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31日 15:1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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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15:19 |
评审专家名单 | 单炳忠、陈浩、范海燕、刘友春、孙德林、吉干、李海浪 | ||
总中标金额 | ¥373.80399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惠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228832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朱惠平 ; 联系电话:189322883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紫薇曼哈顿7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晶 , 联系电话:1806866980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物业招标文件.doc |
一、项目编号:YCSWCG2021-08-02(招标文件编号:YCSWCG2021-08-02 )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公司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373.80399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市区各办公区(包含大庆中路办公区、新都路办公区、迎宾北路办公区、镇北路办公区、培训中心)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市区各办公区(包含大庆中路办公区、新都路办公区、迎宾北路办公区、镇北路办公区、培训中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 1年 | 符合招标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炳忠、陈浩、范海燕、刘友春、孙德林、吉干、李海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6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15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朱惠平 ; 联系电话:18932288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紫薇曼哈顿713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晶 , 联系电话:180686698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惠平
电 话: 18932288328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YCSWCG2021-08-02)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CSWCG2021-08-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总 目 录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4
合同条款及格式……………………………14
项目需求……………………………………17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5
投标文件格式………………………………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至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8月31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SWCG2021-08-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预算金额:374.5万元
最高限价:374.5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市区各办公区(包含大庆中路办公区、新都路办公区、迎宾北路办公区、镇北路办公区、培训中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对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投标供应商注册地非盐城市区(仅限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城南区)的,须在盐城市区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设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物业项目兼职。(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自带备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从招标文件上网公示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
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紫薇曼哈顿713室
方式:招标文件需到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联系电话:18068866980, 邮箱:2445339593@qq.com,微信:18662020198)
售价: 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紫薇曼哈顿71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地 址: 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联系人: 朱惠平
联系电话: 18932288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紫薇曼哈顿713室
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18068866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晶
电 话: 1806886698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公司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书面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投标材料:(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1投标函;
11.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1.1.3 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
11.1.4报价分析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1.5报价分析说明(如有)
11.1.6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11.1.7工具及易耗品清单;
11.1.8人员配备一览表;
11.1.9主要管理人员表;
11.1.10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1.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1.12投标人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1.1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1.1.14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11.1.1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1.1.1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报价表
13.1 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年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74.5万,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13.2 投标配置和分项明细报价,应包括项目经理、卫生保洁、保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等人员的工资及节假日加班费等补助、社保费、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管理、劳务、培训、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1)用于保洁的日常易耗品、工具、清洁剂、消毒剂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2)所有人员的工作服装和相关装备(含通讯、保安用器械等)等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3)报价中不包含空调、电梯、消防等专业维保费用及检测费用、需更换材料的费用,以及所有设备设施维修服务过程中的材料消耗费用。报价中也不包含房屋及装潢的维修费用。
(4)各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资料要求,并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公司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按要求进行报价。
(5)所有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19]137号文件要求及2019年11月26日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发布的盐医保发【2019】94号文关于恢复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3%、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以及大病保险6元,即不得低于871.58元/人每月。
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30元/人每月)。所有工作人员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资以不低于国家及本省相关规定测算。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测算费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同类项目管理成本及盐城市劳动用人规定测算人员工资成本、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等,并为所招聘的服务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否则作废标处理不予接受。用工制度必须按国家《劳动法》、《江苏省劳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公共责任险(亦称第三者险)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办理与否。
13.3 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
13.4 如出现不合理的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均可作废标处理。
13.5投标报价的单位为人民币(元)。如果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不支付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受托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完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而给本单位及第三人带来的相应损失。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不再进行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本物业管理时必须向本单位移交全套档案资料等,经本单位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物业服务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出,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退出的,15天内必须与本单位及后续物业管理企业的完成交接、衔接工作。
13.6对于超出招标文件的其他临时性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7开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8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一切税费,未作说明的情况下,视同包含一切税费。中标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综合服务费及评委费,并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不得单列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本项目招标综合服务费为22152.00元。
13.9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信息评标时不予承认。
以下14-16条,如有则提供,如已在13条中提供,则不用重复提供。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4.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4.3 培训计划;
14.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4.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5.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公司将予以拒绝。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代理公司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代理公司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代理公司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公司组织,采购人代表(需提供单位授权函)、监管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公司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代理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资格审查
24.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 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5.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5.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6.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6.3在评标期间,代理公司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6.4 代理公司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
27、投标的澄清
2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9.1无效投标条款
29.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9.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9.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9.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9.1.51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9.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9.1.7 投标人串通投标;
29.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9.2废标条款:
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9.2.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9.2.6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30、确定中标单位
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0.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30.3代理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4.2向采购人、代理公司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质疑处理
31.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公司有权不予受理。
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1.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1.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1.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1.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公司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1.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1.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32、中标通知书
32.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3. 签订合同
33.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5、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此合同为格式合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拟定。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1 服务范围及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办公区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市区各办公区(包含大庆中路办公区、新都路办公区、迎宾北路办公区、镇北路办公区、培训中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二、合同价
2.1 壹年费用总价为 元整(¥ 元),该合同的服务价格即合同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折旧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如有)、服装费、福利费、劳保用品费、现场管理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结算。(双方根据实际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质量标准
3.1本项目须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标准。
(双方协定后具体填写)
四、服务期限
4.1服务期限:一年。履约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的,依据最新的政策执行。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5.1付款方式: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应提供税务发票;
5.2结算方式
5.2.1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总价一律不予调整(除设计变更、招标人调整项目内容及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
5.2.2 结算价=中标总价±设计变更、买方调整项目内容及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
六、履约保证金
6.1中标后,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 三万元 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定合同,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结束,无违约行为和无未处理完结的安全事故后无息退还。
6.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七、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7.1.2甲方不允许乙方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现乙方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所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必须按公司化运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本公司人员的管理。
7.2.2乙方应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违反,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2.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定员数足额上岗作业,并按时发放工资、福利、为保洁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7.2.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录用的人员,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负责一切相关事宜。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8.2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交的履约保证金作合同违约金不予退还。
8.3乙方在用工等方面如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视乙方为违约,所交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回。
九、其他
9.1 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已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不被批准。
9.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3 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诉讼
11.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物业管理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市区各办公区(包含大庆中路办公区、新都路办公区、迎宾北路办公区、镇北路办公区、培训中心)。
二、委托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履约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的,依据最新的政策执行。
三、公共物业需求项目情况
本项目需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总数为67人,包括餐饮服务、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备工程维修、停车场管理、行政管理等。投标人可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人员素质情况将所需配备的人数在岗位间进行调整或增减相关人员。甲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减物业服务人员(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情况,所增加或缺少岗位人员按以下标准进行增加或扣除相应的费用,其中:保安队长4100元/人/月;保安员3700元/人/月;监控室值班员4400元/人/月;保洁主管3700元/人/月;保洁3400元/人/月;客服主管4400元/人/月;客服3900元/人/月;工程主管5900元/人/月;水电工5400元/人/月;音响师5900元/人/月;主厨7400元/人/月;厨师4900元/人/月;面点师4900元/人/月;服务员3500元/人/月。)
根据本项目需求情况和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至少配置五个部门(餐饮、客服、保洁、保安、工程),并设立行政管理岗,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1、大庆路办公区:
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数量为40人,投标人可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人员素质情况将所需配备的人数在岗位间进行调整或增加相关人员。
1.1项目经理1人。
1.2保安部。配置13人,其中:队长1人一楼门厅3人,门卫3人,监控4人(消防相应资质),南大厅2人。
1.3保洁部。配置7人,其中:主管1人,办公区保洁6人。
1.4客服部。配置4人,其中:公寓房整理(主管1人兼)、会议服务3人。
1.5工程部。配置5人,其中:水电工4人(主管1人兼)、音响师1人。
1.6餐饮部。配置10人,其中:主管(厨师长)1人、厨师3人(含面点师、服务员6人。
2、新都路办公区:
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总数为10人,投标人可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人员素质情况将所需配备的人数在岗位间进行调整或增加相关人员。
2.1保安部。保安员3人(主管1人兼)。
2.2保洁部。保洁员2人。
2.3客服部。配置会议服务1人。
2.4餐饮部。配置3人,其中:厨师2人、服务员1人。
2.5工程部。配置水电工1人。
3、迎宾路办公区:
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总数为9人,投标人可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人员素质情况将所需配备的人数在岗位间进行调整或增加相关人员。
3.1保安部。保安员3人(主管1人兼)。
3.2保洁部。保洁员3人。
3.3餐饮部。配置2人,其中:厨师1人、服务员1人。
3.4工程部。配置水电工1人。
4、镇北路办公区:
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总数为7人,投标人可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人员素质情况将所需配备的人数在岗位间进行调整或增加相关人员。
4.1保安部。保安员3人(主管1人兼)。
4.2保洁部。配置保洁2人。
4.3餐饮部。配置2人,其中:厨师1人、服务员1人。
5、培训中心:
保洁部。配置1人。
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按照岗位特点统一着装,整齐大方。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1、对食堂餐饮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1)早餐每天提供5-6个品种主食,包括但不限于稀饭、豆浆、面条、馄饨、包子、馒头、油条、鸡蛋等,以及4种以上就餐小菜等;中餐、晚餐以自选或套餐形式供应工作餐两荤两素,每天的品种包括两大荤、三小荤、四素,以及水果及粗粮各1种。根据需要安排接待用餐和会议工作餐,服务参照四星级酒店标准执行。
(2)根据拟定的各餐工作餐标准,编排A、B菜单,菜肴保质保量,菜谱每半月内不完全重复;每周五上午提前公布下周菜单;保证每日各餐准时供应。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保证食物卫生、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4)做好食堂内部卫生工作、保持墙面、地面及灶台卫生清洁,餐厅和厨房操作间无蝇、无虫;餐厅桌椅干净,环境整洁;油烟、噪音、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查;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使用标准和要求,定期对管道、气阀等到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
2、对客服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1)负责各局长室、会议室、值班室、信访室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整洁、会务服务、茶水供应等。会议室的茶杯、茶盘、毛巾要及时清洗、消毒、茶杯不得有茶垢;会议室桌面、座椅、地面始终保持整洁;
(2)会前,根据会议要求和参会人数布置会场,按需要将指示牌、会标、签到表、座椅、席卡、笔、纸、资料、茶水、等放置到位,提前一小时,将会议室灯、门、空调、开水、话筒、音响等一切设备准备就绪,保证会场卫生、安全;开会时,会场内根据要求跟踪服务(大会议室至少2人,中、小会议室1人),为参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会议服务(如迎宾、沏茶等);会后,做好清理保洁,关闭会议室;
(3)其他相关勤务工作。
3、对卫生保洁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1)建立卫生包干区和责任制。保洁人员必须对大楼内的大堂、办税服务厅、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门窗、墙壁实行每天不间断清扫,随时保持清洁;室外大院、附属楼及其会议室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要随用随扫,及时清洁。特别是卫生间要保证做到无水迹、无异味、无杂物、无锈斑,确保大楼清洁明亮、干净舒适。
(2)做好大楼附属的道路、绿化区、车库和停车场等公用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每天定期清扫外做到不间断巡视,按需要定期喷洒消毒剂、灭蚊蝇、灭鼠等;
(3)做好垃圾清运,确保大楼及大院内垃圾日产日清。
(4)报刊分发工作(分发到市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大楼内各直属单位的信箱)。
(5)办公区的茶水供应。茶水供应做到及时、卫生、安全(确保茶水炉内每天早上上班前换新水)。
(6)及时做好整个大楼及大院的绿化清理工作。
(7)根据要求尽力提供其它临时性相关服务。
4、对安全保卫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1)各办公区值班岗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市局大门口上下班高峰期双人立岗至少一小时;大庆路综合楼修缮期间,加强施工区域的巡查;对办公区外来探访人员实行严格的查证登记制度,规范门禁系统管理;坚持办公区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监控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确保安全;按照业主要求做好本单位每天值班人员的通知及登记工作,做好办公区所有单位和人员日常的信件、报刊和邮件品的登记、收发工作,及时正确更新综合楼一楼、大门口显示屏通知等信息。
(2)对电梯、发票库房等重点部位做到重点防范,保证安全运转,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消防、治安、天气、地震等方面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并拨打“119”或“110”,按照要求妥善处理;熟悉辖区派出所的联系电话。
(3)加强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指挥、疏导进出车辆,凡进入办公区域内的内部人员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公务车辆一律停入汽车临时停车线内;做好对各种停放在院内及门前办税人员的车辆的调度指引工作,做到排放有序,保持大院整洁,非工作时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停入本单位区域内;按照业主要求做好公务车辆每天晚上入库登记工作。
(4)保安兼负治安工作。及时制止各种有损办公区周围环境的行为,纠正各种乱停、乱放、乱涂等违章行为,保证办公区及周围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节假日和下班时间能确保办公区域安全,并维护日常管理;做到出入有登记,来访有电话,处事有节奏;监控室人员要对大楼各楼层和院内监控有力、协调得当,能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5、对工程设备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负责本物业建筑公用部位的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包括地面、墙面、顶面、楼梯间、走廊道、室外平台、公共道内的门窗、楼层卫生间、玻璃、饮水器、洗脸盆、电梯厢、自行车棚等,对公用部位管理,公用设施、设备按技术要求进行定期的维护、修理和保养。
(1)供水排污系统管理。包括给水泵、储水池箱、大便器、小便器、洗脸盆、给排水管道及一切附属设施。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进行日常工作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排污管进行清通及清除污垢,保持水箱、水池清洁卫生防止二次污染,定期进行水箱消毒,发现阀门漏水、水龙头关不住的情况应及时修理;配备专人对排污水、雨水管道和检查井、化粪池等排水、排污系统的管理,定期定时巡视,排除各种因素造成的管道堵塞,以达到排污、排雨两畅通;大楼生活饮用水箱至少每年于4、8、11月份各作一次清洁、消毒处理。
(2)电梯运行的管理。包括配电系统、机房、电梯等(不含维保)。建立电梯安全运行和保养的规章制度,不仅要做好电梯的日常巡视工作、而且要配合专业公司做好每半年电梯重点部位的保养和每年的安全年检工作,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转。
(3)空调系统的管理。包括空调主机、机房内工艺管道、配件、阀件、末端系统、风机盘管、各层新风机组及与其相关联的辅助设施等。配备专业人员对大楼空调系统进行定期巡查,记录空调设备运行情况,使空调设备的润滑、水制冷剂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定期检查各风机、水泵的运行情况,有无杂物、振动、渗水情况,切实做好空调设备的正常保养工作和安全年检工作,按照要求开、停。
(4)日常用电的管理。包括电缆桥架内的各类电缆、电线、配电房内的高、低压变电、配电柜等,用电设施如水泵、电机、排风扇等及大楼内配电箱开关、照明灯具、监控系统等(不含配电房的高低压变电、配电柜的维保)。电工必须熟悉各种用电设备的位置、线路的走向,随时检查电器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大楼内计算机电源、照明灯具、电水炉等用电设备始终正常安全运转;保证计算机信息通道及电话线路畅通;做好配电房、变压器等重点设备的维护保养,使之一直处于安全运转状态,每天专人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设法处理或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消防系统的管理。包括消火栓系统、温感烟感器及广播系统、重复显示系统、声光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保安监控系统、有管网及无管网、气体消防系统等(不含维保)。协助负责管理人员做好消防设备的防护工作,及时巡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安全运行。
(6)音响设备的管理。熟悉本大楼及附属楼的电视、音响、通讯弱电系统的设备、设施;负责电视系统、音响系统、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对该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负责会议所需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确保准确、熟练地操作,会议期间话筒不得出现无声或啸叫现象。
(7)热水机组及锅炉房的管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使用和管理锅炉设备。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8)及时报修的管理。有关设备和设施报修及时率达100%,并做好各项维修项目的登记、耗材汇总核算等工作;及时、准确无误地完成维修任务,对无法完成的工作必须及时汇报。
四、物业管理要求
1、投标人根据大楼所有的物业项目和内容,逐条分别确定拟达到的服务质量、目标及服务响应时间,具体内容和量化指标由投标人按项目自行编制。
2、甲方提出的具体分项指标要求:
1)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
2)工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零修工程合格率100%;
3)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100%;
4)有效投诉办结率99%以上;
5)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6)无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现象;
7)服务及时、到位,以人为本,凸显人性化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9%以上;
8)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丰富,队伍年轻有青春活力,有亲和力;
9)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重大事故发生率<0.001;
10)处处维护业主方的良好形象。
3、保安服务质控制标准(见下表)
保安服务服务标准
项目 |
验收标准 |
备注 |
|
统 一 要 求 |
基本条件 |
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门岗、大厅岗年龄45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形象佳,综合素质过硬,处置问题能力强。 |
|
学历 |
保安队长、监控值班人员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拥有执业上岗证,护卫员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
||
着装 |
着装统一制服,服装整洁合体,穿戴整齐(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 |
||
仪容 |
仪容端正,精神饱满,不留胡须,不留长发,头发整洁 |
||
行为举止 |
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伸懒腰; 不袖手、背手、插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当班时吸烟、吃零食、玩手机(统一保管)、看报纸杂志,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在当班前及当班期间饮酒等影响值班的行为;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
||
技能状况 |
熟知并遵守规章制度;体能训练合格达标;熟知大楼各类设备,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
||
服务态度 |
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使用服务用语与服务对象交流; 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不发生争吵、打斗事件;处理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
项目 |
标准 |
备注 |
门 岗 服 务 |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时间上岗交接班。 |
24小时值 班,立岗时间7:30至18:30 |
2.交接班时应互相问候并敬礼,按正规交接形式交接班。 |
||
3.站岗动作规范、注意力集中;指挥动作准确、到位。 |
||
4.访客进入办公楼大厅时应主动热情询问,问清来访事由及被访者单位、姓名,填写会客单,与被访者联系确认,指引访客前往要到达的楼层。 |
||
5.按《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对进出大门车辆实管理,及时疏导门口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持大门正常秩序。 |
||
6.注意观察进出门的可疑人员,查验其证件,制止未经许可人员、推销员进入大院;节假日期间和非工作时间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询问并登记。 |
||
7.物品出门,负贵查验物品与《物品出门证》所列是否相符,无《物品出门证》或物证不符,应上报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齐手续再放行。 |
||
8.用户入门,行注目礼;遇重要领导或重要外来参访人员,敬礼问候。 |
||
9.了解查阅前班工作情况,准确记录当班情况并将未尽事宜及时转交下一班。 |
项目 |
验收标准 |
备注 |
|
日 常 服 务 |
巡 岗 服 务 |
1、指挥并监视好院内的行驶车辆,引导车辆按规定停放至规定区域,防止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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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巡更打卡:按规定时间、线路巡查,不得漏查,巡查过程要仔细认真,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总监控室:按规定预案处理巡更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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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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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发现防范方面的漏洞,并及时报总监控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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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有效平息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并做好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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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控 室 |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时间上岗交接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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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前班的记录和询问上班次的情况,将未尽事宜承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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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和总控室工作进程记录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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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观察监控摄像和消防报设施,按要求和预案处理意外和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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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听总控热线电话,填写值班记录,报修处理记录,及时通知当班工程人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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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值班期间不得自脱岗、离岗;不得睡觉,坐姿端正,面对画面分屏器,精神饱满;不得占用总控热线接打私人电话,不得玩手机、玩游戏看报纸杂志、抽烟,不得在上班前及值班期饮酒以及其他影响值班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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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当班设备运行情况、注意事宜、未尽事宜进行记录告知下次接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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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持证上岗、业务熟练、处置问题得当、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
项目 |
验收标准 |
备注 |
消 防 安 全 |
1、协助做好消防器材、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即可投入使用;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及时处理不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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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共部位电器、电线、电梯、煤气管道等有无霉环、锈坏、氧化、溶化、堵塞情况,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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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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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火警时,及时按火警预案处理程序工作,尽量将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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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安 事 件 |
1、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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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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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紧急情况,分别按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可疑人员处理程序、斗殴处理程序、或精神病人处理程序、强制进入办公楼人员处理程序、可疑物件及恐吓电话处理规程等规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无规程的紧急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员活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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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1、及时完成业主需要保卫人员从事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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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未列的保卫人员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
4、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见下表)
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保洁位置 |
质量控制标准 |
保洁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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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楼层 |
公 共 区 域 |
1、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水迹、黄斑。 |
巡视保洁 |
2、墙面清洁无污迹、灰尘、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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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顶面清洁无积灰、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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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踢脚线清洁无积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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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梯门套门缝、层显等清洁无明显污速、手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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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梯不锈钢饰面无灰尘手印、上油均匀不腻,镜面光亮无手印污迹,不锈钢饰面定期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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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垃圾桶外观清洁,吸烟石清洁保持原色,烟头清理及时,垃圾袋倾倒及时无积存垃极。(垃级积存不可超过桶的2/3)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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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类标牌、开关、插座、巡更器等清洁无污迹、灰尘,边柜表面清洁无灰尘,空柜内无积灰,走道堆物无明显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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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消防箱(栓)、门框、门头、窗台清洁无积。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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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植物盆体清洁,移位后及时复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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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水 间 |
1、地面清洁无水迹、拖痕。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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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墙面瓷砖清洁无污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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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顶面清洁,沟缝无积灰,抽风机无明显积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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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盆清洁干燥无污迹,下水口无积垢;水龙头表面光洁无水迹,水龙头把手摆放位置端正,下水管无积灰台面清洁无水迹、水垢:镜面光亮无水迹,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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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水器表面、龙头清洁无水垢,柜顶无摆放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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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拖把池用后及时清理无污垢,下水通畅,地漏清洁无积垢。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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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拖把、抹布干净悬挂整齐,拖把池无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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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皂液盒表面清洁,洗手液添加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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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茶叶桶及时倾倒无积存,茶叶篓和桶清洁无积垢,摆放规范。 |
巡视保洁 |
保洁位置 |
质量控制标准 |
保洁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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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楼层 |
洗 手 间 |
1、地面清洁无水迹、拖痕。 |
巡视保洁 |
2、墙面瓷砖清洁无污迹、尿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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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顶面清洁,沟缝无积灰,抽凤机清洁无积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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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盆清洁干燥无污迹,下水口无积垢;水龙头表面光洁无水迹,水龙头把手摆放位置端正,下水管无积灰;台面清洁无水迹、水垢,花瓶摆放规范;镜面光亮无水迹、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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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座便器、蹬位、尿斗表面清洁,无污渍、积垢,无异味;不锈钢水管光亮无锈迹;垃圾桶套袋摆放规范统ー(垃圾袋套入桶内后翻出袋边约2厘米,然后将袋口收紧,垃圾积存不能超过桶的2/3);洁厕刷干净无积水,统一摆放于垃级桶后侧;门及隔断清洁无尿迹、污迹;空气清香剂、清洁球、卷纸等添加及时,卷纸擦手纸收放整齐,统一规范。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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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擦手纸盒、皂液盒表面清洁无污迹、灰尘,添加及时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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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关、插座清洁无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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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门及门框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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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通 道 |
1、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水迹、黄斑。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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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顶面清洁,沟无积灰,送风口(阀)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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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面墙角无积灰,墙面无蜘蛛网。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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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梯门套、门缝、层显等清洁无明显污迹、手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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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梯不锈钢饰面无灰尘手印、上油均匀不腻。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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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垃级桶内外观清洁无灰尘、垃级袋套装规范(垃圾袋套入桶内翻出袋边约2厘米,然后将袋口收紧),垃圾日产日清。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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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类示牌、开关、插座,巡更器等清洁无污迹,灰尘。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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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防箱(栓)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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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梯、踢脚线清洁无杂物灰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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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栏杆清洁无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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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类管道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保洁位置 |
质量控制标准 |
保洁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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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楼层 |
大厅 |
1、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水迹、黄斑。 |
巡视保洁 |
2、墙面清洁无污迹,沟缝无积灰,不锈钢门套上油均匀,无污迹、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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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顶部风口清洁无积灰,不锈钢饰物等定期清洁保养。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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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梯门套、门、层显等清洁无明显污迹、手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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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梯不锈钢饰面无灰尘手印、上油均匀不腻。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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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垃圾桶外观清洁,吸烟石清洁保持原色,烟头清理及时(不超过4个),垃级袋倾倒及时无积存垃级(垃圾袋套入桶内后翻出袋边约2厘米,然后将袋口收紧,垃吸积存不可超过桶的2/3),垃级日产日清。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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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饰物品清洁无积尘,消防箱(栓)门、门框等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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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类告示牌、标牌、开关、插座、巡更器、显示屏等清洁无污迹,灰尘。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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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玻璃门及玻璃光洁明亮无明显污迹、手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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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出入口台阶清洁无明显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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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厅及电梯大理石地面定期进行打磨处理。 |
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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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
1、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水迹、黄斑。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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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顶面清洁,沟无积灰,风口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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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墙角无积灰,墙面无蜘蛛网。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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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桌椅清洁无灰尘。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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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展览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灰尘。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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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沙发、茶几清洁无积灰,沙发定期保养。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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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持地毯、墙面软包清洁,定期吸尘。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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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话筒摆放高度整齐统一,椅子摆放整齐。(开会时椅背拉开距会议桌边70厘米)。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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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装饰物品表面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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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植物盆体清洁摆放整齐,残破叶植物及时提醒更换。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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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类开关、插座、指示牌清洁无污迹。 |
巡视保洁 |
保洁位置 |
质量控制标准 |
保洁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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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 |
庭 院 |
1、地面清洁无垃圾、烟蒂、落叶等杂物(每两周洗刷地面1次)。 |
巡视保洁 |
2、栏杆清洁无明显积灰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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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花坛内外清洁无杂物,各类台面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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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外壁灯定期保养擦拭,无明显污迹。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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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标牌、消防栓、灯拄、拉圾桶等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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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垃吸桶摆放整齐,外观清洁,垃圾箱加盖并袋装化,日产日清,无堆放(垃级桶每周六清洗)。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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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阶、内外墙面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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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
车 库 |
1、车道清洁、通畅无明显泥沙、垃吸、落叶、烟蒂等。 |
巡视保洁 |
2车位和自行车库地面清洁无垃圾、纸屑、烟蒂等杂物。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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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墙面清洁无积灰、蜘蛛网。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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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管道清洁无明显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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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箱(栓)等消防设备外观清洁无积灰。 |
巡视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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