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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惠采项目部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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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公示

招标详情

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 交易编号:D01-12622300076758870C-20191024-001767-4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货物 项目编号: ZLWW-ZFCG-1931
采购人: 祁连惠采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武威市财政局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0.0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内容:采购大肉、牛肉、羊肉。(按照实际需求量)。
标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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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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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6206000606001669001001
  • 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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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6206000606001669001001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肉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标段内容:

相关文件

1. 招标人承诺书

2. 代理合同或委托书或授权书或协议书

3. 项目批复

4. 代理承诺书

5.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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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E6206000606001669001001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 澄清文件下载
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LWW-ZFCG-1931 采 购 人:祁连惠采项目部 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1 目 录 公告.....................................................................................................................................................2 招标须知前附表................................................................................................................................ 5 1、总则...............................................................................................................................................8 2、招标须知.......................................................................................................................................9 2.1.1综合说明............................................................................................................................9 2.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9 2.2 投标.....................................................................................................................................9 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9 2.2.2投标文件的制作..............................................................................................................10 2.2.3投标报价..........................................................................................................................12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 2.2.5投标保证金......................................................................................................................12 2.2.7投标文件格式..................................................................................................................13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14 2.2.9投标文件递交..................................................................................................................14 2.2.10投标截止时间................................................................................................................14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 3、 澄清和质疑............................................................................................................................... 16 3.1 综合说明............................................................................................................................16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6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16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17 4、资格证明部分............................................................................................................................ 18 5、 货物需求 ……………………………………………………………………………………18 6、 技术要求 ……………………………………………………………………………………20 7、评标原则及办法........................................................................................................................ 22 7.1 评标原则...........................................................................................................................22 7.2 评标小组组成...................................................................................................................22 7.3 评标方法...........................................................................................................................23 7.4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26 7.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6 7.6 合同的授予.......................................................................................................................27 7.7 废标条款............................................................................................................................27 7.8 其他....................................................................................................................................27 8、 投标文件格式 ………………………………………………………………………………27 9、附件.............................................................................................................................................28 2 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祁连惠采项目部委托对祁连 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ZLWW-ZFCG-1931 二、招标内容:采购大肉、牛肉、羊肉。(按照实际需求量)。 三、预算资金: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肉类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肉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 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 3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及 “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为 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 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 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 “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 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 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方式: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wggzy.com),同时在 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5日0时0分至2019年10月31日23时59 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四 厅,对迟于开标时间 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 元),必须是投标人基 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提供的基本账户(禁止用 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食堂肉类采购项目”,不填 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62401014270600010 4 开户行:甘肃银行天水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82505010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前到达 指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 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退付。(非中标候选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付。) 八、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 是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 楼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九、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935-2505128 采购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鹏 电话:13993522902 代理机构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祁连大道 617 号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 5 招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2)交货时间:按照实际需求按时供货 (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4)招标内容:采购大肉、牛肉、羊肉。(按照实际需求量)。 2 需方: (1)单位名称:祁连惠采项目部 (2)联 系 人:吴先生 (3)联系电话:0935-2505128 3 采购方: (1)单位名称: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联 系 人:徐 鹏 (3)联系电话:13993522902 4 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货款及费用按月结算。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 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肉类 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肉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 6 肃”网(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 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 结果截图或报告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 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 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 “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 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 7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 元),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 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提供的基本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 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食堂肉类采购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624010142706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天水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82505010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前到达指定账 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退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退付。) 未按该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 7 8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 5份。正本 1份、副本 3份 、电子版 U盘 1份(和投 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的电子 U盘在开标现场打不开的风险自负),并明确标 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合包包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 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2019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时 00 分前不 得启封,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电子版 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4)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 9 其它说明: 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 许可证》(肉类生产企业可不提供);须提供所投肉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 人亲自到场)、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文件。(以上原 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如若发现以上原件有缺漏,便视为无效投标。)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核(被授 权人投标的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交原件和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 为无效投标。 10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 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11 本项目预算采购资金:无 12 本项目设最低优惠率:10%(综合优惠率低于 10%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8 13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专家 4人,招标人代表 1人) 1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合 同条款约定向中标人收取。 9 1、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 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 祁连惠采项目部。 3)“招标人”是指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 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 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 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 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 报、传真、电子邮件。 10 2、 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并得到批准,现通过 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 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 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 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 即向采购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 容接受的默认,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 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 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投 标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 2)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项目 以及报价中;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 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 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 标人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 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或取 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 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招标。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 收),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 效。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资格证明部分 5)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6)商务部分 针对本项目的履约方案及售后、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 7)技术部分 12 8)其它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2.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货物、检测、保 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 用。 2)最高优惠率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 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 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 补,以此类推。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60 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2.2.5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 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提供的基本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 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食堂肉类采购项目”,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624010142706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天水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82505010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 18日 09时 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退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13 金在开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退付。)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 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投标文件未响应。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电子版 U 盘 1 份(和投标文 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的电子 U 盘在开标现场打不开的风险自负),并明确标明“正 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合包包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明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2019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不得启封,投标 文件一律不退。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电子版 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4)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 署。投标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7投标文件格式 14 投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见附件) 2)法人授权函(见附件) 3)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 4)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5)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函(见附件)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投标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 活页夹拒绝接收。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 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2019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点 00 分前 不得启封。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3)电子版 U盘独立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4)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2.2.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按采购方要求现场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 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10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 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与延长后新的 投标截止时间。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和撤标,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同时递交,并在封 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 2.3 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并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 主持,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投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由法人或法人授 权人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对主要内容进行唱标。 唱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 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 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 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6 3、 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 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 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 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包括 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 项、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 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问题交 流时,可用传真、电报、Email 等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天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 招标人在受理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 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 确认的将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招标人公布拟中 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在投标文 件递交后,视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 3.1 和 3.2 要 求在投标前进行质疑、澄清,一旦递交投标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各 17 类、各项内容。 招标人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 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 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 确认。未确认的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8 4、资格证明部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 证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肉类生产 企业可不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肉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 ” 中 的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 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为准,需提供 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查询结果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查询结果的信 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 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信用甘肃”网页截图时间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主,以上 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有效,截图未显示查询结果及时间或时间超出所 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企业无弄虚作假声明原件(见后附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 到场)原件;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 19 5、货物需求 (按照实际需求量供货) 注:一.每次供应数量由祁连惠采项目部提供具体数据为准,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 算,结算价按当月市场价×(1-综合优惠率)结算。(综合优惠率在供应商投标 时给出) 当月市场价:当地多家大型综合超市和大型农贸市场商品的平均价。 二、质量、品质、具体要求 品质要求: (1)供应商所供应的猪肉须为一级鲜猪肉:包括后腿肉、夹心肉两部分。猪肉肥 膘厚不超过 1.0—2.5cm。 (2)供应商所供应的牛肉须为一级牛肉:肉横断面上脂肪纹明显,肌肉呈鲜红 色,有光泽,质地紧密,弹性大,脂肪呈乳白色,有光泽。 (3)供应商所供应的羊肉须为一级羊肉:胴体重为 25-30 千克,肉质好,脂肪含 量适中,背部脂肪厚度不超过 0.8-1.2cm。 考虑到新鲜肉类的特殊性,要求新鲜肉类的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 过 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 应商补足。 中标之后,供应商必须保证肉品质量,否则祁连惠采项目部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及终止合同。 数量要求: 1. 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 证。 具体要求: 1.供应商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投标人提供综合优惠服务承诺书。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订单要求 20 1.采购人每天下午 18:30 前向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传真或电 话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 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 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二)交货要求 1.供应商送货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早上 10:00 以前)内将所有物品送到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现场过秤 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 21 6、技术要求 6.1 总体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 6.2 货物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 4部分。 6.3 销售服务的要求 1、中标人对于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问题,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接到 电话后, 1 小时回应, 2 小时到场解决。 22 7、评标原则及办法 7.1 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产品的质量、互换性及标准。 (3)产品的安全性。 (4)售后服务承诺、备件供应。 (5)交货时间。 (6)经营信誉。 7.2 评标小组组成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专业技术、经济专家 4人,业主代表 1人组成。 7.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依法组 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7.2.1.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2.1.3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2.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2.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2.3.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7.2.3.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 投标人的报价如果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如果高于采购预算...... 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 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第 7 评标原则及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声明函为依据。 具体分值如下:价格部分占 30%;商务部分占 25%;技术部分占 35%;售后服务 部分占 10%。满分 100 分。 一、价格部分(满分 30 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高的综合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优惠率得分=(综合优惠率/评标基准优惠率)×价格权值(30%)×100。 综合优惠率低于 10%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部分(满分 25 分) 1.投标商提供 2016 年以来参加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每提 供一项得 2分,(满分 6分) 2.投标人提出完整的库房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从业人员健康制度、从业人员 健康证明、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有完整的应标方案,优得 3 分,良得 2 分, 一般得 1分(满分 3分) 3.投标人获得 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证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2 25 分)。 4.投标人获得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2 分)。 5.投标人获得 AAA 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证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2 分)。 6.有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 30 万元以上的流动 资金证明的得 10 分,20-30 万元的流动资金证明的得 5 分,无法提供的不得分。 (原件备查) 三、技术部分 (满分 35 分) 1.所投产品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5分) 2.投标人提出完整的质量保证,安全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做 出的方案,优秀得 8分,良好得 5分,一般得 3分;(满分 8分) 3.处理库存的解决方案:配送方案、安全保障、物流配送中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内容方案优秀得 8分,方案良好的得 5分,方案一般的得 3分;(满分 8分) 4.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承诺,对投诉的食品质量问 题及时回应并及时处理,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不提供或没有不得分;(满分 5 分)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 2 名及以上配送人员全部有健康证得 3 分;有 2 名以下 配送人员全部有健康证得 1分。(提供健康证原件)(满分 3分) 6.投标人在本项目地具有经营店面及固定仓储配送场所,经营店面面积和仓储 面积达到 100 ㎡以上得 3 分,100-60 ㎡得 1 分,60 ㎡以下不得分。(提供租赁合 同原件、场所彩图)(满分 3分) 7.提供本企业自有厢式运输车辆 2 辆及以上的得 3 分,自有厢式运输车辆 1 辆 以下或与运输企业合作的得 1 分。(车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企业名称下的车辆行 26 驶证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和运输企业合作的须提供合同原件,须提供车辆彩图)。 (满分 3分) 四、售后服务部分(满分 10 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合 理性,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优秀得 5分,良好得 3分,一般得 1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建立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优秀得 5 分,良好得 3 分,一般得 1分。 7.4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 能力。评标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 错误的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评标小组有权要求现场查看供应商资质材料的原件。 4)评标小组审查每份投标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为不响应,则属 自动放弃投标权。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7.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届满后,由招标 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与需方签订合同。 7.6 合同的授予 7.6.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 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三天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 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在该通知书中将 27 给出中标供应商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 “合同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6.2 合同的签署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 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 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办理。此时可由需方与候补中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 7.7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家或者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 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并且招标文件存在 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8 其他 1)在报名结束后,下载标书供应商不足 3 家,并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 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有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 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 3家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采购人部门批准可以采取 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8 8、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祁连惠采项目部食堂肉类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LWW-ZFCG-1931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9、附件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 2:投标函 附件 3:法人授权函 附件 4:供应商资格证明 附件 5:投标报价表 附件 6: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函 附件 7:售后服务承诺函 附件 8:其他资料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30 附件 1: 供货合同 (格式) 根据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结果, (以 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草拟时间: 年 月 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编号为 招标文 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数量等信息详见合同附件供货一览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运费、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 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 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以招标文 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六、合同金额:大写: (小写: )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进口货物有中国进出口商检局认 证标志),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如变质、缺斤少两等问题,由供 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检验资料、产品合格证等。 5、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至少为 年,非人为 损坏的,应于 小时内到达需方处。 6、供方按合同规定供货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后,凭验收凭证及按合同优惠率计 算后的实际货款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单位支付货款。 31 7、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认真履行。 8、违约责任: 8.1 需方委托供方采购的所有商品、数量、需求及需方单位联系人信息,未经需 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提供,展示以及在公众场合公开需方的专有信 息。 8.2 供方须对需方的相关信息及商品信息, 谨慎, 妥善持有, 并严格保密,对 于本保密协议工作有关的受雇人员、企业或其他相关组织,供方均应要求其履行上 述保密义务,若上述主体违反保密义务,将视同供方违反本义务, 供方应承担连带法 律责任。 8.3 供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 严禁将需方驻地信息,、人员信息、实力等泄露 他人, 务必严格遵守保密法规。 8.4 若供方或供方相关人员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5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终止, 上述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9、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 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 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 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验收时间: 4、验收单位: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 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一旦由质量监督 32 部门查出以上问题,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如出现逾期一日,需方有权解除合 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 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 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 十、祁连惠采项目部有权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质量差、价格高、服务 差的供应商进行清退,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特殊条款 *根据货物的特殊性及采购人的要求列出相关条款* 十二、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两份,供方两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项目供货一览表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需方:(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33 附件 2: 投 标 函 致: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文件,我 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我方提交响应性文件并保证其 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采购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 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 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 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 义务。 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4 附件 3: 法人授权函 致 :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 任命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 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签署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35 附件 4: 供应商资格证明 36 附件 5: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包号 货物名称 综合优惠率(%) 备注 01 大肉、牛肉、羊肉 注: 1.本表只允许报一个综合优惠率,出现多个综合优惠率的视为无效响应。 2.综合优惠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6: 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函 (招标人) : 本公司(或单位)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 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或单位)愿意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38 附件 7: 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自定) 39 附件 8: 其它资料 (格式自定) 40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将 依法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 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 保持一 致。 3、如果投标企业属于中型企业,但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 或微型, 骗取政府优惠政策的,一经审查确认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 1-3 年内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给予一定金额罚款的处罚。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4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 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 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4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 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 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 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单位,下 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 下, 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 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 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 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 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 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 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 43 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 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 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 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 部 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 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有 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4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6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 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54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 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 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 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 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目 录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935-2505128 采购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 招标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2.2.10投标截止时间 3、 澄清和质疑 3.1综合说明 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4、资格证明部分 5、货物需求 供应商所供应的猪肉须为一级鲜猪肉:包括后腿肉、夹心肉两部分。猪肉肥膘厚不超过1.0—2.5cm。 中标之后,供应商必须保证肉品质量,否则祁连惠采项目部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及终止合同。 6.1 总体要求 6.2货物技术要求 6.3 销售服务的要求 7、评标原则及办法 7.1 评标原则 7.2 评标小组组成 7.3 评标方法 7.6 合同的授予 7.6.1 中标通知书 7.7废标条款 7.8其他 9、附件 供货合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2011〕181号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2019-10-31T07:31:43+0000 个人 测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