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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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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招标详情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BH-2021-ZB0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不再使用。

现更正为:新评分办法为: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90分)

技术服务水平

(29分)

1、投标单位业绩(15分)

截至开标时间投标单位仍具有正在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或学校)食堂采购项目数量有5个的得5分;每增加一个食堂得1分,此项最多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中标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须注明业主证明人姓名、固定联系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食堂数量的须提供由中标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业主公章。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2、体系认证证书(4分)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缺一个扣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3、 从业人员证书(10分)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提供1名持有有效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厨师(并且须同时提供近一年(2020年8月-2021年7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得4分,每增加一名得3分,此项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和近一年(2020年8月-2021年7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履约能力(54分)

1、原材料供应能力(6分)

(1)承诺与正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签订合同购买米、面、油食品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

(2)承诺与资质齐全畜牧屠宰场(或证件齐全的经销商)签订合同购买肉类食品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

(3)投标单位拥有政府大宗食材配送供货业绩的,每拥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运输保障(18分)

(1)一般运输车辆: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一般运输车辆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1辆得4分,每增加1辆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该运输车辆彩色照片。彩色照片须能清晰分辨出其车牌号,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2)冷藏车: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1辆得2分,每增加1辆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该冷藏车辆彩色照片。彩色照片须能清晰分辨出其车牌号,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3、质量保证措施(10分)

(1)投标单位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包括食品质量、交通事故等,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单位承诺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购买供餐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须于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原件,如未达到承诺标准,则按虚假响应处理。承诺购买赔偿总金额为(RMB)1000万元(含)得4分,每增加100万元(含),增加1分,此项最多得8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服务方案(20分)

投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2)餐厅环境设备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3)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其中必须包括在每个学校实行定点责任人责任制度)、人员配置方案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4)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分别给予评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售后服务(7分)

1、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售后服务范围及内容、售后服务程序、质量保证期,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建立和完善应急供应机制(停水、停电、恶劣天气、食物中毒等),积极响应和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做出的应急性弥补措施切实可行,完整、科学、合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行性、完整性分别给予评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商务分

(10分)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 6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须按 5000000 元进行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期及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1,签订合同后1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1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3年。 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现更改为:1,本项目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1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 2021年9月22日10 时00分。

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 年9月22日10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更正日期:2021年 8 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各投标人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 3872 号

联系方式:1770557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 189 号生产研发大楼 11 楼

联系方式:13014000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娅睿

电 话:130140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