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NXJZB(SMX)2021083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托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三门峡德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卢氏县东城小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4MA4425G20Q
成交金额: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000.00元)
联系人:常建伟 联系电话:13639827683
主要标的信息
成交内容为卢氏县第二小学约2000人的一日三餐食堂后厨操作服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岐春、宋小平、杨文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8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卢氏县第二小学
地 址:卢氏县以坝代路东段
联 系 人:杜明周
联系方式:132539881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联系方式:159368751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栋
电 话:15936875123
- 谈判文件-卢氏县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托管项目.docx
卢氏县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托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NXJZB(SMX)2021083
采 购 人:卢氏县第二小学
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卢氏县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托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卢氏县柳林路中段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JZB(SMX)2021083
项目名称:卢氏县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元
服务需求:卢氏县第二小学约2000人的一日三餐食堂后厨操作服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服务周期:1学年(约10个月)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技师资格证书;
(4)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卢氏县柳林路中段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应到卢氏县柳林路中段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同时领取纸质版谈判文件。
售价: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出不退,外地不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卢氏县第二小学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卢氏县第二小学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公告要求的其它内容,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卢氏县第二小学
地 址:卢氏县以坝代路东段
联 系 人:杜明周
联系方式:13253988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联系方式:15936875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栋
电 话:15936875123
第二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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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名 称:卢氏县第二小学 地 址:卢氏县以坝代路东段 联 系 人:杜明周 联系方式:13253988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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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栋 电话:15936875123 地址: 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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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名称 |
卢氏县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托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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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编号 |
HNXJZB(SMX)202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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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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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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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预算 |
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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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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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购周期 |
1学年(约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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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质量要求 |
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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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成交原则 |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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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谈判有效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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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中响应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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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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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谈判文件工本费 |
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出不退,外地不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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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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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领取地点:卢氏县柳林路中段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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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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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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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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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叁份副本(包括响应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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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响应文件密封和 标记要求 |
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编制目录,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0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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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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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第二小学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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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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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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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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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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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响应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 开标顺序: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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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人;符合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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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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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2.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
(二)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1.1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本项目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
1.2.3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1.6.1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的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6.3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成交商合同时,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组成员之外;
1.6.4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1.6.5谈判结束后,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2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4.%2 谈判预备会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5.%2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需求;
(4)合同条款;
(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天前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逾期不回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澄清文件。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确定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逾期不回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
2.3.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代理机构,并将问题发至邮箱155290198@qq.com(邮件名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3.4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谈判响应文件
3.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谈判响应文件的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五、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1.2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或影响谈判结果。
3.2谈判报价
3.2.1本项目谈判报价包含以下内容:
本项目共两次报价,按优惠率报价,报价基础为市场价,响应文件中谈判申请里的投标报价为首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填写;最终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原则上进行二轮报价,如遇特殊情况,根据谈判现场情况经谈判小组讨论研究,可进行多轮报价。
3.2.2本项目设采购最高限价,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且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3.2.3特别情况之处理,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超过2个以上的,则进行第三轮报价,直至产生1个最低报价;
3.2.4如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任务各方面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后不予调整;
3.2.6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谈判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2.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或者在设有采购控制价时明显低于采购控制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谈判单位以低于成本竞争,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4谈判有效期
3.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
3.5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五、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谈判函及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时间、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3.5.4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6.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编制目录,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6.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2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3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3.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3.7.6供应商未按本章3.6款规定密封的,谈判人不予接收。
3.8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1在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人;
3.8.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谈判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3.8.3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条、第3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 谈判
4.1谈判时间、地点及要求事项
4.1.1谈判人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
4.1.2谈判人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未按上述要求到场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2 谈判程序
主持人宣布: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
介绍谈判项目情况并宣读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宣读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
由供应商、监督人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由谈判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谈判响应文件进入谈判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谈判程序;
根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签到表的逆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分别逐一进行谈判,谈判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特别说明:第一次报价供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此时的最低报价并不是成交的条件。
4.3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方法
4.3.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谈判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4.3.2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
(1)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
(5)经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6)响应性文件中提出谈判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 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4.3.4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将拒绝推荐:
(1) 交货时间不确切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的;
(3) 报价有选择性的;
(4)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报价,其响应性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4.4具体评审方法
4.4.1 谈判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按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进行初步审查,表中任一项未通过则视为其初步审查未能通过,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资格审查表
资格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
满足√ 不满足×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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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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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技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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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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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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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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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查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满足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为通过,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为不通过;通过的在相应空格内划“√”,不通过的划“×”;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取消其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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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签字: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要 求 |
符合性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
满足√ 不满足×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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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签字盖章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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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文件格式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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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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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周期 |
1学年(约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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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质量要求 |
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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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报价 |
本谈判项目采购预算价:600000元; 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大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小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有效谈判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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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
是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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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所投内容响应性 |
是否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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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谈判有效期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