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31日 11:5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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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钟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11:50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邦贵、张洁、李兴荣 | ||
总中标金额 | ¥91.23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家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68669119 | ||
采购单位 | 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黎家羽:18768669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财富广场1号3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车龙洋:18285199735 | ||
附件: | |||
附件1 | 菜品采购2021.0810.doc |
一、项目编号: GZXY-2021-08-08(招标文件编号:GZXY-2021-08-08)
二、项目名称:2021年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盘水望月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与康乐北路交汇处康乐菜市场 108,109号摊位
中标(成交)金额:91.2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六盘水望月商贸有限公司 | 2021年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邦贵、张洁、李兴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实行包干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黎家羽:1876866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财富广场1号30层
联系方式:车龙洋:18285199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家羽
电 话: 18768669119
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 包 单 位: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代 理 单 位: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
第四章:谈判原则及谈判纪律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图纸
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八章:响应资料表
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名称:2021年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
2、项目编号: GZXY-2021-08-08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 黎家羽
5、项目联系电话: 18768669119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913960.00元
(4)最高限价:91396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由支队相关负责人每日统计需要的菜品并通知供货商,第二天在要求时间内送达。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8)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8 月 23 日至2021年 8 月 27 日.9:00时至16:00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处。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30日13: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8月30日13:00
12、开标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凉都明珠1号楼12层。
13、投标保证金情况:无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联系人:黎家羽
联系电话:18768669119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车龙洋
联系电话:1828519973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A 说 明
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3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第一章所指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采购方”系指采购人。
2.4 “响应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买方” 的定义同“采购方”。
2.6 “卖方”的定义同“响应方”。
2.7 “供应商”的定义同“响应方”。
2.8 “货物”系指卖方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9 “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标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谈判费用:
3.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B 采购预算
4.采购预算:913960.00元,最高限价:913960.00元。
C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
第四章:谈判原则及谈判纪律
第五章: 采购清单
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八章:响应资料表
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电报形式通知采购方,但通知不得迟于谈判日期3个工作日前使采购方收到。采购方应用书面、传真、电报作出答复。
8.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 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方有约束力。
D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9.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及谈判和采购方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0.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响应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报价一览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响应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书、报价表等内容。
12. 响应报价:
12.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报价表格式,填写响应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如果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响应货币:
13.1响应方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 响应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 保证金:无
17. 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天。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按响应文件格式由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
18.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签字。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8.5响应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E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以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套外载明的信息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密封袋的密封格式填写密封。
19.2包封套上注明“于 2021年 8月 30 日 13 时 00 分之前(指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9.4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19.1—19.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递交到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单位和地址。
20.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响应文件由专人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19.1—19.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但采购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响应文件”字样。
22.3响应方不得在谈判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方将按16.7款的规定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F 无效响应文件
23.无效响应文件确定原则:
(1)响应书、报价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不完整);
(2)法定代表人因故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谈判现场,其他委托代理人又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验身份证时所提交的授权委托书所附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与身份证原件不一致的;
(3) 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内容不符的;
(4)报价表中的填写过于混乱:单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位等填写的混乱程度由谈判小组认定;
(5) 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删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内容:主要是指《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内容、数量、单位等。
(6) 响应方相互串通或恶意报价的;
(7)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提供虚假资料的
(8)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未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至规定的时间地点。
(9) 向采购主管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 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
(12)响应书,法人授权书、报价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等格式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
(1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技术参数、商务资料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G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H 谈判
25.谈判:
25.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派代表参加。
25.2 谈判时,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谈判。
26.竞争性谈判小组:
26.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
27.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1 谈判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小写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2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之前,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3竞争性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卖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7.4竞争性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7.5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8.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8.1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8.3 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9.对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 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0.保密:
30.1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
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30.2 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谈判活动,否则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I 成交
31.成交准则:
31.1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2.成交通知:
32.1 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2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
32.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签订合同:
33.1 成交方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按照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 除资格性审查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35.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处理原则:
36.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36.2 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3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7.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8.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9.代理费用:
39. 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现场缴纳。
39. 2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实行包干价:14000.00元。
J 质疑、投诉
质疑:
4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0.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质疑函送到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部;接收质疑函的通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人民中路;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姓名:付宇;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5519000254。
40.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本权限、期限和相关事宜。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0.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屇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0.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的内容。
41.投诉:
4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1.3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1.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1.5投诉实行实名制,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投诉书和邮寄递交投诉书的方式依法投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通过邮寄递交投诉书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进行邮寄,并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现场身份确认,以确保其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为投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诉人拒绝配合依法调查,未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相应事项视为投诉不成立。对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K 法律责任
42.法律责任: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
1.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
2.谈判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开始;
3.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公布检查结果;
5.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查各供应商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 |
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
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制、签字或盖章。 |
原件 |
2 |
营业执照 |
有效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3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原件 |
4 |
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 |
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原件 |
注:(1)要求提供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若不清楚或有疑问,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清楚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
(2)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 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程序的供应商,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供应商顺序,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及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技术和商务谈判的各供应商就技术、价格、交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付款方式等技术和商务条款进行谈判。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
7.向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发放最后报价单,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10分钟),向谈判小组报出自已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方可以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9. 谈判小组审查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当供应商评审价出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相同评审价时,按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10. 原则上采购人现场依据谈判小组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1 节能产品:所投货物属于“节能货物清单”或“环保货物清单”有效期内中的货物(强制采购货物除外),所投货物同时属于“节能货物清单”和“环保货物清单”两个清单中货物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和享受少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仅限贵州、云南、青海。其他省份不加分)的投标主货物,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的 50%加以确定,若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3 小型、微型企业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3.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4.1 亨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5.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产密码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按第三条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料,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三、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1 节能产品:提供入选节能产品清单或单入选环保产品清单电脑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1.2 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提供所投产品享受少数民族自治 待遇省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1 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才能按按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1 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13.谈判结束,主持人公布谈判结果。
14.谈判中的注意事项:
(1)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第四章 谈判原则及谈判纪律
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合法权益,做到公正 、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小组由专家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3.谈判小组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询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评审工作接受六盘水市财政局的管理和监督。
6.谈判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从谈判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谈判小组、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
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评审的依据是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经谈判小组审核的响应文件的补充资
料,而不是其它任何资料。
9.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
满足要求的,按有效响应文件接受。但不允许对除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以外的其
他内容进行修改。
10.谈判小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
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议,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最终评价出成交候选单位。
11.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
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2.谈判小组对本人的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名确认。
第五章 采购清单
71人(其中大队部及钟山西路消防救援站32人、人均32元、一年365天,共计:373760.00元;凤凰大道特勤站29人、人均40元、一年365天,共计:423400.00元;驻钟山西路消防救援站专职队员10人、人均32元、一年365天,共计:116800.00元;合计金额:913960.00)每天三餐食堂菜品供应,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家禽, 鱼类,海鲜,农副产品,蔬菜,副食品(包或瓶)。预计每人每天 1个鸡蛋、2两水产品、3两水果、4两家禽肉、5两牛奶或豆浆、自助小菜(每人每天1斤)(报价时按照预计量报价)。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第七章 响应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
|
1 |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 |
2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名称: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 联系人:车龙洋 电话:18285199735 |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 |
9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0 |
响应文件递交至: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凉都明珠1号楼12层 |
11 |
项目编号: GZXY-2021-08-08 |
1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 8月 30 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
13 |
谈判日期:2021年 8 月 30 日 时 间: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凉都明珠1号楼12层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如果供应商成交,保证向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标准﹚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密封格式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 时00分之前(指采购邀请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
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响应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一、响应书
响 应 书
致: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服务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二份:
(1)报价表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4)按供应商须知第10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愿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技术标准及要求、交货期等要求提供所需采购货物,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明细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2.为响应书的一部分,我方愿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
3.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5.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或承诺的证明材料。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9.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10.我方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粘帖处: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 |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外,需手持一份到谈判现场。
法 人 授 权 书
致: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全权代表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谈判
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中的有关事务。本授
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粘帖处: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 |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注:如是授权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外,需手持一份到谈判在现场。
三、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每天标准供应 |
|||
每年(365天)合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致: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于201 年 月 日 10时00分(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时间)组织的谈判活动,在此承诺: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承诺函
供应商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承诺函
.
致:贵州鑫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谈判活动,在此承诺:
(一)、我单位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响应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