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30日 18:0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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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 18:08 |
评审专家名单 | 贾维华、章静、王艳英、任力民、肖中琪、马瑞彤(采购人代表)、赵镭博(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镭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681047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俊辉 0991-26813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 ||
附件: | |||
附件1 | 2乌鲁木齐市昌盛建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jpg | ||
附件2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 ||
附件3 | 1乌鲁木齐市辉煌广达商贸有限公司.jpg | ||
附件4 | 3乌鲁木齐壹来商贸有限公司.jpg |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1ZF169(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1ZF16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辉煌广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北园春海鲜批发市场P3-A20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1包:青年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1家
下浮率(%):8.6600000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昌盛建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平川路北园春水果市场3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2包:五星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1家
下浮率(%):14.5000000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壹来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大庙村南水路北3巷3号院5号门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3包:人民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1家
下浮率(%):14.83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鲁木齐市辉煌广达商贸有限公司 | 第1包:青年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1家 | 为青年路办公区食堂提供食材和配送,包含粮油、肉类、瓜菜类、水果和干杂副食品类。 | 中标人需提供成熟、稳定、可靠的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确保青年路办公区食堂的正常运转。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满一年或至当年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乌鲁木齐市昌盛建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第2包:五星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1家 | 为五星路办公区食堂提供食材和配送,包含粮油、肉类、瓜菜类、水果和干杂副食品类。 | 中标人需提供成熟、稳定、可靠的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确保五星路办公区食堂的正常运转。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满一年或至当年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乌鲁木齐壹来商贸有限公司 | 第3包:人民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商1家 | 为人民路办公区食堂提供食材和配送,包含粮油、肉类、瓜菜类、水果和干杂副食品类。 | 中标人需提供成熟、稳定、可靠的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确保人民路办公区食堂的正常运转。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满一年或至当年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维华、章静、王艳英、任力民、肖中琪、马瑞彤(采购人代表)、赵镭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固定收费:第1包:25350元;第2包:13910元;第3包:1677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0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镭博
电 话: 0991-268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