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HNJY2021-4-36 |
项目名称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
包名 | 1包 | 中标金额(万元) | 0.0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海南旭杨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美俗路9号蓝海佳园1幢2单元3层301房 | ||
包名 | 2包 | 中标金额(万元) | 0.0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 ||
包名 | 3包 | 中标金额(万元) | 0.0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郑州元逢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北苑14号楼西 | ||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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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下载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怀宇,陈赞民,陈涓,林子明,李凤琴。 |
收费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收费金额(万元) | 7.5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详见标讯正文。 |
项目联系人 | 秦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6677929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650172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51061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南航一路号 |
附件 | 点击下载附件 |
一、项目编号:HNJY2021-4-36
二、项目名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1标段:海南旭杨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标段: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3标段:郑州元逢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标段:海口市秀英区美俗路9号蓝海佳园1幢2单元3层301房;2标段: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301;3标段: 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北苑14号楼西。
中标(成交)金额为: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怀宇,陈赞民,陈涓,林子明,李凤琴。
六、代理服务金额计: 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对上述中标结果有疑义,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联系。电话:66779294。
注:需要开“专用发票”者,请在转账时注明“开专用发票”字样。并提供:
1、纳税人识别码
2、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3、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注明或不提供以上3项者,一律以“普通发票”来开具,一旦开了“普通发票”,不再改开“专用发票”。
4.发到A66779720@126.com
(注:服务费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缴纳到
单位名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美舍河支行
银行帐号:2662550284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
联系方式: 0898-886501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 方式: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66779294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HNJY2021-4-36.docx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HNJY2021-4-36
招
标
文
件
2021年8月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受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该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1-4-36)所需的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数量及分包:3个标段,不允许分包,转包
1标段:三亚校区新建食堂(第1楼)委托经营管理
2标段:三亚校区新建食堂(第2楼)委托经营管理
3标段:三亚校区新建食堂(第3楼)委托经营管理
1.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5项目概况
1.5.1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在校师生员工约17000人,教职工1200多人,师生使用校园一卡通等自主选择就餐。
1.5.2本次招标项目(三亚校区)
1标段:(三亚校区新建食堂第1楼,大众伙食、风味,2369平方米);
2标段:(三亚校区新建食堂第2楼,大众伙食、风味,2296平方米);
3标段:(三亚校区新建食堂第3楼,大众伙食、西餐、特色风味、
如营养餐、药膳、书吧、茶吧等休闲功能,2452平方米)
根据实际,投标方可以兼投三个标段,但不得兼中,即中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者个别标段进行投标,且兼投不兼中。若投标人同时参投两个或以上标段且综合得分排序同时为第一名,则根据标段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推选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每个标段以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自动退出,则按得分名次顺延。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得分且相同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此次招标,非价格竞标,而是经营资质、服务、特色、伙食质量、价格控制、卫生安全﹑文明共建、经营投入、装饰美化、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综合评标。
1.5.3.食堂将按现状招标,实行合作服务。食堂场地设施、大型设备实行零使用费。
1.5.4.餐具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单价2万以上的)根据协议可由学校提供,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改造费用由委托经营管理责任方提出方案由甲方审定。其他厨房改造、配套厨具、餐具、易耗品由经营方根据实际进行及自供,燃料、正常维护保养、小型维修、环境改造等以下由乙方承担。
1.5.5.食堂环境、文化,后厨建设及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商定,并作为合同补充条款。
所有标段水电燃料费用均按学校后勤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中标餐饮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派专人对食堂成本、收入、利润、伙食质量、食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环境等进行全面监管,保证餐饮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优惠的价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1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堂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现经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食堂的餐饮企业(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三亚昕泰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利群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1标书售价:标书每包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后不退,标书售后不退。
3.2购买标书时间:2021年 8月5日起至2021年8 月12 日(正常上班时间:00:00-11:59,12:00-23:59),节假日除外。
3.2.1购买标书地点
请于2021年 8 月 5 日至2021年 8 月12 日23: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售价:标书每包200元,开标现场收取,标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8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 26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注册后才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购买标书(注册咨询电话:65355095、技术咨询电话:65203207)
7.2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上传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适用于网络递交)
7.3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7.3.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7.3.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4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7.4.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 ,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
7.5其他
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项目,需投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 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
七、现场察看
不组织现场察看,如需要可自行前往。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地 址: 三亚市育才路1号
联系方式: 0898- 8865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66779294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提交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所要求的银行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字数限制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名词解释
1.1.1采购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1.1.2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1.1.3投标人: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投标活动。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1.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由五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样本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设备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2.3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5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5.2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2.5.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3.2投标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
3.3.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入或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
3.3.3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扫描上传合同后无息退还。
3.4.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5.2中标人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3.5.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5.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5.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5.6投标人放弃中标权的。
3.6投标有效期
3.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9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7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3.7.1响应文件一式贰份,胶装装订。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一份。
3.7.2响应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7.3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骑缝公章)。
3.7.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2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3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4.4投标截止时间
4.5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4.6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7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五、开标、评标及签约
5.1开标
5.1.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5.1.2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5.1.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拆开标书,并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5.1.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5.2评标
5.2.1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5名组成,5名专家现场从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5.2.2根据初步评审结论,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对其进行评分。
5.2.3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排名顺序为中标候选人。
5.2.4确定中标人后,中标者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2.5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其他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的理由。
5.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3.1第一阶段:资格初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与符合性审查(详见表1、表2),确定合格投标人。
6、采购代理服务费
6.1每个标段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5000元整。
6.2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表1
资格性审查表(评审专家审查)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
|||||
2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90天 |
|||
结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表2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专家审查)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2 |
其它 |
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3 |
无其它符合招标文件中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
结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评委: 日期: 2021年 月 日
5.3.2第二阶段:综合评分阶段。5名评审专家根据食堂招标评比项目进行评分(详见表3),并可就评比项目向投标人进行征询,或要求投标人澄清。所有评分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表3 详细评分表(三亚校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内容 |
评分因素及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1 |
技术项 (满分62分) |
资质认 证 |
(1)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等相关证书,每提供一项2分,满分10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10分 |
|
企业信 誉 |
(%1) 近五年(2016年7月—2021年7月)经营的食堂,有被教育部门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每个3分;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卫生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为A级食堂的,每个1分。此项满分为9分。同一个项目不能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近二年(2019—2020年)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险额累计5000万元或以上,得6分;3000-5000万元(含3000万元),得3分;1000-3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1000万以下不得分。(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不得分) |
15分 |
|||
企业业 绩 |
(4)公司成立年限,具备餐饮管理服务的企业成立满5年得1分,5年以上每满1年加1分,满分5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近五年(2016年7月—2021年7月)投标人有经营大中专院校、完全中学、高级中学等食堂案例,每个得0.5分,满分得15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具有国家、省、地市级“龙头企业”称号、国家级团餐百强企业、国家级健康食堂、国家级优秀餐饮企业等相关证书,每提供一项1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26分 |
|||
(7)投标人2020年公司营业额: 1)公司年营业额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得1分; 2)公司年营业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得3分; 3)公司年营业额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得5分; 4)公司年营业额10000万元(含)及以上,得6分。 本项最高计6分,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提供不得分。 |
6分 |
||||
(8)投标人现经营某一高校食堂的面积: 1)食堂建筑或使用面积达2000平方米(含)-3000(不含)平方米的,得2分; 2)食堂建筑或使用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4000(不含)平方米的,得3分; 3)食堂建筑或使用面积达4000平方米(含)-5000(不含)平方米的,得5分; 本项最高计5分,提供学校经营合同关键页(能体现建筑面积)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合同原件备查。 |
5分 |
||||
2 |
商务项 (总分38分) |
团队组织 |
(1)拟派项目单位经理素质:A、投标人拟派到项目单位上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大专(含大专)或以上学历、有健康管理师证、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合格证、高级中式烹调师证、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此项满分得6分。(需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拟派人员在项目中标后原则上1年内不能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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