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31日 15: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西夏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31日 15:20
评审专家名单 张艳、周华、王爱戴、杨孝祖、马民伟(评标委员会组长)、何敬科(采购人代表)、张宁君(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永东、景小蓉
项目联系电话 0951-8307195
采购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西夏区政府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学礼 0951-2077839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永东、景小蓉
附件:
附件1 五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一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招标文件.pdf
附件4 二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5 四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6 三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NCZ/HRBD210868(招标文件编号:NCZ/HRBD210868)

二、项目名称: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苏商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永宁县四季鲜果蔬农产品批发市场4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一标段

下浮率(%):7.5000000

供应商名称:宁夏弘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46-3-30

包组或产品名称:二标段

下浮率(%):13.0000000

供应商名称:宁夏银江淮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永宁县四季鲜果蔬农产品批发市场4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三标段

下浮率(%):7.0000000

供应商名称:宁夏涝河桥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果品蔬菜批发市场41号库

包组或产品名称:四标段

下浮率(%):8.0000000

供应商名称:永宁县双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38号楼1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五标段

下浮率(%):1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苏商物流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配送 银川市第八幼儿园、银川市中关村幼儿园、西夏区第一幼儿园、西夏区芦花洲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九幼儿园、西夏区第二十三幼儿园 按采购人要求 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良记录可终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宁夏弘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配送 西夏区第十八幼儿园、西夏区第二十四幼儿园、西夏区昊苑村幼儿园、西夏区镇北堡第一幼儿园、西夏区平吉堡幼儿园、西夏区宁化幼儿园 按采购人要求 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良记录可终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宁夏银江淮商贸有限公司 食材配送 西夏区第三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二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一幼儿园、西夏区第十六幼儿园、西夏区南梁幼儿园、西夏区农科院幼儿园 按采购人要求 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良记录可终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宁夏涝河桥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食材配送 西夏区第五幼儿园、西夏区第六幼儿园、西夏区兴泾镇第一幼儿园、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幼儿园、西夏区第十四幼儿园、西夏区第二十二幼儿园 按采购人要求 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良记录可终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永宁县双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食材配送 西夏区第二幼儿园、西夏区第四幼儿园、西夏区同阳幼儿园、西夏区第九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七幼儿园 按采购人要求 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良记录可终止合同。 按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周华、王爱戴、杨孝祖、马民伟(评标委员会组长)、何敬科(采购人代表)、张宁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

一标段:40000.00元;

二标段:20000.00元;

三标段:30000.00元;

四标段:30000.00元;

五标段:3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西夏区政府3层

联系方式:马学礼 0951-2077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联系方式:李永东、景小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东、景小蓉

电 话: 0951-8307195

服务类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NCZ/HRBD210868 项目名称: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盖章) 代理机构: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7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33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HRBD210868 项目名称: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元 项目名称 采购标段 项目基 本概况 预算 金额 (元) 数 量 西夏区幼 儿园食堂 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 一标段:银川市第八幼儿园、银川市中 关村幼儿园、西夏区第一幼儿园、西夏 区芦花洲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九幼儿园、 西夏区第二十三幼儿园 食材配 送清单 详见招 标文件 0.0 (报 价为 下浮 折扣 率) 以实 际发 生量 结算 二标段:西夏区第十八幼儿园、西夏区 第二十四幼儿园、西夏区昊苑村幼儿园、 西夏区镇北堡第一幼儿园、西夏区平吉 堡幼儿园、西夏区宁化幼儿园 三标段:西夏区第三幼儿园、西夏区第 十二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一幼儿园、西 夏区第十六幼儿园、西夏区南梁幼儿园、 西夏区农科院幼儿园 四标段:西夏区第五幼儿园、西夏区第 2 最高限价(如有):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知》(国办发〔2007〕51 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六幼儿园、西夏区兴泾镇第一幼儿园、 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幼儿园、西夏区第 十四幼儿园、西夏区第二十二幼儿园 五标段:西夏区第二幼儿园、西夏区第 四幼儿园、西夏区同阳幼儿园、西夏区 第九幼儿园、西夏区第十七幼儿园 备注:为确保配送准确、及时、迅速投标人只能报 1 个标段。 3 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多证合一)原件,(投标文件 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正副 本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 (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1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 3.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1)-(3)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进行登记,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 地点: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 C 座 1113 方式:邮箱获取文件。 售价:0 元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 3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德丰大厦 2006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1)所 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 验,并将健康码和行程码截图打印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每 家供应商只允许 1 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2)投标 单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 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西夏区政府 3 层 联系人:马学礼 联系电话:0951-207783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 C 座 1113 联系方式:李永东、景小蓉 0951-8307195 3.项目联系方式 5 项目联系人:景小蓉 电话:0951-8307195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 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西夏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良记录可终止合同。(和 西夏区教育局签订服务合同后再和各标段幼儿园签订供应配送合 同) 2 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西夏区政府 3 层 联系人:马学礼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 C 座 1113 业务联系人:李永东、景小蓉电话:0951-8307195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多证合一)原件,(投标文件 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正 副本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现场备查。)法定代 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备 查; (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 7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 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网上查询,查询时间 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函; (6)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清晰的扫描件,现场提供原 件备查。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8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9 项目预算金额:0 万元 10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 30000.00 元 2.缴纳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转账形式 :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应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 证金账户。以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 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 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黄河西路支行 账 号:64050122120000000250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转账时 注明所投标段。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单)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相应位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 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 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银行保函 9 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 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 件应在开标现场同资格审查资料一同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德丰大厦 2006 室 14 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德丰大厦 2006 室 15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人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是、否)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是、否)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 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形式:网银或汇款缴纳 收取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10 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一标段:40000.00 元; 二标段:20000.00 元; 三标段:30000.00 元; 四标段:30000.00 元; 五标段:30000.00 元。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 号:01000140900018996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 务的范围:是(是、否)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 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 抽取 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 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 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 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 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12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 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 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13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 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 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 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 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14 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 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 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 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 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 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 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 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 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 15 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 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 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多证合一)原件,(投 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正副 本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 (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 (4)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 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 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 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 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 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正确签署、 盖章。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 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一份。U 盘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文件一 致,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文件,其正本应单独用一个牢固 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用另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直接包封投标文件 18 正本或副本的封套称为内包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装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两个封套再 一起装入并密封在另一个外封套中。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内、外层 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层包封封口封缝牢固粘 接并加盖具有“密封”二字的密封章。如果内、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 述规定密封标明,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为了资 料审核及成果文件备案存档的需要,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 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内、外层包封注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其投 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 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 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 19 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 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 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 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 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 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 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 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 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 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20 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 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 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 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 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库评审专家组成,其中 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 5 人,采购人代表 2 人。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 21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2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 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 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 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 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 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 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 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 候选人: 25.1.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按照技术商务优劣排序,前几项 还出现一致相同的,由评委会投票决定投标人排名。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 24 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 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 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 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 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 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 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 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1.1 按合同约定 31.2 按采购需求要求履约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 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26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 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7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1、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 100%(验收标准参照 本文件附表 1)。 1.2、考虑到蔬菜品种招标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的配菜 类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完全符合,叶菜类的单个品种数量及叶 菜总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完全符合。实际招标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 些叶菜类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求,乙方可视实际情况招 标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叶菜代替。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 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补足;如遇 天气或市场原因乙方需提前两天告知甲方。 1.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 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1.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1.5、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附表 1《用户需求书》所列的要求, 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1.6、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 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 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 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 的; 28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 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 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 品当做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1.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 送至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 接受采购人处罚。若发生类似上述情况两次及以上,取消中标人资格。 1.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不得 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用伪劣、假冒、无证不 合格产品。凡送供货物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 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9、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 等问题其他严重后果的,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 关材料 4.★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本项目采购要 求中标人,在我区共8个脱贫县(海原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 29 同心县、西吉县、盐池县、原州区)采购不低于10%的农副产品。 附表 1:《用户需求表》 各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加工制作所具备的食品质 量要求。 序 号 货物种类 质量要求标准 其它要求 1 调料类 ★由正规厂家出品生产的,杜绝假 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 生产的信得过产品,有商标牌号、食品 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日期、产地、 配料表、保质期、包装规格和食品质量 安全认证标志。 ★符合国家食品 添加剂标准 2 叶菜类 ★与甲方当天自购标准相当。外形正 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 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 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 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货物合格率应达 100%。 ★符合当季 当天新鲜并通 过农药残留成 分检测,且符合 食品卫生安全 3 配菜类 根茎、瓜果 类)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 良好、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 当。农药残留不超标。货物合格率应达 100%。 30 法要求,提供农 药残留检测证 明,保证送货质 量诚实守信。 4 水果类 ★新鲜、干净、无污染、无公害、无 腐烂、水果表面无农药残留。 5 粮油、蛋类 ★粮油类由正规厂家出品生产的, 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并拥有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蛋类由正规厂家出品,新鲜无污 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证可验收和商 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完整无破损 6 水产品 ★外观: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 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眼球 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贝 类(螺、蚌、蚬)壳无破损和病灶,受刺 激后足部快速缩入体内,贝壳紧闭。甲守 则类(虾、蟹)甲壳光洁,完好无损,眼 黑亮,鳃乳白色半透明,反应敏捷,游泳 爬行自如,爬行类(龟、鳖)体表完整无 损,鳖裙边宽而厚,抓行游泳动作自如。两 栖类(养殖蛙类)体表光滑有粘液,腹部 呈白色或灰白色,背部绿 褐色或深绿色,后肢肌肉发达,弹跳能 ★新鲜水产 品须新鲜、无病 毒、不含有害物 质。冷冻的水产 品:有正规生产 厂家,有商标牌 号、食品生产许 可证号、标注生 产日期、产地、保 质期、包装规格 和食品质量安 全认 证标志。 31 力强。 达到无公害水 产品质量要求。 7 奶产品类 ★主要以纯奶产品、早餐奶、枸杞 奶、酸奶系列等,口味纯正浓香,确保 使用期间无过期。 ★有商标牌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 号、标注生产日 期、产地、保质 期、包装规格和 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标志。 8 肉类(畜牧 类、家禽类) 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 的冷鲜肉,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冷藏 车配送服务。★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有动物卫生 检疫及屠宰证 明, 所有肉类 必须盖有“合 格”椭圆形印章 或长条肉检合 格印章 32 9 豆制品类 来源于正规豆制品生产厂家生产 的生鲜豆制品食品。 ★当天新鲜并 通过农药残留 成分检测,且符 合食品卫生安全 法要求,提供农 药残留检测证 明,保证送货质 量诚实守信。 10 干货类 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求配送 ★符合食品卫 生安全法要求 11 其他类 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求配送 ★符合食品卫 生安全法要求 33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 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 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 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 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 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 不满足编制式样、签署要求或内容存在缺漏 2 报价构成的完整 性 未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响应,存在漏报或错 报情形 3 投标有效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服务期限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 保证金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 34 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 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 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 先采购; 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 35 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 拒绝。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投标供应商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 人。若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购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级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供应商优先或递交投标文 件时间较前投标供应商优先或其他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 候选人。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下 浮率 10 分 1.报价要求:所供应货物的价格均以市物价局监 发的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础上报出下 浮折扣比例。(所有供货均不高于银川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市物价局监发的市场平均 零售价格) 2.投标报下浮率得分=(评标基准下浮率/投标报 下浮率)×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低于成本价或超出官网发布的价格下浮规定的为 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 应情况 (技术指 标、参数) 20 分 带“★”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不能实质 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要求的为无效标 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5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优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有一 项加1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要求优于招标文 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0.5 36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 标、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要 求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3 企业综合 实力 15 分 1、企业有食材分拣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配套设 施设备包含:冷藏、冷冻、保温、保鲜)得 0-10 分,提供证明材料及有关图片和视频资料(视频 资料由投标代表评标现场讲述,时长为 5分钟) 2、企业有固定的食材配送人员、项目专职联系人 员和配送车辆(货品按采购方要求分类,由专人、 专车配送),得 0-5 分。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 证、雇佣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 辆必须在投标人名下,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 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清晰,否则不计 分。 4 质量控制 10 分 1、提供自有农副产品检测设备得 5 分,(提供现 场图片及发票原件以备查,复印件装订在标书 里)。 2、质量控制措施及检测流程,保证 100%的无公 害产品,得 1-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运输配送 方案 20 分 运输配送方案从货物加工、包装、储存、运输、 保鲜等环节进行阐述,方案内容全面、可行、科 学合理且优于的得15-20 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 7-14 分,方案较差的得 0-6 分。 7 业绩 7 分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有 1项加 1分,满分 7 分, 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到标 37 书中。 8 售后服务 18 分 售后服务及承诺详细、具体、合理,满足用户要 求,有服务机构及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不含合 作机构,提供人员身份证、雇佣合同、社保证明) 的得13-18分;售后服务及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 的得7-12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0-6 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 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8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采购方): 企业(成交单位):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企业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 1 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 2 条 合同期限 第 3 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 4 条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企业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方因中标企 业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 5 条 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所列的 特定服务。包括服务的内容、时限、评价成果的标准。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 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赔偿以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 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9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 方式提出关于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 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按进度分批支 付。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 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 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编制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以人民币形式据实结算。每 次提供相应服务后,甲方将验收合格,并且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账 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 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5、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6、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 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 的任何费用调整。 合同续签: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 40 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 释。 2、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 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 确认后生效。 5、终止或(中止): 6、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采购方份,中标 企业份,财政部门备案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特别声明: 本合同仅供参考,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和有关规定,在签订合 同时可增减、修改完善合同条款及约定。 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月日 42 目 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43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 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 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 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4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下浮率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限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5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 数量 总价(%)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6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7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 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8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49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 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 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 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0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1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 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 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承诺书) 53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5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