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安徽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的委托,现对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食堂委托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AHTX[2021]-0024
2、项目名称: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3、项目单位: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食堂委托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限价:22万元/年
7、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8、服务期限:1095天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餐饮企业,其营业执照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领取磋商文件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17时30分
2、磋商文件价格:400元/份,售后不退。
3、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许工(手机:18756694867)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9月9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池州市石城大道471号玖龙时代24楼安徽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 9月9日10时00分
六:联系方法
1、采购人: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详细地址: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项目联系人: 杨喜凤
电 话:1595566519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石城大道471号玖龙时代24楼
联系人:许工
电 话:18756694867(微信同号)
七、磋商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人民币0元。
2、现金递交。
用户需求书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地址:池州市秋浦西路10号(原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业务用房内)。特警大队食堂面积大约140平米,大厅餐位96个。2021 年 10月份起预计提供220人次日就餐服务,每日三餐(早、中、晚,其中早餐预计80人次、中餐预计80人次、晚餐预计60次人)和夜宵服务(根据办案民警需求安排,23:00—03:00)。具体菜品及搭配问题由招标人中标后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项目名称为:【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预算控制价: 22万元/年。
二、服务期: 1095 天
三、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1、服务工作内容:A.每日提供早餐和中、晚正餐民警就餐服务,及夜间民警值班、办案就餐服务(晚上11:00-凌晨3:00)。B.食堂环境卫生.食堂部分布草洗涤服务、卫生消毒保洁和泔水处理。C.具体菜品及搭配问题由招标人中标后与中标单位协商拟定。D.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招标人缴纳。E.食堂日常原材料由招标人安排代购服务.
2、服务质量要求:A.所有员工工作服统一(由招标单位提供或由中标单位代购)。B.中标单位每月向招标单位提供一次内部接待服务标准报告。C.中标单位每月向招标单位提供一次食堂原材料市场行情调查报告。D.中标单位每月一次按照酒店质检标准,对委托项目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并出具报告。E.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统一招聘、培训,达到上岗标准后方可上岗。F.建立和健全正常的运行管理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G.厨师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换岗。中标单位定期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征求工作意见。J.全面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规,遵守招标单位保密规定,中标单位对派出人员负责,并承担派出人员的全部安全风险责任。
3、服务时间要求:全天候式(含节假日)。
4、服务成果要求:保证特警大队民警一日三餐按时就餐及夜宵服务(根据办案民警需求安排)。
5、质量检验标准:一般餐饮服务标准。
6、其他要求:采用1﹢1﹢1模式,即合同服务期为三年,签订方式为每年一签。签约金额须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一致。中标单位第一年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后,招标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招标单位可以继续按照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与中标单位续签下一年度的委托管理合同。反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不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以此类推,如中标单位第二年度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后,具体操作办法与前述规定一致。本项目不得转租,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认定为废标。本服务项目收取服务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中标后,签约前将保证金打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四、人员要求(岗位设置、数量、素质):厨师长1人(可以兼任项目经理),副厨1人(其中1人负责夜宵和面点、负责早餐制作),服务员、勤杂工、保洁共2人(其中1人兼负责夜宵服务,均需有卫生健康证),要求共计不得少于4人。
五、相关设备要求(基本参数、数量等):食堂内各种厨房灶具基本齐全,能够适应一般机关食堂运作的需要。
六、考核办法/验收方式:由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特警大队食堂管理委员会制定考核验收办法。
七、付款方式:招标单位将签约费用(即中标费用)按委托管理费与服务费一并以现金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1.委托管理费:设委托管理费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后按月(季度)结算。即工作一个月(季度)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前一个月(季度)的费用,余款及保证金随最后一月(季度)服务期满时一起支付(注:委托管理费的具体金额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2.服务费分为:固定服务费和临时用工服务费,固定服务费分月(季度)促额支付至中标单位账户,临时服务费按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3.其他未尽事宜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报价须知:
1、政策性费用
(1)池州市(含市本级、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市经开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承包期限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自当月起,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池州市现行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如有政策变动,按照最新政策标准执行),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另外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0元/每人/每月)。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3017.01元
企业应缴比例:养老:16%、医疗:6.5%、生育险:0.8%、失业:0.5%、因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以各用人单位实际缴纳比例为准。
个人应缴比例:养老:8%、医疗:2%、生育险:0%、工伤:0%、失业:0.5%。
所有人员无论其年龄是否达到退休年龄,供应商报价时均应包含此项费用。
(3)税金: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价,并提供最新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文件要求。税金部分不参与报价评审,但含税金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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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称 |
人数 |
工资(元)/月 |
备注 |
1 |
厨师长 |
1 |
7264 |
含社保 |
2 |
副厨(面点师) |
1 |
4223 |
含社保 |
3 |
夜宵服务员,保洁 |
1 |
3423 |
含社保 |
4 |
服务员,保洁 |
1 |
3423 |
含社保 |
|
合计: |
18333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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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元/年 |
2、非政策性费用
应包含所聘用人员的福利、加班费等、保洁工具、服装、办公、利润以及绿植租赁绿化养护等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