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韶关新区大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A8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GZ202108-1
项目名称:韶关新区大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项目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韶关新区大院食堂服务 |
1项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99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 月 30日至2021年 9 月6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A808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00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9 月14 日 09:0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A808室;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14 日09:30;
4、本项目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A808室;
5、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 8 月 30 日至2021年9 月 6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编号:SGGZ202108-1;(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2)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⑦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23号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0751-82803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韶关市广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A808室
联系方式:0751-81699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51-8169936
发布人:韶关市广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