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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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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结果公示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二、采购编号:JYZBXYF-2021-0820

三、项目概况:

3.1磋商范围: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3.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服务期:一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签两年

3.4质量要求:当月菜品重复率不得高于30%,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满足我单位要求。

3.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四、评审日期:2021年8月31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20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

建设内容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罗山县新生态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罗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楼

746500.00

八、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弓劼、王立志、何丽娜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十、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罗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2526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城关镇江淮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 9389 7709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祥云路东2号楼1单元21层2102号

附件
  •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招标文件.pdf
1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YZBXYF-2021-0820 采购人:罗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 八月 2 目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 附: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4 第四章 服务要求.......................................................................................................... 2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40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8 3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二、项目编号:JYZBXYF-2021-0820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项目预算金额: 775920 元/年 3.4服 务 期:一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签两年; 3.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 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 4 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 六、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6.1报名时间:2021年 8 月 23 日至2021年 8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6.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D区7号楼802室; 6.2费用:详见磋商文件。 七、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7.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 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 注:以上要求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材 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有关信息: 8.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D区7号楼802室; 8.3磋商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4磋商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D区7号楼802室; 8.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 接收。 5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 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2526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城关镇江淮路北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 9389 7709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祥云路东2号楼1单元21层2102号 6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罗山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2526 地 址:河南省罗山县城关镇江淮路北段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 9389 7709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祥云路东2号楼1单元21层2102 号 1.1.4 项目名称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1.1.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项目性质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1.2.5 服务内容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1.3.1 服 务 期 一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 签两年; 1.3.2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3.3 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当月菜品重复率不得高于30%,所供菜品要品 质优良,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满足我单位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 诺,格式自拟);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 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 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上截图); 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 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 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www.ccgp.gov.cn)】(网站截图);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2 供应商提出问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 1.4.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至5日前 1.4.4 分包 不允许 1.4.5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磋商文件其它 材料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 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 2.2.2 磋商截止时间 2021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 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 2.2.4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 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它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3.3.1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5.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选 磋商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要 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装订和密封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 线装或活动页装订夹条等方式。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 内,电子版单独密封,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在包装封口处贴上A4纸封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贴密封条。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 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7.5 封皮上应载明的信 息: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3.7.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存储)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D区7号楼802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磋商文件开标程序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成员由经济、技术专家、3人组成,其 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 确定方式:磋商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 履约担保 双方自行约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磋商控制价 磋商控制价:775920 元/年 注:任何超过磋商控制价的磋商报价都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0.2 磋商报价货币 人民币。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本次磋商 项目的所有成本、利润、税金、人员工资、社保、员工奖金、节 假日补贴、食宿、交通、工具、等各种国家相关规定的保险费以 及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考虑的费用。 10.3 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10.4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的1.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0.4 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依 法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才可以依法 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格式请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 栏下载)。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1.3.1 本次建设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2 1.5.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中标人中标后需按有关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专家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接受分包的第三 人资质应符合相关专业资质要求,分包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 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原采购人或授权总承包中标人依法进行招标。授权原总承包中标人组织招 标的,其招标活动应接受项目业主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 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标办法 (4) 服务要求 (5)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6)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 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综合部分三部分组成: 3.1.1.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磋商函 2) 磋商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5) 人员岗位设置、素质、职责响应偏差表 6) 服务方案 7) 服务承诺 8) 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9) 类似业绩表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磋商资料 15 3.2 投标报价 3.2.1磋商小组在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进行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二轮报价的机会,报价供应商对磋商项目的最终报价及承诺须以书面形式 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2.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服务要求”的相应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 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6.3供应商应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正本应每页加供应商单位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 16 印件。响应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确认。 3.6.4响应文件份数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6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质保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内容及要求、建设 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7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投标 4.1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 应商单位章。电子档(U盘)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1.3 未按本章第4.1项或第4.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4.1.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交或提前拆 17 封不负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磋商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磋商与评审过程 5.1 磋商与评审注意事项 5.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与评 审,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 5.1.2 磋商与评审开始前,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进入磋商与评审程序,(不向其他磋商供应商公布、透露其价格、技术响 应文件等信息)。 5.2.磋商与评审程序 5.2.1磋商与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应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 18 成员由经济、技术专家、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5.2.2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资格性审查 标准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 5.2.3磋商 (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要点。 (2)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5.2.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 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 5.2.5《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 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19 商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3.5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响应文件优劣顺序排列;还相同时按递交磋商响 应文件的先后顺序由供应商抽签确定优先排名。 5.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响应文件优劣顺序排列;还相同时按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的先后顺序由供应商抽签确定优先排名;并编写评审报告。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以推荐2家中标候选供应商。 5.3.7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审报告。 5.4.偏差 偏差分为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 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 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 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 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重大偏差是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等要求产生 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 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5.5.报价合理性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20 效响应处理。 5.6.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 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5.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5.7.1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 5.7.2磋商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办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5.7.3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 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5.7.4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 商私下交换意见。 5.7.5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 评审人员之外。 5.7.6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6、授予合同 6.1定标方式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采购人 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中标通知 21 在本章第6.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6.3签订合同 6.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 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 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 6.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赔偿损失。 6.4重新招标 6.4.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6.5.纪律和监督 6.5.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审工作。 6.7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 22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部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9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3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具体方法和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 出承诺,格式自拟) 纳税与社保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 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其它查询 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 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 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 24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应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附: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序 号 条款号 评分要素及分 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 部分 (45 分) 价格分 (3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审查且磋商价格 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分×100% (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公司 业绩 (15分) 1.近一年来承接有类似餐饮服务的业绩,每提供一份服务合 同的得5分,最多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将实地考察中标候选人业绩,一旦查实提供虚假业绩或 服务管理能力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 2 人员 配置 供应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中人员素质要求及岗位 职责的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计25分,超过4项不满足的,此 项不得分。 25 技术 部分 (47 分) (25分) 人员管理服务 方案(3分) 提供合理的人员管理服务方案,能够制定奖罚原则和充分调 动食堂职工积极性的相关措施;优得3分;良得1分;一般得 0-0.5分 饮食质量保障 方案(3分) 提供食品营养与健康保障方案、食品种类及搭配方案;优得3 分;良得1分;一般得0-0.5分 卫生保障管理 方案(3分) 能制定食品卫生制度、执行方案合理且具有监督机制;优得3 分;良得1分;一般得0-0.5分 餐厅管理方案 (3分) 提供供餐计划与操作流程方案;合理的内窗口布局方案;餐 具分发与回收管理方案;优得3分;良得1分;一般得0-0.5分 应急预案、投 诉处理方案(6 分) 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流行性疾病、食物中毒等) 及投诉处理应急方案得6分; 3 综合 部分 (12 分) 服务承诺 (9分) 1. 与采购人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建议,持 续优化服务的承诺及措施得3分 2.充分考虑职工的餐饮习惯和规律,考虑食品质量水平、营 养及口味的差异性,菜谱搭配合理的承诺及措施得3分 3.对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食物加工、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实 质性服务承诺得3分 综合评价(3 分) 评委对供应商综合印象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1分;一般 得0-0.5分 26 第四章 服务要求 一、具体情况及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年度总额报价,包括招标单位食堂就餐人数每 天(早,中两餐)约110人的所有食材及制作费用(按实际每天用餐人数核算相关费 用),外包公司管理服务费(含委托培训服务费)、委派管理人员和由外包公司负责 组建的服务人员工资、工作奖金、社保、税款等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2. 中标人相关管理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同意,采购人对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有建议调 整的权利,关键岗位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资质。 3. 中标人的人员招聘方案须提前报采购人备案同意,方可对外发布信息。 4. 中标人中标后须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管理,如对制度有异议,需提前与 采购人沟通进行协商一致后方可修改。 5. 中标人需按相关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签订服务合同,试用期为15日历天,如未按采 购方要求的相关服务方案及承诺执行,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 (一)日常餐饮服务 1.本单位设有员工法院干警餐厅、公务灶等,供应商负责职工日常用餐、营养配餐、职 工及其他人员,预计早、中两餐每餐就餐人员约110人左右(按实际每天用餐人数核算 相关费用),365天,节假日休息,内部接待等用餐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付费。 2. 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需要各类菜肴的营养食谱,并根据不同口味,市场行情的 变化,烹制出色、香、味俱全且营养丰富的饭菜。 3.职工食堂人员组建与管理。 4. 食堂设备的日常维护。 27 (二)餐饮形式及供餐要求 1.就餐形式及餐标品种要求: 食堂采取自选分餐形式供应,服务外包公司员工提供规定品种数量的菜品、卤制品、面 点等加工食品和服务工作,应达到相应程度需求量。 1. 供餐品种 (1)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米汤、杂粮、水果、奶制品、大米、馒头、包子、面条、米粉(线)等。饭菜现 做现摆台,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3.供餐分类 (1)早餐:具体餐标、数量、品种以外包公司与我单位确定为准。 (2)午餐:具体餐标、数量、品种以外包公司与我单位确定为准。 4.员工餐操作办法 (1)员工午餐菜谱每周1套,提前公布食(菜)谱。 (2)根据要求,提供我单位日常等餐饮服务。 (3)传统民俗节日适时组织相应的美食。 5.供餐时间为7:10—8:00、11:40—12:30 6.其他要求 (1)外包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应明确主要菜肴、面点等食品的合理搭配说明。 (2)大肉、牛羊肉、鸡鸭必需新鲜,不能用冷冻产品,如有必需用冷冻产品需向采购 28 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2)服务质量要求:当月菜品重复率不得高于30%,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低脂低盐 低油,符合健康理念,满足我单位要求。 (三)外包公司承担服务日常内容 外包服务公司对日常设备,如厨具、饮具、餐具、餐台、水电、天然气、抽油烟机、 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管理、维修、保养,做到每日检查、清洗、消毒,确保各类设备能 正常使用,安全无故障。 (四)人员素质要求及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 素质要求 工作职责 厨师 (1名) 1、需提供厨师证(持有厨 师证的厨师; 2、连续5年以上从事厨师 工作经验; 3、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1、归后总经理管理,并对其负责; 2、保证每道菜的色香味符合要求,并 积极研发新菜品; 3、熟知成本核算,并有一定的成本控 制能力,熟练菜品的烹调工艺,以及各类菜 式的工艺要求; 4、熟知灶台的安全控制与操作方法; 5、对厨工进行指导、培训; 6、了解当地消费者的生活习惯,每月 至少推出三道新菜; 7、每天烹饪的每道菜,都记录在“食 品成本生产记录本”上,每一道菜由主烹人 员签字,在根本上杜绝食品质量不好。 8、合理制订菜单,并合理搭配口味价 29 格和毛利润率; 9、协调各岗位关系,顾全大局; 配菜打荷 (2名) 基本素质: 1、年龄要求:30 岁—50 岁;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 性或潜在传染性疾病; 2、需有相关行业的工作的经 验; 3、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1、择菜、配菜、打荷 2、对厨师日常工作辅助。 3、熟练掌握厨房的各类设备的正常使 用规范及操作技能; 清 洗 ( 2 名) 基本素质: 1、年龄要求:30 岁—50 岁;五官端正,身体健 康,无传染性或潜在传 染性疾病; 2、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1、对厨师日常工作辅助。 2、熟练掌握厨房的各类设备的正常使 用规范及操作技能; 注、1、以上人员相关要求上岗前需经采购人备案同意。 (五)餐厅管理 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考核;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30 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进行管理;采购人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加工隔日或订 购隔日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证。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 相关岗位。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的工作。餐厅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 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 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六)采购的食品要求 1、所有餐饮食品必须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范及采购人相关采购规定执行。供货方 必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卫生许 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疫证明或合格证明、QS 标识。(注:有效证是指在规定年限内, 并每年贴花年检) 2、食品采购由中标人负责采购。 3、采购的食品应向供货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且查看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 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能采购。 4、对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料除要规范索证外,必须检查品名(成份)、厂名厂址、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对购进的大批量的散装食品或原料必须索生产厂家证,切忌只索分装厂 或批发部的证。 5、采购的食品或原料必须通过检验员的验收。 6、各种有毒有害物质(杀虫剂、杀鼠剂、洗涤剂等)的采购应有详细记录。 31 (七)粗加工要求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蔬菜必须先浸泡,再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3、动物性食品、植物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 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4、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分开使用。 5、清洗过的食品不落地存放。 6、每餐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做到及时清场。 7、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工作帽前延遮发,穿着 干净工作服,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个人物品摆放到更衣室,不得乱摆乱放。 (八)配菜(切配、冷冻冷藏)要求 1、切配前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未净未泡、高 危食品不加工。 2、刀砧板抹布专用,配菜盘专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有序摆放。 3、保持配菜台整洁,切配过的食品必须上架摆放,不得落地存放,避免污染,并应根 据性质分类存放。 4、生品、半生品、熟食品必须严格分类,在有标识冰箱(标识生品、半成品、熟食品) 保存,保存时容器必须加盖加膜。经常检查冰箱温度控制(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 -1℃之间;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 0~10℃之间),定期化霜。 5、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6、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7、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工作帽前沿遮发,穿着 32 干净工作服,不带病上岗,上岗不抽烟),个人物品摆放到更衣室,不得乱摆乱放。 (九)烧煮烹调要求 1、烹调前检查食品、调味品质量,做到“七不加工”(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 有毒有害、未净未泡、高危食品、过期 “三无”)食品或调味品不加工。 2、食品以及隔顿食品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在停电、停气、停油等特 殊情况下如果改变加热方式,要特别提高警惕。 3、烹饪好的食品至食用之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4、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 60 度,高于 10 度条件下放置 2 小时以上的),存放 时间超过 2 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5、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6、当天餐当天处理,不隔夜,不外购熟食。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 加工后再次供应。 7、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刷干净。 8、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工作帽前沿遮发,穿着 干净工作服,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个人物品摆放到更衣室,不得乱摆乱放。 (十)面点加工要求 1、原料经检查挑选,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操作前用肥皂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3、制作点心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工具、用具、容器、盛器生 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工作结束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到洗刷干净。 4、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5、裱花蛋糕在专间内进行,工具用具严格消毒。 33 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橱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奶油 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 10℃以下或 60℃以上的温 度条件下贮存。 8、每餐加工结束将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做到及时清运及时清场。 9、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工作帽前沿遮发,穿着 干净工作服,不带病上岗,上岗不吸烟),个人物品摆放到更衣室,不得乱摆乱放。 (十一)备餐要求 1、备餐前关闭门窗,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人为投毒。 2、备餐时进行二次更衣,肥皂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3、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4、备餐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 10℃的条件下存放不得超过 2 小时。 5、不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6、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7、备餐间除餐具用具保洁柜和留样专柜外,不摆放其它无关杂物,不销售备餐以外的 食品。 8、每餐供应结束后,将地面、备餐台清扫洗刷干净,做到及时清运及时清场。 9、供餐结束后,在无人情况下对备餐间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备餐间空气消毒台 帐。 (十二)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要求 34 1、每餐收回的餐具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不得隔夜、隔顿。 2、餐具清洗消毒应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3、餐具用具尽量采用热力方法(煮沸 10 分钟、蒸汽 15 分钟、消毒柜 30 分钟)。采 用消毒柜消毒必须保持餐具用具有间隔缝隙,不得叠放,消毒柜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无 水迹。消毒后餐具应符合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4、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及其它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5、消毒后的餐具用具放于保洁橱内,关好保洁橱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 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防止再污染。 6、做好消毒记录台帐。 其他相关餐饮服务工作。 (十三)仓储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有条件的餐厅设餐厅主食仓库、副食品仓库和杂物 仓库。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整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 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3、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做好食品数量、质量以及进、发货登记,做 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4、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散装易霉食 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5、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7、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 35 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配制浓度等进 行复核。 8、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十四)厨房设备使用及更新 1.我单位为外包公司提供必要的厨房设备。 2.我单位与外包公司双方应于本项目实施前清点我行所提供的设备及用具,双方的现场 代表在厨房设备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我单位保证清单上的所有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外 包公司应派人参加我行所提供设备的验收,对质量问题有疑问的,应在三日内提出。 3.外包公司验收签字确认后的设备及用具,如发生丢失,外包公司应负责赔偿。 4.厨房大型的厨具设备(如:炉头、保鲜冷藏设备、消毒设备、抽风系统、面点操作设 备等)及其他小型零配件在外包公司正常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我单位承 担。 5.我单位负责提供厨具、餐具、板车等设备,承担水、电、气暖、日常消耗品、设备维 修、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 6.餐具每月正常损耗在3‰以内的,由我单位负责增补;超过3‰的部分由外包公司负责 增补。 (十五)通讯、办公场所要求 1.外包公司餐厅负责人及厨师的联系方式应提供给我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并保持手机 24小时畅通。 2.外包公司人员在合同期满(更换供应商)或合同解除后一天内必须无条件腾出服务场 地,并保持设施完整清洁并正常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外包公司外包费中扣 除。 (十六)投诉处理 1.外包公司对我单位就餐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对于我单位员 36 工投诉餐厅服务、饭菜质量、餐厅卫生情况的,我单位将员工合理的投诉要求告知外包 方,由外包方进行处理,并在三天内将处理或整改结果告诉我单位。 2.在供应的菜品经双方确认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理方式: (1)我单位员工投诉用餐餐具不卫生、食品中有头发、细碎杂物等异物时的有效投诉造 成他人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外包公司应当依法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3.外包公司需委派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我单位有关餐饮服务例会,定期进行沟通交流食 品原材料质量、配菜情况、餐厅服务、餐厅卫生、费用结算等事项,如有突发事件或其 他重要事项需要沟通交流,我单位或外包方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沟通会。接受质询,并 就投诉内容提出整改方案。 (十七)服务团队要求 根据现有实际情况,服务团队要求人员配置至少5名,其中厨师1名;打荷2名;配 菜清洗2名;(以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人员配置)。 (十八)服务外包人员劳务人事关系 外包公司餐厅服务人员劳动关系,隶属于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负责其劳动合同签订并 定期发放薪资、缴纳社保等各项费用。涉及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均由服务外包公司负责, 与我单位无关。 37 (十九)项目管理考核指标 序 号 项目 内容及考核细则 频率 评分奖励 评分惩罚 1 服 务 人 员 考核 对服务人员着装、仪容仪表、服务 态度等不定期抽查 1次/月 90-95分为合 格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外 包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2 食 品 的 储 藏 不定期对外包公司食品储藏库进 行检查。检查包括:食品的保质期; 冷藏的摆放(生熟分开)冰箱的清 洁度等方面。发现一次不合格的, 要求外包公司立即整改;第二次不 合格的进行相应扣分 1次/月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外 包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3 厨 房 设 备 保 洁 率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员进 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 以确保餐具无污染。 3次/月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外 包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4 菜 肴 品质 以职工满意度、意见为依据,每半 个月对菜肴、款式、口味等进行建 议整改,一周内外包公司依旧无 效,我单位有权更换厨师。外包公 司每周提供菜谱后,要按菜谱制作 菜肴,忌随意换菜式需向我单位说 明原因征得同意,当月变更菜谱不 得超出3次 1次/月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外 包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38 5 厨 房 排水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厨房 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外 包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6 餐 厅 满 意 率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服务 意识,及时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 尽可能满足职工的需求,加强双方 的沟通,以确保职工对餐厅管理工 作的满意程度。 1次/季 度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后 勤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7 餐 厅 垃圾 餐厅垃圾收集运送是否及时、准 确,无渗漏,无损坏。 1次/月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后 勤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8 餐 厅 卫 生 及 座 椅/用 具 等 设施 就餐桌椅、餐盘餐具的摆放是否合 理整齐;就餐用的加热器、地面、 桌面、餐盘有无上次就餐留下的食 物残渣、油迹;加热饭菜用的加热 水是否定期更换;食堂门口的泔积 筒是否干净、无异味 。当日检查 出不合格项次日必须整改完毕 1次/月 90-95分为合 格,95分以上, 奖励外包服务 公司500元 90分以下,每 下降1分对外 包服务公司罚 款500元 连续两月考核低于80分的,针对对外包公司存在的问题,采购人对外包公司提出对其专项 治理,并要求其调整管理团队;外包公司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 同。 (二十)合同签订与履约 1.中标人根据有关管理法规与采购人签订外包管理服务合同。 39 2.该外包管理服务时间为壹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前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 长可续签贰年。 3.签约供应商如不能完成招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指标,或不能遵守服务合同,采购人将 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合同约定,提出相应违约赔偿,并从服务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4.签约供应商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等级的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投标 文件及管理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并以此作为是否续约条件之一。 5.如果签约单位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管理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因 签约单位的错误(或管理失误)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对此做出赔偿。 6.签约供应商应当履行管理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管理服务。 7.合同期满后,如原服务单位未能续约,应当将涉及食堂外包管理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 固定资产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退场。 8、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年度总额报价,包括招标单位食堂就餐人数每 天(早,中两餐)约110人的所有食材及制作费用(按实际每天用餐人数核算相关费用), 外包公司管理服务费(含委托培训服务费)、委派管理人员和由外包公司负责组建的服 务人员工资、工作奖金、社保、税款等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付款方式由甲乙双 方协商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9、参与人员的招聘与管理:人员招聘方案需报经采购人审批,聘用人员上岗前需到采 购人备案。 10、采购人设立质检员,专门负责各项奖罚制度的落实,如出现违规现象,由质检员 按照奖罚制度下达奖罚通知,处罚费用按月结算,形成奖励基金,用于员工奖励(具 体奖惩按照岗位职责和奖惩办法执行)。 4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最终合同以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为准)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 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款。 1.3“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的服务,如人员服务、技术服务等。 1.4“采购人”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5“中标供应商”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运行的地点。 1.7“验收” 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中标供应商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付款方式 41 3.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3.2付款方式: 双方自拟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4.1履行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4.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4.4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款项。 5.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质量保证 6.1卖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地点、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7.验收 7.1在卖方交付完成后,由卖方通知买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由买方签字, 即视为验收合格。卖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买方仍未组织验收的,即自动视为验收合 格。 8.延期交货 8.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 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 42 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违约赔偿 9.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 内仍未纠正其过失,买方可从服务费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 的2%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 服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2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服务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按本款第1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 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 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 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税费 11.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1.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2.仲裁 12.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 43 交调解和仲裁。 12.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1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下: 13.1.1中标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13.1.2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 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 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的索 赔。 13.2在中标供应商根据第14.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采购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 而且中标供应商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终 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转让和分包 15.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4 15.2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中标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 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中标供应商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 务。 16.合同修改 16.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7.通知 1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8.适用法律 18.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9.1除了中标供应商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不 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账号、密码、或采购人为上述内容向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透 露给任何人。中标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 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9.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不得使用第19.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9.3除合同本身以外,19.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采购人的财产,若采购人要求,中标 供应商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采购人。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45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 20.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1.适用法律 21.1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46 合同格式(参考) 甲方(买方)(采购单位): 乙方(卖方)(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公司组织招标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 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项目内容及要求: 4、合同金额: (大写)RMB (小写) 5、付款方式: 6、合同有效期、地点、方式: 7、质保事项: 8、违约责任 9.延期交货 10.不可抗力 11.税费 12、合同生效: 47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 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48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罗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49 目 录 (格式自拟) 50 一、磋商函 致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和认真研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技 术标准和要求”实施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大写: )(小写: ¥ ),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我方已详细检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充通知(如有的话) 及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愿按照磋商 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按最后一次的报价做为最后报价。 3.我方在此承诺,我方若能中标,保证在服务期内,全面履行竞争性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执行;我方保证质量达 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提 交一切资料。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我方同意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60日历天内保持磋商响应文件有效, 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本磋商响应文件对我方具 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 7.除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外,我方同意随时接受贵方的检查、询问, 并根据磋商需要补充贵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8.如果我方中标后,我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拒签合同,同时我方愿意补偿 该项工作因我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1 9.我方愿接受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方式。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 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二、磋商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大写:元 小写:元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依供应商最后一次 的磋商报价为中标价) 服务期 服务质量要求 磋商有效期 备 注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年度总额报价,包 括招标单位食堂就餐人数每天(早,中两餐)约110人的 所有食材及制作费用(按实际每天用餐人数核算相关费 用),外包公司管理服务费(含委托培训服务费)、委派 管理人员和由外包公司负责组建的服务人员工资、工作 奖金、社保、税款等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54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55 五、人员岗位设置、素质、职责响应偏差表 (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人员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及要求 对招标文件 偏差 描述 备注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56 六、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57 七、服务承诺 58 八、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59 九、类似业绩 60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磋商资料 61 附表1: 采购项目承诺书 致:(采购人) 本承诺书作为我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如我公司有幸成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将郑重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并保证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规定,符合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规定; 2、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无法如期完成,我公司愿接受处罚措施,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所供产品(服务)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的,我公司将立即进 行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要求,如采购人不同意以上措施,我方愿承担向采购 人支付1倍价款的违约责任; 4、如评标委员会确定我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或领取中标 通知书后我公司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帐户无法正 常使用等)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我方愿接受采购人任何的处理;另外,如采购单 位被迫选择排名在后且报价比我方报价高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时,我方愿支付两者的差价款 作为对采购人相关损失的补偿。 5、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 求,并理解你方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6、我公司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一定确定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2 附表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 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3 附表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2. 磋商文件 3. 磋商响应文件 4. 投标 5 磋商与评审过程 6、授予合同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服务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函 二、磋商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人员岗位设置、素质、职责响应偏差表 六、服务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九、类似业绩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磋商资料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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