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31
一、项目编号: JCGK2021-025
二、项目名称: 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409700(元)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新丰村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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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 |
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42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振波,俞宁,唐云芳,林元金,戴泽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为:按中标价的1.5%收取。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4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
地 址:安吉县银湾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云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217486
质疑联系人:唐云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2-5217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传 真:0572-5028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似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8961
质疑联系人:金秋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211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胜利东路308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 的 安吉县三官中心幼儿园厨房设
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
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柜式刀具/砧板消毒柜、调料平台、双孔残菜回收台(配桶、车)、大单星浸泡
水池、洁碟操作台(活动工作台)、订制四层格栅货架、不锈钢风管、管道外包消音棉
处理、吊装阻尼减震器、软接(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
业;制造商为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30 人,营业收入为
2571.7万元,资产总额为 3031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双眼电磁大锅灶(带盖)(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95 人,营业收入为 2673
万元,资产总额为 3125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四头电煮食炉连柜座(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
业;制造商为英联斯特(广州)餐饮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126人,营
业收入为 4713万元,资产总额为 5210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4. 全自动商用豆浆机连底座(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 行业;制造商为中山市禾元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31人,营业收
入为 1762万元,资产总额为 2533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5. 商用长龙式洗碗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
业;制造商为宁波超胜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46人,营业收入
为 2785万元,资产总额为 3365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6. 冲地龙头(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
商为北京龙旗嘉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150人,营业收入为 861万元,
资产总额为 458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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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订制消毒房(高温蒸汽食具消毒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中山市多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46
人,营业收入为 2045万元,资产总额为 2563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8. 中压静音变频风柜、不锈钢保护启动控制箱(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中山市多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75人,营业收入为 6326万元,资产总额为 3617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8月 31日
小微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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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工业。
2、投标人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按采购清单设备逐项列明。如投标人提
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生产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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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21-08-31T10:12: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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