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主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ACG[2021]065号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08-17
五.定标/成交日期:2021-08-30
六.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备注 |
标项一 |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粮油类、调味品及干货) |
杭州千岛湖枭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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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二 |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禽肉类) |
淳安千岛湖琪雯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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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三 |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冷冻食品类) |
淳安千岛湖琪雯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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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五 |
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蔬菜类、水果类、卤制品、豆制品、蛋,奶) |
杭州千岛湖枭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七. 其它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高文峰联系电话:0571-64813937传真:0571-64813937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