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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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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年9月 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年9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年09月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精神病院搬迁至三阳岭,需采购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鲜肉类、蛋类、豆腐、调味品、干杂货、米、面制品类、冻货类等食品。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20.00 2021年09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意向书.docx
下载

精神病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意向书.docx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精神病医院(三阳岭)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精神病医院(三阳岭)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单位: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年)

1

蔬菜类

120

7.2

1

3

2

鲜肉类(家畜肉:猪肉、牛肉、羊肉等)

3

鲜肉类(家禽肉:鸡、鸭等)

4

鲜肉类(水产肉:鱼、虾等)

5

蛋类(鸡蛋、鹌鹑蛋等)

6

米面油

7

豆腐(凉粉、米豆腐、豆干等)

8

调味品、干杂货(食用盐、酱油、醋、鸡精、味精、红酱、咸菜;黄豆、绿豆、花生、花椒、辣椒、食品调味香料等)

9

米、面制品类(绿豆粉、湿面、饺子皮、抄手皮等)

10

冻货类(鸡脆骨、火腿肠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招标项目内容

4、6、8项须具备相应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招标项目内容5、7项须具备相应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重庆市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备案证。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83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