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30日 17:4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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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 17: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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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24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忠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06960903 | ||
采购单位 |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娅0883-21239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忠琴1880696090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doc |
项目概况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JZC-2021-08-02
项目名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设施管理维护:做好支队机关、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水电及设施维修(注:质保期内的水电项目及硬件设施维修由支队联系维修;质保期外的水电项目及硬件设施维修经支队后勤部门同意后实施,费用实报实销),支队公寓房及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安全保卫工作。
2.公寓房接待室管护:支队机关办公楼、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支队公寓房接待室保障、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3.食堂管理及保障:做好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日常(全年)餐厅食材采买、出餐配餐,管理好食堂楼卫生、安全及内部设施、设备,每日三餐结束后定期对厨房、餐具等进行卫生消毒,每年定期组织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年度体检2次;涉及夜间出警、战勤拉动、野外训练演习,以及重大安保和救援等特殊情况,根据甲方通知,随时做好保障准备工作。
4.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保障物资、公用生活物资(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及售后等服务。
5.消防员服务社: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的日常生活用品采买和服装清洗等服务(此项目为个人自费项目,承包方负责提供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
6.绿化维护:做好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绿化维护管理,根据办公室面积大小和实际需求,确保每间办公室至少1盆盆景,营区室外部分所有苗木养护、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的财务资料;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具备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
联系方式:杨娅0883-212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联系方式:李忠琴1880696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琴
电 话: 18806960903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
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NYJZC-2021-08-02
招 标 人: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8月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除携带贵单位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以供公证和评委会审验(证照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第四章 服务需求 34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JZC-2021-08-02
项目名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440000.00元
最高限价:244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物业管理运行维护(营区机电设备、供电供水、公共设施、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寓客房管护等);食堂整体社会化承包(日常菜品采买配送、烹饪制作、食堂管理);日常生活物资采买配送;消防员服务社相关服务。
2、服务需求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上述相关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2.1设施管理维护:做好支队机关、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水电及设施维修(注:质保期内的水电项目及硬件设施维修由支队联系维修;质保期外的水电项目及硬件设施维修经支队后勤部门同意后实施,费用实报实销),支队公寓房及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安全保卫工作。
2.2公寓房接待室管护:支队机关办公楼、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支队公寓房接待室保障、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2.3食堂管理及保障:做好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日常(全年)餐厅食材采买、出餐配餐,管理好食堂楼卫生、安全及内部设施、设备,每日三餐结束后定期对厨房、餐具等进行卫生消毒,每年定期组织炊事人员(持证上岗)年度体检2次;涉及夜间出警、战勤拉动、野外训练演习,以及重大安保和救援等特殊情况,根据甲方通知,随时做好保障准备工作。
2.4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保障物资、公用生活物资(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及售后等服务。
2.5消防员服务社: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的日常生活用品采买和服装清洗等服务(此项目为个人自费项目,承包方负责提供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
2.6绿化维护:做好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绿化维护管理,根据办公室面积大小和实际需求,确保每间办公室至少1盆盆景,营区室外部分所有苗木养护、管理。
3、以上数据是招标人目前可供使用的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无法进一步获得精确数据的情况下,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对项目风险进行正确分析和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服务费用的测算,中标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结算。招标人对以上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的误差导致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服务质量: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本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同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之后根据中标单位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续签合同,总合同期限不超3年(如遇政策变动,按新的政策执行)。
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以上数据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的财务资料;
3.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具备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邮寄手续。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一份留存,否则恕不接受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开标厅)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为: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
联系方式: 0883-212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联系方式:0883-213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琴
电 话:188069609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 |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
2 |
1.2 |
项目地点 |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
3 |
1.3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内容 |
4 |
2.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5 |
2.2 |
服务标准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2.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为1年,之后根据中标单位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续签合同,总合同期限不超3年(如遇政策变动,按新的政策执行)。 |
7 |
3.1 |
服务费计费办法及支付 |
中标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
8 |
3.2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9 |
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关要求 |
10 |
5.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
13 |
20.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 9 月 23 日下午15时00分 地 点: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开标厅) |
14 |
23.1 |
开标 |
时间:2021年 9月 23日下午15时00分 地 点: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开标厅) |
15 |
29.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估打分法 |
16 |
3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 |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下浮40%收取,(服务费的计算基准价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 |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相关内容。
1.4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企业。
2、招标范围、内容及服务周期
2.1 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服务质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服务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②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
3、服务费计费办法及支付
中标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因踏勘产生的安全责任和其他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5.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得的项目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推理判断和决策负责。
6、投标费用及投标纪律
6.1 投标费用
6.1.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6.1.2 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6.2 投标纪律
6.2.1招标期间发出的文件及资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及复制。
6.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内容。
6.2.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内容负全部责任。当中标后由于中标人的责任而发生费用增加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不得提出调整原投标文件内已定的报价、合同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数为1~4人,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中途无故退场或不参加会议的,取消投标资格。
6.2.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各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纪,严守一切机密。
6.2.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同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如有上述问题发生,一经查实,相关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6.2.7中标人进场后,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或相关人员难以胜任;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格式及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除7.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或解答要求,送至或传真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做出澄清或解答,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解答,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任何口头或电话询问与澄清均属无效。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基本概况及投标报价说明》。
13.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一定中标。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递交开户名称: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亚洲微电影支行
账号:2518 0405 0920 0152 348
联系人:李静 13988372575
注(1)投标人应在2021年9月22日下午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上述账户(交付时间以进账时间为准),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
(2)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以银行回执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为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采用的形式:银行转账;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未中标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需另行赔偿: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签字盖章页的文件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以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名称: 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忙令特勤站、应急救援保障中队(培训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生活物资配送项目2021年9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8.3外层密封袋上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记。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密封章。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详见招标公告。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3.3.2由公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5开标过程需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4.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4.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9、评标方法和标准
29.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9.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相应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如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不否决所有投标时,可以决定继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确定的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公示中标信息。
31.2在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后,未通知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32.3招标文件连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通知、答疑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会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投标双方若有一方借故推翻承诺条款,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办理,所引起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其他协议。
33、其它
33.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33.2投标人如愿意接受本招标书所有条款,可参加投标,否则可拒绝投标;投标人如不完全接受本招标书所有条款,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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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对同一报价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审查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审查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
提供有效证件(审查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
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
具备有效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的财务资料。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
||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网上截图证明 |
||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
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网上截图证明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 |
||
服务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权利义务 |
投标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 |
||
废标条件 |
未出现规定的废标情形 |
||
2.2 |
分值构成 |
1.投标报价评审:15分; 2.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方案 评审40分; 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分; 4.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评审:10分; 5.人员持证情况评审10分 6.业绩评审:5分。 |
|
2.3 |
详细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15分) |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5 注:1.评标基准价为经初步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投标人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报价将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并依据其计算报价得分。该扣除后的评审报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之用,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价仍按投标人的最后实际报价进行签订。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有关规定,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评审报价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即评审报价=投标报价×(1-6%)。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未提供上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的,报价评审时不得享受该项折扣。 |
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方案 评审 (40分) |
服务方案完整性、针对性评审(满分25分) 第一档(20-25分):充分考虑本服务项目特点,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人员和设备配置完善合理。食堂管理、水电维护、安保、保洁、绿化养护人员配置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明确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培训计划,完全响应各项服务要求。 第二档(15-19 分):考虑本服务项目特点,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可行,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一般;人员和设备配置合理,食堂管理、水电维护、安保、保洁、绿化养护人员配置承诺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完善、合理的工作制度、培训计划,基本响应各项服务要求。 第三档(5-14 分):未完全考虑本服务项目特点,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差;人员和设备配置基本合理,食堂管理、水电维护、安保、保洁、绿化养护人员配置承诺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工作制度、培训计划,但不够明确完善,不科学合理,未完全响应各项服务要求。 第四档(0分):完全不考虑本服务项目特点,制定的服务整体方案不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人员和设备配置与本项目管理要求不适应,食堂管理、水电维护、安保、保洁、绿化养护人员配置承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应急处理预案方案评审(15)分 第一档(10-15分):应急预案全面,方案合理有效、针对性强、详细可行,应急突发事件保障措施有力,应急处理能力较强,经验丰富,完全满足本服务项目管理的要求; 第二档(4-9分):应急预案相对全面,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应急处理能力及经验一般,基本满足本服务项目管理的要求; 第三档(1-3分):应急预案一般,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差,无应急处理能力及经验,未完全满足本服务项目管理的要求; 第四档(0 分):投标人的应急预案不完整、有缺失内容,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存在较大问题,不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管理要求。 |
|||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分) |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20分) 第一档(得 15-20分):服务承诺能完全响应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承诺科学、完整、全面、合理、可行的,具有针对性和符合项目实际,有较好的保障措施; 第二档(得 7-14分):服务承诺基本完整、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的性,针对性一般,有保障措施; 第三档(得1-6分):服务承诺不完整、合理性较差、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无针对性,无保障措施。 |
||
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评审(10分) |
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评审(满分10分) 第一档(得7-10分):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服务人员培训方案,方案详细、具体;培训方案条理清晰,培训目标及计划明确、对参与培训人员安排合理;培训方案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强; 第二档(得4-6分):未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服务人员培训方案,方案不够详细和具体;培训方案条理不够清晰,培训目标及计划不够明确、对参与培训人员的安排基本合理;培训方案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一般; 第三档(得1-3分):服务人员培训方案针对性较差,方案较差;培训方案不清晰,培训目标及计划不明确、对参与培训人员的安排不合理;培训方案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较差。 未提供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
人员持证情况评审(10分) |
人员持证情况评审(满分10分) 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满足第四章服务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保安职业资格证、绿化相关资格证书、初级或中级厨师资格证)得基本分5份,每增加一个对应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加1份,满分10分。 |
||
业绩评审(5分) |
投标人业绩评审(满分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可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多加1分加满为止(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3.1.1 |
评标 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废标 条款 |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
1.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
1.2 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委员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1.4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最后得分的高低推荐不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单位,并标明排列顺序。
1.5若出现得分并列时,服务方案审查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服务方案评分也一样,则报价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1.6 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及原件验证: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评审:15分;
2.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方案评审40分;
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0分;
4.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评审:10分;
5.人员持证情况评审10分
6.业绩评审:5分。
2.3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2.1.2 项、第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附件B“废标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标准规定进行打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时,服务方案审查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服务方案评分也一样,则报价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服务标准和期限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
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
A3. 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及原件验证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及原件验证。
A3.2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记录评审结果。
A3.3.2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4. 详细评审
满分分值100分,各分项打分分值及内容详见要本章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内容,独立打分,并署名确认。各评委打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投标人最后得分。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 汇总评标结果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标结果汇总表。
A5.2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2.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时,服务方案审查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服务方案评分也一样,则报价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