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2021年公交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HKJ-2021-003)中标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1包 | 绿茶印象(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鸿顺里街诺城花园2-1-102 | 91120105340956471L | 15522692967 | 495.792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2021年公交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2021年公交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PHKJ-2021-003
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委托,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 2021年公交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2021年公交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HKJ-2021-003
二、项目内容
2021年公交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5,012,952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壹万贰仟玖佰伍拾贰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7、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特别提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ccgp-tianjin.gov.cn/),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D座4层)。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每天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领取: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方式: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HKJ-2021-003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487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hkjyxgs@126.com。
(3)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4:00时止(北京时间)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D座4层)
3、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4:00时止(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D座4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靳女士
2、联系电话:1550228523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5号线地铁站津塘路A出口旁
3、采购人联系人:孙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53505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D座4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1. 邮政编码:300380
2. 电子邮箱:phkjyxgs@126.com
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4. 服务热线: 022-23717450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1. 单位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
3. 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487
十一、质疑方式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食材费、配送费、服务费、食材包装及冷冻冷藏费、预包装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交货期或费用索赔。
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
5.本项目涉及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各单位共18处地址,详见项目需求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方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4)中标单位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采购人单位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采购人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采购人任何情况。
(5)中标单位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对配送车辆应定期进行消毒。
(6)采购人将每周菜谱及用餐人数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分别将所需食材按每周不少于3-5次分批送到采购人指定的18处地址。
(7)如中标单位所送食材品质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退货通知后1个时内,将所缺的食材补齐,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8)中标金额当中按相关文件政策执行购买扶贫产品。
(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四)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次月中旬根据实际配送量(附配送清单)结清上月服务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1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递交至: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
帐 户:12050165790100000487
开户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注: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到帐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需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支票、本票、汇票复印件、保函等相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开评标结束后,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 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 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④ 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设备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设备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八)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4)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项目整体服务管理方案、食材采购及存储方案、食材安全管理方案、配送服务方案、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售后服务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5)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九)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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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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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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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实施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由用户盖章;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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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备情况 |
拟派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须具备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6人及以上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4分。提供不齐全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与配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分 |
|
3 |
配送车辆 |
(1)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提供一辆车辆得2分,最高得6分。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照片(须体现牌照号)和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投标人租用车辆的:须提供车辆照片(须体现牌照号)、租用合同复印件(租用合同须为投标人与出租车辆公司或个人签署)、出租车辆公司的营业执照(个人不需要提供)和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和出租车辆公司名称或个人一致)。 ③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①项+③项或②项+③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分 |
|
4 |
食材检测报告 |
提供所投各类食材(猪肉类、牛羊肉类、鸡肉类、水产品类、奶制品、副食调料、粮油)的完整检测报告,每类食材提供1份检测报告得1分,最多7分。 |
7分 |
|
5 |
实施能力 |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配送中心,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若配送中心非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送中心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书(租房合同承租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签署的,房屋产权证书须为租房合同出租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协议内容须包括协议期限,使用地点等; ②若配送中心为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送中心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房屋产权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产权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上述证明材料提供齐全: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本项得分最高3分。 |
3分 |
|
6 |
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4分。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1分,最低0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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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主观分(6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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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体服务管理方案 |
方案十分满足招标要求且条理清晰、分析全面透彻、不漏项,方案科学合理,专业性强、操作可行:10分; 方案满足招标要求且条理比较清晰、分析比较全面、方案比较科学,专业性及操作性比较强:8分; 方案满足招标要求但条理清晰度一般、分析透彻性一般,专业性一般,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6分; 方案基本满足招标要求但条理不清晰、分析透彻性单一、不科学,无专业性,操作可行性一般:4分; 其他: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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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材采购及存储方案 |
从原材料采购及存储管理措施的表述等方面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考察。 食材采购及存储管理方案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服务内容全面且切实可行,方案内容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10分; 食材采购及存储管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方案内容较为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8分; 食材采购及存储管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方案内容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6分; 其他:0分。 |
10分 |
|
3 |
食材安全管理方案 |
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保鲜措施、食材安全的保证措施等方面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考察。 食材安全管理方案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服务内容全面且切实可行,方案内容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8分; 食材安全管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方案内容较为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6分; 食材安全管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方案内容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4分; 其他:0分。 |
8分 |
|
4 |
配送服务方案 |
根据设备配置齐全程度、合理性及配送、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设备配置齐全,配送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切实可行:8分; 设备配置较为齐全,配送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较强:6分; 设备配置一般,配送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4分; 其他:0分。 |
8分 |
|
5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及职责清晰,安排得当,配送人员满足项目服务要求:7分; 项目配备人员较为完善,工作内容及职责划分较为清晰,较为满足项目服务要求:5分; 项目配备人员一般,工作内容及职责划一般,部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3分; 其他:0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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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预案 |
针对本项目配送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紧急加量配送、临时更换配送品目、配送时间、地点变更、配送车辆途中故障如何转运等内容。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响应机制快捷:7分;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可行性较强,有响应机制:5分;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有响应机制:3分; 其他:0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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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服务 |
投标人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和实行定期满意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内部管理考核办法书面材料,能够达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渠道畅通。 投标人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7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较为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5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基本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3分; 其他:0分。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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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密措施 |
针对采购人特点提供保密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人员保密协议模板、保密制度纪律规范、保密服务承诺。 以上保密措施全部提供且贴合项目需要得3分: 缺少1项保密措施得:2分; 缺少2项应急措施得:1分; 未提供:0分。 |
3分 |
|
合计 |
100 |
(十)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交分局机关及所属各基层所队食堂食材购置配送服务,完善分局后勤保障工作,统一分局机关及各所队食堂用餐标准,分局实行食堂食材统一购置配送服务。
二、服务标准
1.中标单位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食材必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采购方人员食品安全。
2.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配送车辆为具有运输能力的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客货混装;配送人员持有健康证。
3.贮存要求:食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室贮存或运输。
4.运输要求:运输食品应使用厢式货车,避免日晒、雨淋、容器内应避免因重量或机械压伤、压破、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5.配送时间:每次配送须于上午10点前将所需食材送到各指定地址,每次配送需附配送清单作为结算凭证。
三、配送单位明细
公交分局各单位名称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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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点 |
1 |
安全保卫支队 |
津南区双林轨道车辆段院内 |
2 |
地铁营口道治安派出所 |
和平区吴家窑2号路朝阳里底商28号 |
3 |
勤俭道治安派出所 |
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地铁勤俭道站内 |
4 |
北站治安派出所 |
河北区永贤道与宜兴阜1街交口 |
5 |
南站治安派出所 |
西青区迎水平道沿线地铁三号线主变电站旁 |
6 |
陈塘庄治安派出所 |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 |
7 |
芥园西道治安派出所 |
南开区黄河道延长线与芥园西道交口地铁芥园西道A口旁 |
8 |
机场治安派出所 |
河东区卫国道与沙柳路交口中国铁建院内 |
9 |
文化中心治安派出所 |
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尖山路交口 |
10 |
鞍山西道治安派出所 |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68号鞍山西道派出所(原地方铁路一楼) |
11 |
靖江路治安派出所 |
河东区卫国道靖江路地铁站C口旁 |
12 |
天津站治安派出所 |
河东区天津站后广场新广路与华碧道交口 |
13 |
李七庄治安派出所 |
西青区李七庄街边村路梨园头车辆段内 |
14 |
东大沽车站治安派出所 |
滨海新区塘沽津沽一线 |
15 |
万家码头车站治安派出所 |
滨海新区中塘镇薛卫台村万家码头路 |
16 |
南河车站治安派出所 |
西青区张家窝火车站 |
17 |
咸水沽治安派出所 |
津南区1号线段场内 |
18 |
局机关 |
河东区津塘路地铁站A口上盖建筑 |
%1、 质量要求
1.果蔬类
外观色泽正常、无变暗、表皮无褶皱、无斑点、无水锈、无虫眼、无病害及腐烂、无水分丢失、无不正常外来水分、无刺伤、无碰压伤、形态正常、果梗完整。色泽正常指成熟时应具有的色泽。并且安全卫生优质新鲜,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食用安全。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2.调料类
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酱油符合GB 2717 的标准。食醋符合GB 2719 的标准。 食盐符合GB 2721 的标准。食糖符合GB 13104 的标准。 发酵酒符合GB 2758 的标准。淀粉符合GB/T 8884 的标准。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
3.冷冻品类
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箱,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具有冷冻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4.畜禽肉类
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需经国家GB/T 27401-2008动物检疫合格。畜产品符合GB 2707 的标准。禽产品符合GB 16869 的标准。肉类需经排酸处理。表皮白净、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表面不黏手,无异味。清真食品需提供清真标识。
5.鲜活水产品
产品规格、产地与使用部门的要求相一致。产品保持鲜活、体态完整、色泽明亮、花纹清晰、无异味。产品有正规渠道和来源。
6.杂粮、豆制品类
色泽明亮均匀、形态完整、无异味、无霉变、无蛀虫、无水份、无杂质、每批送货的质量保持一致。有正规的渠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