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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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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1-09-01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720-1152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2021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258179.00元 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88号4号楼A10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1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021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 区食堂项目,负责委托第三方企业单位为街道食堂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工作餐,并作为社区老年食堂的补充,向周边社区老人提供可口、卫生、实惠、放心的供餐服务。 12个月 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方案,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法、时令特点和上述服务内容要求规范制定,达到预期的成本可控、食用安全、色香味形具佳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卜丽华,陈央,金永光,邵建华,唐闻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单位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06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费2500元由中标供应商另行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

地 址:阳曲路270号

联系方式:021-36601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3号巨丰商务3号楼420室

联系方式:13917898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奕

电 话:13917898053


2021年09月01日


2021年07月23日


附件信息:

  • 2021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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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HXM-00-20210720-1152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 / 58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 / 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720-1152 项目名称: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负责委 托第三方企业单位为街道食堂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 早中工作餐,并作为社区老年食堂的补充,向周边社区老人提供可口、卫生、实惠、放心的供餐服 务。服务期:一年。 合同履约期限: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 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 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4 / 58 其他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②财务状况证明文件(2020年)。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含 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 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和由相关社保管理中心加盖公章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单 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⑥投标代表身份证。⑦ 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⑨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26 至 2021-08-03,每天上午 09:30:00~11:00:00,下午 13:30:00~16:30: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3 号巨丰商务 3 号楼 420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 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 子采购文件。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9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19 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3 号巨丰商务 3 号楼 420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 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5 / 58 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 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 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 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400-881-7190;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 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 335 号 联 系 人:陈央 联系方式:021—36601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3 号巨丰商务 3 号楼 420 室 联 系 人:林奕 联系方式:13917898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奕 电 话:13917898053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6 / 5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 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0621-03345 3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 335 号 联 系 人:陈央 联系方式:021—36601705 4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3 号巨丰商务 3 号楼 420 室 联 系 人:林奕 电 话:13917898053 传 真:61481559 5 最高限价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元,最高限价(元): 1300000.00 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6 服务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 335 号 7 服务期限(交付期限) 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超期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 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管理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7 / 5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其他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状况证明文件(2020 年)。 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含完税证明)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和由相关社保管理中心加盖 公章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单位职工参加城 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 书面声明。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⑥投标代表身份证。 ⑦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 书)。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0 现场踏勘 ?不组织,已报名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地点: 联系人: 11 答疑会(若有) 已报名供应商书面提问截止时间: 2021 年 08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问题提交方式:传真件及电子邮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截止时间 之前提交,原件(盖章)答疑会现场提交。 传真及电子邮件发送后需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答疑会时间: 2021 年 08 月 04 日 13 时 30 分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3 号巨丰商务 3 号楼 420 室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8 / 5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注:如所有供应商均无疑问,则答疑会相应取消。 12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无需提交 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不少于 90 日历天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15 网上投标方式和网址 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 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投标人应提前加密上传网上投标文件,防止由于网络故障导致采 购代理机构签收失败的风险。投标人应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 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 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16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 式和数量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的同时,应递交以下数量的 纸质投标文件: 1.正本 1份; 2.副本 4份: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3 号巨丰商 务 3 号楼 420 室。 17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 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 http://www.zfcg.sh.gov.cn/) 18 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 资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开标用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9 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 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CA 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 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 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20 评标时间地点 另定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 评标方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2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23 招标代理费及其他 1)招标代理单位将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9 / 5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2)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另行支付。 24 付款方式 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招标方对上一月考核合格,且中标方向招 标方提交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和发票原件后,招标方向 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管理服务费。(乙方在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服务 要求,经甲方考核符合要求并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组织向乙方支 付。所有支付由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乙方的各项工作 未达到服务所承诺的标准和要求,须整改达标后才能支付费用。 如遇服务满意度达不到甲方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事件,甲 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0 / 58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 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 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 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7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8“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 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1 / 58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4.合格的服务 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 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 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 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 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 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招标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提出。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2 / 58 7. 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 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 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 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6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规程(试 行)》的规定办理。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 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 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 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 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 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 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 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3 / 58 (4)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 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招标公告》 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 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 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 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 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 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及电子邮件 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 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 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4 / 58 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 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 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现场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明示或 暗示已经内定了某家供应商。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 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 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 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 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 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 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三部分构成。 15. 2 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项目概况及 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 商务响应文件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5 / 58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投标报价依据表;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投标人关于报价等的其他说明(如有的话)。 17. 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 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 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 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开标一览表 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8.3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者投标文件中未提 供开标一览表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 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 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 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 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9.2报价依据: (1)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6 / 58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 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 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4 除《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 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 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6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9.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分类明细表(含人工、机具、材料、 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和报价依据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 价格构成等。 20.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 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2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 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索引表内容为准。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 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3.相关证明文件 23.1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 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4. 投标保证金 24.1无 25.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7 / 58 25.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 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 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 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5.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 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 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 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 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 26. 投标文件编制的响应性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 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 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 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7. 投标文件的递交 27.1 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并通 过数字认证证书(CA 证书)加密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 求办理。 27.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 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投标截止时间 28.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8 / 58 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8.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 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30. 开标 30.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 组织公开开标。 30.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 开标。 30.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 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0.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 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 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 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开标人提出更正,开标人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 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六、评标 31. 评标委员会 31.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1.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19 / 58 32. 投标文件的初审 32.1 开标后,招标人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 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 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3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 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2.3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4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任何主动提交的澄清与补正。 32.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招标人可以 接受,但如果《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有规定的,在评标时则根据规定对这种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 不规范情形进行相应扣分。 33. 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 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其他错误或矛盾,按照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 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4.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0 / 58 34.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5.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5.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 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6. 评标的有关要求 36.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 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6.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 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6.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 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6.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 七、定标 37.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9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8. 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8.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38.2 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招标人 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8.3 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的 投标人即可按《投标人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9.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 件。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1 / 58 40.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 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招标失败的, 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41.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规定所确 定的中标人。 42. 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服务内容和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数 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43.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44.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培训 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2 / 58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 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 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 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 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 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 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3 / 58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采购内容 负责委托第三方企业单位为街道食堂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 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工作餐,并作为社区老年食堂的补充,向周边社区 老人提供可口、卫生、实惠、放心的供餐服务。 预算资金 本年预算金额 1300000 元 服务周期 1 年 招标有效期:1 年,合同一年签。 项目地点:社区食堂内。 合同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分批支付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提供供餐服务 服务对象:街道食堂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 工作餐,并作为社区老年食堂的补充,向周边社区老人提供老年餐。 供餐标准:工作日供应早、中工作餐,供应量早餐 80 余客,午餐 300 余客。早餐种类丰富,干 湿点心自由选择;午餐按照一大荤(三选一)一小荤(二选一)一素(二选一)一汤一饭、一水果 (或酸奶)标准配餐。社区老年午餐按规定标准要求配餐。配餐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 一饭(打包盒),做到食材新鲜,营养均衡,价廉物美。 2、人员配备:组建一支不少于 12 人的服务队伍,参考如下:厨师长 1 人,厨师 2 人,副厨 1 人,点心师不少于 2 人,点心帮工 1 人,切配及粗加工人员不少于 2 人,机动及保洁不少于 3 人(确 保 1 名后厨保洁、1 名用餐点保洁)。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4 / 58 3、制定运管制度: ①经营管理目标:确保员工餐厅提供可口、卫生、实惠、放心的工作餐。 ②服务质量目标:注重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员工综合满意度达到 80%以上的既 定目标。满意度调查内容由双方确认。 4、人员管理要求 ①工作人员现场工作应着工作服装,仪容仪表大方得体,礼貌待人。 ②服务方工作人员应全权负责用餐秩序的维护,并且让每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养成规范操作、热 情服务的良好习惯。 ③如因服务方的员工违规违纪,造成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向服务方提出调离该员工的要求, 服务方应给与配合并及时进行人员补充。如服务人员遭投诉 2 次(含 2 次)以上,采购方有权要求 服务方更换服务人员。服务方应承诺 24 小时内撤换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工作人员。 ④服务方除具备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外,所有员工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 5、服务人员要求 (1) 餐饮服务人数要求:食堂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数不得少于 12 人。 (2)项目经理/厨师长 ①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 力和协调能力; ②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一 55 周岁; ③专业资格要求:厨师长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 ④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 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⑤经验要求:从事过 12 年以上餐饮管理的工作经验(需有资格证书授证时间或投标方承诺书为 准)。 (3) 厨师 ①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③专业资格要求: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 ④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 ⑤经验要求:从事过 3 年以上 300 人次标准餐厅的工作经验(需有资格证书授证时间或投标方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5 / 58 承诺书为准)。 (4)一般岗位人员的要求 ①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厨房作业的基本技能,具有二年以上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②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需在标书中提供)。 (5)健康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按时体检,定期检查,无健康合格证,不得上岗。 6、服务方案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对本项目的要求特点进行理解,制定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餐饮管理服务保障 方案。 (2)必须提供具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图并作出相应说明,要求各岗位权责明确、资质足 够、比例应当适度,人数应合理,组合优化,有一套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班子。 (3)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方案,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法、时令特点和上述服务内容要求规范制定, 达到预期的成本可控、食用安全、色香味形具佳的要求。 (4)提供日常餐饮管理方案,要求按照“六 T”或其它行业规范制定,确保达到预期的管理目 标。服务方应具备一定实力和资源,保证每一季有一至二次特色菜巡展,中秋、清明、元宵、端午等 节日可配套提供节日食物(以无偿的形式分发到每位就餐者)。 (5)提供食堂设备管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与措施;提供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相关管理台帐等的样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6)投标方应提供各岗位年度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要求有培训的具体内容、达到的目标并有 经费保障。 (7)由第三方负责餐厅所需保洁材料、低值易耗品、泔脚处理等社会杂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8)服务方配合业主方加强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重点注意副食品的质量,杜绝无证有 害食品流入食堂,并接受业主方职能部门的监管。 (9)服务方应在人员素质上,对进驻人员政治、技能、健康等方面进行挑选和把关,并组织正 规培训;在人员结构、数量上,服务方应当保证服务质量,配足配强工作人员; (10)食物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必须符合为卫生标准,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 并由专人负责留样 48 小时备查; (二)其他要求: 1、乙方应合理备足一定数量和品种的菜肴,以保证晚到职工就餐有选择菜肴的余地。当日用餐 剩余的菜肴,在食堂供应结束之前,职工可按照菜肴标价刷卡打包外卖。遇周末及节假日,应制作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6 / 58 冷菜、半成品或成品菜肴供大家选择预定购买。乙方应合理安排周末供应半成品的工作量,不视作 加班,不另计加班费。向职工提供节假日菜肴的,可视作加班,另计加班费; 2、中标单位负责成本核算,并积极配合和支持采购方开展工作。 3、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由服务方组织实施,涉及费用不产生在此项目内,原材料供应商 需有相关资质并得到采购方审核同意。 4、食材费用按实结算。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7 月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7 / 58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采购内容 负责委托第三方企业单位为街道食堂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 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工作餐,并作为社区老年食堂的补充,向周边社区 老人提供可口、卫生、实惠、放心的供餐服务。 预算资金 本年预算金额 1300000 元 服务周期 一年 招标有效期:一年,合同一年签。 项目地点: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 合同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分批支付 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提供供餐服务 服务对象:街道食堂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 工作餐,并作为社区老年食堂的补充,向周边社区老人提供老年餐。 供餐标准:工作日供应早、中工作餐,供应量早餐 80 余客,午餐 300 余客。早餐种类丰富,干 湿点心自由选择;午餐按照一大荤(二选一)一小荤(二选一)一素(二选一)一汤一饭、一水果 (或酸奶)标准配餐。社区老年午餐按规定标准要求配餐。配餐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 一饭(打包盒),做到食材新鲜,营养均衡,价廉物美。 2、人员配备:组建一支不少于 9 人的服务队伍,参考如下:厨师长 1 人,厨师 1 人,点心师不 少于 2 名,切配及粗加工人员不少于 2 名,机动及保洁不少于 3 名(确保 1 名后厨保洁、1 名用餐 点保洁)。 3、制定运管制度: ①经营管理目标:确保员工餐厅提供可口、卫生、实惠、放心的工作餐。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8 / 58 ②服务质量目标:注重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员工综合满意度达到 80%以上的既 定目标。满意度调查内容由双方确认。 4、人员管理要求 ①工作人员现场工作应着工作服装,仪容仪表大方得体,礼貌待人。 ②服务方工作人员应全权负责用餐秩序的维护,并且让每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养成规范操作、热 情服务的良好习惯。 ③如因服务方的员工违规违纪,造成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向服务方提出调离该员工的要求, 服务方应给与配合并及时进行人员补充。如服务人员遭投诉 2 次(含 2 次)以上,采购方有权要求 服务方更换服务人员。服务方应承诺 24 小时内撤换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工作人员。 ④服务方除具备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外,所有员工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 5、服务人员要求 (1) 餐饮服务人数要求:食堂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数不得少于 9 人。 (2)项目经理/厨师长 ①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 力和协调能力; ②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一 55 周岁; ③专业资格要求:厨师长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 ④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 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⑤经验要求:从事过 12 年以上餐饮管理的工作经验(需有资格证书授证时间或投标方承诺书为 准)。 (3) 厨师 ①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③专业资格要求: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 ④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 ⑤经验要求:从事过 3 年以上 300 人次标准餐厅的工作经验(需有资格证书授证时间或投标方 承诺书为准)。 (4)一般岗位人员的要求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29 / 58 ①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厨房作业的基本技能,具有二年以上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②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需在标书中提供)。 (5)健康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按时体检,定期检查,无健康合格证,不得上岗。 6、服务方案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对本项目的要求特点进行理解,制定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餐饮管理服务保障 方案。 (2)必须提供具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图并作出相应说明,要求各岗位权责明确、资质足 够、比例应当适度,人数应合理,组合优化,有一套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班子。 (3)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方案,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法、时令特点和上述服务内容要求规范制定, 达到预期的成本可控、食用安全、色香味形具佳的要求。 (4)提供日常餐饮管理方案,要求按照“六 T”或其它行业规范制定,确保达到预期的管理目 标。服务方应具备一定实力和资源,保证每一季有一至二次特色菜巡展,中秋、清明、元宵、端午等 节日可配套提供节日食物(以无偿的形式分发到每位就餐者)。 (5)提供食堂设备管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与措施;提供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相关管理台帐等的样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6)投标方应提供各岗位年度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要求有培训的具体内容、达到的目标并有 经费保障。 (7)由第三方负责餐厅所需保洁材料、低值易耗品、泔脚处理等社会杂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8)服务方配合业主方加强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重点注意副食品的质量,杜绝无证有 害食品流入食堂,并接受业主方职能部门的监管。 (9)服务方应在人员素质上,对进驻人员政治、技能、健康等方面进行挑选和把关,并组织正 规培训;在人员结构、数量上,服务方应当保证服务质量,配足配强工作人员; (10)食物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必须符合为卫生标准,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 并由专人负责留样 48 小时备查; (二)其他要求: 1、乙方应合理备足一定数量和品种的菜肴,以保证晚到职工就餐有选择菜肴的余地。当日用餐 剩余的菜肴,在食堂供应结束之前,职工可按照菜肴标价刷卡打包外卖。遇周末及节假日,应制作 冷菜、半成品或成品菜肴供大家选择预定购买。乙方应合理安排周末供应半成品的工作量,不视作 加班,不另计加班费。向职工提供节假日菜肴的,可视作加班,另计加班费;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0 / 58 2、中标单位负责成本核算,并积极配合和支持采购方开展工作。 3、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由服务方组织实施,涉及费用不产生在此项目内,原材料供应商 需有相关资质并得到采购方审核同意。 4、餐费按实结算。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的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有关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投标人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包括对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 以及投标人完成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力量的投入,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成果提交方式等)和相关说明;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内容(但不局限于)及编制要求如下: a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思路,日常管理、实施措施、服务目标等 b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各项职责、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工作方法与流程,管理、服 务依据、培训制度及定位标准、考评标准、验收质量标准、拟配置的设备清单等 c服务项目人员的配备(机构组织表,包括项目人数 、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设置 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况)与管理机制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和服务人员安排情况介绍: 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年龄、类似项目经验、《岗位证书》等证书、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获得荣誉 情况的复印件等。 d 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承诺:年度服务工作业主综合满意率、消防火灾发生率、治安事件发生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1 / 58 率等委托管理、服务内容的承诺。 e其他必要的说明。 (3)按照《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相关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人情况简介; ★(2)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单位前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季度为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组人员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6)项目组成员中涉及的各类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单位曾经获得的各 种与社区食堂管理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9)投标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 4.上传扫描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网上投标系 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 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 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 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2 / 58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件 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 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 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招标人按照评分细则对报价分进行计算,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点后一 位(四舍五入法)。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 0.5 分。最后由招标人对评委的 技术评分及计算得出的报价分进行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最高 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即为中标人。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 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3 / 58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估要素 主要评估内容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一 报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 130 万 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 效投标处理。 30 1、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报价合理性。若有低于 成本或严重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投标报价,则评标委 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评审并按国家相 关政策规定对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作为 评标价参加评标。 3、评标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100% 二 投标人综 合实力 1、运营状况 3 根据 2019 年和 2020 年财务报表。两个年度均赢利为 3 分,一赢一平为 2 分,一赢一亏或 2 平为 1 分,其他及 两年均亏损为 0 分。 2、业绩 7 近三年内业绩须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均以合同原件彩 色扫描件中所示为准。 ?有同类项目运作经验,得 2 分; ?项目运作经验丰富(4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得 4 分; ?有项目获奖经历,得 1 分; 三 整体管理方 案策划、具 体实施方案 和投标文件 完整性 方案思路新、针对性强、起 点高,管理设想新颖、服务 定位明确、可行。内容具体 实施方案与措施。投标文件 编制完整性。 20 1、完全符合为 15 分,基本符合为 8-14 分,与招标要求 有明显不足为 1-7分,不符合得 0 分。 2、有良好的人员培训机制的为 5 分,基本人员培训机制 的为 3 分,无人员培训机制的为 0 分。 四 管理机构及 管理制度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明确 的管理各部门职责。工作流 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 规章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机 构实际操作性强;针服务项 目的规划客观、明确。项目 考核有据可依。工作设备配 备合理、齐全。 15 经评委专家评定,优良为 10-15 分,较好为 5-9 分,一 般得 1-4 分。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4 / 58 五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文化水平;三年 以上岗位管理工作经验及获 奖情况。 5 基本符合为 2-4 分,与招标要求有明显不足为 0-1 分。 如有获奖可加分,最高加 1 分。 六 人员配置和 管理 人员安置合理,各类人员配 置齐全、科学,人员素质高。 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15 经评委专家评定,优良为 10-15 分,较好为 5-9 分,一 般得 1-4 分。 七 服务承诺 承诺的服务质量指标;提供 的特色服务。 5 完全符合为 5分,基本符合为 2-3 分,与招标要求有明 显不足为 0-1 分。 三、政策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投标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 九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否则不予认定。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 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投标人凡符合上述政策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 进行评定。 四、有效供应商认定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 系且达到控股的,均按无效供应商认定。 五、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 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5 / 5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 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 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 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 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 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 责任的辩解。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6 / 58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7 / 58 2、开标一览表格式 表格样式详见网上招投标系统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包 1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总 价、元)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8 / 58 3、报价费用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分类名称 费用 备注 1 人员工资费用 详见明细( ) 2 人员福利费用 详见明细( ) 3 管理费用 详见明细( ) 4 保险费用 详见明细( ) 5 加班及借用人员费用 详见明细( ) 6 税金 详见明细( ) 7 其他 详见明细( ) 8 9 报价合计 说明:(1)本报价费用明细表格式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也可以结合项目需求自拟格式。投标人自 拟分类报价费用情况并编制明细费用表随本表一起提供。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以及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 行)的要求报价。 (3)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 件一律不作考虑。 (4)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投标文件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 39 / 58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0 —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响应内容说 明 详细内 容所在 投标文 件页次 备注 1 营业执照(民非或社团登记证书)、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本项目合同无转让与分包 5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付款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有效供应商认定条件的 7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被拒绝的 8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 标书中错误所进行的修正的 9 投标的服务符合《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规 定的指标的; 10 符合《投标人须知》标有“★”条款要求的 11 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 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报价未低于成本价的; 12 投标文件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投标文件无政府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 它无效响应情形的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1 —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响应项目 主要内容概述 详细内 容所在 投标文 件页次 备注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2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具体 实施方案和投标文件完 整性 3 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4 项目负责人 5 人员配置和管理 6 服务承诺及优化建议 7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 42 —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投标人与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资质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 43 — 2、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从事服务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方案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前提和客观原因: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原则: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4 — 3、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 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职称及职 业资格 进入本单 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 历 联系方式 …… — 45 — 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单位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最近 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 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 3 年内有无因售假、 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 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 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 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 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______ __ 我_______ __(姓名)系______ _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46 —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项目的投标活动,并 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 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 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 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名称(公章):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所: 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47 — 3、同类或类似项目:投标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 号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金额(万 元) 服务年 限 业主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附:类似项目的委托服务合同复印件,复印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即可。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8 —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49 — 农、林、牧、 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 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 00 20≤X<30 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 0000 300≤Y<20 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 0000 300≤Y<60 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 0000 300≤Z<5 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 0000 1000≤Y<5 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 0000 100≤Y<50 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 00 20≤X<30 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 0000 200≤Y<30 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 0 20≤X<10 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 0000 100≤Y<10 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 00 20≤X<30 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 0000 100≤Y<20 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 0 10≤X<10 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 0000 100≤Y<20 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 10≤X<10 X<10 — 50 — 0 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 0000 100≤Y<20 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 00 10≤X<10 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 100000 100≤Y<10 00 Y<100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 0 10≤X<10 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 0000 50≤Y<10 00 Y<50 房地产开发 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 200000 100≤Y<10 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 0000 2000≤Z<5 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 00 100≤X<30 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 000 500≤Y<10 00 Y<500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 0 10≤X<10 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 120000 100≤Z<8 000 Z<100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 0 10≤X<10 0 X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 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1.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 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 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 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 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 — 51 — 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 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 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 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52 — 5、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 网址:www.zfcg.sh.gov.cn → 准入进程查询、打印。 6、信用中国 — 53 — 7、中国政府采购网 — 54 —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 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 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 2.3 服务期限:一年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 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 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 55 — 3.2 乙方所交付的 2021 年度临汾路街道社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 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 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 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 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 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 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招标方对上一月考核合格,且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双方签署的验 收合格证明原件和发票原件后,招标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管理服务费。(乙方在完成各项 工作并达到服务要求,经甲方考核符合要求并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组织向乙方支付。所有支 付由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乙方的各项工作未达到服务所承诺的标准和要求,须整 改达标后才能支付费用。如遇服务满意度达不到甲方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事件,甲方 将立即终止合同。) 8.甲方(甲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水、电等),休息和存放物料的场所。 8.2 为乙方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器具、物料等。 — 56 — 8.3 督促乙方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 8.4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9.乙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9.1 按合同双方的约定,履行服务的职责。 9.2 项目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技术好、工作责任性强。 9.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项目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工作人员 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或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 的各类费用。 9.4 爱护甲方设施、设备,如因违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 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 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 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 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 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 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 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 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 57 —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 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 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 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乙方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用采购人认可的方式(支票或银行保函)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额为项目合同价的 0 %,至项目验收完成后自行解冻(一般在三 到六个月之内)。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 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 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 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 施的权利。 — 58 — 18.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中心-合 同有效期]。 18.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19. 合同附件 19.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19.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0.合同修改 20.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 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2021-07-23T15:09:34+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7-23T15:17:3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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