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古浪县民政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公示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公示

招标详情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
  • 交易编号:D02-12622300076758870C-20200830-003241-8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编号: GSQL-ZC-2020-024
采购人: 古浪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古浪县财政局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141.5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 1.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吊顶工程、装饰柱加装、操作间橱柜加装、居室窗帘加装、浴室改造及公共卫生间改造等。2.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厨用电器、灶具、餐桌(椅)及公寓用具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6000606003062001001
  • 141.50万元
  • 勘察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E6206000606003062001001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或或credit.gansu.gov.cn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或或credit.gansu.gov.cn或)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中国(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标段内容:

相关文件

1. 招标人承诺书

2. 代理合同或委托书或授权书或协议书

3. 项目批复

4. 代理承诺书

5.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下载招标文件
  • 1. E6206000606003062001001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 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GSQL-ZC-2020-024 采 购 人: 古浪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7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7 1、总 则........................................................................................................................12 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2 2、 竞争性磋商须知......................................................................................................13 2.1 综合说明............................................................................................................13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 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3 2.4 磋商报价.............................................................................................................14 2.5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 2.6 磋商保证金.........................................................................................................15 2.7 备选投标方案.....................................................................................................16 2.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 2.9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7 2.10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17 2.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7 2.1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 2.13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 2.14 开标...................................................................................................................18 2.15 磋商小组...........................................................................................................18 2.16 竞争性磋商.......................................................................................................18 2.17 确定成交人.......................................................................................................20 2.18 成交公告...........................................................................................................21 2.19 成交通知书.......................................................................................................21 2.20 合同授予...........................................................................................................21 2.21 签订合同...........................................................................................................22 2.22 合同文件...........................................................................................................22 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23 3.1 综合说明.............................................................................................................23 3.2 对磋商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23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 3.3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24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25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原则及办法...........................................................................................31 5.1 磋商小组组成.....................................................................................................31 5.2 磋商原则.............................................................................................................31 5.3 磋商要求.............................................................................................................31 5.4 磋商程序.............................................................................................................32 5.5 重新评审.............................................................................................................34 5.6 竞争性磋商终止.................................................................................................35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36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57 一、磋商响应函..............................................................................................................59 二、法人身份证明..........................................................................................................60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61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63 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4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5 八、施工组织设计..........................................................................................................66 九、项目管理机构..........................................................................................................74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76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4 十二、其他材料..............................................................................................................85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古浪县民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11 11:00(北京时 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QL-ZC-2020-024 项目名称: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141.5 万元 最高限价:141.5 万元 招标内容:1.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吊顶工程、装饰柱加装、操作间橱柜加装、居 室窗帘加装、浴室改造及公共卫生间改造等。2.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厨用电器、灶具、 餐桌(椅)及公寓用具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 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 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 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中国(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 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时 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9-01 至 2020-09-07 每天上午 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 方式:投标登记后在线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9-11 11:00 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四厅,对迟于磋商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 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0-09-11 11:00 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四厅,对迟于磋商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 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 元(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宣武路支行 缴 纳 账 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段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 形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 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 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 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由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理 具体业务。 办理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浪县民政局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 地址:甘肃省古浪县世纪路政府统办楼 联系方式:17709351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 106 号(原武威市供销社 4楼) 联系方式:13893557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之鑫 电话:16609353866 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8 月 31 日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 2、工 期:4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 3、招标内容:1.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吊顶工程、装饰柱加装、操作间橱柜加装、 居室窗帘加装、浴室改造及公共卫生间改造等。2.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厨用电器、 灶具、餐桌(椅)及公寓用具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古浪县民政局 2、联 系 人:郑万文 3、联系电话:18893512511 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刘之鑫 3、联系电话:16609353866 4 付款方式:中标后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 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 C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 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 用中国(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 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 7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 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缴纳金额:20000 元(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武 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宣武路支行 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查找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式发送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 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 段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 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任何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 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 理具体业务。 办理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公示期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代理机构在电子服务系统上提交退款指令, 系统在收到指令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果 在公示期结束后 30 日内代理机构未提交退款指令,视为合同已签订,系统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强制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 9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磋商响应文件一式4份,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 1 份), 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纸质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 封口处加盖公章。 2.电子版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10 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1 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 C 证、网站信用截图证 明、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有关证书及证明文件。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带至评标现场审核(被授权 人投标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交原件和未按规定年检将视为无 效投标。 12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41.5 万元 13 (1)采购人不接受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 (2)竞争性磋商须知与竞争性磋商前附表不一致时以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为 准。 (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确认书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 (4)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 费。 1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 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第 七章评标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声明函为依据。 15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 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 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16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 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1、总 则 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古浪县民政局。 3)“代理机构”是指甘肃全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 疑会议纪要。 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 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 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 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及电传、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 下简 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 新产品 范围内研究制订。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2、 竞争性磋商须知 2.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规,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来确定供 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 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 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 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磋商应按照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且只能一个 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磋商中所列出的各项清单视为包含在采购项目以及报价中; 3)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 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人如拒 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 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 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6)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 接收),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单位不提供) 十二、其他材料 2.4 磋商报价 1)本工程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真实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磋商报价为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 所列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 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5)磋商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6)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 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 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5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60 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2.6 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缴纳金额:20000 元(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下列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至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宣武路支行 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系统中显示的账号为准) 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查找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投标人以短信形式发送 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缴款子账号不同,投标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时, 应当按照每个标段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 栏内填写任何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投标单位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保证金必须 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已开通电子保函业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区任意网点办理 具体业务。 办理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代理机构在电子服务系统上提交退款指令,系统 在收到指令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果在公示期结 束后 30 日内代理机构未提交退款指令,视为合同已签订,系统将在 5个工作日内强制 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935-2259537 2) 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 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备选投标方案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 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 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 档。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制作,文件须为 word 格式,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3)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 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 5)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如有遗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按照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 标人自行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收。 2.10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 封口处加盖公章。 2)电子版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与标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2.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投标须知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 2)投标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原件 2.1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 拒收。 2.13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4 开标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磋商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开展下一步磋商流程。 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 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15 磋商小组 1.采购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 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本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其中评审专家 2人,采购人 代表 1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 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3.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16 竞争性磋商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 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 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 家。 8.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9.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 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1.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 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 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 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 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 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7 确定成交人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8 成交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 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 见。 2.19 成交通知书 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 得放弃中标。 2.20 合同授予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2.21 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 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 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 开展的采购活动。 2.22 合同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 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 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 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 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 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 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磋商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以规范的格式,有效的证明资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 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 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投诉。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 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8.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3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工程名称:公厕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 拆除 1.拆除天棚龙骨、面层 2.废料运输:20km 以内 m2 76.59 平面块料拆除 1.地面拆除 2.废料运输:20km 以内 m2 76.59 立面块料拆除 1.涂料面拆除 2.废料运输:20km 以内 m2 339.18 隔断隔墙拆除 1.轻质隔墙拆除 m2 55.35 工程名称:公厕改造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洗脸盆 1.名称:洗脸盆 组 3 大便器 1.名称:蹲式大便器 组 4 小便器 1.感应式小便器 组 2 地漏 1.地漏 dn50 个 6 工程名称:公厕改造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块料楼地面 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 1:2.5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陶瓷砖 m2 81.69 块料墙面 1.墙体类型:内墙 2.安装方式:粘贴 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陶瓷锦砖 m2 339.18 其他隔断 1.浴厕隔断 m2 77.1 零星砌砖 1.零星砌砖名称、部位:蹲台 2.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标准砖 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水泥石灰砂浆 M7.5 m3 1.44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水泥炉渣 1.部位:蹲台填充 1:6 水泥炉渣 m2 35.5 楼(地)面涂膜防 水 1.防水膜品种:聚氨酯涂膜防水 2.涂膜厚度、遍数:1.5mm 3.反边高度:300mm m2 100.77 洗漱台 1.大理石洗漱台 个 69 镜面玻璃 1.镜面玻璃 m2 3.6 单项脚手架 1.活动脚手架 m2 339.18 工程名称:布艺窗帘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窗帘 1.布艺窗帘 m 331.02 窗帘轨 1.窗帘杠 m 331.02 工程名称:橱柜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厨房操作台 1.材料名称、种类、规格:木质橱柜 m 132.84 石材台阶面 1.大理石台面 m2 79.7 工程名称:窗台板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石材窗台板 1.花岗岩窗台板 m2 68.14 工程名称:矿棉板吊顶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吊顶天棚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轻钢龙骨装配式 600*600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矿棉装饰吸声板吊顶 m2 2824.47 工程名称:铝合金条板吊顶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吊顶天棚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轻钢龙骨装配式 300*6300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铝扣条板吊顶 m2 705.59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工程名称:衣柜、鞋柜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衣柜 1.成品衣柜、鞋柜 个 55 工程名称:装饰柱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柱(梁)面装饰 1. 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木龙骨 2. 基层材料种类、规格:细木工板 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装饰板 m2 36.24 工程名称:浴室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 拆除 1.拆除天棚龙骨、面层 2.废料运输:20km 以内 m2 51.06 平面块料拆除 1.地面拆除 2.废料运输:20km 以内 m2 51.06 立面块料拆除 1.墙砖拆除 2.废料运输:20km 以内 m2 226.12 工程名称:浴室改造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块料楼地面 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 1:2.5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陶瓷砖 m2 51.06 块料墙面 1.墙体类型:内墙 2.安装方式:粘贴 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陶瓷锦砖 m2 252.12 其他隔墙 1.名称:GRC 轻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空心内墙板 90mm 厚 m2 35.34 金属(塑钢)门 1.浴室铝合金平开门 m2 4.2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楼(地)面涂膜防 水 1.防水膜品种:聚氨酯涂膜防水 2.涂膜厚度、遍数:1.5mm 3.反边高度:300mm m2 63.78 地漏 1.地漏 dn50 个 4 淋浴器 1.名称:淋浴器 套 10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装饰灯 1.照明灯(平板灯) 套 174 普通灯具 1.卫生间、厨房灯具 套 114 工程名称:墙体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砖砌体拆除 1.砌体名称:墙体 2.砌体材质:砖 3.拆除高度:4m 以内 4.拆除砌体的截面尺寸:200mm 5.垃圾运距:10km 以内 m3 19.7 木门窗拆除 1.拆除门窗洞口尺寸:1000*2000 2.垃圾运距:10km 以内 m2 8.4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吊顶天棚 1.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木龙骨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木质装饰天棚 m2 109.2 木质门带套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1000*2100 2.镶嵌玻璃品种、厚度:装饰门(利旧) m2 2.1 木质门带套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1200*2100 2.镶嵌玻璃品种、厚度:装饰门 m2 6.3 墙面喷刷涂料 1.基层类型:轻质墙体 2.喷刷涂料部位:内墙面 3.腻子种类:普通腻子 4.涂料品种、喷刷遍数:两遍 m2 99.2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块料楼地面 1.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 1:2.5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全瓷砖 m2 5.12 块料踢脚线 1.踢脚线高度:120mm 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全瓷砖 m2 3.5 塑胶板楼地面 m2 109.2 其他隔墙 1.名称:GRC 轻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空心内墙板 90mm 厚 m2 49.18 工程名称:设备及安装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厨用电器 不锈钢油烟罩各 2.4 米 个 3 厨用电器 镀锌风管各 4 米 个 3 厨用电器 752KW 轴流风机 台 3 灶具 双面操作台 1.8 米 x0.8 米 张 2 灶具 带支架面板 1.8 米 x0.9 米 张 2 灶具 双层不锈钢配餐车 辆 2 灶具 钢制货架各 1.2 米 个 6 餐桌、椅 木质餐桌 0.75 米 x1.4 米 张 25 餐桌、椅 木质单人座椅 个 100 公寓用具 笤帚垃圾匣 套 30 公寓用具 垃圾桶 个 60 公寓用具 组合拖把 套 30 公寓用具 木质单人床 1 米 x2 米 张 40 公寓用具 2000W 电热水器 台 10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公寓用具 浴霸 套 10 一、 编制依据 1.工程量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计算。 2.本工程计价依据《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 工程预算定额(2013)》及武威地区基价进行编制。 二、 取费类别及其他 本工程取费类别按三类工程计取;规费按甘建价(2018)575 号文执行。 三、 材料价差调整 一类主要材料价格按武威市古浪县 2020 年第二季度市场指导价格调整;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原则及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采购评标办法如下: 5.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 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其中评审专家 2人,采购人代表 1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以 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 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5.2 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 定; 3.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响应的依据是磋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 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5.3 磋商要求 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艺术品采购、 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4.评审时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 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以上价格扣除不累计叠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 磋商程序 初步评审初审 竞争性磋商 最后报价 综合评审 推荐成交供应商。 1、初步评审 初审阶段由磋商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 出响应。 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应当在资格性、 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竞争性磋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 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 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 3、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表签 字。 4、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 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 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次采购项 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说明: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允许超出预算价格。为了防止恶意低价竞争,评标时评标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恶意低价竞争倾向的,可要求投标人在 1个小时内提供 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 理说明其成本的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报价如果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如果高于采购预算控制........ 价视为无效报价.......。 具体分值如下:价格部分占 30%;技术部分占 60%;商务部分占 10%。满分 100 分。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一)价格部分(满分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二)技术部分(满分 60 分) 2.1 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 程序及施工大纲;(优得 15-11 分,良得 10-6 分,一般得 5-0 分) 2.2 采用国家、省级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合理化建议,能节约投资; (优得 6-4 分,良得 3-2 分,一般得 1分) 2.3 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完善、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详细的紧 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及满足工期要求的质量检测设备;(优得 15-11 分,良得 10-6 分,一般得 5-0 分) 2.4 有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针对性的安全预防措施;(优得 6-4 分,良得 3-2 分, 一般得 1分) 2.5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的工期要 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或者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科学措施;(优得 10-6 分,良得 5-3 分,一般得 2-0 分) 2.6 有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图者得 2分,否则不得分; 2.7 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对生活区、生产区的环境有保护和改善措施;(优得 6-4 分,良得 3-2 分,一般得 1分) (三)商务部分(满分 10 分) 3.1 投标人提供近年类似工程业绩(以投标人签订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备 查)每提供一份得 1分,共 5分。 3.2 投标书制作规范整齐、页码清晰明确、目录有序的得 2分,否则专家酌情给分。 3.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共 3分。 5.5 重新评审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 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6 竞争性磋商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 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6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 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确认书书; (2)磋商响应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 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合同形式: 。 5.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6. 承包人项目经理: 。 7.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代理机构一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 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 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 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 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 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 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3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 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6.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6.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 第 6.3 款、第 6.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 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2.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 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 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 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 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 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 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0.4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 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 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 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 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 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 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天。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 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 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 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 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 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 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 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 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 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 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 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 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 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 示发出的 48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48 小时内对 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 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 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 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 更的,应按第 9条处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 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 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 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 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 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 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7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 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17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 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 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 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4.1.3 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 和安全性负责。 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 的保护工作。 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 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 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6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 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 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 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 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 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 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5 不利物质条件 4.5.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 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 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9条约定执行。监理 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 包人承担。 5. 施工控制网 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 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 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 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 报送监理人审批。 5.2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 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 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6. 工期 6.1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 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 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 6.2 工程实施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 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 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按照第 6.1 款的约定执行。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 发包人延长工期。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 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 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 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7.3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 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 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 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 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 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 担。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 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 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 试验和检验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 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 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 料和原始记录。 8.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 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 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 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 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 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2 现场材料试验 8.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 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8.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 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9. 变更 9.1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9.2 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 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9.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 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14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 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 则,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9.5 计日工 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 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 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 10.3 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 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0. 计量与支付 10.1 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 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 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 订而调整;除按照第 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 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 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0.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第 10.1 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 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 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2)根据第 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 16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 10.2 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 10.4 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 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付款申请单的 14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 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0.4 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 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 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 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0.5 竣工结算 10.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 而调整。 10.5.2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 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 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28 天 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 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0.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0.6 付款延误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 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1.1.1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 的验收。 11.1.2 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 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1.3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 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1.4 试运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 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 用。 11.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 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2.1 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 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 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 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 责任期最长不超过 2年。 12.2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 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3. 保险 13.1 保险范围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13.1.1 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 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13.1.2 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 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13.1.3 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 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 行此类保险。 13.2 未办理保险 13.2.1 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 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13.2.2 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 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 当事人支付。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4.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 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 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4.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 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 的,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 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 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 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 14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14.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 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 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 违约 15.1 承包人违约 15.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 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 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15.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 21 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 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 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 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5.2 发包人违约 15.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 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 14 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 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15.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28 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 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 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 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6. 索赔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 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 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 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 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 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 延长工期的权利。 16.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 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 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 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0.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 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 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 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 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 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6.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 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 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 (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 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17. 争议的解决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 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 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友好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 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17.3 争议评审 17.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 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 28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17.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 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7.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 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 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附 件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十二、其他材料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一、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竞 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我方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采 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 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 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 6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 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二、法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正面 背面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 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质量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类似项目指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八、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 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网络图形式表示的进度计 划、一份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 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 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 动力计划; (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 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 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 注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 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 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 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 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3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4 九、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5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 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 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等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6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本公司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将依 法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 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保持 一致。 3、如果投标企业属于中型企业,但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或微 型,骗取政府优惠政策的,一经审查确认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 1-3 年内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的处罚。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7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 2011 〕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 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 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8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 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 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 纳 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 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 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 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 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 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 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 或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 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 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79 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 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 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 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 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 本 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有 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 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1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3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2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 54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3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4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古浪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5 十二、其他材料 投标人自行补充包括:相应的资格文件和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材料等。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1、总 则 1.1 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 竞争性磋商须知 2.1 综合说明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2.4磋商报价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2.6磋商保证金 2.7备选投标方案 2.8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9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2.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2.1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4开标 2.15磋商小组 2.16竞争性磋商 2.17确定成交人 2.18成交公告 2.19成交通知书 2.20合同授予 2.21签订合同 2.22合同文件 第三章 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3.2对磋商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3.3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原则及办法 5.1磋商小组组成 5.2磋商原则 5.3磋商要求 5.4磋商程序 5.5重新评审 5.6竞争性磋商终止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其他材料 2020-08-31T08:14:45+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