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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威市委党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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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示

招标详情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交易编号:D03-12622300076758870C-20190815-001411-1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服务 项目编号: GSHS-2019-021
采购人: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武威市财政局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0.0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 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由其完成食材采购、就餐供应、厨房餐厅清洁、餐厨器具维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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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6206000606001343001001
  • 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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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6206000606001343001001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有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日内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内容:

相关文件

1. 招标人承诺书

2. 代理合同或委托书或授权书或协议书

3. 项目批复

4. 代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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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E6206000606001343001001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1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GSHS-2019-021 采 购 人: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2 目 录 招标须知前附表 ......................................................................................................................................................... 7 1、总 则 ................................................................................................................................................................. 11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1 2、招标须知 ............................................................................................................................................................. 12 2.1 招标 ....................................................................................................................................................................... 12 2.1.1 综合说明 ...................................................................................................................................................... 12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2 2.2 投标 ....................................................................................................................................................................... 12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 12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 13 2.2.3 价格部分 ...................................................................................................................................................... 14 2.2.5 投标保证金 ................................................................................................................................................... 14 2.2.7 投标文件格式 ............................................................................................................................................... 15 2.2.8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6 2.2.9 投标文件递交 ............................................................................................................................................... 16 2.2.10 投标截止时间 ............................................................................................................................................. 16 2.2.1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3、澄清和质疑 ............................................................................................................................................................ 18 3.1 综合说明 ............................................................................................................................................................... 18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 18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 18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 19 4、资格证明文件 ..................................................................................................................................................... 20 5、项目要求及说明 ................................................................................................................................................. 21 6、技术要求 ............................................................................................................................................................. 24 7、评标原则及办法 ................................................................................................................................................. 25 8、附 件 ............................................................................................................................................................... 30 3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 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武威市委党校的委托,对中共武威市委 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S-2019-021 二、采购内容: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由其完成食材采购、就 餐供应、厨房餐厅清洁、餐厨器具维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有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 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日内的 “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 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方 式: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时 间:2019 年 08 月 16 日 0 时 0 分至 2019 年 08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三厅。 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整。 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餐 厅管理服务”。 户名: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101 3101 0000 0188 1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凉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 年 09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参与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请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办 5 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等相关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根 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备注: (1).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当所有投标投标人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其投标报价不再进行扣除,直接评 审。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13993510021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古浪街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晓丽 电话:18740981413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泰和花园 2 号楼 605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8 月 15 日 6 招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3)招标内容: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餐饮服务管理公司,由其完成食材 采购、就餐供应、厨房餐厅清洁、餐厨器具维护等工作。 2 需方: (1)单位名称: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2)联 系 人:张科长 (3)联系电话:13993510021 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周晓丽 (3)联系电话: 18740981413 4 付款方式: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本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78 万元/1 年,其中食材采购暂定价为 46 万 元/1 年,管理服务费用 32 万元/1 年。(投标报价仅调整管理服务费用,食材 采购暂定价不变)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有商业综合体管理服 务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7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 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以开标前三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8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 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 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 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 消的,后果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甘肃 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 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餐厅管理服务”。 户名: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101 3101 0000 0188 1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西凉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18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扣除手续费)后退付,投标人不 8 再到场退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1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 4份。正本 1份、副本 2份 、电子版 U盘 1份(电子版 文件为 word格式或 WPS格式,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的电子 U盘在开标现场 打不开的风险自负),正本、副本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合包包 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请 勿于 2019年 09月 06日 09时 00分之前启封”字样,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电子版 U 盘独立包装,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请勿于 2019年 09月 06日 09时 00分之前启封”字 样,封口处加盖公章。 (3)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12 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若法人亲自到场)、“信 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 容声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复 印件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审核,未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和未按规定 年检将视为无效投标。 1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备注: (1).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当所有投标投标人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其投标报价不再进行扣 除,直接评审。 14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中标公示结束后缴纳) 9 中标公示无异议后 30日内不论什么原因示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签订采购合同的 视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将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依法重新招标。 15 评标小组由 5人单数组成。 其中业主单位 1人,专业技术、经济专家代表 4人。 16 招标代理费、评审专家劳务费、交易中心场地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7 勘察现场及查验要求: 投标人须自行对业主单位的服务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 况为由,提供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业主方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单位进 行现场踏勘。 现场勘查时间:2019年 08月 26日早 15:00时 地址: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参会人员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18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本次招标费用为每年费用,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方服 务及满意度达标后签定第二年服务合同,如未达到,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方中 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选择。 10 1、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和“招标人”是指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3)“代理机构”是指 甘肃浩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人”和“供方”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 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 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 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 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电子邮件。 11 2、 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 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 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 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 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将此变 更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投标的 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 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人如拒 12 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 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或取消采 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 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招标。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活页夹拒绝接收), 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资格证明部分(详见第 4章) 5)价格部分 6)商务部分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若法人亲自到场)、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 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 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 投标截止日前三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 声明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技术人 13 员、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社保局出具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保的发票和税务机关出具的依 法缴纳税款的发票。 7)技术部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8)其它部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2.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服务、保险、税金、政策 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 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 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 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60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2.2.5投标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扣除手续费)退付,投标人不再到场 退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方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 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投标文件未响应。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一式 4 份,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U盘 1份(电子版文件为 word格 式或 WPS格式,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的电子 U 盘在开标现场打不开的风险自负)。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投标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中标明需要盖章必须盖投标企业对外鲜章,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企业对外 鲜章,需要签字必须为法人或授权人签署。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 2.2.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二) (3)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三) (4)服务费用支出测算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5)管理费用核算说明(格式见附件五) (6)公司简介 (7)投标单位的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 (8)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0.2 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 3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 4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5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投标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活页 夹拒绝接收。 2.2.8投标文件的密封 见前附表。 2.2.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按采购方要求现场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10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 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和撤标,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同时递交,并在封套上 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3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并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领导 小组、监督小组、投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对主要内容进行唱标。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 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 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 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3.附表与须知内容相冲突的,依附表为准。 16 3、 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 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 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 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 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 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 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问题交流时, 可用传真、电报、Email 等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天根据澄清 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 招标人在受理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 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 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的将应当 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招标人公布拟中标结 果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 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但对招标文件所规定涉及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后,视 为认同接受,不作为质疑事项。如有疑问,请投标人按 3.1和 3.2要求在投标前进行质 疑、澄清,一旦递交投标文件,便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各类、各项内容。 招标人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 17 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告知、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 的应当视为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招标文件 18 4、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人授权函(本章附件 3);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 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 可(以开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审 核,未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和未按规定年检将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 19 5、项目要求及说明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学员餐厅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 1、项目概况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经营业务用房餐厅总面积 200 平方米,餐饮设备齐全,员工自 愿就餐,投标人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关服务人员,并提供人员配备计划安排,餐 饮服务分为员工餐、学员餐。 2、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1)招标人免费向中标人提供目前属于招标人餐厅所有的场地和设备设施、用具 的使用权。上述物品经清(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中标人使用,承包期满后,中标人 应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承包期内,招标人负责免费提供餐厅的水、电、燃料(气),服务期内所有 的耗材、粮油及食材的采购及保管由招标人专人负责,投标人负责食材的加工,食堂日 常管理以及就餐服务等工作。招标人将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及设备设施安全进行检查。 3、膳食供应及服务标准 (1)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就餐人数,中标人应 予积极配合,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中标人须提前将下一周的用餐菜单拟好,交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 4、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中标人应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办理卫生等相关许可证。 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爱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作检查、监督。招 村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4)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 使用,清洗及保管。 (5)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招标文件 20 (6)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 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中标人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全部 承担。 5、安全责任 (1)承包期内,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用水用电、卫 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巡查等方面。 (2)中标人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等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责 任事故,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6、中标人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做 好安全防护工作。中标人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及各种事 故,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7、原材料管理 (1)所有原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均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在食材使用前应对食 材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将变质或过期产品用于菜肴加工中。 (2)招标人将对所有原材料的加工流程进行监督,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 监督工作。 8、满意度评价 招标人将每季度将组织员工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价,中标人该年度累计两 次季度评价得分未达到80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 9、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配备厨师长、厨师、服务员 等相关岗位人员,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表,主要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所配主 要人员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按行业规定标准执行),且应安排主管人员 负责日常沟通以及委派人员的劳动管理,主动公布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 10、招标人负责对食堂的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等不定期检查,并负责每季度学员 及职工满意度评价考核工作。 三、报价说明 报价范围: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承揽招标人餐饮业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工资, 加工费,管理费,税金及招投标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报价,缺报 招标文件 21 漏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招标文件及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8万元,其中食材采购暂定价为46万元,管理服务费用32万元。 (投标报价仅调整管理服务费用,食材采购暂定价不变),如中标人按调整后的价格中 标后,应减去采购暂定价46万元后,剩余部分为管理服务费用。 食材采购暂定价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中标人按每月实际支出后出具发票,招标人 按支出支付中标人食材采购费用。 四、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对业主单位的服务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 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 为由,提供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 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业主方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2、餐饮管理投标单位还须作出以下承诺:因餐厅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的所有事故 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坏,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对设备设施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 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招标文件 22 6、技术要求 6.1 总体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服务内容供应至合同结束所需 的全部费用;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 6.2 服务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 5 部分。 6.3 合同及履约 6.3.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 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3.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3.3 如中标人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补偿有关损失。 如中标方出现严重的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执行,顺延 该项目招标的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6.3.4 中标人完成需方要求,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无息退还履约保 证金。 6.4 商务要求 6.4.1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 6.4.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3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付款。 6.5 验收方式及条件: 6.5.1按国家规定规程及国标、部标、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或使用操作质量验收。 6.6 售后服务: 乙方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做出响应。 招标文件 23 6.7 服务质量抽查: 服务质量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因中标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达标造成招标方无法 接受,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7、评标原则及办法 7.1 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7.2 评标小组组成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估和比较。评标小组由 5 人单数组成,其中业主单位 1 人,专业技术、经济专家代表 4 人。 7.3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 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具体分值如下:价格部分占 25%;商务部分占 12%;服务部分占 53%;服务保障 10%; 满分 100 分。 一、价格部分(满分 25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的最 低有效投标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投标公司的胜任程度及信誉(12分) 1、公司实力(满分 3分) 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机构设置,公司场地进行评比,酌情评分。 2、财务报表(满分 2分)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报表,提供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荣誉(满分 1分) 招标文件 24 根据投标单位近五年所获市级以上餐饮行业荣誉情况进行评定,每项计 0.5分,满 分 1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4、类似业绩(满分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6 年至今从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餐饮服务管 理案例的数量、规模及用户评价情况,由评委会按 6-5 分,4-3 分,2-0 分分三个档次 计分(根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附用户单位评价意见书,无评价意见书的评分降一档 次)。 三、服务方案(满分 53分) 1、整体评价(满分 15分) 根据投标单位拟定整体服务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及方案的优劣情况进行 评价,评价较优的得 15-10分,评价一般的得 9-5分,评价较差的得 4-1分。 2、特色菜品(满分 5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特色菜品情况进行评价,菜品新颖独特且能迎合大众口味的计 5 分,评价一般的计 4-3 分,评价较差的计 2-1 分(提供特色菜品原材料及加工详细说 明,并附彩图,且必须是已在其他店出售的食品)。 3、人员配备(满分 10分)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数量、档次、结构、综合素养等情况,评价 较优的得 5分,评价一般的得 4-3分,评价较差的计 2-1分 根据投标单位拟配主要人员(厨师、副厨、面点师等)的专业水平,从业经验及个 人所获荣誉及特色菜品、技艺等情况由评委会按 5分,4-3分,2-1分三个档次计分。 4、管理评价(满分 8分)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专业技能及安全意识培训、考核制度等内 容进行评价,评价较优的得 8-6分,评价一般的得 5-3分,评价较差的得 2-1分。 5、设备设施管理(满分 6分)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等内容进 行对比评价按 6-4分。3-1分两个档次计分。 6、卫生保洁(满分 9分) 根据投标单位拟定的针对本项目员工餐厅的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及虫、老鼠等的消 杀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较优的得 9-5分,方案一般的得 4-1分。 四、服务保障(满分 10分) 招标文件 25 1、管理服务承诺(满分 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做出的管理服务承诺进行对比比较综合评定。 优得 4分,一般的得 2分。 2、服务质量保障(满分 3分) 根据投标单位拟定的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价,方案较优的得 3分, 方案一般的得 2分;方案较差的得 1分。 3、应急措施(满分 3分) 根据投标单位拟定的针对招标单位特别需求及突发状况制定的应急措施等情况进 行评价,方案较优的得 3分,方案一般的得 2分;方案较差的得 1分。 7.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 7.4.1 投标文件应符合下列情况,其中一项不符合,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有单位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投标 文件中前后公章章必须一致、法人印章或签字必须一致; 2、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的报价必须一致; 4、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5、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必须交投标保证金。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4.2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 产能力。评标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 误的标准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评标小组有权要求现场查看供应商资质材料的原件。 4)评标小组审查每份投标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为不响应,则属自动放弃 招标文件 26 投标权。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5)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7.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届满后,由 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其在公示后五日内与需方签订合同。 7.6 合同的授予 7.6.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武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三天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 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供应 商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 其他相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6.2 合同的签署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 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 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 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5]第 18 号第七十五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需方与候补中标供应 商签订合同。 7.7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家或者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并且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 款或者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招标文件 27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8 其他 1)在标书发售结束后,购买标书供应商不足 3家,并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有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 准后,可以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 3家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非 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招标文件 28 8、附 件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二) (3)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三) (4)服务费用支出测算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5)管理费用核算说明(格式见附件五) (6)公司简介 (7)投标单位的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 (8)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招标文件 29 附件一 投标函 致招标方: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全权代表姓 名)__________(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 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服务进行投标。为 此: 一、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起 天内(投标有效期) 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为: 序号 品目名 月报价 年小计 备注 1 餐饮管理 2 食材采购暂定价 46万元 2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四、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五、我方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如果在规定开标时间和日期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 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七、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八、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 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九、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报价保证服务。 十、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十一、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招标文件 30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31 附件二 服务方案(样式) 注:管理服务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服务方案; 2、投标公司拟采取的管理方式; 3、管理人员及员工的配备计划; 4、食材加工工艺及管理方案; 5、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公众制度、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度、运作制度和 管理人员考核等内容); 6、其他内容:卫生保洁方案、质量及安全保障等。 招标文件 32 附件三 服务承诺(样式) 投标单位(盖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公司的服务承诺须包括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服务方案的承诺; 2、管理应急预案等。 招标文件 33 附件四 服务费用支出测汇总表(样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 价 年小计(万元) 备 注 一 加工费 二 管理费(利润) 三 食材采购暂定价 46 四 其他费用 五 税 金 每年合计 注: 1.本表只列出支出预测大项,各小项请各餐饮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投标单位(盖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34 附件五 管理费用核算说明(样式) 注:投标公司的管理费用核算说明须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经费测算品目; 2、管理经费测算的取费依据。 招标文件 35 附件六 公 司 简 介 注:投标公司的简介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场地、人员、设备、财务状况等);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投标单位的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八 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 36 附件九 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目 录 投标申请人须知 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 3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 4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须知 1.1 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1.2 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 1.3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及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 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能力。 1.4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5 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投标人须知第 17 条规定封装。 招标文件 37 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 (招 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 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合同的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 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必须按规定格式、内容及要求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2、此表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另外还需单独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签到 时与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3、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 38 表 2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 3 投标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 4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39 第五章 合同样本 员工食堂业务外包合同书 甲方: 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市本级食堂事宜达成合同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和经营项目 1、本合同承包期限约定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三 个月,若甲方综合评定满足不了服务需求,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不得索赔)。合同期满,双 方另行协商,同等条件乙方优先。 2、经营项目为中共武威市委党校员工食堂工作餐及接待用餐。 二、承包方式及用餐标准 1、甲方负责提供所需场地、设备设施、水、电、燃气等,以及粮油、食材的采购和保管, 乙方负责食材的加工、食堂日常管理以及就餐服务等工作。 2、乙方保证每天准时向甲方员工供应优质的早餐、工作午餐、接待餐。供应的早餐为粉、 面、粥、包子、馒头及中西点等 6 种以上品种(不含凉菜);中餐的菜品为四荤二素一汤一 水果(六菜为二主荤、二小荤、二小菜),晚餐的菜品为二荤二素一汤(四菜为一主荤、一 小荤、二小菜),合理搭配菜品。乙方不得对外经营。 3、餐饮管理服务费按月进行结算(并提供正规餐饮业服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按月结算费用。甲方凭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乙方的结算票据于次月 10 日 前将上月工作餐外包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及餐具,免费提供乙方所需的水、电、 燃气。 40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过程、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进行 整改,甲方工作人员反应较大时由甲方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出具两次以上书面整改 通知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使用过期原材料、地 沟油及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造 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 3、甲方员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持卡就餐。 4、负责乙方管理范围内设施、设备的购置、维修和相应物品的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使 用。 5、甲方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进行联系、沟通,并协助乙方负责人处理相关事宜。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人事劳资、安全、资产管理等各规章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坚持“绿色餐饮、健康饮食”的理念,为甲方人员提供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营养、健康、 原汁原味的美味佳肴。 2、乙方对食堂的加工、账务、卫生、安全等全面负责。 3、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对甲方提供食材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如 果乙方违反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完全的赔偿及事故责任。 5、不断更新菜品的花色种类,同时使其口味满足就餐人员的要求,力保满意率达 80%以 上。通过问卷调查,满意率未达到 80%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负责结算前的所有费用。 7、乙方有义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礼仪。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如造成人为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费用。 8、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工作人员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清洗干净并按照程序进行消毒,保 证餐具清洁卫生。 9、做好食品留样工作,设立专门留样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签,且至少留样三天。 10、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情。 11、乙方人员必须按正规餐饮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在进入食堂工作前,需取得健康证, 并每年体检一次。 41 12、乙方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品、用具。合作期满, 乙方如数按移交清单的数量,退还给甲方,如人为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 13、乙方在经营承包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滑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 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协议约定事项,双方均 有权要求违约方终止本协议。确因情况特殊,需要提前终止合作时,终止方须提前 30天以上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如有争议,双方可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将依法接受处 罚。 投标单位名称: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 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库[2011]181 号)相关 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 3.如果投标企业属于中型企业,但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或微型,骗取 政府优惠政策的,一经审查确认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 1-3 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给予 一定金额罚款的处罚。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4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全国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 发展政策目标,产 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44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 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 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 税额等投标人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 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 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 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 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 应当在招标文件或 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 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招标文件 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 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 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本办法第四 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45 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 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 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 保 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 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 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 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 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 小企业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 74 上一年度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 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 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 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 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 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6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 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 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 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 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47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 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76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48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 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 49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 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77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 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 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 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 释。 十、本规定自 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 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 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2019-08-15T09:40:56+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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