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嘉定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嘉定分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728-108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3795447.00元 上海新迎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128弄8-1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曙岗,胡廷松,张晓贤,唐闻峻,吉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收费:100万元以下按照中标金额的1.5%;100-500万元按照中标金额的1.1%收取,向上海新迎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取4.575万元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参与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项目,共有上海霍城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迎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家单位。4家公司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排名得分依次为:1、上海新迎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4.47分;2、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11分;3、上海永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0.35分;4、上海霍城餐饮有限公司46.4分。
上海新迎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项目方案最为详细,对于招标要求全部响应,综合得分最高,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单位。上海霍城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方案针对性均较简单,对医院食品保障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均逊色于中标人,故不推荐中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地 址:嘉定区城北路1号

联系方式:021-67073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20楼

联系方式:32557563、32557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莹、杭粼韵

电 话:32557563、32557568


2021年08月31日


2021年08月02日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13.4K

附件信息:

  •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pdf

    428.0K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招 标 文 件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39-217136090260 招 标 人: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I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廉洁自律公约 (2016 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不断增强招投标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牢筑防腐思想防 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有关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以下称, 乙方)也应遵守本公约。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 意识、诚实守信、秉公办事,自觉践行本公约。 二、甲方人员不得暗示、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消费卡,以及各种有价证券和 支付凭证;不得向乙方报销个人费用;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谋取私利。 三、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推荐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 定关系人参与本招标项目以及相关经营活动。 四、甲方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 动安排。 五、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馈赠礼金、礼券、消费卡,以及各种有价证券 和支付凭证;不得接受甲方报销个人费用的要求。 六、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接受甲方人员推荐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参与本招标项目以及相关经营活动。 七、乙方人员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 娱乐等活动。 八、甲乙任一方人员存在违反本公约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相应的处分;或者甲乙任一 方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将被 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II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1. 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1 2. 采购需求....................................................................................................................................1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5.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3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3 8. 联系方式....................................................................................................................................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 总则.......................................................................................................................................... 10 2. 招标文件..................................................................................................................................12 3. 投标文件..................................................................................................................................13 4. 投标.......................................................................................................................................... 18 5. 开标.......................................................................................................................................... 19 6. 资格审查..................................................................................................................................20 7. 评标.......................................................................................................................................... 20 8. 合同授予..................................................................................................................................21 9. 质疑.......................................................................................................................................... 2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附件一: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说明................................................................... 24 第三章 评标方法...........................................................2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 第四章 合同格式...........................................................27 III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封 面............................................................................................................................................ 35 目 录............................................................................................................................................ 37 一、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开标一览表................................................................................................................................ 七、分项报价表................................................................................................................................ 八、商务偏差表................................................................................................................................ 九、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十、其他资料.................................................................................................................................... 术支持资料........................................................................................................................................ 十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十五、其他资料................................................................................................................................ 第六章 采购需求...............................................................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招标人名称)(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HXM-00-20210728-1080 1.2 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1.3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1.4 最高限价:无 1.5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39-217136090260 1.6 预算编号:1421-W00713 采购需求: 2.1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2.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院食堂后勤委托管理服务,配备不少于52位工作人员, 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厨师、点心工、厨工、统配工、配餐员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 年,本项目执行招一续二,一次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每年签订。预算金额380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 见第六章。 2.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执行招一续二,一次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每年签订。 2.4 交付地点:项目地点 2.5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制/优先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 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5 4.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4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 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 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可 于 2021-08-02 至 2021-08-10 上 午 09:30:00~11:30:00 ; 下 午 13:30:00~15:30:00(节假日除外)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 上招标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 质文件。 注: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 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 标人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23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 .zfcg.sh.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3 10:00:00 7.2 开标地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以线上远程形 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 标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2021-08-02到2021-08-10,共5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 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电子采购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 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 办理。 2、开标程序结束后,投标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份, 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 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恒达 大厦 20楼 2010 室; 联 系 人:朱莹,杭粼韵; 电 话:021-32557563、32557568。 网上投标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地 址: 嘉定区城北路 1 号 邮 编: 7 联 系 人: 张晓贤 电 话: 021-6707311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 20 楼 联 系 人:朱莹、杭粼韵 电 话:32557563、32557568 电子信箱:zhuying@shbid.com、hly@sh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下: 户名: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316638-03002790962 开户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地 址: 嘉定区城北路 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晓贤 电 话: 021-6707311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 20 楼 联 系 人:朱莹、杭粼韵 电 话:32557563、32557568 电子信箱:zhuying@shbid.com、hly@shbid.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1.3.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性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8.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 1.9.1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 楼 室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星号(★)的内容 9 1.11.3 标注星号(★)的技 术要求是否需要提供 技术支持资料及其他 可被接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标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是否需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不需要 ■需要 其他可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无 □有, 1.11.4 未标注星号(★)的 技术要求可接受的偏 差 最高项数:不适用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 □有, 1.9.2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投标人须将盖章版扫描件 和可编辑版(Word 版)发 E-mail 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下邮箱: zhuying@shbid.com 2.2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 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 公告的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 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 3.2.5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元。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有,所报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 用。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见本 章附件)提交 ■不要求 10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5) / 3.5.1.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供 2018 年和 2019 年财务报告; b) 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c) 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5.1. 5 其他证明材料 ■当本项目设定了资质要求时,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当本项目设定了业绩要求时,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 合同或用户证明或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 3.6.3 投标文件的制作的特 殊要求 ■无 □有,字体要求、字间距、行间距、封装、封面等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 份 电子版文件: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 〔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6.5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 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共分 2 册,分别为: (1)商务部分,单独成册。 (2)技术部分,单独成册。 4.1.1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 正本与副本: ■不分开包装 □分开包装 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 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1639-217136090260 在 2021-08-23 10:00:00(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应清楚标明“电子版”字样。 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应清楚标明“商务标” 或“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3 10:00:00 11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程序结束后,投标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 印件一份,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 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20 楼 2010 室; 联 系 人:朱老师、杭老师; 电 话:021-32557568。 网上投标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大厅进行。 6.5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为 / 7.3.3 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审小组定标 8.3.1 履约保证金 ■不需提供 □需要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9.1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荣华、雷佳 联系电话: 32557773 联系地址: 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20 楼 2010 室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5 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无需承担。 收费标准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收费,按照如下收费标准收取。 12 □采用固定费率计费方式,费率为 %。 □采用固定金额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3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2017 年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3.2 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投标邀请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外,还应 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 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 效。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现场考察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现场考察时间、集 中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考察。 1.8.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相关的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 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标前答疑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标前答疑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 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须知 15 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 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 标无效。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 务和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是否需 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制造 商网站最新发布的资料打印件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如需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但不符 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无效。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可规定允许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 投标无效。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 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格式”和“技术规格及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买方”、“甲方” 和“卖方”、“乙方”、“中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其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补充招标文件,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 发出的时间距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否则,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 间距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否则,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部分: 17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6)开标一览表 (7)分项报价表; (8)商务偏差表; (9)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3.1.1.2 技术部分: (11)技术偏差表 (1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 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3)投标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项目设计和实施的方案及详细说明; (15)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等保证措施; (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3.1.1.3 样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见第六章《采购需求》、样品的 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等见本须知前附表。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 款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款中所指的投标保证 金。 3.2 投标报价 18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考虑影响投标报价的各项要素后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 得有缺漏项,且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等各项税金。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等。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1 款的有关要求。 3.2.4 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开标时以其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3.2.5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 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并在评审时作不利于该评标人 的处理。 3.2.6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7 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当 由联合体一方或多方共同递交,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4.3 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 19 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招标投标正 常秩序行为的; (5)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3.5.1 投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关于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5.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5.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 a)投标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b) 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3.5.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1.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5.2 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0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如投标人为监狱或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3.5.3 投标人未如实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承担在资格审查或符 合性检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风险,或在详细评审中不能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 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 位公章。 3.6.3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纸质的投标文件与 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 除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之外,还必须同时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未出现投标人落款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逐页签字或骑缝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 3.6.7 投标人应按照网上招投标系统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 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网上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1 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 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投标工 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同时下载投标成功的投标回执。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 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 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 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 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网上投标流程见本须知附件一。 4.3 投标文件的拒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被拒收。 4.3.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2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4.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 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4.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4.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5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 在网上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对投标文件修改完成后应重新提交,并保证投标状 态为正式投标。 投标人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且必须在 网上投标系统中成功撤回。 4.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保留进一步核查投标资料原 件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代表应当参加开标,如 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大会及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各方代表均视作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3 (4)宣布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查验结果;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未出席开标大会以及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各方代表均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9)开标结束。 5.2.2 电子开标程序 (1)开标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2)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 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 (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5)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6. 资格审查 6.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投 标邀请中列明的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再进行评标,本项目流标。 6.2 招 标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的 同 时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用网页截屏 打印,与采购文件等一并归档。 6.3 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设定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要求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无行 贿犯罪记录。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限制采购进口产 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 策。本次招标执行的相关政策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7.3.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推荐中标 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4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 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8.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 媒介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3 履约保证金 8.3.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交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规 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5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 质疑 9.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 明的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9.2 质疑函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9.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9.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9.2.4 事实依据; 9.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9.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9.3 质疑函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 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6 9.4 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或者质疑函的内容不全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 不予接受和回复。 9.5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争议的解决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10.2 其他补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附件一: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说明 投标人参与网上投标,其主要流程如下: 1 、 投 标 人 用 上 海 市 电 子 签 名 认 证 证 书 ( CA 认 证 证 书 ) 登 入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招标大厅”的“采购公告信息”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公告, 在公告左边的相关操作里,报名或浏览标书。 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在项目负责人接收到项目投标授权的状态下,下载客户端投标工具,登录并在 投标工具内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进行投标。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 系统。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投标即可,投标内容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撤回和修改。 3、正式投标:投标人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分包的招标项目,需要对分包分别进行投标。 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正式投标”才是有效投标。 4、参加开标会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 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出席开标会议。 其余未尽事宜,请参考: http://www.zfcg.sh.gov.cn/bulletin.do?method=bmquestionindex 和《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 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 28 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2017 年第 87 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1. 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人价格分和技术商务分的合计得分,总分为 100 分;技术商务依据评标委员会打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商务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 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二、评标程序 (一) 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5.2 投标人的报价有缺漏项或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5.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4 投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 5.5 投标人的“投标函”或“开标一览表”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 5.6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9 5.7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8 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8.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或参数要求的; 5.8.2 投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或技术支持资料不是制造商 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制造商网站最新发布的资料打印件的; 5.8.3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未标注星号(★)的技术要求可接受的偏差。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等行为 的。 (二) 澄清 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 人提交的回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三) 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书面 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五) 详细评审 30 1)价格调整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 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通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的项目,当拟供产品(或服务)是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时,将给予 6 的价 格扣除;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书”表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 服务)的占比以上 30%时,将给予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上述评标优惠的前提条件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得将自己承担的工作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另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投标 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或戒毒企业,且提供了相应证明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 (2)商务和技术评议阶段: 综合评分法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报价分 0~15 (1)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得 15 分。 (2)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 报价*15%*100 项目实施方案(主观分) 0~9 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管理理念、整体策划、防疫措 施、服务方案等; 方案针对性、保障性和操作性强得 31 8-9 分;方案合理,但针对性、具 体性、操作性有欠缺的,得 5-7 分; 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具体性、操 作性欠缺的:得 0-4 分。 人员配备情况(客观分) 0~11 根据团队组织架构、人员数量、人 员结构年龄、职级、主要管理人员 工作经历等人员配备情况综合打 分: 1、项目经理需高中及以上学历持 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并具有5年及以 上管理经验得 2 分。 2、厨师长需持高级烹调师证并具 有相关工作经验 3 年及以上得 2 分。 3、项目配备厨师、点心师需有相 关资格证书得 2 分。 4、投标人需配备营养师配合本项 目团队日常工作开展,每提供一位 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 (须提供3个月内社保证明及相关 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客观分) 0~3 考虑到疫情影响及紧急情况,投标 人有应急供餐能力(提供相关经营 许可证明材料)3分。 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客观分) 0~10 项目的应急预案、临时任务应急能 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力度 等。到达指定地点实现应急响应的 在 5 公里内,得 10 分;每增加 1 公里减 1 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32 保障设施设备(客观分) 0~3 投标人配备冷藏车的得 3 分,没有 的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车辆的行驶证并加 盖公章) 饮食方案(主观分) 0~5 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合理的饮食 方案: 提供详细的每周菜单能满足项目 需求且搭配合理品种多样的得 4-5 分; 提供每周菜单不能完全满足项目 需求的得 0-2 分。 企业实力(客观分) 0~10 提 供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ISO22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 制点(HACCP)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ISO9001:2008)每提供 1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10 分,不提供则不 得分。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实力(客观分) 0~5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得 5 分。 企业业绩(客观分) 0~9 提供近三年以公开采购方式获取 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包含合同复 印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 提供 1 个得 2分,以上项目如能提 供服务单位满意度测评则每个增 加 1 分,本项最高 9 分,不提供则 33 不得分。 管理制度(主观分) 0~9 提供完整的管理控制体系,包含食 堂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项人员培训 措施等,管理控制体系完善,方案 完整可操作性强、具体易实施的得 8-9 分;管理控制体系较完善,方 案较完整但操作性一般的得 4-7 分;管理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方案 简单粗糙的得 0-3 分。 采购配送(主观分) 1~5 具有原材料集中采购渠道,统一配 送得 4-5 分。 零星采购原材料,配送方案一般得 1-2 分。 自报满意率和监管考核分(客观 分) 0~6 承诺的满意率和监管考核分符合 招标要求得 2 分,满意率大于等于 90%得 2 分;考核大于等于 90 分得 2分。 3、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 4、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前 3 名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34 35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包 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项目地点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 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6 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 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 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 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 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 7.2.2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每个月支付一次餐饮管理费用。 37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 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 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 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 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 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 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 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 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 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 38 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 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 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 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 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 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 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 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 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 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 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39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 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 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 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 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 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 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 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 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 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 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 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0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 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 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4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1639-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2 目 录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六、开标一览表 七、分项报价表; 八、商务偏差表; 九、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十、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十一、技术偏差表; 十二、投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方案详细描述; 十三、技术支持资料; 十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十五、其他资料. 4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1639- )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 话)的全部内容,愿意以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提供本招标 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投标的有效期为________个日历日,并承诺在此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投标邀请” 3.5 和 3.7 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44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45 附: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对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的投标保证 金。_________(开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本行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 的书面通知,在 7 日向贵方支付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应被 否决投标的;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须通知本行。 担保人(开具银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46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7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 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8 五、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 称)的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 体牵头 人合法 代表联 合体 各成员 负责本 招标项 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 (成员一名称)承担 ; (成员二名称)承担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49 六、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人民币 元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食堂管理包1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最终报价(总价、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六、商务偏差表 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 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 款号 投标响应 偏差说明 说明: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列出偏差内容,如全部内容均无偏差,则注明“均无偏差”。投标 人未填写本偏差表的,视作均无偏差,但在评审时将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七、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分类名称 报价费用 备注 详见明细( ) 详见明细( ) 详见明细( ) 详见明细( ) 详见明细( ) 详见明细( ) 其他费用 详见明细( ) 税金 详见明细( ) 报价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 采购需求》以及行业定价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格式可自拟。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传 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电 话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 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 注 注:1、如投标人须知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则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 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53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 投标方名称并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54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投标方名称并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情况 姓 名 年 龄 技术职务 职 务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学 历 相关职业资格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 2.经 历 年 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 注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 55 — (二)业绩情况表 1、投标人业绩情况 序 号 单位名称 内容 合同金额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 质证书(如有)复印件 (四)2018 年和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供近 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 — 56 —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五)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提供的期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期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缴款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投 标人自定)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57 —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大型企业不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 58 —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八、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 59 — 九、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 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章节及 条款号 投标响应 偏差说明 说明: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列出偏差内容,如全部内容均无偏差,则注明“均 无偏差”。投标人未填写本偏差表的,视作均无偏差,但在评审时将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 判。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0 — 十、投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方案详细描述 (格式自拟) 十一、技术支持资料 (格式自拟) 十二、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格式自拟) 十三、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 61 —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号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予以否决。 ★本项目预算 380 万元,超过预算予以否决。 一、 项目简介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 1 号,是一所集医、教、研于一体的二 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占地面积 82235 平米,建筑面积 73818 平米。年门急诊人次达到 160 万余人次,年出院病人 2.9 万余人次,年手术达 11000 人次。 1. 服务内容: 提供职工餐、病人餐、病员家属餐以及院方需要的其他个性化餐饮服务。 职工餐服务模式及餐次: 早餐:6:30-8:00 午餐:10:30-12:30 晚餐:16:30-18:00 夜宵:18:00-22:00 早餐不少于 15 个品种,午餐、晚餐大荤、小荤、素菜各不少于 4个品种及面食类。另 需开设 1 个套餐窗口及 1 个特色窗口,套餐窗口不少于 2 种套餐,特色窗口视季节,开设不 同产品,不少于 3 种以上。 病人餐服务模式及餐次: 早餐:6:30-8:00 午餐:10:30-12:30 晚餐:16:30-18:00 套餐和小锅菜。 2. 医院提供食堂场地,负责装修和设备的投资,提供餐饮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等。 二、 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个月支付一次餐饮管理费用。 三、 供应商应相应的商务信息 1. ★招标价格:配备岗位人员不少于 52 位工作人员位基础,应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 — 62 — 点心师、厨师、点心工、厨工、统配工、配餐员等。 2. 具体由投标方按实配置(配备人员年龄要求女性不超 50 周岁、男性不超 55 周岁)。 3. 请投标方提供分项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派驻本项目的职工的工资及工资附加(含福 利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教育基金、加班等)、中标方 职工的劳动保护费、员工服装费、税费等。 4. 餐饮服务费用的结算以医院认可的投标方人员配置实际发生数为依据。 四、 餐厅管理经营要求 1. 投标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食品验收验 发有记录,采购肉类食品坚持“一证带三证”,不使用“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每餐 菜肴留样 48 小时,留样 250 克,并保证随时接受医院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 与监督。 2. 投标方根据就餐人员的需要和季节变化,经常调剂饭菜品种、花样、烹调方法多样化: 有小炒、单炒、中锅菜、大众菜,主食不少于两种以上,副食三种以上。食品加工符合 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烹饪技术,适合不同口味的需要,饭菜成品达到色、香、味、形俱 全,营养丰富。坚持按标准投料,装盘定量,要按盘点,达到进料、加工、销售对口, 量足质优,价格合理,收支平衡。冬季饭菜保温,夏季饭菜爽口。 3. 投标方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 4. 投标方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接受医院和相关检验 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通过各种检查考核。 5. 投标方保证按医院的要求,每天完成早餐、中餐、晚餐三个餐次及病人餐的正常供应, 做好各类会议接待、餐饮配送服务工作。 6. 投标方应全力配合院方,根据院方的详细需求,提交实施服务方案并得到院方确认后实 施,提供餐厅点餐智能信息化系统的运行和使用。 7. 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响应医院的规章制度,如遇到紧急情况需封院,需有能力完成配餐工 作。 五、 餐饮服务方须知: 1. 本文件是合法的招标文件,它不只是与嘉定区中心医院合作关系的开始,合同一经签署 后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2. 请参与投标的公司结合本次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条款与条件核算自己的投标价格。 3. 嘉定区中心医院将通过审计和关键指标考核等方式界定餐饮服务方的实际运营表现。 4. 如餐饮服务方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服务标准,嘉定区中心医院保留与其解除合同的权利。 5. 如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餐饮服务方必须立即封存留样食品,由嘉定区中心医院送至 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该项相关检验费须由餐饮服务方全额支付。如经查验确认属于 — 63 — 食品安全事故,嘉定区中心医院将立即与餐饮服务方终止合同。 六、 投标公司需具备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食堂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环节关键控制点及责任人 3.原料验收制度 4.食品留样制度 5.清洗消毒制度 6.仓库管理制度 7.其他相关制度 (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四)应急预案 (五)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六)质检工作方案 七、 食堂外包服务考核方案 1.职工满意率要求 85%以上,住院病人满意率不低于本市同级医院平均水平。 每项考核内容(满意 1 分)/测评份数的总和(题目数) 2.考核内容总项数: 考核办法:满意度每下浮动 1 个百分点,扣除服务费 1000 元。 单位工作人员食堂满意度评测表(请您在相应的格子内打下√) 评价内容 满意(1分) 不满意 菜品花式 饭菜味道 饭菜色泽、新鲜度 饭菜冷热度 饭菜品种更新 食堂环境餐具卫生 饭菜等食品价格 工作人员卫生习惯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 64 — 3.食堂监管小组考核低于 85 分,扣除服务费 400 元/分。 食堂日常监管考核表 检查日期 检查者: 得分: 考核项目 标准 分值 考核标准 分类分 值 存在问题 扣分分值 仪 表 4 1.衣着整齐,仪表规范,符合要 求 2分/项 2.统一胸牌,挂牌上岗 2分/项 食 堂 卫 生 、 环 境 就 餐 大 厅 8 1.地面清洁无积水、无废纸、无 烟蒂 2分/项 2.内部墙面及天花板无污垢、无 积灰、无蜘蛛网、无乱张贴 2分/项 3.桌面清洁,不油腻、无污渍 2分/项 4.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 在餐具摆台后或有职工就餐时不 得清扫地面 2分/项 操 作 间 30 1.洗拖把,洗肉、菜,倒污物应 分开,各有专用水池 3分/项 2.盛放生熟食品的冷藏仓库、冰 箱及切生熟食品用的用具要做到 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3分/项 3.上班时需穿好工作服,戴帽子, 操作前洗手,分发熟食戴口罩, 做好个人卫生 3分/项 4.保持各操作间台面、地面整洁、 无油腻、无污渍 3分/项 5.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库)、 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 识清楚 3分/项 6.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 透气。 3分/项 7.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 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3分/项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 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 服 3分/项 9.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 做到地面、地沟,无积水、无异 味。 3分/项 10.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 服进厕所。 3分/项 食 品 卫 生 、 安 全 42 1.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 查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 库原则 3分/项 — 65 — 2.贮存间应保持通风透气,地面 干燥,防鼠虫害,严禁闲杂人员随 意进入贮存间。 3分/项 3.品尝菜肴须用专用工具,严禁 用炒菜勺或用手抓菜肴品尝 3分/项 4.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板、 盆、桶、筐、容器、抹布等必须 标志明显,做到生、熟、荤、素 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 保持清洁 3分/项 5.食品生产烹饪后出售前一般不 超过 2 小时。不得向医院病人、 职工供应隔天饭、菜和可能影响 健康的食品。 4分/项 6.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不准过 期及不合格物品入库;按要求每 日做好食品留样 3分/项 7.装调料、辅料的容器必须加盖, 用后入柜(或上锁)存放 3分/项 8.食品用具每次餐前做好清洗、 消毒,做好记录 4分/项 9.仓库食品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 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畜、禽类 产品检疫合格证或查看胴体是否 加盖有效检验印章、 4分/项 10.检验合格证应标明产名称、生 产厂家、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 结果、检验日期 4分/项 1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 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 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明 4分/项 12.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 透,禁止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 物 4分/项 工 作 安 排 10 1.工作安排合理,一日三餐,按 时开饭 2分/项 2.服务科室及院部的要求,值班、 紧急送餐及时 2分/项 3.餐饮搭配营养,色、香、味俱 全 3分/项 4.面食、点心按预订食谱制作, 口味和质量好 3分/项 满 意 度 4 1.主动服务,礼貌待人 1分/项 2.不说服务忌语 1分/项 3.不与医院职工及病人发生争执 1分/项 4.工作时间不做私事,不脱岗 1分/项 每月有总务科监督、考核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追踪复查 — 66 — 4.投标单位需自报满意率和监管考核分,以承诺的指标作为将来中标后的扣罚依据。 八、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执行招一续二,一次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每年签订。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需求: 3.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制/优先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 4.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10.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费用承担 1.5 保密 1.6 语言文字 1.7 计量单位 1.8 现场考察 1.9 标前答疑会 1.10 分包 1.11 响应和偏差 1.12 同义词语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拒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保留进一步核查投标资料原件的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 资格审查 6.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投标邀 6.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6.3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设定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要求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裁判文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2 评标原则 7.3 评标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 8.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3 履约保证金 8.4 签订合同 9. 质疑 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9.2质疑函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9.3质疑函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 9.4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或者质疑函的内容不全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接 9.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争议的解决 10.2 其他补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说明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程序 (一) 符合性评审 (二) 澄清 (三) 修正 (四)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五) 详细评审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目 录 一、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 六、商务偏差表 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业绩情况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 (四)2018年和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 (五)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投标人自定)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其他资料 九、技术偏差表 十、投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方案详细描述 十一、技术支持资料 十二、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 十三、其他资料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采购需求 2021-07-29T11:32:00+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7-29T14:11:2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