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01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HZSY20210826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二、磋商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项目说明

备注

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9.8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备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灵芝东路递二社区综合楼二楼207)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磋商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安吉县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交付方式:网银、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于开标前一工作日到账(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其他事项: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二)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9月7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资格审查时须携带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最近一个季度缴纳的纳税凭证和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介绍信(原件)

十一、本次磋商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ajztb.com/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85728189

地址:安吉县灵芝东路递二社区综合大楼二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885726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