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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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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黄桷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黄桷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31 14:32

项目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黄桷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904202100063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黄桷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47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黄桷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01日到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方式: 磋商文件现场及线上发售,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18382598271,邮箱:397868449@QQ.COM(网上提交资料:盖章后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费用转账截图扫描件传至397868449@QQ.COM邮箱,报名费转支付宝18382598271,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
售价: 29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约54.75万元/年;2、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不作为评审因素;3、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0825-8665853;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
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
联系方式: 1878251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联系方式: 0825-221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斌
电话: 0825-3170123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黄桷院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不作为评审因素。采购价格按 15 元/人/ 天执行。 3.本项目医院就餐病员人数约 100 人,按 15 元/人/天计算,全年约 54.75 万 元,上述就餐人数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在运行 过程中如遇物价调整双方可单独约定,但上下浮动比例最高不超过 20%。) 二、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拟面向社 会购买食堂劳务服务,为病员提供常规餐饮和营养餐服务。 医院提供房屋、食堂内部设施、必要设备及水、电、气安装等,其余由供应 商出资按医院要求购置、布置,包括厨具、餐具、消毒用具等(由供应商根据需 求自行购置的一切物资在合同期满后归供应商所有)。食堂水、电、气管线设有 单独计量表,供应商按月按用量向医院缴纳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服务期间全力为病员提供优质合格的餐饮服务。 2.餐饮标准 (1)早餐标准:同时提供至少 2种饮品(牛奶、豆浆、稀粥等)、3种主食 (面条、馒头、包子等)、2种配菜和鸡蛋。 (2)午餐、晚餐标准:包括 2 荤 2素 1 汤,同时提供多个品种可供选择, 保证荤菜份量 150—200 克/餐/人,素菜份量 200-300 克/餐/人,米饭不限量。 3.供餐时间 早餐时间:7:00-9:00; 午餐时间:11:30-13:30; 晚餐时间:17:30-19:30; 4.服务方式 (1)供应商应在食堂醒目位置提前一天公布菜谱,以便病员了解,每天菜 谱计划达标率不低于90%。 (2)供应商应制定供餐计划,按计划采购食材及调料,做好食材的索证索 票等溯源管理,精心制作主食(米饭、面食、各式风味小吃)、菜品、汤或小炒 供医院病员选择。 (二)服务要求 1.在医院食堂因能源原因无法制作食品时,有异地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送餐 条件,提供应急方案,方案应包括送餐响应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对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清洗,时间和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保持操作间每天及时清理卫生,员工用餐厅 须每天做好清洁卫生,且每周须对餐厅进行大扫除和进行消毒,并负责门前三包 等。 3.早、中、晚餐必须自制且花色品种多样,供大家选择。中午须有免费汤供 应,一周之内菜品原则上不重复。 4.满足病员需求,价格合理,点餐送餐应明码标价,供应商须培训送餐人员, 不能和病员发生纠纷,应热情服务,如在送餐期间发生纠纷等,一切后果由供应 商全部承担;所售商品价格清单须报送后勤科备案。 5.供应商须派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如果现场经理的能力 和水平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调整合适的人选。 四、经营管理要求 1.由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施设备,供应商应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合同期内 设备维修或更换由供应商负责。 2.水、电、气等费用一律由供应商支付,按月抄表结算。 3.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获取相关检验合格证书并存档备查,不得采购散 装食用油、米、酱油、醋、盐等原材料,肉类必须获得检验合格证等(具体质量 要求在合同中逐一明确)。 4.供应商须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供应商的菜肴、米、面、 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所有食材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加 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根 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服务合同,交由相关 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5.由供应商负责办理餐饮行业卫生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 6.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诚信经营,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 如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或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经济和法 律责任。 7.供应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拟派本项目服务 人员购买依法应当购买的保险;雇佣或解聘服务人员,应当报采购人审核。如发 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8.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所有员工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责。 10.对食堂的环境设施改造不得影响原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改造部分必须符 合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等,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确保每月的满意率在 60%以上,连续两次满意率低于 60%整改仍然不合格, 罚款 1000 元,年终综合满意率低于 60%,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供应商损失自 行承担。 12.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经营服务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事故的由执法部门介入处理,且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合同。 13.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与医院签订合同,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规 范建立交接记录和管理台账。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 责。且医院可以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确定供应商。 五、考核标准 (一)食品质量管理 1.原料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各种食品、调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过期 变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分区存放。采购的食品、原 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发现不符合要求第一次扣 200 元,以后每出现一 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200 元。 2.食品操作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操作时要分台、分池 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规范操作,食品加工前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 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发现不符合要求一次扣 200 元。 3.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煮透,以保证食用安全, 防止中毒;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过长,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 后才能食用;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发现不符合要 求第一次扣 100 元,以后每出现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100 元。 4.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不允许出现不符合卫生 标准的情况,并建立完整的食品购销台帐;严格按规定做好留样食品的保存和记 录工作,设置专用冰箱并设专人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0 元。 (二)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1.食堂环境卫生: 食堂就餐大厅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 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桌布、椅套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门窗、 墙壁、风扇、灯管要定期保洁,要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 正常;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 蚁等。做到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积水、脏乱杂物等。如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2.食堂设施卫生: (1)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 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 不得混合使用。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2)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下水道 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仓库物品 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 老鼠、蟑螂、苍蝇等;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实施有 效防范措施。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3)定期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排烟管道,一年不少于 1次。如不符 合要求每次扣 500 元。 (三)食堂员工管理 1.员工须持卫生防疫站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及培训;个人卫生 要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 帽”,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留长指甲、涂口红等;工作时间中严 禁谈笑打闹、不得在厨房内洗涤衣物;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穿好工 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 不允许用勺直接尝味;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厨师、 售卖人员、送餐人员等按 A级食堂管理要求着装。如违反规定,出现一次扣 100 元。 2.做好就餐服务,与病员不得发生争执。发生第一次扣 100 元,以后每发 生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100 元。 3.食堂加工场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如违反规定,一次扣 200 元。 (四)餐具管理 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茶具、熟食容器餐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按规范操作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 如违反规定,一次扣 200 元。 (五)食堂安全管理 1.做好食堂电器、设备、天燃气等的安全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扣 200 元, 如因违反使用规定发生事故每次扣 2000 元,且其他损失全部由食堂经营者承担。 2.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生活用品 或其他非食品货物。如有违反一次扣 1000 元。 (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并由供 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就餐人员因在本食堂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 市场监管局结论为准)。 2.食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中毒严重事件。 3.不服从医院及医院后勤科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或投诉的问题不及时整改 或未按医院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给医院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七)其它未涉及的情况按合同执行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2.服务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中医院; 3.入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入场开展工作。 4.验收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磋商 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5.付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消费情况于次月 20 日前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 效完整的完税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四、经营管理要求 五、考核标准 1.食堂环境卫生: 2.食堂设施卫生: 六、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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