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太和县中医院的委托,现对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FDZX-CG2021031
2、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太和县中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浮动率:100% /包段(不得高于或等于投标浮动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标段(包别)划分:共划分为3包:第一包段:米面油店供应商;第二包段:水果店供应商;第三包段:蛋糕店供应商。
7、项目概况: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8、招标范围:第一包段购物券面额200元/人,第二包段购物券面额200元/人,第三包段购物券面额100元/人及全院职工生日券200元/人。购物券可分别在三个包段入围成交供应商任意店铺消费。
结合采购人项目需求,本项目采取入围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院职工可分别在每包段入围供应商中任意店铺持购物券或生日券进行消费。
第一包段入围:3家供应商;
第二包段入围:3家供应商;
第三包段入围:5家供应商。
9、供货期限:第一包段、第二包段及第三包段购物券使用时间自发放1个月内,第三包段生日券以合同签订日期起,所有在院职工生日券消费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第一包段营业执照须具备米、面、油售卖等经营范围;第二包段营业执照须具备水果售卖等经营范围;第三包段营业执照须具备蛋糕、糕点售卖等经营范围并具有卫生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9月1日16时至2021年9月10日17时3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2.1公告发布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且联系代理机构缴纳300元/包段费用后领取磋商文件发售费。
四、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9月11日14时30分(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桑园路2号4楼方大咨询公司)。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桑园路2号4楼方大咨询公司)。
4、逾期送达的、未递交磋商文件发售费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太和县中医院
地 址: 太和县中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3956769525
2、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桑园路2号4楼方大咨询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8-8510970/17764310702
2021年9 月1日
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三包段)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DZX-CG2021031-3
采 购 人:太和县中医院 (单位盖章)
代 理 机 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第1章 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三包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太和县中医院的委托,现对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三包段)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FDZX-CG2021031-3
2、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三包段)
3、项目单位:太和县中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浮动率:100% /包段(不得高于或等于投标浮动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标段(包别)划分:共划分为3包:第一包段:米面油店供应商;第二包段:水果店供应商;第三包段:蛋糕店供应商。
7、项目概况:太和县中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三包段)。详见采购需求。
8、招标范围:第一包段购物券面额200元/人,第二包段购物券面额200元/人,第三包段购物券面额100元/人及全院职工生日券200元/人。购物券可分别在三个包段入围成交供应商任意店铺消费。
结合采购人项目需求,本项目采取入围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院职工可分别在每包段入围供应商中任意店铺持购物券或生日券进行消费。
第一包段入围:3家供应商;
第二包段入围:3家供应商;
第三包段入围:5家供应商。
9、供货期限:第一包段、第二包段及第三包段购物券使用时间自发放1个月内,第三包段生日券以合同签订日期起,所有在院职工生日券消费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第一包段营业执照须具备米、面、油售卖等经营范围;第二包段营业执照须具备水果售卖等经营范围;第三包段营业执照须具备蛋糕、糕点售卖等经营范围并具有卫生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9月1日09时至2021年9月10日17时3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2.1公告发布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且联系代理机构缴纳300元/包段费用后领取磋商文件发售费。
四、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9月11日14时30分(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桑园路2号4楼方大咨询公司)。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桑园路2号4楼方大咨询公司)。
4、逾期送达的、未递交磋商文件发售费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太和县中医院
地 址: 太和县中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3956769525
2、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桑园路2号4楼方大咨询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8-8510970/17764310702
2021年9 月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太和县中医院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3.5 |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
□是?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1 |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2474942807@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发布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后期与序号对应)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分为3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13.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4.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5.1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
15.3 |
磋商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
19.1 |
磋商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
磋商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
|
19.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2.4 |
最后报价扣除 |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6 % 。(扣除比例在6%-1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3 % 。(扣除比例在2%-3%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 % 。(扣除比例在2%-3%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
24.1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入围供应商的数量:5家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 |
||
27.2 |
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8.1 |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
书面 |
29.1 |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 |
31.1 |
成交服务费 |
定额收取:人民币2000元/家 |
34.3 |
质疑函及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接收部门:太和县中医院 联系电话:13956769525 通讯地址:太和县中医院 |
35 |
其他内容 |
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
35.4 |
解释权 |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1)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1)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1.%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2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
%1.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1. 磋商文件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7.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2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3.%2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4.%2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磋商小组来评判。
5.%2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 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投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磋商有效期
1.%2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 响应文件份数见前附表。
(2) 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胶装并密封包装。
15.2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1. 磋商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