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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石垭小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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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石垭小学校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石垭小学校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31 17:30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石垭小学校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6212021000325
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石垭小学校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最高限价 110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2个学期,一学期5个月,按实际天数结算;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01日到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12室)
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有偿获取,获取时交文件制作工本费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存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网络获取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网络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将以下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655245406@qq.com):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将以上资料原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具体报名事宜咨询代理机构联系人:滕先生;联系电话:0826-5899000。
售价: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石垭小学校
地址: 岳池县石垭镇石垭小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1528492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亿联五金城28#楼(电商运营中心5楼512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26-589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826-5899000



项目编号:5116212021000325

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

中国·四川(广安)

采购人:岳池县石垭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2

第二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5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8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9

第八章评审方法51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4








第一章磋商邀请

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岳池县石垭小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16212021000325

2.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

3.采购人:岳池县石垭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110万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岳池县石垭小学校针对食堂所需营养餐午餐食材、物品进行的采购和配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岳池县石垭小学校食堂所需营养餐午餐食材种类及数量进行采购、配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材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类别主要分为肉类、蔬菜类、副食干杂类等。

本次项目采购为2个包。

包1为肉类采购:约71

包2为蔬菜类、副食干杂类采购:约39万。

根据市场行情价格适当调整肉类和蔬菜副食的占比。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第1种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191日至202197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报名供应商未达到3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12室))。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有偿获取,获取时交文件制作工本费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存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网络获取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网络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将以下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655245406@qq.com):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将以上资料原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具体报名事宜咨询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26-5899000。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913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08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邮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磋商地点。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913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石垭小学校

通讯地址:岳池县石垭镇石垭小学校

邮编:638000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528492066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翔凤大道中段777号(岳池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28#楼512室)

邮编:63830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5899000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

采购预算

110万元

4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按市场询价为基准价的100%为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

5

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6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

7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9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6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次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加分。

11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可以选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方式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账户信息:成交通知书收悉后,向采购人获取账户相关信息。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4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

15

报价要求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的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核并磋商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的报价,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6

响应文递交

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递交的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7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供应商开具的介绍信(盖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5899000

18

备选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1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和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5899000

2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质疑和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5899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岳池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6-5688057

联系地址:九龙大街花园路198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岳池县财政局

23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24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取,同时参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供应商报价时,该部分费用已含在供应商响应报价中。

25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

26

计量单位

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影响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7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2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岳池县石垭小学校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安永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购买了采购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4“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5“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2.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1.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石垭小学校岳池县石垭小学校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合同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