标单位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计划生育等进 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 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工作人员要遵守校规、校纪,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员工之间不能在校园内谈情说爱,不能留宿他人,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 提出处理意见。 (4)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 法律责任。 3.设备设施管理 (1)经营期间,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食堂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 营需要,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场所装修改造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装修和改造 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消防和食品卫生等规定要求,施工前必须报卫生、消防等有关部 门及学校的总务处审批。承包期满后,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等进行全面检 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学校一次性如数退还承包者所付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有损坏,必须修复或折旧照价赔偿。 (2)采购人为中标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和部分设施设备(包括水电、消 防、监控、明厨亮灶等设备),经营方负责使用、管理和维修,如有损毁由中标单位负 责修理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食堂正常运营中标单位自行添加的设备由中标单位 自行负责使用、管理和维修。 (3)采购人定期对食堂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中标单位必 须限期答复和整改。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 第 8 页 不能继续使用或因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 定处理。 三、商务要求 (一)风险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个工作日内缴纳 30万元托 管风险保证金,逾期不交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视为弃标处理,所产生的责 任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且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项目实施地点:望奎县第一中学 (三)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单位配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进行验 收。 四、其他 1、投标人须以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为服务目标,不得恶意低价竞标。评标委员会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 9 页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的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如有与本章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本表中的条款编号对应正文中的条款编号。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 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0元。 3 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 示和单独递交的身份 证明材料 1、出示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原件; 2、单独递交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还需单 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4 是否联合体响应 否 5 标前踏勘现场或/和标 前答疑会 不组织 6 述标和/或产(样)品 演(展)示 无 7 是否接受备选响应方 案和报价 否 8 是否允许投标单位将 项目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第 10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9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10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 提供的商务文件(格式 详见第六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声明函及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分 别提供并加盖各自公章);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 织: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 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 份证明文件”; 1.2提供 2021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的财务报表(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1.3提供 2021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 4、投标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 第 11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非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响应文件适用);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7、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非 原件票据适用); 8、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详见评审细则) 11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 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 (格式详见第六章) 1. 采购需求响应表; 2.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详见评审细则) 12 响应有效期 60 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 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要求: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提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单位的公司名称须一致, 否则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副本肆份 电子版一份 15 投标文件封套上标示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12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投标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 中标服务费 以个人每日用餐标准*在校用餐人数*服务期限内营业时 间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关于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 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本采购文件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含采购需求者和使用者,在履行合同阶段 称为甲方或买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投标阶段称为供应商、投标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 段称为乙方、卖方或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3、投标人 3.1合格投标人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 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1.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第 13 页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5满足采购文件报价、商务和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的; 3.2投标人的风险 3.2.1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递交及修正投 标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 无效。 3.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投标, 并依法上报监督部门处理: 3.2.2.1提供虚假的资料。 3.2.2.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2.3 供应商享受政策优惠条件但提供的证明(说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资料论处。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 关的全部费用; 4.2 以中标金额作为以个人每日用餐标准*在校用餐人数*服务期限内营业时间作 为计算基数,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关于 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5、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要求,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 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条 件及要求如下。 5.1关于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产品参与投标 5.1.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注意事项 6.1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列明标的物的技术要求是采购人基于实际工 作需要而提出的基本需求,如果有专利、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的,仅起技术 第 14 页 说明、参考作用,不具有任何限制型,投标产品响应其指标性能要求即可。 6.3 如果没有特别声明或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 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 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必须的信息,以及投标、开标、评标和 签订合同等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 WORD版和 PDF版两种电子版形式,原则上两者保持 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 PDF版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7.1投标邀请 7.2采购需求 7.3投标人须知 7.4资格审查标准和评标标准 7.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7.6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8.2 采购文件的修改 8.2.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或质疑的 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澄清或修改。 8.2.2 补遗、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当事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8.2.3 补遗、澄清或修改后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 约束力。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第一章指定网站公告及下载 内容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关于本项目采购信息 的更新事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 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9、其他 第 15 页 9.1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9.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答疑会或/和现场踏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答疑会或/和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不参 加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组 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9.1.2答疑会上,采购代理机构或/和采购人将解答供应商的疑问。 9.1.3 采购代理机构或/和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如有),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代理机构或/和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 策负责。 9.1.4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 9.1.5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答疑或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2述标和/或产(样)品演(展)示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和/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 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10.1投标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 条标明响应与否。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 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则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10.2 除非另有规定,第一章“采购内容”中有分包号的,投标人可对所列的全部 包号或部分包号进行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包为单位。同一包号内所有采购内容投标时 必须完整无缺项,投标文件必须按每个包号的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否则投标 无效。 10.3 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并对投标文件所提供全部资料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5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允许有 备选方案的除外) 10.6 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 16 页 10.7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数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 10.8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10.9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 失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文件语言、货物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非中文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 否则该项资料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 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 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 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货币单位: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所有证明材料、说明文件、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具体要求,供应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12.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并且在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这 些文件可以是但不限于文字资料、证书复印件和数据报表等。 12.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产品的技术(服务)标准以及安装、施工或验收标准是符合 国家或/和行业的强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许可或质量标准等),并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2.3 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 标无效。 第 17 页 13.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答复 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投标人拒绝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保 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 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 的费用;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4.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4.4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4.5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连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送达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及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 连息退还。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7提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须与系统注册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8.1开标时间开始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4.8.2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谋取中标的。 14.8.3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 14.8.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14.8.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5.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 15.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电子 PDF版投标文件 U盘一个。正本、副 第 18 页 本必须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 字样。电子版 PDF 版投标文件为正本完整版的扫描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 正本为准.未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5.2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 须出具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载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5.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单位公章,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 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投标文件须逐页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5.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 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方可有效; 15.5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 自有格式并按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其内容必须包含“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的实 质性内容并受其约束。 15.6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整合为一份投标文 件,且分别制作目录、页码索引。 15.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8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 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并在 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代表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套上标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内容。 16.2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16.1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 按第一章/投标邀请注明的递交投标文件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 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6.4 投标文件应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 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6.5不接受邮寄或传真的投标文件。 16.6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开标会场签到为准)不足三家 第 19 页 的,予以废标,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6.7参加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同一时间予以开标,开标后,投标 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l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5 条规定签署,并按第 16.1 条规定盖章及标 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 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17.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或/和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在第一章/投标邀请所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 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8.2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投标代表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其 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亲自出席开标会并确认开标情况。如果不参加开标的,则视同该 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 18.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对密封等情形确认后投标文件予以拆封。 18.4开标程序: 18.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8.4.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 18.4.3宣读开标评标纪律; 18.4.4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18.4.5拆封投标文件; 18.4.6记录开标过程; 18.4.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19、评标 19.1评审委员会 第 20 页 19.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 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19.1.2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本项目评标方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 进行评审。 19.2 投标文件的评审 19.2.1 要求 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 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实质性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以及述标和/或产(样)品演(展)示内容(如果有),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9.2.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2.2.1开标结束后,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合格的投 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资格 审查内容是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要求等内容,详见《资格审 查表》。 19.2.2.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作出响应。 19.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3.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无效。 19.2.4 比较与评价 19.2.4.1 评审委员会将按第四章所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9.2.4.2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审委员会要求作出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无效投标 第 21 页 处理。 19.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9.2.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9.2.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9.2.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9.2.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9.2.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9.2.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2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废标公告。 21、纪律和监督 21.1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第 22 页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六、定标、合同与验收 22、定标准则 22.1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中标通知 23.1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23.2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如属于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 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合同签订 2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合同履行 25.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第 23 页 定进行处理。 26、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 七、评标方法 27、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27.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价格、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 An分别为价格、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八、质疑 2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质疑有效期)内,可以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其质疑。如未能在质疑有效期限里提供质疑书原 件的,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供传真件(传真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同时邮寄原件,质疑 回复时间以收到原件开始计算; 29、关于质疑受理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不按质疑函格式要求填写或不 符合质疑函制作说明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过程 的质疑有效期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结果的质疑有效期为 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九、无效投标的其他有关规定: 30、除符合采购文件中上述载明的无效投标规定外,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同样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 30.1至 30.3款情形的所有相关投标人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 24 页 因此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0.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0.2 由同一人携带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投标的(包括资格审查、领 取采购资料、参加采购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 3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30.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0.5属于采购人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0.6没有按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规定范围。 31、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定参加政府采购无效的情形等。 31.1存在恶意串通投标行为的; 31.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1.3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诚信记录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1.4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效的情形等。 十、适用法律 32、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 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 25 页 第四章 资格审查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资格审查或评审内容凡涉及到提供合同、资质证书或认证等证明材料的, 须提供清晰可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有与原件不一致的,无论是在评审 过程中乃至中标后,其投标将以无效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论处。 (二)凡小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的,依照第三章 5.1款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标准 要求: 1、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所列内容全部审查意见为“合格”,方视为“合 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将视为审查不合格。 2、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意见汇总的过程中,如存在不同审查意见,则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3、本表格“审查意见”栏默认“√”视为合格标示,“×”视为不合格标示。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 意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声明 函及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别 提供并加盖各自公章);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证明材料; 1.2提供 2021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1.3提供 2021年 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合法有效、完 整 第 26 页 (二)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 合法有效即 可 4 是否联合体 否 序 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 意见 1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提供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 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合法有效即可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的则提 供护照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 署投标文件适用) 合法有效即可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合法有效足额、按时 5 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 一致 6 服务期限时间的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及完整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是否存在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不存在 第 27 页 三、(一)评标方法及评审结果排列顺序规定如下。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方案综合得分高低排列;如以上情况 不能确认评审结果排列顺序的,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投标情况推荐评审结果排列顺序或 予以授标建议。 评标因素及分配 评分项目 投标报价 技术商务评分 分值 0 100 (二)投标报价的评审要求(本项目无须报价,本条不适用) 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如有则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修正或澄清。 2.价格评审: 综合评分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 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下同)最低的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3.投标报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和监 狱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 扣除。 4.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三)评标细则 序 号 评审 内容 评审细则 分 值 1 企业 综合 实力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 1 分, 满分 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为所经 20 分 第 28 页 营的类似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单个项目保额 200 万元以 下(含两百万)的得 1 分,保额每增加 200 万元加 1 分,并针对本项 目作出投保承诺,承诺保额不低于所提供保单的保额,满分 5分。(需 提供保单及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不做承诺不得分)。 3、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为所经 营的类似项目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并在此次投标中作出相应承诺 得 5 分。(需提供保单及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不 提供不得分;不做承诺不得分)。 4、对经营所需的原料,投标人有固定的供应商,可对进货原料实现溯 源的得 5分。 2 企业 荣誉 1、投标人经营的食堂有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每 提供一份得 5分,满分 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对应项目的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营的食 量化等级被评为 A 级食堂的得 5 分,被评为 B 级食堂的得 3 分,不可 累计得分,以最高等级计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对 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15 分 第 29 页 3 经营 管理 方案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含食品安全卫士、人员卫生、环境卫 生、除“四害”方案、垃圾处理方案、废油脂处理等),优秀的得 5 分,较好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满分 5分) 2、保障安全生产的各类应急预案(含食物中毒、天燃气漏气、消防、 停水停电、台风等),优秀的得 5分,较好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 (满分 5分) 3、服务质量管理方案,优秀的得 5分,较好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 (满分 5分) 4、食堂组织机构图、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及人员合理配置方案,优秀的 得 3分,较好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满分 3分) 5、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管理方案: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 优秀得 3分,较好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满分 3分) 6、人员管理与培训方案,优秀的得 3分,较好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 分。(满分 3分) 7、食堂经营创新措施(包括食堂经营理念、经营创新方案、饮食结构 设置、菜品价格控制方案、单个菜品成本核算方案、供餐横式及菜品 创新等),优秀的得 8分,较好的 5分,一般的得 2分。(满分 8分) 8、饮食文化实施方案(包括餐厅环境改善、师生参与的活动策划,如 美食节、各种节日特色活动等,需提供活动照片和相关报道影印件), 优秀的得 5 分,较好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满分 5分) 9、提交食堂智能化、个性化点餐系统建设方案并承诺在合同生效后 60日历天内建设完毕。优秀的得 8分,较好的得 5分,一般的得 2分。 (满分 8分,没有对此项承诺不得分) 45 分 4 团队 专业 能力 1、拟派项目单位经理:(1)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2)具有中 国餐饮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每满足一项得 2 分,满分 4 分。 (需提供证书及个人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任意一个 月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项目单位厨师:(1)有一级厨师证的得 4分;(2)有二级厨 师证的得 3 分;此项满分为 7 分,单项不累计得分。(需提供证书及 个人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5 分 第 30 页 3、拟派项目单位其他团队成员: (1)有面点师证得 2分 (2)有营养师证得 2分 此项满分 4 分,单项不累计得分。(需提供证书及个人劳动合同复印 件、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 业绩 投标人自 2018 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类似项 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合同得 1分。 (满分 5分,需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5 分 合计 第 31 页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 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 下为合同基本格式,签约各方根据釆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条款细化补充)。 第一条 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合同价。 1.1 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费为 XX%; 第二条 交付地点、时间(或服务期限)。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 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第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 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验收要求 第八条 付款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具体的付款条件、方式与期限 第九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9.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 32 页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 11.2 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调解。 11.3 调解不成则提交望奎县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 终局的。 11.4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 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采购代理公司存档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4. 1 本合同附件包括: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方投标文件、中标(成 交)通知书等,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 2 本合同格式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 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后者为准。 签约各方: 签约时间: 第 33 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34 页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 35 页 地址: 电话: 邮箱: 投标代表: 手机: 日期 :2021 年 月 日 第 36 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声明函 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 号: )的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与投标,并声明: 1、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是有效的,并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 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第 37 页 特此声明! 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附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附件 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附件 3:提供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有关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38 页 2、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 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公司(企业)没有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对我公司(企业)的信用记录的 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我公司(企业)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将作不合格投标人 处理。 特此承诺! 第 39 页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40 页 3、投 标 函 致: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代表(全名、 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如联合投标,需要各方的)提交下述文 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及电子版 U盘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承诺如下内容(本承诺内容为投标基本要求,如不满足或有缺 漏项的,视为投标无效): 1、我方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3.1 合格的投标 人”所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 77条的规定;所投标的产品是符 合行政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或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 2、同意响应有效期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60 日内遵守本招标文 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所有已提供 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 第 41 页 容,以及采购文件关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 一切权力。 5、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 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 中的全部任务。 6、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 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7、如果发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9条所述情况,我方同意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所作出的惩戒处理决定。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第 42 页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3 页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4 页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授 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名称) ” 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响应、签订 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 45 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名章): 投标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46 页 6、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 47 页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 48 页 8、商务要求响应表 本表编制说明: 1.投标人须把第二章:采购需求书的“商务要求”按顺序列入此表对应逐条应 答。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中标资格。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负偏 离情况说明 备注 正偏离/无偏离/负偏 离 正偏离/无偏离/负偏 离 第 49 页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50 页 9、服务要求响应表 本表编制说明: 1.投标人须把第二章:采购需求书中的“服务要求”按顺序列入此表对应逐条 应答。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中标资格。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负偏离情况说明 备注 正偏离/无偏离/负 偏离 正偏离/无偏离/负 偏离 第 51 页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52 页 10、其他商务、技术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材料,格式自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